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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血色子午线》中的景观描写与伦理选择

时间:2023/11/9 作者: 名作欣赏·评论版 热度: 18181
吕雪婷 王钢

  摘要:《血色子午线》是科马克·麦卡锡的一部重要小说,麦卡锡试图通过景观描写的变化来论述少年伦理选择的变化,对比少年在与格兰顿黑帮的旅程中所途经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社会景观,以阐述三种景观下少年兽性与人性的对抗。自然景观激发了少年的兽性因子,使其放纵内心的暴力欲望;人文景观唤醒了他的人性因子,使其保持善意和道德;最后他在社会景观中实现了伦理意识的彻底成熟。

  关键词:科马克·麦卡锡《血色子午线》景观描写伦理选择

  《血色子午线》作为一部景观描写与伦理选择相交织的小说,成功塑造了在旅程中肉体与精神双重成长的一个少年。小说的背景设定在19世纪中期美国德克萨斯州与墨西哥边界处,故事由一个14岁的少年离家出走之后与格兰顿黑帮走上暴力屠杀之路展开。仔细研读文本可以发现,麦卡锡在这部小说中沿袭了具有其特色的景观描写传统,少年的旅程经过了以荒原、沙漠为代表的自然景观,以酒馆、教堂为代表的人文景观,以及以受难、死亡为代表的社会景观。景观是包含人的感知和互动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它有其特定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语境,因此对于作品中景观的理解必须“回归属于它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语境”a 。本文拟从少年旅程途中所经过的三种不同景观分析不同景观之下的伦理意识变化及伦理选择成熟过程。

  一、自然景观下兽性欲望的放纵

  《血色子午线》是一首充斥着血腥与谋杀的末世悲歌,主要揭示的是那段发生在美国西部和墨西哥北部的血腥历史。人类在自然景观中屡次犯下暴行,他们不仅毫无顾忌地破坏自然,而且对待自己的同类也残酷不仁。小说中美国人以正义的名义在边疆猎杀印第安人,少年身处其中,在格兰顿黑帮的带领下也变得越来越残暴、越来越疯狂。在这种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生存法则下,少年的兽性因素肆意生长,表现出凶残的暴力与杀戮行为。

  麥卡锡作品中的荒原是一个尚未被文明所接纳的世界,人们兽性的原始欲望充分暴露出来,暴力的欲望碾碎了人们的伦理道德。“荒原”在美国文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常被视为追求自由的地方。以西进运动时期为例,由于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一些不愿融入现代化社会的美国西部牛仔选择向西进入蛮荒地区以求重新寻回原始自然的“伊甸园”。然而在原始自然与现代社会的矛盾之下人们深深地陷入伦理选择的困境,因此暴力与杀戮无处不在。麦卡锡在小说中描写了大量的暴力场景:灌木丛上悬吊的婴儿尸体、布满骨头和头颅的白骨地、烧焦的尸体和颅骨……少年与格兰顿黑帮一起进行屠杀行动,老人、女人、孩子,没有人能在屠刀下存活,格兰顿一行人残忍地拽起尸体,用刀割下尸体的头发。人与人之间只有屠杀与暴力,完全没有关爱与同情,暴力被人们当作理所当然。荒原是自由的象征,因此在这里人们挣脱了自然的束缚,尽情释放自己的野心。当兽性与人性的平衡被打破,兽性以绝对性的优势压倒人性,就会导致野蛮与暴力的发生。

  沙漠是最能体现《血色子午线》中“荒原”特色的景观。在基督教观念中,沙漠是被上帝诅咒的地方,《圣经·创世记》将它解释为是上帝在亚当出生时于愤怒中创造的。基督教盛行时期的地理学家对沙漠的广阔抱着绝不承认的态度,因为沙漠似乎与上帝的智慧相背。而在古代的中国,诗文中所提及的沙漠也总是与荒凉、孤寂相伴。即便是在近代,沙漠部落的生活与安稳的农业生活也差之千里,沙漠部落充斥着无尽的暴力、杀戮、死亡。少年跟随队伍穿越沙漠,地面荒无一物,逐渐前行中狼群都已不再跟随。黎明时地平线与深红色的暗色块交接,夜晚时沙地在月光下呈现淡蓝色,黎明与夜晚的对比,红色与蓝色的对比,为沙漠中的死亡与杀戮填充了鲜明的底色。杀戮的场面在太阳升起时曝光,黎明入眼的红色是血的颜色,入夜后的蓝色更是增添了冷漠。沙漠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在这里“土地的地质属性不是石头,而是恐惧”b 。少年目睹身中长矛的人被抓住头发提起,接着被割下头皮。人们在沙漠的自然景观下已经习惯了杀戮与死亡,他们对屠杀漠不关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同伴就会倒下,什么时候自己就会死去,沙漠会掩埋死亡的痕迹,风抹去了暴力的声息。

