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皇帝的圣旨不仅有许多是官样文章,是官场例行的公文,而且还有不少是假的。这种假圣旨,既有形式上的,也有内容上的;既有别人伪造和冒充的,也有皇帝本人授意或有意为之的,表现形式可谓多种多样,五花八门。
梁师成,字守道,开封人,起初只不过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内侍省书艺局的小宦官,后来专门负责传宣皇帝诏旨,才逐渐被宋徽宗所宠信,当上了武阶官最高的太尉,宣和四年(1122年)又获开府仪同三司“使相”。梁师成这个宦官因为稍知诗书,略懂文法,加之为人机灵乖巧,取得了皇帝的信任和好感,让他代行文书,参与朝政。发展到后来,不但“御书号令皆出其手”,取代了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的作用,而且他还挑选了很多擅长书法的小吏模仿宋徽宗的笔迹,伪造宋徽宗的“御书”,也就是“御笔手诏”。然后掺进别的公文一道下达。因为这些“御书”同皇帝笔迹一模一样,受文单位自然不清楚它们是假的,于是同皇帝的圣旨一样贯彻执行,梁师成祸乱朝政到了如此地步,真是触目惊心。假如宋朝不盛行所谓的“御笔手诏”,皇帝不带头用白条子封官和处理政务,梁师成也就不可能如此胡来。
古代皇帝发布圣旨,真真假假,应付过关,虽然可笑,却能让人同情;而他们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完全捏造事实,欺骗人民,这就非常可气甚至可恶了。这种现象在古代还非常普遍。开皇二十年(600年)隋文帝发布的一道圣旨,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之一。
史万岁是隋朝大将,宰相高颍等人曾称赞他“雄略过人,每行兵用师之处,未尝不身先士卒。尤善抚御,将士乐为致力,虽古名将未能过也”。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对隋朝的边防巩固有过重大贡献的名将,却在开皇二十年出击突厥建立了殊功后被冤杀。全国老百姓都为他的死感到冤枉和痛惜。
更令人发指的是,隋文帝冤杀史万岁后,为了开脱责任,为错杀功臣寻找根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一贯正确永远正确,竟然错上加错地起草了一份诏令,向天下公布史万岁的所谓罪状。
这份冠冕堂皇的诏令,总共写了史万岁两条罪状:一是开皇十七年(597年)平定南宁州时“多受金银,违敕令住”;二是此次出击突厥后“怀诈邀功”。然而全天下的人都清楚,南宁州的问题早已解决。这一点,连本诏令也是承认的,否则怎么会“舍过念功,恕其性命,年月未久,即复本官”?既然如此,还提此陈年旧账干什么?而此次出击突厥后的“怀诈邀功”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真实情况是“有功未酬”!因此,这两条所谓的罪状没有一条站得住脚!
如果不发布这份诏令,那么隋文帝还只是犯有错杀大臣之过。而此诏令一公布,全天下的人反而认清了他原来还是一个伪君子,更感到史万岁的死是一个大冤案,更为史万岁的死感到悲痛和惋惜!因此,起草并颁布此诏令,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错上加错!
选自《特别文摘》2015.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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