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长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浆洗缝补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做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
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与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母亲与三姐做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留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儿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能殷勤地给他们温酒做面,又给了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但自幼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母亲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斗气。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联军入城,满城是血光火焰,母亲不怕,她不慌不哭,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
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采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但不能超過自己画好的界限。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考入师范学校时,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犯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
兰花草摘自《小学阅读指南》4E7ABBBF-654F-4F2E-BAF1-395A23B0BE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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