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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诗写进骨子里

时间:2023/11/9 作者: 海燕 热度: 13171
文 ?唐小林

  在热闹非凡,流派纷呈的当代诗坛,梁平从来就不属于任何一个流派。在我看来,梁平风格鲜明的诗歌,本身就自成一派。就像法国诗人兰波在年仅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清晰地意识到:“一个人立意要做一个诗人,首先必须研究他自己的全面知识;他应该探索自己的灵魂,审视它,考验它,引导它。”多年来,梁平对于自己的诗歌写作,有着极为清醒的自觉。从写诗之初,他就为自己制定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特立独行的诗学观和美学标准。为此,他把写诗当成了终身的事业,在诗歌这片荆棘丛生的土地上,经年累月地深耕细作,从而在其耳顺之年,迎来了一个丰硕的收获季节。新近出版的《时间笔记》(花城出版社2020·4),可以说是梁平最新的力作和奉献给读者的精美佳酿。在该书的扉页上,梁平赫然写道:“写诗四十余年,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拒绝肤浅和妖艳,把诗写进骨子里。”

  梁平对诗歌多年的坚守和开掘,无疑是对俄国著名诗人勃洛克关于诗人的使命最好的诠释。勃洛克说:“诗人的职责要求诗人的第一件事,就是为了揭开外部表面的覆盖,开掘精神的深处,诗人必须摈弃世俗世界的一切羁绊。”勃洛克在这里所说的“开掘精神的深处”,与梁平所说的“把诗写进骨子里”异曲同工,可以说是中外诗人不期而遇的心灵相通和对诗歌艺术共同的发现。

  中国的诗歌艺术,源远流长,从严格讲究平仄、对仗、押韵的格律诗,到“戴着镣铐跳舞”的“新诗革命”,再到如今大行其道,不讲押韵和节奏的口语诗歌,经过艰难的探索和头脑发热的全盘推翻,当代诗人高喊着各种口号,攻城略地。诗歌革命在短时间内,看似已经胜利完成,但诗歌革命,在口语化写作被许多诗人趋之若鹜,视为新潮的同时,其先天的弊病,就像早已埋藏的宿疾,越来越无法掩饰地显露出来,从而给今日的诗坛,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后遗症,致使众多曾经热爱诗歌的读者,越来越远离诗歌。在他们看来,当今的许多诗歌,几乎成为了以诗歌的形式写出的分行的散文。这些清汤寡水的诗歌,甚至连分行的散文都说不上,根本就令人不堪卒读。梁平始终是一个当代诗歌的参与者和诗歌艺术的践行者,在四十年的写作生涯中,他早已经练就了一双在平凡的生活中,发现诗意的慧眼,并在诗歌写作的艺术性上孜孜以求,不断向纵深开拓和掘进,从而形成了多幅笔墨的今日之梁平。

  在众多的当代诗人中,我很少看到像梁平这样,把诗歌写得如此洒脱,犹如行云流水的。洒脱是诗歌写作的大境界,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尤其需要诗人的才气和自由奔放的勇气。梁平的诗歌,不事雕琢,看似非常随意,但就是这样一种看似随意的写作风格,却是在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能达到的炉火纯青。梁平这种似轻实重的写作风格,总是能够收到一种出奇制胜的惊人效果。如像下面这首《舍与得》:

  那时候厮守一颗星,

  错过了蓝天白云。错过只是,

  时间推迟了,而已。

  蓝天的蓝不藏刀斧,蓝得透彻,

  白云的白没有瑕疵,白得干净。

  蓝天在上,白云在上,

  遇见蓝天白云没有人不自惭形秽。

  所有身外之物开始脱落,

  虚荣、自恋、得失的计较,

  都是头皮的屑。过去就是过得去,

  转过身,又是一片芳草地。

  很多事心照不宣就够了,

  人生最大的学问就是舍得,

  舍了的,可以得,可以不得。

  这首诗,典型地呈现出了一种“梁平式”的写作风格:轻松、洒脱、活泼、诙谐,融哲思与精湛的诗艺于一炉,寓沉重与轻松于一体。梁平的诗,没有那种花里胡哨,过多的修饰语和雕琢;没有那种云缠雾绕,呓语一样故作高深的意象叠加;没有枝蔓横生,拖踏的长句子;更没有那种故意卖弄,无病呻吟的虚情假意。在这首诗里,诗人就像是在面对蓝天和白云,深刻地解剖和反省自己,在岁月的长河里,所有的功名利禄,都只不过是随风而逝的身外之物,而在诗人的笔下,却有了更加形象贴切,独特新颖的艺术表达:“虚荣、自恋、得失的计较,/都是头皮的屑。”

