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是我送给妹妹的称呼,其实她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她是主动弃学的,因为家里实在拿不出足够的学费。老师说:“再不交齐学费就不要读书啦!”第二天,妹妹就把一张破桌子和一把断了腿的椅子搬回家了,结果挨了母亲一顿骂:“今后连给你哥写封信都不会!”母亲骂过之后也没别的办法,她确实拿不出那几块钱的学费来。
一个小学三年级没读完的农村女娃,担负起了与两个在外求学的哥哥的通信任务。
这些情况是我收到妹妹的第一封信后才知道的。这封信很短,有很多错别字,妹妹陈述了她不再上学的理由:我在家里帮忙做事,你们会安心些。她说得不对。我们并不安心,而是更加愧疚。
记得那封信的结尾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吧,我还要给小哥写一封信呢。
后来我发现,妹妹每封信的结尾都要写上这句话。后来我还知道,她写给弟弟的信的结尾也是这样的:今天就写到这里,我还要给大哥写信呢!
回家后问她:“你是不是每次要同时写两封信?”她想也没想便说:“不是啊,我写一封信要好久的。”原来,她认为既然是一封信,就应该多写一点字,可又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便有了这个“通用式”的结尾。
母亲说,妹妹写信从不让人看。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认认真真地写,旁边摆上她三年级下学期发的课本—— 一副真正做学问的样子,所以后来我称她为家里的“文化人”。
我们放假回家后,她便提前打招呼:“不要笑话我写的信哦,不然我就不写了。”所以我们总是说:“写得好,写得好,错别字越来越少了。”
说真的,妹妹的信中,错别字的确越来越少了。后来听说,她写信和发信也没原来那么害羞了。我们那儿发信,要走到十几里外的小镇上去发。她出去发信时,不再将信揣在口袋里,而是大大方方地拿在手上,遇到熟人问,她还要将它扬起来,自豪地宣称:“给我哥发信去!”在她看来,这确实是件值得骄傲的事。
妹妹的来信语句虽然不太通顺,可我都能够读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考虑过我的回信妹妹能否读懂。我上小学时写字是很规矩的,后来就越来越不规矩了。后来我发现,我竟然一直用那些龍飞凤舞的字,在对付一个小学三年级没上完的学生!直到妹妹来信说:哥,你写的字又有好多我不认识……
此后,在给妹妹回信时,我马上就变成了一名端端正正的小学生……
程艳霞摘自《大众阅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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