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至1948年,胡适在北大任校长。当年,29岁的沈善炯在北大生物学系任助教。不久,沈善炯收到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入学通知书。
临行前,胡适找沈善炯谈话,提醒他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你在谈到加州理工的导师比德尔时,说他即将获得诺贝尔奖,在成为事实之前,这样說是不严谨的;另外,你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时经常说某某人也是这样的想法,这也是不妥当的,自己要说或做的事为什么要搬别人出来?”最后,胡适还叮嘱沈善炯说:“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有几分证据就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只可说七分话,不可说八分话,更不可说十分话。”
朱权利摘自《文摘报》
素材点拨:说话做事前,一定要经过思考,未成真的事情不可轻易下结论。本文适用于谨慎方面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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