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元稹 贬谪 自编别集
现有的唐代贬谪文学研究主要侧重于创作层面,如:贬谪期间文人的创作心态,作品思想与艺术风格,贬谪地环境与文学创作关系。而除此之外,诸如文学交游、作品传播、文集保存等活动,也是构成贬谪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综合这些方面进行考察,才能全面、完整呈现贬谪文学内涵。基于此想,本文拟选取中唐文人元稹为个案,从其贬谪期间的自编文集活动入手,以期对贬谪文学内涵做更全面、多角度的分析。
元和五年(810),元稹因与宦官争厅事受辱含冤,自长安外贬江陵士曹参军;元和十年(815),短暂还长安后再次被外放为通州司马;直至元和十四年(819),转虢州长史,其年冬重新入朝为官。以上所述即元稹十年外贬生涯,也是其创作心态、作品风貌出现新变的时期。与之相应,十年间元稹三次自编别集,这些活动对其文学理念、创作风貌、作品保存、仕途发展都有重要影响。
一、元和七年自编二十卷诗集的意义
元和七年(812),时任江陵士曹参军的元稹,将早年初学诗以来的创作,总共八百余首诗,汇编为二十卷诗集。关于此次编集,以往学界多是分析其中包含的独特的诗体分类理念。本文则从编纂活动、作品保存等角度,挖掘另外三重意义。
第一,作品保存意识的明确。
据元稹《叙诗寄乐天书》可知,二十卷诗集所收诗起自十六岁,即贞元十年(794)。此文开头言:“稹九岁学赋诗……年十五六,粗识声病。”a那么诗集作品的起点,正是诗人初步掌握诗歌技法,进入创作实践之始。在十九年后的元和七年,自编诗集时仍能将位于创作起点的作品收录,说明元稹很早便有明确的作品保存意识。今传《元氏长庆集》卷五第一首《清都夜境》题下注:“自此至《秋夕》七首,并年十六至十八时诗。”b此诗至《秋夕远怀》的七首,从诗歌内容判断,当是元稹十六至十八岁之间所作。卷十四前两首《牡丹二首》题下注“此后并是校书郎以前作”c,此诗至《赋得玉卮无当》的五首,为贞元十七(801)、十八(802)年在长安作,刚好在授官校书郎之前。这些注释信息以及由此引导的作品排序,应当是元稹自编《元氏长庆集》的原貌。从中可见,元稹将其正式授官前的早年诗歌当作一个独立时段的作品加以编排。今传《元氏长庆集》中,这一时期的诗歌共留存有三十余首。元稹对早年诗歌的编录和明确的时间划分,都说明他对个人创作信息的保存意识建立得很早。而随着创作深入,这种意识指导下的作品保存机制日益完备。元和七年的诗集编纂,正是将此前十九年精心保存的八百多首诗歌,进行系统梳理、全面分类与重新整合。这是对创作历程的总结,也是对作品保存成果的升华。另须注意,元稹贞元九年(793)明经及第,正式开启仕进之途,这与其文学创作历程几乎同时展开。作为一个具有很高文学才性的人,想必元稹很快便意识到他的诗歌创作,必将为其博得巨大声名,成为其仕途发展的重要辅助。对元稹而言,政治功业、文章功业,从一开始便相辅相成,同等重要。因此,诗人自然对自己的诗歌作品更加珍视。
第二,编集分类模式的发展。
二十卷诗集编的诗歌分类体系,是元稹历次自编别集中最细致、全面的,包含“十体”分类:古讽、乐讽、古体、新题乐府、七言律诗、五言律诗、律讽、悼亡、古体艳诗、今体艳诗。前七体,从体裁角度分为古体、乐府、近体三类,从题材角度分为有讽喻性质、无讽喻性质两类。后三体,完全从题材角度单独列出。古诗、乐府、近体三分唐人诗歌体类划分的普遍标准。对讽喻、悼亡、艳诗的突出,则与元稹创作实绩有相。元稹早年大量写作讽喻诗针砭时弊、表达政治理念,由此在文坛产生影响。而其悼念亡妻韦丛的悼亡诗和侧重描写女性的艳诗,也因独特的艺术魅力收到广泛关注。在元和七年自编诗集时,元稹认为讽喻、悼亡、艳诗最能体现创作业绩,故而在作品分类时有意突出。这也反映出他渴望以文章立言不朽的意识。对唐人诗体分类格局的基本遵循,对个人创作成就的凸显,实则贯穿了此后元稹历次自编文集的作品分类模式,并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三,文学交流活动的深化。
