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浮生二题

时间:2023/11/9 作者: 海燕 热度: 11338

石斑

“四十岁那一年,钱挣得差不多了,忽然就想钓鱼了。

  听说渔具市场有个戴眼镜的叫贝良,人称贝三爷,是路亚钓高手,传得很玄乎,我听了心里发痒,决定去拜会拜会。

  找到贝良,你有难度,他有难度,我没有——我看人杀底,跑不偏。沿着市场,南到北,北到南,来回两趟,我数了数,一共五个眼镜。用不着跟谁打听,找到贝良,就钓鱼,找不到,玩儿别的去。

  果不其然,那个冷面的,爱答不理的,鬼书生一样的,就是贝良。其余的眼镜,一个脖子上戴金链条,一个腕子上缠小叶紫檀,一个穿假彪马,一个抽雪茄,怎么看,都离高手有点距离。

  四五万块钱,贝良给我配了入门装备。扔进车后箱的那一刻,我却不想钓了,这一闲置,就是小俩月。忽然,一天早晨,四点刚过,窗外漆黑,电话暴响,我刚接起,贝良冷冷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在我这里买过鱼竿,是吧?

  他不报姓名,好像我必须记住似的。不过,我的确是在第一时间,说出了他名字。

  走吧,钓鱼去。五点钟到岞山头,从那里上船。

  我提前了十分钟,结果,贝良已经到了,另外还有两个家伙跟着,一问,也是在他那里置办的装备。

  岞山头,矶钓坐标之地。水下地形复杂,悬崖连着峭壁,海草巨肥,各种洄游鱼索饵、产卵,都打这里过。一年四季,鱼源不是问题。

  可我不会钓啊。麻了爪,干瞪眼。再看贝良他们,一条接一条地,呼嗵,呼嗵,鱼摔在甲板上,很快堆成了小山。贝良说,你买了些破烂,怎么能钓上鱼来。

  船一靠岸,我就缠着贝良去了店里,一阵忙活,从一竿一线到钓箱、钓台、钓椅、钓伞,都配齐了,升级版的,十万出头。

  这套又在车后箱里放了半个月。不过,竿儿没沾水,不代表我的脑子不转,每天过电影似的,都是贝良他们在岞山头钓鱼的动作,等道理悟明白了,再不出海就憋得慌了,我扔下手上生意,谁也不打招呼,直接奔了舟山群岛。”

  许老板坐主宾位置,众人都在吹捧他。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安安红着桃脸跟我说,知道吗?那可是海钓牛人,岛城属他最猛。

  当时,我正为酒局哭笑不得。圆桌巨大,想跟对面的人说句话,须有千里传音的功夫。幸好没什么可说的。全是陌生人。连个外围画家三流诗人都没有。倒也干净。我乐得不用装了。久别重逢的发小,安安,胸前沟壑,性感压境,说完“岛上属他最猛”,就趴在桌子上,醉死了过去。

  强加因果,是我们经常犯下的逻辑错误。二十多年没见,我不知道安安真正经历了什么。她自己或许也会有所恍惚。当然,我的成长史更是笔糊涂账。在此不提。两个月前,《误杀》散场,我们在电影院认出了彼此。没变,没变——交换善意和谎言的那一刻,我有种岁月未老的解脱感。听说你成了大作家?哇塞。听说你成了企业家?啧啧。随后就是约饭局。我其实内心有所抵触。安安则不容分说,作家需要多体验生活。

  也是。那本蹩脚的新书,关于半岛民俗和风物的,我做了若干田野调查,若干渔夫口述实录,三分之二已经完成,剩下的部分,耽搁于玩海故事不够出彩儿,小打小闹的多,骨灰级玩家少。安安从事移民咨询多年,见多识广,朋友圈里个个能赚会花,许老板便是她极力推荐的。人家已经不钓鱼只放生了,还四处捐助妈祖庙。来之前,安安跟我说,绝对有写头,匪气义气豪义,集于一身。

  我又打量了许老板几眼,嗯,精瘦归精瘦,却脸泛油光,两眼发亮。肯定的,死胖子不可能满世界去钓鱼,他们懒,除了吃,诸事难以打起精神。只有许老板这种人,才肯为了钓鱼北上朝鲜、南下菲律宾、东到印度群岛——不消说,他是个放肆又洒脱的主儿。

  后半场,敬酒的都趴下了,没人能过许老板的关。我谎称酒精过敏,喝了会昏厥,才幸免下来。些迷汉!他鄙夷地撇了撇嘴,随即话锋一转,美女,听说你是个作家?

