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在我们的生活日常用语中,经常涉及到“小时”的概念。小时是怎么规定的?小时来源出自何处?这些简单的常识问题,很多人并不清楚,需要作一些解释。
小时是近代中国出现的计时单位。在我国古代,人们采用十二时辰来计时,由时辰的概念产生了最初的“时”,是当时常用的计时术语。当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以后,西方的24小时制也传入中国,由此出现了中国古代十二时辰和24点钟两种计时单位并存的情况。这两种计时方法的基本单位都称为“时”,为了表示区别,人们将传统的十二时辰称为“大时”,把西方时钟的二十四点钟称为“小时”。到了清末,随着西洋钟表制作技术的普及,中国人自己制作的钟表开始进入百姓家庭,人们逐渐放弃了采用时辰计时的方法,于是“大时”的概念逐渐淡出人们的习惯用语,而“小时”的概念逐渐流传一直沿用至今。
十二时辰的时(大时)不以序数词来计算,而是采用地支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来标记,也采用生肖动物来指代。十二时辰的划分如下:子时相当于现在的11到1点,以12为正点;丑时是1点到3点,以2点为正点;寅时是3点到5点,以4点为正点;卯时是5点到7点,以6点为正点;辰时是7点到9点,以8点为正点;巳时是9点到11点,以10点为正点;午时是11点到1点,以12点为正点;未时是1点到3点,以2点为正点;申时是3点到5点,以4点为正点;酉时是5点到7点,以6点为正点;戌时是7点到9点,以8点为正点;亥时是9点到11点,以10点为正点。
古人称呼时间,白天与黑夜的名称也有区别。古时的城市都设有钟鼓楼,早晨辰时以后钟鼓楼撞钟报时,所以白天说“几点钟”;暮起酉时以后,击鼓报时,故夜晚又说是“几鼓天”。夜晚计时也有采用“更”的,如杜甫《阁夜》:“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其中的五更,就是指深夜三、四点钟的时刻。古代的城市设巡夜人,巡夜人敲击梆子,以敲击的点数来报时。规定全夜分五个时段,叫做“更”,有了“几更天”的说法。另外,在古军队营寨里也有打更的,不过弁卒击打的不是木制的梆子,而是金质的叫做“金柝”的器物。
虽然钟表的计量单位是小时,但是在口语中,人们还常用“点”来称呼它。例如广播电台报时以后,播音员一般会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x点整。”所说的“点”,也是受中国传统“晨钟暮鼓”计时习惯影响的结果。
古代,“时”以下的计量单位为“刻”,现在的计时单位“小时”以下也用“刻”来划分。古代每个时辰分作8刻,现在的每个小时划分为四刻,每刻都是15分钟,这点“大时”与“小时”没有区别。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推算出来,就是在中午十一点三刻钟,即差一刻十二点开刀问斩。原因是,阴阳家认为此时阳气最盛,阴气能够即时消散。罪犯此时被杀阴气立刻散尽,表示让他“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表示让其能够做鬼;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推出午门问斩”,也是不让其做鬼的意思,因为皇城午门的阳气最盛,不论是否正午,推出午门斩首者就不能做鬼了。
“刻”是我国最古老、使用时间最长的计时制,叫做“百刻计时法”。西周以前,当时古人把一昼夜平均划分为100刻,1刻相当于现代的14分24秒。汉代采用以圭表测量太阳射影长短来确定时间,叫“太阳方位计时”法。太阳的每一方位,有了一个固定的名称,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有过解释“自汉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一日分为十二时,……然其曰夜半者即今之所谓子时也,鸡鸣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卯也,食时者辰也,隅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未也,哺时者申也,日入者酉也,黄昏者戌也,人定者亥也。一日分为十二,始见于此。”到了隋唐,“太阳方位计时”正式演变为“十二时辰计时”。汉代以后,“百刻制”与“十二时辰”两种计时方法都有采用,形成并存的情况。明末清初以后,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计时法开始流行。由于百刻制与十二个时辰的换算不便,又先后出现了96刻、108刻和120刻制。到了清代才正式规定每一时辰分为8刻,1个小时就是4刻,总计一昼夜是96刻。
古代,刻以下为“字”,相当于现在的五分钟。关于“字”,我国的粤语地区和闽南语地区至今仍然使用,如客家人说“下午三点十个字”,意即普通话的“十五点五十分”。语言学家认为现代粤语与闽南语还保留许多古汉语说法,这是因为古代中原汉人流落岭南,也将古人的语言习惯保存下来。而现代计时单位中,刻以下是“分、秒”,没有字的概念。