元稹编纂二十卷诗集,是应时任江陵户曹参军的李景俭之请。由元稹在江陵时所作 《泛舟玩月十二韵》《江边四十韵》《酬别致用》《送致用》等诗可知,他在江陵府时与李景俭过从甚密,双方诗歌酬赠频繁。元稹的自编诗集,也可理解为友人间文学交流的一部分。事实上,类似的文学活动还有很多,尤其发生在元稹与终生挚友白居易之间。元、白二人的诸多自编文集行为,也正是催生于这样的文学交流。
元和七年编二十卷诗集是元稹一生中首次自编别集,其所体现的诸多意义,对此后元稹自编别集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元和十年六卷作品集的编纂过程与性质认定
元和十年,元稹再度外贬为通州司马。初到通州时,他对身边留存并结集的新旧作品进行编纂,形成六卷作品集。吴伟斌先生在《新编元稹集》前言中,对元和十年元稹整理个人作品的过程做了清晰梳理:
元和十年,元稹从江陵贬地回京,接着再次出贬通州,诗人得知通州自然情况的险恶,知道自己极有可能一去而不返,葬身在穷乡僻壤,故特地把自己的绝大部分诗文交给挚友白居易,委托白居易日后为自己编辑成集。d
所谓“绝大部分诗文”,首先应当包括元和七年编二十卷诗集。元稹曾记述:“凡二十卷……昨来京师,偶在筐箧,及通行,尽置足下。”e(《叙诗寄乐天书》)可知元和十年,元稹先将元和七年编二十卷诗集由江陵带至长安,又在赴通州前留给白居易。
此外,“绝大部分诗文”的另一部分则是元稹元和十年初到通州时所整理的作品。这可从如下文献得到印证。
昨行巴南道中,又有诗五十一首,文书中得七年以后所为向二百篇……前所为《寄思玄子》者……今亦写为古讽之一。f (元稹《叙诗寄乐天书》)
仆初到浔阳时,有熊孺登来,得足下前年病甚时一札……且云:“危惙之际,不暇他及,唯收数帙文章,封题其上曰:他日送达白二十二郎。”g (白居易《与微之书》)
白居易“初到浔阳时”,也正是元稹在通州整理好随身作品、随后染疾之时。两段文字所述之事前后相继。元稹对随身所带筐箧中之诗进行编纂,之后身染重疾,担心命不久矣,恰好此时友人熊孺登来访,他便托付熊将整理好的作品送交白居易。
那么,元稹初到通州所编之集,形貌卷帙具体是怎样的,这一点可从白居易《与元九书》寻找线索:
因览足下去通州日所留新旧文二十六轴,开卷得意,忽如会面。h
白居易所览二十六轴作品,当为元稹交付白居易的文集。二十六轴亦即二十六卷,其中必然包含元和七年编二十卷诗集。而另外六卷作品,应当就是元稹初到通州整理的文集。i
二十卷诗集收诗截止于元和七年,由《叙诗寄乐天书》可知,元稹初到通州所整理作品,创作时间从元和七年之后起,刚好接续二十卷诗集。此次整理中,可以肯定包含的作品有三部分:①元和七年编纂二十卷诗集之后,至元和十年再度离长安这个区间内,创作的二百首诗;②元和十年由长安至通州途中创作的五十一首诗;③早年所作《寄思玄子诗》二十首,总共二百七十一首诗。从《与微之书》的记载可知,直到本年八月病危,元稹才将这些作品连同一封信,托熊孺登带给身在江州的白居易。白居易元和十年十月抵达江州,记述二十六卷文集之数的《与元九书》作于本年末。由此推断,熊孺登当是元和十年冬将元稹书信和作品集送达江州。这与 《与微之书》 所言“仆初到浔阳时,有熊孺登来”j也相吻合。据此推断,熊孺登所转交的元稹作品,就是那六卷文集。