  人类将无尽的暴力与屠杀带进荒野,在这里肆无忌惮地消耗自然、彼此对抗。人类这种对于杀戮的从容态度,来源于捕杀动物的习惯,面对智力与力量不如自己的低等动物,弱肉强食的兽性本能指引着人类进行捕获与猎杀,这样的行为逻辑很快转嫁到对待处于自己对立面的其他同类上,由于人们“习惯性地将与自己不完全相同的人视为不完整的人”c,因而人类彼此间的流血伤亡在所难免。在这场人性与兽性的较量中,天平向兽性完全倾斜。《血色子午线》也是遵循着这样的脉络展开沙漠中的暴行,加之此时的墨西哥正处于极其混乱的时期,麦卡锡借上尉之口感叹:“墨西哥没有政府。作孽啊,墨西哥连上帝都没有。”d 沙漠的疯狂终于推倒了少年心中人性的围墙,少年跟随着格兰顿一行不断向西深入沙漠的旅途中,在目睹了不计其数的杀戮场面并积极参与屠杀后,杀戮欲望的诱惑使他彻底放弃了人性,沉沦在无序、黑暗和死亡中。

  二、人文景观下人性善意的萌芽

  《血色子午线》中格兰顿帮的西行之路经历了从荒原到文明世界的过程,同时也是从自然景观到人文景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兽性与人性的较量逐渐趋于平衡,并显出向人性倾斜的趋势,文明一步步消除了野蛮因子。纵观整个社会的发展变迁过程,随着文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类社会由荒野走向城市,城市“将天堂里的秩序和尊严带到人间”e,向充盈着人文气息的城市变迁映射着人性的觉醒。少年在教会的引导下,人性因素慢慢被激发出来,他不再对屠杀无动于衷,而是开始反思,不仅恭敬地对待老人,虔诚地对待尸体,也开始敬畏死亡。人文景观唤起少年潜藏的理智与善念,少年完成了从兽性到人性的初步过渡阶段。

  酒馆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同时它的混乱复杂性又决定着它必然反作用于文明社会,给文明社会带来黑暗面。酒馆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场所,少年在不停出入酒馆的过程中前后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最初,酒馆是少年谋生的地方,这里刺激了少年兽性的滋长,少年展开了杀戮,成了被躁动的兽性因子控制的野蛮人。但同时酒馆也是格兰顿队伍旅途中修养、放纵的地方,在这里少年见识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酒馆作为一种人文景观,与人密不可分,因此被赋予了伦理意义,麦卡锡做出如此评价:“酒馆之路,来时欢愉,入得酒馆,苦痛渐多。”f 酒馆使人们暂时远离了日常的杀戮,在激发出少年的兽性因子后又激发出了他的人性因子,兽性被暂时麻痹起来。酒馆模糊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人们获得了身处集体之中的责任感与身份意识,然而酒馆只是改变了人们的外在生活,却不能将人类社会完全过渡到文明社会。

  教堂是文明社会所创造出的最能体现社会集体性的城市纪念碑,“集体性”意味着教堂同化了个人失控的动物性因子,净化了人们的灵魂。在《血色子午线》中,人们前后对待教堂的态度是在逐渐变化的,小说前半部分的教堂中遍布尸体,破败不堪,暴行时时上演,而在后面的情节中人们开始自主进入教堂进行祈祷,这体现出了教堂作为一种人文景观,在其中发生了文明与野蛮的碰撞。进入教堂祈祷是人们伦理选择的一种表现,人们开始有意识地进行伦理选择,但同时面对暴力,他们以暴制暴,甚至质疑上帝,诅咒上帝,“上帝造了这世界,但却不是让每个人都好过”g。显然,人们伦理意识的外在表现与自身存在的内在维持并没能相统一,成熟的人性没有在人们心中形成,发生在教堂的暴行,和杀戮表明人们的道德意识处于非常薄弱的阶段,即兽性因素远大于人性因素。而在西进的路上,教堂不再成为屠杀的场所,而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在祈祷,或举行某种仪式。数次的熏陶之下,教会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增强,少年人性的某些因子终于被唤醒,教堂见证了少年人性从不成熟到成熟。从冷漠到屠杀到反思,少年在被动参与暴力行径的处境中成长,从“男孩”成长为“男人”。