小时是近代中国出现的计时单位。在我国古代,人们采用十二时辰来计时,由时辰的概念产生了最初的“时”,是当时常用的计时术语。当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以后,西方的24小时制也传入中国,由此出现了中国古代十二时辰和24点钟两种计时单位并存的情况。这两种计时方法的基本单位都称为“时”,为了表示区别,人们将传统的十二时辰称为“大时”,把西方时钟的二十四点钟称为“小时”。到了清末,随着西洋钟表制作技术的普及,中国人自己制作的钟表开始进入百姓家庭,人们逐渐放弃了采用时辰计时的方法,于是“大时”的概念逐渐淡出人们的习惯用语,而“小时”的概念逐渐流传一直沿用至今。
十二时辰的时(大时)不以序数词来计算,而是采用地支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来标记,也采用生肖动物来指代。十二时辰的划分如下:子时相当于现在的11到1点,以12为正点;丑时是1点到3点,以2点为正点;寅时是3点到5点,以4点为正点;卯时是5点到7点,以6点为正点;辰时是7点到9点,以8点为正点;巳时是9点到11点,以10点为正点;午时是11点到1点,以12点为正点;未时是1点到3点,以2点为正点;申时是3点到5点,以4点为正点;酉时是5点到7点,以6点为正点;戌时是7点到9点,以8点为正点;亥时是9点到11点,以10点为正点。
古人称呼时间,白天与黑夜的名称也有区别。古时的城市都设有钟鼓楼,早晨辰时以后钟鼓楼撞钟报时,所以白天说“几点钟”;暮起酉时以后,击鼓报时,故夜晚又说是“几鼓天”。夜晚计时也有采用“更”的,如杜甫《阁夜》:“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其中的五更,就是指深夜三、四点钟的时刻。古代的城市设巡夜人,巡夜人敲击梆子,以敲击的点数来报时。规定全夜分五个时段,叫做“更”,有了“几更天”的说法。另外,在古军队营寨里也有打更的,不过弁卒击打的不是木制的梆子,而是金质的叫做“金柝”的器物。
虽然钟表的计量单位是小时,但是在口语中,人们还常用“点”来称呼它。例如广播电台报时以后,播音员一般会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x点整。”所说的“点”,也是受中国传统“晨钟暮鼓”计时习惯影响的结果。
古代,“时”以下的计量单位为“刻”,现在的计时单位“小时”以下也用“刻”来划分。古代每个时辰分作8刻,现在的每个小时划分为四刻,每刻都是15分钟,这点“大时”与“小时”没有区别。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推算出来,就是在中午十一点三刻钟,即差一刻十二点开刀问斩。原因是,阴阳家认为此时阳气最盛,阴气能够即时消散。罪犯此时被杀阴气立刻散尽,表示让他“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表示让其能够做鬼;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推出午门问斩”,也是不让其做鬼的意思,因为皇城午门的阳气最盛,不论是否正午,推出午门斩首者就不能做鬼了。
“刻”是我国最古老、使用时间最长的计时制,叫做“百刻计时法”。西周以前,当时古人把一昼夜平均划分为100刻,1刻相当于现代的14分24秒。汉代采用以圭表测量太阳射影长短来确定时间,叫“太阳方位计时”法。太阳的每一方位,有了一个固定的名称,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有过解释“自汉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一日分为十二时,……然其曰夜半者即今之所谓子时也,鸡鸣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卯也,食时者辰也,隅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未也,哺时者申也,日入者酉也,黄昏者戌也,人定者亥也。一日分为十二,始见于此。”到了隋唐,“太阳方位计时”正式演变为“十二时辰计时”。汉代以后,“百刻制”与“十二时辰”两种计时方法都有采用,形成并存的情况。明末清初以后,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计时法开始流行。由于百刻制与十二个时辰的换算不便,又先后出现了96刻、108刻和120刻制。到了清代才正式规定每一时辰分为8刻,1个小时就是4刻,总计一昼夜是96刻。
古代,刻以下为“字”,相当于现在的五分钟。关于“字”,我国的粤语地区和闽南语地区至今仍然使用,如客家人说“下午三点十个字”,意即普通话的“十五点五十分”。语言学家认为现代粤语与闽南语还保留许多古汉语说法,这是因为古代中原汉人流落岭南,也将古人的语言习惯保存下来。而现代计时单位中,刻以下是“分、秒”,没有字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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