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在电梯里,在学校里,在公园里,在家里,我都在看书。我觉得看书能让我忘却烦恼,忘却痛苦,探索未知的世界。
可惜,即使我无时无刻不在看书,还是觉得时间不够用……为了保证第二天的学习质量,妈妈要求我每天九点半之前必须睡覺。于是我心生妙计,一个窃读计划在我心里慢慢形成。如果我偷偷定好闹钟后再睡觉,半夜十一点闹钟就会把我叫醒,那时候妈妈也睡着了,我就可以如饥似渴地看书,两点左右再把书放回原处,关灯接着睡觉。这种做法我屡试不爽。直到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我一直想看的《哈利·波特》全集,在我如饥似渴的疯狂阅读下,还剩下两本没有读完,我有点等不了了,决定在周一晚上开始窃读……
晚上,我被一阵铃声叫醒,看了看表:已经十一点半了,我拿起《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当我合上最后一页时,我的心情是那样愉悦,仿佛书中所有的精华都被我吸收了似的。与此同时,我的眼睛却出奇地酸痛。因此,我决定先休息一会儿,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睡着了!灯也没关上,两本厚厚的大书仍躺在床头,唉!第二天,我被妈妈抓了个现行。
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书海浩瀚,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探索,不能急于一时。只要我们一直拥有这份热爱,书会成为我们一生的好朋友。”
我觉得妈妈说得对:短暂的窃读只能满足我片刻的喜悦,却伤害了我的身体。读书不能急功近利,只要我一直拥有这份读书的热情,书就一定会成为我最最珍贵的朋友!
编辑点评
俗语有云:书非借不能读,小作者却以切身的经历向我们说明了“窃读”的狼狈教训,文末点题,有叙述,有议论。诚如文中的妈妈所说,书海浩瀚,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爱好,书就会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