  于是,隔着狼藉的杯盘,隔着兵败的众人,许老板说出了开头那段话。酒桌战事已停,四周格外安静。许老板所言,听来句句真切。我原本想就“看人杀底”谈点看法,可他没给我机会,脖子梗了梗,继续说将开来——

  “舟山群岛的海礁岛,知道吗?我在那里白天黑夜地钓,吃喝拉撒不离开。夜里全是大鱼,拖着竿儿走。我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一个激灵,被鱼叫醒,赶紧摇渔轮。天亮前,找块平坦的礁石,扎起帐篷,终于可以睡觉了,可那些大老鼠过来抢地方,惹我生气,我一手抓起一个,扔海里淹死。”

  “我有个毛病,钓上鱼,不管三七二十一,得马上尝尝。我生吃过河豚、章鱼、红尾鱼……章鱼很脆,咯吱咯吱地响。红尾鱼入口即化,像吃冰淇淋。河豚最冒险,不过,我会使刀法,可以躲过脊背上的大刺。在船上我最好的还是那口,一碗热汤面,一碟金枪鱼沾芥末,酱油要用日本的。”

  “大夏天到了俄罗斯,气温四十度,却没办法矶钓,北冰洋的海水杀骨头啊。”

  “海豚真是稀罕人。夜里在海上,海豚不断地围着船舷翻腾,三条一起飞出水面,再一起落下去,弧线那叫一个漂亮!马戏团的也比不上。”

  “渤海近海好玩,鱼种相当丰富,渤海湾里的鱼比黄海鲜美。命好的话,一天还能钓好几条大黄花,真是绝了。”

  “东海的春晓油田,潮水正合适,钓到一斤左右的金枪鱼,船长说先养起来。养起来干嘛呢?直接挂钩当饵,能上巨物。好几次,巨物没钓上,金枪鱼被一口逮了去,只剩下头。看来鱼生也不是那么好混的,杀机重重。”

  “在新西兰海域,选的竿至少300克起步,那边怪物横行,用小竿的话,腰力不够,起鱼会很困难。”

  “有口还行。没口的话,玩远投抽铁板真累。”

  ……

  许老板的做派,我确定不喜欢,甚至有一些厌烦。之所以能耐着性子听下去,无非出于猎奇心理。每个人都有八卦的想法和需求,我也不例外,可能更甚。不知晓、不熟悉或者比较奇异的事物,我总是急于探求答案。

  当然,诸事不能强加因果,我须捋出个头绪,与人生相比,码字界的逻辑错误,更不值得原谅——请问,许老板,让你印象最深的独特经历是什么?

  “庙湾,我在上面呆了20天。珠海140多个海岛中,离大陆最远的就是庙湾。乘快船,要在海上走三个半小时。

  庙湾的沙滩,是珊瑚粉末,真他妈的白,又细又软又白。你会怎么写?洁白如雪?海水也是绝对的蓝,清澈,能一眼望见海底的红珊瑚群……你闭上眼想想,那画面,仙境啊!

  庙湾地处外海,水深鱼大,没去之前,就听说是个梦幻钓场。近岸可以矶钓,离岸的深水位可以船钓,想怎么钓就怎么钓。

  去了之后,也有不如意,岛上的生活条件非常简陋,小卖部只卖饮料和泡面。几家餐馆,不到饭点,有钱也没得吃,人家不伺候。

  没关系,能来庙湾钓鱼的,山珍海味早就吃腻了,兴奋点已经不在这上面。

  200斤的老板鱼和马鲛,大型石鲳、烟仔、海狼,都是巨物啊,真跟做梦一样。无论用哪种钓法,钓具都必须结实,鱼线一定要有弓大鱼的保障,否则遇到这些巨物,造成断线跑鱼,会遗憾无比。

  我钓了条黑鳍鲨,一米长,腹侧灰白,胸鳍尾鳍描着黑边,精神得很。眼看着要将它拽上船了,突然从水底杀出一头巨型石斑,张着月球黑洞一样的大嘴,眨眼功夫,挣扎着的鲨鱼,被整个儿吞了进去。

