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出行,司机突然刹车。抬眼一看,一老妇人正挡在马路当间,收拾着散落一地的废纸壳。仔细一看,旁边一架便携式的拖车上,还码着两个黑色大塑料袋,袋口可见里面鼓鼓囊囊装着的,是饮料瓶子和矿泉水瓶子。她是一个拾荒者,拖着满满一手推车荒货过马路时,捆纸壳子的绳子断了,纸壳子散了,她不得不停下来收拾。
司机很不耐烦地说:“真讨厌,她就是觉得汽车不敢撞她。”我连忙宽慰司机:“别着急。我不急,您也别急。干这个营生的,大多是为生计所迫。哪个丰衣足食的人,会干这个?她也不是故意的。再说了,人家为的是生计,我们不过开车赶路。人家的事,比我们大。”听我这么一说,司机连忙称是。
想起昨天去擦鞋店。到的时候,店家正给一个穿高及膝盖的皮靴的妇女擦皮靴。见我提着一袋子要擦的皮鞋,店家的手脚明显地加快了,活计也明显要马虎一些。不到两三分钟,皮靴擦完了。顾客有点不满意:“这就完了?”“完了。”店家肯定地说。顾客支付12元,有些不满意地走了。
店家刚开始给我擦鞋,又进来一个要擦鞋的,问:“要等?”“嗯。”店家回答。“你得等一会,我有三双鞋要擦。”我补充说。见此情景,这个顾客等不到一分钟,就走了。
等我三双皮鞋擦完,我拿出在店里办的卡付账。一张卡120格,每花一元钱,店家就在卡上的一个格子里扎一个眼子。按照平时的价格,两双高靿儿皮鞋,每双5元,一双矮腰皮鞋4元,共14元;因为办卡,每双皮鞋优惠1元,三双鞋子应收11元。
但我看店家在卡上扎了13个眼子,我问怎么是13元呢?不应该是11元吗?店家解释说:“一双高腰6元,一双矮腰4元,共16元,办卡打八折,共12.8元,收13元。”
因为常年在她的店里擦鞋,所以对她的收费方式非常熟悉。很明显,因为今天生意繁忙,她不仅活计上马虎了,而且收费也涨了行情。她把办卡顾客的收费方式,从一双优惠一元,改变成打八折了,足见这是一个很能临机应变的人。
按照诚信经营的原则,她是不应该这样投机取巧的。既不应该马虎打发那位擦皮靴的顾客,也不应该对我这样在她这里办卡的老顾客坐地起价。但我没有与她理论,回答说:“你的高靿儿皮鞋涨到6元一双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没有关系,我不在乎,就是随口问问。”
我对女店家心里那点小九九一清二楚。我在她这里办的卡也还没有消费完,我还会来她店里擦鞋。对她经营上的不够诚信,我不以为然,但可以理解和接受。多收一元两元,对她来说增加了收入,对我而言可以忽略不计。我如果因此而生气,反而显得自己小气;如果我因此不到她店里消费,附近还真难以找到替代。
我这样做算不算纵容不诚信,助长歪风邪气呢?我认为没有这样严重。虽说对商家而言,诚信经营是基本守则;但诚信的准则,不宜用一根尺子量所有的人。我们不能对每一个从事擦鞋这样营生的人,在诚信上提出太高的要求,她的关注点可能更多地是在怎样多挣每一块钱上,对诚信马马虎虎过得去就可以了。
同样地,虽说社会公德需要人人遵守,但我们不能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所有的人,要求也有人做不到。如果一辆高级轿车横在马路上阻碍交通,我会毫不犹豫与之理论,或打电话让交警速来处理;而一个拾荒的老妇人在马路上收拾散亂的荒货,我可以心平气和地等她。一个擦鞋的耍点小聪明,我可以坦然接受;但如果是大商家偷奸耍滑,我会坚决与之斗争。怎么说呢?社会从来就不可能绝对公平。
我们常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日常生活中,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但在一些小事情上,在面对个体时,不同的区别对待也许是我们处理人和事的一种智慧,也由此凸显个人更有人情味、社会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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