下面进一步分析六卷文集收录了哪些作品。
很显然,前述二百七十一首诗当占绝大部分。此外是否还包含其他诗文。对此,本文认为很可能不包含,理由有三。
第一,元稹元和十一年(816)在兴元府疗疾之时,向时任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的权德舆进献诗文集。在《上兴元权尚书启》中,他对所献诗文内容作有说明:
悉所为文,留置友善……筐箧之内,遂无遗余……因用官通以来所作诗及常记忆者,共五十首。又文书中得《迁朝议》《移史官书》《戡难纪》,并在通州时《叙诗》一章,次为卷轴,封用上献。k
由于已将此前整理的二十六卷作品送交白居易,元稹只能抄录手头剩余或记忆之中的少量作品进献给权德舆。这些手头作品即“官通以来所作诗”。这说明元稹到达通州后所作诗歌并未送交白居易。那么六卷作品集所收诗歌,当截止于元稹抵达通州任所之前。满足这个时间节点的作品,就是前述二百七十一首诗。
第二,元稹向权德舆所献作品集中,还有《迁朝议》《移史官书》《戡难纪》三文。《迁朝议》当即元和元年(806)所作《迁庙议状》,《移史官书》当即元和八年(813)所作《与史馆韩郎中书》,《戡难纪》或为元和九年(814)所作《代谕淮西书》,抑或是其他已亡佚之作。l这几篇文章皆作于元和十年贬通州之前,是“文书中得”。所谓“文书”,也就是元稹留在身边的个人作品的集合。前文所引 《叙诗寄乐天书》之“文书中得七年以后所为向二百篇”,是单就诗歌而言。也就是说,元稹在元和十年到达通州后,已将“文书”中的诗歌全部挑选出来。而《上兴元权尚书启》的“文书中得”,则是从剩余全部文章作品中,挑选出几篇元稹认为能够充分体现其政治才干和为人为事理念的代表作。这样来看,在兴元府之时,元稹“文书”中当保存着此前所作的大部分文章作品,他并未对这些作品进行整理、编纂。那么,元和十年冬交付白居易的六卷作品集中,也就不包含文章。
第三,元和七年所编二十卷诗集,共八百多首诗。以此数量篇幅推算,元和十年六月,元稹初到通州整理出的二百七十一首诗,恰好占满六卷篇幅。如再加入作品,尤其是较长的文章,就会超出六卷篇幅。从《叙诗寄乐天书》所谓“繁乱冗杂”的表述来看,元稹很可能未对这些诗歌进行细致的分类、编纂,不过至少也被编排成了六卷篇幅的文集,按元稹自己的说法,就是“数帙文章”。这里还需注意,元稹、白居易在言说二十六卷作品之时,都以“文章”或“新旧文”相称。不过古人所谓文章,常常是对文学创作的泛称。比如,元稹元和十五年(820)向令狐楚献五卷诗集时所写《上令狐相公诗启》,其中有“昨又面奉约,令献旧文”m之语。此处的“文”,实际仅指诗歌。
综上所述,可对元和十年元稹的自编别集情况做出描述:元和十年三月末,元稹再度被外贬为通州司马。离长安之际,他将元和七年所编二十卷个人诗集留给白居易保管。到达通州后,元稹又对元和七年以来所作二百首诗、长安至通州途中所作五十一首诗、贞元十年所作《寄思玄子诗》二十首进行整理,汇总成六卷诗集,并于病危之际托付熊孺登将这些作品转交白居易。
三、元和十一年献权德舆诗文集的编纂背景与目的
元稹于元和十年末至十二年,离通州赴兴元府疗疾。兴元府为山南西道节度使治所,相当于本道首府。通州亦为山南西道属州,作为该州司马,元稹自然也是山南西道的官吏。其初到兴元府时,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为郑余庆。元和十一年十月,权德舆代郑余庆为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就在此时或稍后,元稹向权德舆进献由五十首诗歌与若干篇文章组成的个人作品自选集。关于这部自选集所包含的作品,前引《上興元权尚书启》中的文字,已表述得比较清楚。此处着重分析元稹进献文集的动机及相关背景。