  船上的人,个个目瞪口呆。我那讲究的动作,也僵在了半空。钓鱼我是无师自通,动作跟别人不一样,双脚开放式站立,重心在左脚上,起竿的时候胯部要固定住,这些都是我打高尔夫时琢磨出来的。

  讲究的动作,被瞬间报废,等回过神儿来,一把火从胸腔往上顶,顶得脑袋疼——我发誓要找到这头石斑,亲手杀掉它。

  可是,石斑属于守地盘的,生活习性很怪,从不跟其他鱼类混游在一起。它们呆在数十米深的海底,喜欢沉船、珊瑚礁、海沟石丛,身上的斑纹与环境差不多,总是把自己隐藏得很好。”

  多年田野调查,采访过各色人等,我从不做笔记。就像许老板自信于“看人杀底”,我自信于听觉和心觉。所谓过耳不忘,皆是走了心或糟了心,这种说法,应该没有任何逻辑错误。

  酒后吐真言,信息量极大,漫无边际,许老板似乎在借此醒酒。我逐字不落地听,一来天生猎奇,二因心存不解。都说杀手冷血如石斑,突袭比其上下颚开合度小的所有鱼类,且一口吞下——那么,许老板这类有钱人,只要是财富可以承受的范围,玩起来毫无顾忌,算不算另一种冷血呢?

  “我曾经在近二十米深的水排上,使用浮游矶钓法。很多人不相信,水深且流急的地方,这种钓法显然是行不通的,我偏偏用这种方法钓起过五六斤的大黑鲷。窍门嘛,无非就是计算浮漂和铅坠的比重,做好科学调试。”

  “一年以后的夏天,我用这种钓法,报了石斑的戏谑之仇。”

  “石斑用网捕捞不到,只能手钓。夏天,产卵后的石斑,食欲特别好,我绕到岩礁后面,水清流缓的地方,用活虾做饵,钩尖只刺入虾尾,保持鲜活,一钓一个准。”

  “起初钓上来的,都不大,几十斤而已,我直接拿到小饭馆,工钱高开,做了鱼宴。石斑肉质细嫩洁白,都叫它海鸡肉,是最美味的海鱼之一,我吃了却头晕恶心。饭馆老板说,雌鱼带卵的话,也会带有干扰神经的毒素。我只好用手指抠嗓子眼催吐。”

  “话说石斑也真够毒,杀鱼时扔掉的鱼籽,喂了野猫,竟然毒死两只。”

  “过了十一月,石斑躲进水礁洞,就不容易钓了。不过,凭借山石的错叠,判别藏身之地,浪涌不大的早晨,我断定它们会出洞觅食。”

  “石斑一年长两斤,200斤的已是百岁之年。我记得那头石斑,两米长,身体肥厚,跟头猪似的,肚子里一兜籽儿,眼珠有高尔夫球那么大……死了以后,竟然一直睁着眼,我前后左右地躲,老觉得它的眼珠在跟着我转,我就害怕起来,从此再也不敢钓石斑了……”

  众人酒醒,有的扶着脑袋,有的揉搓脖子,有的脸色惨白,有的衣衫污脏,好像刚刚经历的不是豪华酒局,而是一场激烈的肉搏。

  许老板累了。他让故事戛然而止。关键部分,如何杀死巨型石斑的那一段,听来尤其模糊。想再细问时,众人已经开始商讨回家路径,谁送谁,谁来接,谁代驾,一阵忙乱,纷纷离席。

  我开车送安安。她正处于宿醉之后的苍茫期,万事提不起精神。路上,我不放过,继续打听许老板洗手放生为何故,她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哎哟,你们作家真够八卦的,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好冷!怎么不开暖风?安安紧着补充了一句,随后斜躺下去,倦眼微合,将自己抱紧。

  有一种酒醒,醒来后便是彻骨的凉意。我想用冷幽默,调动一下安安的情绪。就要进入五月了,春天的花期已经接近尾声,车窗外,夜色阑珊,极尽温柔,怎么会冷呢?