  《时间笔记》的书名,来自于梁平的诗歌《时间上的米沃什》。这首诗歌可以说是梁平对波兰诗人米沃什,乃至所有伟大诗人的致敬之作:

  与时间纠缠一生,

  在最后的时间里,轰然倒下。

  蓝色的波罗的海在号啕,波及

  所有的水面和陆地。

  为时间唱挽歌的波兰老人,

  被时间掩埋在克拉科夫家中,

  时间为他而凝固。

  那些用波兰语写成的诗歌,

  繁衍成其他民族的语言,

  覆盖了世界。

  这是波兰的一个神话,

  可以用时间制造画面和记忆,

  并赋予它庞杂寓意的神话。

  制造这个神话的大脑,是一片海,

  无数种类在海里相互撕咬,

  相互激活,排列出井然的秩序。

  像这个人复杂、有序的身份,

  阔少、制作人、外交官

  诗人、教授、流亡者……

  时间在他的笔记里,

  惶恐、困惑、悲伤和虚无,

  每一个时刻都有斧凿的痕迹。

  绝望中昂首法西斯的屠刀,

  以鲜血分行救赎历史。

  敏锐、毫不妥协地承担,

  撕开人类剧烈冲突中的赤裸,

  在时间之上。

  伟大的诗人,从来都是时代的书写者和诗歌艺术的表达者。诗人在用诗歌书写时代的同时,总是从不缺席表达自己的内心,并且将从自己内心里流淌着的,沸腾的鲜血,化为不朽的诗歌,镌刻在历史的长廊之上,长留在岁月的长河里。在梁平的诗歌中,时间既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又是一个与其朝夕相处,终身形影不离,亲密的人生伴侣。所有流水一样逝去的时间,都是他极为关注和潜心追溯的对象;所有现在的时间,都是梁平生活的历史和丰富的人生经历。梁平所有的人生感悟和睿智,乃至诗歌的日臻完美,始终都与时间的淬炼息息相关:

  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说话没有了语法逻辑,

  颠三倒四不再顺理成章。

  我是一个病句,

  不再给自己搭配主谓宾,

  不再人云亦云。

  ——《我是一个病句》

  上了这个年纪,

  一夜之间,掩饰、躲闪、忌讳,

  绕开年龄话题。我恰恰相反,

  很早挂在嘴上的年事已高,

  高调了十年,才有值得炫耀的老成。

  耳顺,就是眼顺、心顺,

  逢场不再作戏,马放南山,

  刀枪入库,生旦净末丑卸了装,

  过眼烟云心生怜悯。

  耳顺能够接纳各种声音,

  从低音炮到海豚音,

  从阳春白雪到下里巴人,

  ……

  ——《耳顺》

  我是在熬过许多暗夜之后,

  读懂了时间。

  ——《欲望》

  从做爷爷那天开始,

  我就当孙子了。

  ——《心甘情愿》

  从以上这样与时间密切相关的诗中,我们看到了一个诗人在人生中的日益成熟、开通和洒脱。诗中那个说话不讲语法逻辑,不再人云亦云的我,恰恰正是在经历了岁月的反复淘洗之后,悟出了人生真谛的诗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诗人这样尊崇自己内心生活,从不与时俯仰的人,说出的话,反而被认为是一种“病句”,这种现实的吊诡和无法言喻的荒诞,犹如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表现出一种黑色幽默,彰显出梁平诗歌看似不动声色的冷幽默,呈现出一种极为高超的反讽艺术。时间就像是一位伟大的哲人,只有那些善于与时间打交道、做朋友的人,才会像梁平一样,“在熬过许多暗夜之后,/读懂了时间。”在梁平的诗歌中,时间往往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隐喻。在这里,我们不妨把《欲望》中的“熬过许多暗夜”,看成是梁平经历过的种种人生的不如意,挫折,乃至失败,而正是在经历了无数难以想象的磨炼和挫折之后,诗人对于人生的理解,也才更加成熟,这也就是诗人所说的“读懂了时间”。这里扑面而来的“读懂”二字,尤其给人一种岁月的沧桑之感,同时也可以说,是岁月给予了诗人最好的回报和馈赠。随着岁月的磨炼,梁平的诗歌,越来越返璞归真,也更加具有一种率真,甚至天真无邪,回到婴儿的本真的气质。