  不论是动物社会还是人类社会,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一定是生存斗争问题。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之下,人类社会的生存斗争方式与动物社会无异,本质上不存在更高级的道德目标。因此人性不是自发产生的,也不存在于本能,它与社会相关。同时人性与兽性是相对立的,自然为兽性提供了滋生的温床,想要实现从兽性到人性的过渡,必然离不开社会对人的影响,毕竟“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h,因此自然与社会的有机统一才能引导人性的萌发,以酒馆、教堂为代表的人文景观在其中起到了联结的作用。而酒馆和教堂也不是獨立存在的,作为人与人日常交往的重要公共场所,它们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关联。酒馆的娱乐性导致其在物质方面改变了人们的外在生活,而教堂则是内在地改变了人们的心灵,二者共同推动了人性的发生。

  三、社会景观下伦理选择的成熟

  《血色子午线》最终指引少年进入社会景观中,以普通人的身份深入社会生活,并实现了伦理选择的成熟。在传统地理学中,“景观”指的是一片土地以及处于这片土地之上的物质的集合体,其中包含人在其上的感知与互动。同时景观也被认为是具有特定意识形态的符号集合体,居伊·德波宣称“景观是意识形态的顶点”i,因此也可以这样来界定社会景观:社会景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表述,它体现出强烈的精神导向性,指向某种特定的精神形态。社会景观在《血色子午线》中体现为受难与死亡的场面,对应着少年道德和理性意识形态的生成。

  少年在与法官分道扬镳后,投入平淡的生活中,却也见识到了很多受难与死亡的场面。他看到各种处决的方式,还看到野兽被放到斗兽场给人们取乐。他二十八岁受雇护送一伙旅人穿越荒野时偶遇一队受难者,他们光着脚负重前行,身后留下一串血迹;他在岩间小缝里还发现了一个老妇人,他低声地对老妇人讲述自己的经历,承诺将她护送至安全处,却发现这个老妇人早已死去多年。少年在苦难与死亡的社会景观中完成了道德与理性意识形态的觉醒,他的改变很明显,“他从一处旅行到另一处,并不回避与他人同行。虽然他年纪不大,但一般人都对他抱有敬重之心,把他当作已拥有超越年龄的生活经验的人”j 。少年成了仁慈与善良的化身,与法官所代表的“恶”相对立,即便他最初受制于法官,但又没有陷入法官的“诱惑”之中,他拒绝与法官一路,他没有将道德视为弱者的权利,而是去帮助弱者,他觉醒的人性救赎了自己。

  少年终于在社会景观中完成了兽性到人性的进化,道德和理性的意识形态步入成熟阶段,他内心中的伦理意识超越了暴力本能。少年意识形态与伦理选择的发展贯穿整个文本,小说一开头就对孩子的身世做了描述,他实际上相当于孤儿,父母亲人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是缺失的。家庭作为一种伦理实体,它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k,显然这段家庭伦理呈现异化的状态,并直接影响少年之后的伦理选择。他十四岁离家出走,这正是一个孩子的世界观和伦理意识形成的阶段,而他在独自闯荡中所目睹的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罪恶,他开始不自觉地接受不受控制的兽性。他自认为已经摆脱了过去,但这只是身体上的自由,精神上却陷入了兽性的泥沼之中。跟随格兰顿帮的旅程中,他逐渐获得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不再盲目接受法官所灌输的思想。小说中一笔带过的一个情节发人深思,少年遭遇了抢劫,有人在从事肮脏勾当时抢了他的钱包、手表和鞋,但男孩已经不再以暴制暴,在他觉醒了人性因素之后,他对暴力和罪恶表现出了无奈。

  社会景观见证了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以一种包容和互通的方式与人类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社会景观,人实现了精神与心灵的改变 , 这种改变有其外在形象化的表现,例如道德与不道德;同时人作为有独立思维的个体,又将复制或再创造的精神反馈于社会景观。正是在这样的协调中,人类觉醒了道德属性,以成为一个真正的人。通过反抗中人性的觉醒,少年唤醒了“仁者”的身份意识,并依次调整了伦理选择的方向,最终实现了仁者身份的认同与重构。

  四、结语

  在《血色子午线》中麦卡锡“将地域性与人类普遍性的关系有机地结合”l,展示了人类的伦理意识在景观影响下的改变与进化,景观对人的伦理选择具有重塑的重要意义。在自然景观中,荒野与沙漠上的暴力景象使少年染上暴力因子,以杀戮麻醉自己丑恶的兽性欲望,动物因素在自然景观中野蛮生长。在人文景观中,酒馆和教堂是作为唤醒少年人性的媒介,少年在集体的氛围中建立起使命感和身份意识,人性因素觉醒,压制动物因素的肆意扩张。在受难与死亡的社会景观中,少年的伦理意识彻底成熟,塑造了善良、理性的特质,拥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人性以绝对的力量压抑兽性,于是少年彻底完成了身体与精神上从孩子到男人的双重转变。

  作者:吕雪婷,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欧美文学;王钢(通讯作者),博士,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欧美文学。

  编辑:杜碧媛 E-mail :dubiyuanu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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