  他的第三个老婆,怀孕后胎死腹中,大出血,端了子宫。

  我倒吸了一口气。好像真的有点冷。车里静默无语。气氛渐渐尴尬起来。我打开了车载音乐,是老科恩的。我只喜欢这种坚果般的声线,枯到了极致,又腐而不朽。他恰好在唱《像一条鱼》,这首歌的词,据说当年被富人买去,做了墓志铭。

  安安不喜欢——什么声音,让人斗志全无,活不下去了似的。我只好按停止键,继续八卦。那个叫贝良的,许老板似乎很崇拜他。

  天才。可惜吸毒。钱赚得再多,也不够。

  我不想再多问什么了。油门踩下去,车窗外灯影明暗,纷纷掠过。两个路口之后,遇到交警突查酒驾,有人闯卡,警笛的呼啸声剪破了夜空。

  安安到家之前,气氛一直在静默无语中尴尬着。曾经从初中同学那里隐约听说过,安安离婚多年,那一刻,真假与否,已经没有证实的必要了。更何况,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人生埋单。因果或许类似宇宙物质能量的守恒定律。

  当晚互加的微信朋友,被我在第一时间设置成为“不看他(她)的朋友圈”,估计对方也会赠我这个待遇。没必要相互拉黑,都是处事体面的人,默契地疏远,不回复就是最好的回复。天地江湖日月,不留不念不说话。

  许老板的微信名叫“放生”,头像用了红色珊瑚礁。我去翻看他的动态,一条也没有。“朋友仅展示最近半年的朋友圈”,是他的设置。

  夜里继续失眠。或是大脑非正常高速运转所致。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巨型石斑的影子,雌雄同体,无所不能。

  天亮之前,终于睡着了。催眠的书掉到了地板上。那似乎是本好书,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启蒙时代以来,人类总觉得所有事物都能在已知的框架里得到解释,并自诩为智慧的胜利,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人类的傲慢和无礼。

  实际上,睡着之后,我还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一条200斤的石斑,在船板上,以活虾为饵,计算着浮漂和铅坠的比重,一竿就把许老板给钓了上来。精瘦的许老板变得和胖猪一样,两米长,眼珠有高尔夫球那么大……

  石斑的闷吼,许老板的啸叫,同时响起。

  被惊醒的我,一时无法判断,是许老板宰杀了石斑,还是石斑宰杀了许老板。

私奔

后来,关于志芳姐的私奔,我只拼凑出五个场景。

  第一个,私奔前夜。全家人围坐在餐桌旁。餐桌是老榆木的。木器行说,拆下来的旧房梁,已经干透,再也不会变形,打一个两米长的餐桌相当气派,纹理通达清晰,摸上去,还有丝绸的顺滑。

  价格不菲,我认了。对于此类美物,我一向欲罢不能。配了十把真皮椅子之后,又特意跑去景德镇买了白地青花瓷,摆在老榆木上,愈显通透轻巧。

  围绕着这张有气质的餐桌,是晚,一道雪菜烧黄鱼,让全家人吃相失守。鱼皮焦香略有硬度,鱼肉嫩滑。武火收敛汤汁的时候,志芳姐用白胡椒和米醋提了味,不多不少地拿捏,筋骨就起来了。

  整整两个小时,欢快的咋嘬声,方才消失在厅堂上空。一切忽然安静下来。食物的刺激让副交感神经相对亢奋,亢奋掀动起消化力,也帮助血压下降、心率减慢、体温走低,而这些都是为引导睡眠做准备的。

  当然,夜色尚浅,没有谁会真正地睡去。稍缓,回了神儿,全家人从餐桌旁起身,各自去做要紧的事情——老妈奔社区公园,继续跳长生不老舞。老爸往象棋俱乐部,马退窝心炮进冷巷。弟弟弟媳拍拍屁股,他们一向蹭完饭就闪。

  我把自己扔进沙发,眼神空洞,腰间酸痛。九月桂树初开,暗香浮游无尽,我却懒得去嗅一嗅。

  小宝随学步车滑行,有企鹅和浣熊的拟态,也有棉花糖或奶昔的质感。我疲倦地望着,会心地笑着。小宝很快滑到了飘窗附近,那里有几盆高大的植物,琴叶榕、橡皮树、苏铁。我陡然弹了起来,嗖地奔过去,挡在了枝叶外围——据说,晚婚晚育的老母亲,至少有两个特点,弦儿绷得紧,以及体力跟不上。