  毋庸讳言,在当今的诗坛,许多诗人简直把自己当成了人生的导师,他们误认为自己的诗歌真的就像是醍醐,可以为读者灌顶,从而故作哲人和高深。殊不知,这种端着架子写出的干瘪的诗歌,却常常令读者望而生畏,成为笑柄。梁平的诗歌,就像一种诗意的漫话家常,在他看似寻常的诗句下面,蕴藏着的却是一颗极具创造力的诗心。如“从做爷爷那天开始,/我就当孙子了。”这样令人过目不忘的诗句,说出了多少我们眼前有景道不出的人生感悟和心灵至乐。世界上再伟大、再高贵的人,在其孙子面前都无法摆谱。接下来,梁平在诗中的感悟,更是让其诗歌有了一种妙合无垠,直击人心和人性的力量。“我知道当个孙子要像孙子,/不撒谎、不讨人嫌,保持和颜悦色,要乖。”这种貌似诗人的喃喃自语,事实上却是在说给我们每一个已经上了年龄,或即将老去,乃至所有的人听的。尤其是那些曾经有过“辉煌”的老年人,千万不要真的以为世界上会有什么“老当益壮”“宝刀不老”,终身都放不下。只有那些心甘情愿给孙子当“孙子”,不再折腾的人,才能在人生的晚年,内心归于宁静,享受到真正的天伦之乐和人生的意义。

  荷尔德林在致诺伊弗尔的信中说:“诗歌的生动性是现在常常令我费思量的问题。我如此深切地感到,我离切中这一目标有多么遥远的距离,然而我的整个心灵都在竭力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奋斗,每当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到我的描述在这方面或是那方面有所欠缺,并且在诗的迷途间四处游荡,却无法摆脱时,我常常会禁不住像孩子一般哭泣。”永远葆有一颗童心的荷尔德林,是天真而又执着的。古往今来,有多少伟大的诗人在诗歌艺术的道路上孜孜以求,殚精竭虑。在诗歌写作中,梁平是一个有着不懈追求和优良诗歌天赋的诗人,梁平的诗歌语言非常朴实,但又总是平中见奇。他天生具有一种感悟生活,发现诗意,捕捉灵感的能力。许多看似寻常的事物,一旦经过梁平之手,就能妙笔生花,诗意迭出。如:“秋天的雨,在屋檐上,/一挂就是好多天。”(《邻居娟娟》)“一条青石路油亮光滑,/那是清末遗留的一条长辫,/顺坡而下的民房,/像倒扣的黑色瓜皮帽,/百年忘了捡拾。”(《棉花街》)“面对万紫千红,/找不到我的那款颜色。”(《盲点》)“这世界没有鬼,鬼都是自己作祟,/不敢在半夜为敲门声开门,/就不配与人为邻。”(《半夜敲门》)“比如人生这个大词其实很小,/与品格、性格毫无关系,/仅仅是深一脚、浅一脚,/最后走成自己的路。”(《半糖牛奶》)“一杯半糖咖啡搅万般滋味,/一勺冰激凌消受半个时辰,/一只芒果切分二十六块,/一梦睡出九个章节。”(《巴黎的树才与雅珍》)“立秋的雪谁也看不见,/隐秘的痛,没有蛛丝马迹。”(《那天立秋》)“我的书房是我的江山,/列阵的书脊和密集的葱茏,/浩荡千军万马。”(《晚上七点半》)“未曾谋面的祖籍,/被一把剪刀从名词剪成年代,/剪成很久以前的村庄。”(《剪纸》)尤其令人惊喜的是,在梁平的诗中,有着许多精美异常,令人品味不尽的警言妙句。譬如:

  一只麻雀在窗外叽叽喳喳,

  怎么听都是流言蜚语。

  ——《流言蜚语》

  只有遭遇最黑的黑,

  才能收获灿烂。

  ——《沙发是我的另一张床》

  与好玩和有趣的做生死之交,

  与耄耋和豆蔻彼此忘年。

  ——《别处》

  银匠锤子翻飞,

  轻重和深浅,都是行为艺术。

  ——《越西银匠》

  在《时间笔记》中,有许多诗都是对岁月的打捞和对历史的凭吊。位于川南的宜宾李庄古镇,是抗战时期中国历史文化记忆著名的活化石。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偏居一隅的川南小镇,一度曾经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由于文化工作者和历史学者的意外发现和努力发掘,终于使这个一度被人们遗忘的川南古镇,重新回到了中国文化的地理坐标,展现出其在中国现代史上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对于历史文化的关怀,常常能够反映出一个诗人的思想深度和人文关怀,因为文化本身就是一个民族的基因和骨子里流淌的血液。梁平在《一首迟到的诗》中写道:“距成都两百公里,/李庄在长江上游怀抱的典藏,/比浪花更缤纷。渔船的千百次网,也无法一一打捞。”在《古滇国墓葬群》中写道:“我在两千年以后的造访,/与守山老人和一只癞皮毛小狗,/谋面阳光下的苍凉。”这样令人唏嘘的诗句,不禁令我们的心中透露出一阵悲凉。我们与我们的历史,实在是相隔得太久,而且隔膜甚深。那些本来应该为我们所熟悉的历史,对于当今的我们来说,居然是如此的遥远和陌生!千百年来,有多少文化和未知的历史,曾与我们失之交臂,甚至永远消失在了岁月的长河中。由此看来,梁平的《时间笔记》并非仅仅是一部寻常的诗集,而是一部沉甸甸的,通过诗歌激活我们的血液,唤醒我们民族的记忆,从而让我们更加懂得历史,珍惜我们的民族文化的忧思之书。

  笔者注意到,在梁平的这部诗集中,多次写到过对死亡的追忆。比如前面提到过的《时间上的米沃什》和追忆其家族记忆和文化血脉的《墓志铭》。尤其令人动情的是《丰都》和《谒李太白墓》这两首写尽人间生死和悲凉,堪称当代追忆逝者的诗中难得的优秀之作。如:

  爷爷的胡子长满坟头,

  我从青草的摇曳中想象他的样子。

  相信有一天我回到老家,

  在人群中能够准确地指认,

  就像他,在坟前石碑上对我的指认。

  爷爷的墓碑是家谱的节选,

  有我爸、我和儿子的名字,

  爷爷就是我的丰都,

  ……

  ——《丰都》

  而在《谒李太白墓》中,梁平更是写尽了一个伟大的诗人生前的寂寞和死后的凄凉。李白究竟死于何时,死因为何?这在当今的学界,至今都还是一个千古之谜。唐宪宗元和年间,李白早已经去世五十余年,李白的坟墓才被他的崇拜者范传正和当涂县令诸葛纵在一堆荒草丛中所发现。千百年来,李白的坟墓直到民国时期,几成一处荒冢,而其间只有一户人家为其默默地守墓。这种罕见的承诺和大凄凉,真是一种令人欲哭无泪的大悲痛:

  我在墓碑前站立了很久,

  与守墓的谷氏第五十代后裔

  聊诗人暮年的激越与固执,

  聊到酒,聊到传说的河里捞月,

  唯一没有聊到诗人的潦倒。

  守墓人脸上朴素的自豪,

  就是谷氏先祖的千年之约。

  一千年谷氏没有出一个诗人,

  却守候了诗歌一千年,

  把一个家族的承诺,

  守候成不朽。

  ——《谒李太白墓》

  博尔赫斯在谈到诗歌的艺术魅力时说:“每一次读诗都是一次新奇的体验。每一次我阅读一首诗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又会再度浮现。”在博尔赫斯看来,诗歌写作是需要技巧,并且由种种技巧组成的,但作家在进行写作时,却绝不能过度依赖技巧。因为长时间下来,这些诡计终究会被识破。接着读者就会对这样的技巧感到厌烦。比如当今某些学院派诗人的写作,太工于技巧,如此忸怩作态,常常遭到读者的诟病。梁平写诗数十年,无疑是深谙诗歌写作此中三昧的。他熟悉古今中外的各种流派和形形色色的所谓技巧,接受过学院良好的知识训练,却不屑于玩弄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诗歌“技巧”。在梁平的诗歌里,我们丝毫看不到那种学院诗人的卖弄和做派,而是平中见奇,直接把诗歌写进读者的内心。

  读梁平的《时间笔记》,我们不得不谈到梁平诗歌清晰的辨识度。在当今,诗歌的散文化、长句子、视标点为敝屣,早已经成为了一种时髦,致使许多读者在阅读这些诗歌时,常常像面对一堆呓语,总是被一些疙疙瘩瘩,分不清究竟是属于上一行,还是下一行的描写,搞得晕头转向。梁平在诗歌的写作中,确乎早已明确地意识到了当代诗歌固有的顽疾,并力图在自己的写作中极力进行矫正。为此,直到今天,梁平在进行诗歌创作时,每一首、每一行都注意到了标点符号的巧妙运用,并且尽可能地使用短句,少用形容词,即诗人所说的“拒绝肤浅和妖艳”,活用动词。与众多摒弃节奏、不讲音韵的诗人相比,梁平的诗歌,更加强调一种内在的节奏和诗歌的韵律。这种内在的节奏,就像盐溶于水,极其自然地灵活应用在诗中,读来也就格外舒服、爽口。而这样的坚守和追求,恰恰成就了梁平风格独异的诗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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