这天,老张接到一个电话,拿起来一听,是好兄弟赵青打来的:“张哥吗?糟了!我出车祸了。”老张仔细一问,赵青的车在镇上与一辆大客车相撞。
老张马不停蹄赶到车祸现场,只见120救护车也到了。赵青已被人移到了一张简易的躺椅上,他见到老张真是悲喜交加:“张哥,谢谢你来,我暂时没事,快救救我的司机!”说完,指了指前方的一个担架。
那担架上躺着的正是赵青的司机,他失血过多,已经昏迷了。老张有心想帮忙,但也一时不知从何下手。
就在这时,有个医务人员朝他吼了一句:“你搭把手,帮忙把司机躺的担架抬上车去。”老张答应一声,就上前帮忙。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担架是折叠式的,正当老张往上抬时,担架“叭”的一声折了。老张只感觉一阵剧烈的疼痛,自己的右手已经少了两节手指,直冒鲜血。
好嘛,又多一个伤员!现场的医生见状忙捡起老张的断指,并为他紧急处理好伤口,然后指挥救护车直接开往医院。
后来,老张的断指接上了。不过由于伤口感染,断指终究没能接活,老张就此短了两个指节。这暂且不说,在其后的医疗过程中,老张还自己垫付了一万多元治疗费。
事后,老张找到医院,要求报销治疗费。医院领导说:“救死扶伤,这是人人都应尽的职责。你当时也看到了,我们也是在尽全力抢救伤员嘛。另外,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了:在这次车祸中,大客车负全责。而你是在这次事故中负的伤,所以,你的治疗费应由大客车老板赔偿。”老张一想,医院领导说得有道理,于是他就去找大客车的老板要钱。
没想到,那位老板听了老张的话,立马反问:“我们的车子出事时,你是在车上还是在车祸现场?这车祸跟你有什么关系?”
经老板这么一问,老张又愣住了,现在他真有点搞不清状况了。可自己这手指也不能白断呀!于是,老张忙给律师朋友打电话,朋友听了整个案件后,就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说:“从法律上来说,谁受益谁付出,你抢救了那位司机的生命,你的损失应该由他付出。同時,他也能以此为由,向大客车老板索得相应的赔偿。”
这一下,老张终于明白了:如果自己不去抢救司机,司机死了,大客车赔得更多,自己抢救了司机,司机受益,大客车老板也受益。所以自己可以先向司机索赔,再由司机去找大客车老板索赔。
等司机伤情有了好转,老张觉得也是时候把自己的抢救行为和理赔要求和司机交流一下了,于是找到还在病床上的司机。说起抢救的事,司机非常感激,可提到“赔偿”两字,司机差点从病床上跳起来:“我当时跟死了一样,啥也不知道,你救了我,我非常感谢。可怎么能让我赔钱呢,我又没让你抬我,是医院让你抬的,应该找医院赔啊!”
老张又理直气壮地告诉司机:“律师说了,谁受益谁付出。我是为抢救你才受伤的,这钱,你得出……”话还没说完,司机马上接过话,说:“少蒙我,我也懂法。按《劳动法》规定,你必须先经过上岗培训,才能执行现场义务工作,现在出了问题,他们指派你工作的人不负责,要我负责?”
就这样,赔偿的事兜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唉,这事到底该谁埋单呢?
律师点评:
《谁来埋单》故事中所反映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各家说法不一。有的认为,老张的伤害,应当由得益者司机(得到了及时抢救、保住生命)及大客车老板(因司机得救,减少了赔偿)相应承担赔偿责任。有的认为,老张的伤害,应当由120救护车所在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救护现场是医务人员叫他帮忙才导致了手指脱落。也有人认为,两者都可,只是选择找哪个法律关系主张赔偿的问题。而本人则认为,老张找120救护车所在医院赔偿比较妥当,其相互之间按照民法规定的帮工关系相符。一方面,老张的救护行为是在医务人员要求下进行;另一方面,老张的救护行为应当是经医务人员允许或不反对才能操作。而恰恰是因为老张对施救工具折叠担架性能不熟悉,才最终导致了受伤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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