  志芳姐的家务毫厘不差。尤其是灶台和餐桌,那种洁净如初的感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果盘已经摆在了茶几上,浅绿玫红鹅黄,一幅致幻画面。

  晚上八点,是志芳姐下班的时间,她大约在身体里设置了某种指令,掐着秒针,做完了该做的一切。明早想吃什么?这句结束语也是设置的,具有重复功能。你拿手的菜馄饨,没吃够,我说。志芳姐如往常那样应诺,道了晚安下得楼去。

  九点半左右,老妈热气腾腾地回来了,余兴未尽的样子。不一会儿,老爸也回来了,他显然余怒未消。但没人愿意知道为什么。

  我哄小宝睡觉,又是先把自己哄睡了。等小宝真的睡下,我却再也无法进入深度睡眠。夜的身手如此之好,黑重大氅拖地,竟没留下一丁点扫动街道、植物或屋顶的响动。隔壁的呼噜声倒是一清二楚。来自我的丈夫。

  小宝凌晨一点喝牛奶,四点撒尿,惺忪朦胧中,我样样不敢马虎。章节式睡眠,一段一段,前后不搭,连梦都做不出来。

  不消说,陈词滥调的一夜。

  第二个是私奔当日。

  老妈起得早,准备带上长剑去晨练,在客厅弄出一些声响,我昏头涨脑地从卧室出来,满脸起床气:您老可真是武林高手啊,晚一套,早一套。

  老妈陪着笑,应该先练练轻功,练练轻功。

  既然醒了,索性梳洗停当,我现磨了一杯咖啡,让自己醒得更彻底些。

  磨咖啡这件事情,我从不劳烦志芳姐。否则的话,那将是一杯不得体的咖啡,烟火气太重,忧伤全无,香浓也就打了折扣。在这个家里,没有人会知道,咖啡机粉碎咖啡豆的嗡鸣声,怎样深情地打磨着我的耳鼓,一杯纯正的咖啡,又会带来多少愉悦的假设。

  随着小宝出生,蓬头垢面的日子也来了。那个曾经每季到尖沙咀扫货的名牌控,已经摘下隐形,变成落水的四眼狗,一心泅渡生活,美感全无。倘若还有什么不肯让步的,就是咖啡了。日脚再忙乱,我也不喝速溶。

  通常在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志芳姐抱着午睡醒来的小宝出门晒太阳,老妈陪同,说监督更贴切。我的丈夫出差了还是钓鱼去了,并不重要。老爸也恰好不知所向。四周静极了,只有微小的尘埃逆光飞行。这个时候,我会涂上迪奥的缎光唇膏,蹬一双高跟鞋,坐在窗前,两腿交叠,腰身尽可能挺直,右手端起骨瓷的咖啡杯。

  我越来越喜欢黑咖啡,托人到印尼的种植园买来公豆子,它们很昂贵,生长在咖啡树顶端,离星星和月亮更近一些。

  喝完咖啡,杯口落着鲜红唇印,每一次,我都会洗干净。嘴巴上的也不留痕迹。那个寂寞早晨,我照旧做完了这一切——志芳姐却没有在应该出现的时间出现。

  一个小时过去了。小宝喝完牛奶,老爸在天台上浇好花,我的丈夫开车奔向码头。

  老妈晨练回来,依然热气腾腾地,一进门,就发现气氛不对,望了一眼厨房里的冷灶台,便大叫起来:志芳呢?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老妈便放下剑,转身下楼去喊人了。一边下楼一边念叨,这个志芳,是要饿死我们啊。

  我住联排,四联把东头。当初开发商给每户附赠了地下室,邻居们乐得上下打通,我则另辟入门,将其装修成独立的保姆房。这样一来,至少从晚上八点志芳姐下楼那一刻起,我可以松弛下来,跟老妈拌拌嘴,抱怨一下带小宝的辛苦。洗完澡裸穿客厅,在镜子前哀叹岁月痕迹。不必再和丈夫假扮恩爱,我们根本已经分居三年……

  志芳姐没有和老妈一同出现。没人,门也没锁,她的日用品好像都不见了。老妈急急地。

  我一愣,去菜市场了?也不至于忘记锁门啊。给志芳姐打电话,关机。再打,还是关机。我三步并两步,冲下楼,想到保姆房看个究竟,却也看不出什么究竟。正如老妈所说的那样,志芳姐只带走了她的行李箱和日用品,其他的完好无损,整洁如常。