元稹元和十年二度外贬,身赴荒蛮之地,跌入政治生涯的谷底。至通州初期,因身染重疾,一度命悬一线。此后,病情虽有所好转,且获得赴本道首府疗疾的机会。但以贫病之躯客居他地,寄人篱下,生活必然异常艰辛。在这种情况下,元稹自然会想到依靠自己的诗文才华,进谒当地最高长官,以求获得更好的生存待遇。权德舆在贞元、元和间执文坛牛耳,为一代文学宗匠。元稹在当时,也已是颇具文学才名的新秀。作为后进,元稹以进献诗文集的方式,表达了对前辈文坛盟主兼自己顶头上司的钦敬,并借此呈现自我诉求,力图获得转机。在《上兴元权尚书启》一开头,他便写道:
某闻周诸侯生桓公文时,而不列于盟会,则夷狄之,以其微不能自达于盟主也。元和以来,贞元而下,阁下主文之盟,余二十年矣。某亦盗语言于经籍,卒未能效互乡之进,甚自羞之。n
这当然是崇彼抑己的谦辞,但明显是在强调元稹与权德舆同为文学之士,以此拉近双方距离。在此之后,元稹借助对所献诗文的说明,委婉倾诉了自己处境的艰难。这样的表达方式,的确较为恰当、得体。而事实上,作为文坛盟主的权德舆,还有其前任郑余庆,对于元稹也确实都颇为礼遇。元稹在兴元府时曾作《奉和权相公行次临阙驿逢郑仆射相公归朝俄顷分途因以奉赠诗十四韵》,由此诗可见,元稹和两任节度使的关系都十分融洽。
此外,元稹进献诗文还带有一定政治进取意图。吴伟斌先生对此有所阐述:
元稹在这封书启中所言,不仅仅是向山南西道的地方最高长官诉说自己的困难处境,而更主要的是向当时的文坛盟主表露自己的才华,以求引起权德舆的注意和关切。而权德舆贞元十五年也有《迁庙议》,虽然论证的对象不同论证的方法各别,但观點近似,应该说两人是同道,所以元稹在所献的诗文中特地加入了《迁庙议》一文,并在这封启中特别提出,以期能够引起权德舆的充分注意。o
前文已提及,元稹很早就意识到,其所禀赋的文章才华,是其仕途发展的重要辅助。他在极其艰难的境遇中,仍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精心、妥善的保存,并以此积极进谒权要。这些都体现出元稹借助文学才华为自己谋求新的机遇,力图重新振起、有所作为的理念。献诗文于权德舆是如此,下文中将要详细论述的,向令狐楚、唐穆宗的两次进献诗集,亦是如此。
四、元稹贬谪时期自编别集的作品保存意义
以上三次文集编纂,在元稹自编别集历程中最重要的意义,是对此前一个阶段文学作品的完整保存。元和七年、十年的两次自编文集,将诗人贞元十年十六岁开启诗歌创作伊始,到元和十年抵达通州之前,这将近二十二年间留存的全部诗歌,进行了完整汇编、结集。与编纂同步,元稹又将二十六卷诗集交付白居易。这是身处贬谪逆境的元稹,在总结个人创作历程、保存自我文学作品方面所做出的最大努力。
首先,江陵之贬是元稹仕途中遭遇的首次重大挫折,身陷贬地使其政治抱负一时难以施展。对自我人生的反思,特别是对文章功业的再审视,在此时逐渐萌发。以友人李景俭的提议为契机,元稹开始首次大规模别集编纂。对个人创作的重新整理,势必更加强化对文章功业的重视。随着二次外贬通州,这种理念日益加深。整理个人作品,本身也是对以往创作历程的回顾。这又会刺激诗人对自我文学理念的发展流变进行梳理。元和十年所作《叙诗寄乐天书》是所有这些思考的集中呈现。在这封书信中,元稹讲述了自己学诗、作诗、编诗、存诗的历程,是围绕诗歌而进行的各种文学活动的整体呈现。信中有两点内容十分重要。一是标举出诗歌富有兴寄的美学标准和干预教化的社会意义,这正是元稹在这一阶段的主要诗学观点。二是记录了元和七年、十年两次作品整理的过程,对编纂理念,特别是诗歌分类思路进行了细致说明。这两点相辅相成,前者是后者的思想指导,后者则是前者在文学体类观念上的呈现。而所有这些,都是伴随诗歌别集编纂行为,不断思考、总结后形成的。
