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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话当年:还记得你的第一封信是给谁写的吗

时间:2023/11/9 作者: 意林·少年版 热度: 7504

芥末儿:那一封信叫作帮人代写



  芥末儿因为字写得好看,所以从小就接帮人写信的业务。

  那时候学校里有一位擅长表演的帅学长,大家都喜欢叫他小玉。班上有个同学请芥末儿给小玉写封信,芥末儿二话不说就写给了人气学长,并且热切地期待学长给芥末儿的同学回信。但是等来等去,芥末儿和芥末儿的同学都没等到回信……

  很多年后,芥末儿才从同学口中得知,当年那封信写错了!原来,同学让芥末儿写给的小玉,并不是那位人气学长,而是班上新转来的叫邵雨的学生!

云小辫:快被自己蠢哭了



  小时候,虽然没有短信、QQ、微信及时互通有无,但是电话还是有的,所以一切电话能解决的事就绝不写在纸上。只有一次例外,那时我才上小学一二年级,爸爸出远门做生意,出门前他特意叮嘱,会坐船在海上待很多天,所以电话会打不通。因为是第一次那么久见不到爸爸,也听不到爸爸的声音,所以爸爸走后的第二天,我就歪歪扭扭地写下了这句夹杂着拼音的话:爸爸,第二天shuì xǐng时,我很想你。为了不被其他人看到,我还自制了一个小信封把它封了起来。但是……因为我笨手笨脚,封口时涂了太多胶水,信和信封完全粘在了一起,信根本打不开了!

其鹿:不敢寄出去的第一封信



  第一封信?在其鹿编有足够能力写一封长信的时候,电子邮件已经成了大趋势,身边几乎没有什么人写信。后来上了高中,有一天语文老师感慨起以前书信很慢,怀念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状态时,我们才对写信这件事有了一些浪漫的认知。然后就觉得写信并不是一件过时的事,反而像是一种复古的艺术行为。其鹿编当晚就到学校的超市买了信封、信纸和笔,花了整个晚自习去写那封信。写信真是一个奇妙的过程,它不仅让我对一个人有了更清楚的认识,还给了我一个审视自身和别人之间关系的机会。只是最后那封信并没有寄出去,而是被夹在了物理书中。

荼蘼:小小的信封,浓浓的姐妹情



  在这个手机、电脑不离身的时代,人与人之间取得联系是如此简单,以至于我们渐渐忘却了那白色的信笺和淡黄色的信封。但记忆中那段书信往来的日子,一直珍藏在我心中。那是关于我和表姐之间的一个小约定。当时我在读初中,而她刚刚考上大学。她很喜欢在学习上帮助我,我有什么生活中的难题她也都会为我解答,于是我们约定好用写信的方式互诉心事。小小的信封,传递着浓浓的姐妹情。这就是我第一次写信的经历。

尾巴儿:县长,麻烦你将城市环境搞得好点儿



  尾巴儿编从来是一个极具社会担当的人,见到不平事便要开嘴相助:说一通。说不了的就要拔笔相助:写一通。高中有段时间,尾巴儿编尤爱看迅哥的书,将他的杂文集看完后,写文的战斗力爆棚。恰逢城里搞旅游城市建设,我便写了一封信,痛陈诸如“道路上的垃圾桶太少”“公共厕所不够”等问题,于一个周末投进了县政府的邮箱。过了几天,上班主任的课时,他走进来,诡异地盯着我,有疑惑有惊讶有——看二愣子一样的眼神。他说:“县长召唤你,让你有时间去一趟。”当时备感荣幸,没想到一封建议信真的获得了重视。最后嘛,当然是没有去咯,忐忑的我迈不动步啊!

寒豆丁:执笔不忘少年时



  小时候,太爷爷的书房总是格外静谧,连笔落纸上的沙沙声、书页翻动的哗啦声和滴水磨墨的咯咯声仿佛都染上了几分舒緩与沉静。豆丁编几天不去,心里就特别痒,但去了之后,无外乎翻几页书,或者被逼着练练毛笔字,于是待不了一个小时就想往外跑。那时候,当然不喜欢写那一个个费尽力气又满是墨腥味的大字,所以啊,趁某天太爷爷不在书房,豆丁编偷偷跑去一笔一画地在纸上写下:太爷爷,我不想练毛笔字。起笔逆锋,皆依所求。后来,太爷爷再也没强迫豆丁编练过大字,而这也成了豆丁编心底的遗憾。多希望时间的风能逆着吹,我还有机会长成你期待的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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