其次,元稹不仅通过自编别集对个人创作历程进行总结,还对编好的作品如何妥善保管,做了精心安排。他深知通州为蛮荒之地,此去九死一生。自己万一遭遇不测,个人文集也难逃身后亡佚的命运。因此,他选择将编好的文集托付给政治境遇较自己更为稳定的白居易保管。这对于作品的安全保存而言,无疑是明智的。白居易与元稹声同气应、心意相通,自然理解元稹所托的重要意义。他在《雨中携元九诗访元八侍御》《舟中读元九诗》《江楼夜吟元九律诗成三十韵》《与元九书》等诗文中,记述了保管、阅读元稹诗集的信息。对于这些诗集,白居易极为珍视,不仅精心收藏,还时时进行阅读。在其被贬江州时,亦将这些诗集随身携带。此后,白居易必定在某个合适的时机,将文集物归原主。只有这样,元稹才能以此为基础编纂《元氏长庆集》一百卷。正是元稹的精心安排和白居易的妥善保管,确保这些作品最终完整地编入元稹的个人诗文全集中。
第三,元和七年、十年的两次自编别集,为元稹积累了文集编纂经验,也使其更加重视作品的保存。他向权德舆所献诗文作品,包括:到达通州后的新诗,凭记忆回想起的旧诗,“文书中得”之文章。这说明,元稹离通州赴兴元府时,仍将身边岁留存的诗文作品随身携带。其时,元稹仍身有病患,前途未卜。在这样的境遇下,令其念念不忘、难以割舍的仍是自己的文学创作。在元稹的意识里,这些作品承载着他的精神生命。其在世时,这些作品可为其赢得声名,创造新的进取之机。倘若离世,这些作品则将成为其生命的延续,为其留名后世。因此,他才会对这些诗文如此珍重,始终不离身边。
abcefkmn 〔唐〕元稹著,冀勤点校:《元稹集(修订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05页,第57页,第177页,第407页,第408页,第746页,第727页,第746页。
dl〔唐〕元稹著,吴伟斌辑佚、编年、笺注:《新编元稹集》,三秦出版社2015年版,前言第22页,第4016页。
gh〔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61页,第321页。
i 参见周相录:《元稹年谱新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143页。
j 吴伟斌先生的《元稹白居易通江唱和真相考略》一文,将熊孺登赴江州的时间定于元和十一年初春。这是吴先生根据熊孺登今存诗文所透露的其个人行迹,进行的时间推算。但比对白居易《与元九书》《与微之书》相关信息来看,这个时间应略微提前到元和十年末。事实上这与吴先生的判断并不矛盾,仍在他所推断的时间范围之内,也符合熊孺登之行迹。
o 吴伟斌:《元稹评传》,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43页。
基金项目: 河北省社科联2018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中唐文人自编别集研究”(课题编号:201804050101)
作 者: 杜光熙,唐山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研究方向:唐宋文学。
编 辑: 张晴 E-mail: zqmz06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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