  全家人围坐在餐桌旁,像等待上菜一样,等待着志芳姐的消息。又过去了一个小时。这中间,我按了无数次重拨健,都是关机。微信留言也不回。老妈提议报警。老爸不同意,志芳姐又没偷窃。我跟丈夫商量对策,他已经到了二十海里以外,信号断断续续。最后,我做出了决定:不要刚走保姆,又来警察,日子太不安生。再等等,志芳姐一定有什么急事。

  老妈做了早饭。这么多年她的烹饪水平从来没有长进。老爸又开始吐槽味道。他们为此吵过小半辈子。

  我给小宝洗澡,沐浴液弄到眼睛里,她哭个不停。

  好像谁也没有力气去做午饭,只好叫外卖。晚上继续叫外卖。外卖的盐和油严重超标,蔬菜不可能浸泡,老妈以前总是这样唠叨,这一次,她什么都没说。

  地板拖不成了,小宝在床上做游戏。老爸老妈轮番值守,担心她摔到地上会骨折。

  终于哄睡小宝,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水声翻卷的低音频,让我烦躁不安。想起明日三餐无着落,我又拨打了志芳姐的电话,自然是徒劳。

  第三个场景是私奔第二日。老妈在小区里不动声色地打探一番,最后把隔壁家的保姆叫了来。保姆姓连,大咧咧,圆墩墩,很有气力的样子,唾沫星子飞溅之际,将志芳姐说成不守妇道,是个骚货。

  太太,连姓保姆称我太太——前晚上我跟东家吵了几句,满肚子委屈,一直在小区里溜达。十点了,东家还没来电话,我也不能就这么灰头土脸地回去啊,便打算到她那里,骂骂东家,心里会舒坦些。谁知她不肯开门,说感冒了,已经睡下。我不信,拍起门来动静挺大,她害怕,闪出一条门缝,探出半张脸。

  太太,平时我就看不惯她见人爱答不理的样子,好像我这热脸专贴她的冷屁股似的。憋着东家的气,火大,我膀子一甩,顶开了门,不成想,里面有个男人!

  太太,我之前也曾碰到过那男人两回,碰到的时间都在白天,她说是表哥,我半信半疑。前晚实在遮掩不过去了。她已经换上睡衣,一幅要关灯睡觉的样子,还有什么好说的。没脸了呀!

  按照连姓保姆的说法,志芳姐被撞破了,天一亮,丑事就会漫天飞,从此无法做人,便狠下心来,三十六计走为上。

  太太,依我看,她那相好怕是夜夜都来的。连姓保姆还想添油加醋地往下说,我推托头痛,送走了这个激动的证人。

  经了这一番搅动,气氛活泛起来,全家人的思路有了目标,老妈的记忆随之闪回,想起自己曾经撞见过那男人,还是一个蛮精神的男人。

  三个月前,傍晚,老妈去保姆房的储存室取东西,那男人正斜靠在志芳姐的床上,舒舒服服地,一边抽烟,一边端着手机看视频。

  你是谁呀?她的老公?老妈当时这样问。

  是的。那男人很沉着,站起身来,打了个招呼。老妈没起疑心——有钥匙开门,有资格享用这张床,除了志芳自家男人,还能是谁。

  上楼后,老妈跟正在准备晚饭的志芳姐说,你老公来了。

  不!那是我大哥!志芳姐的反映比平时急促,分贝也高出许多,手上动作倒是没停,刀功细密,哐哐哐,机械地切着青椒丝。

  老妈只道是自己听错了,压根没有往志芳姐可能有相好这样的事情上想。

  第四个场景,志芳姐初来时。我无法更多地形容她,除了肤色白皙之外,五官都很淡,不好看,也不难看。当然,个头还是蛮高的,足有一米七,大骨架,大手大脚,刚好应和了名字里的那个“志”字。

  前面九个保姆,阴历阳历逢节就请假,这次,我接受了教训,事先讲好,除中秋和春节,其他时间都不准假。志芳姐给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中秋节加上来回只需要两天,春节加上来回也只需要三天,一年365天,我可以在你家做360天。

  我又问起家庭情况。这一次,得到的答案很精短:儿子参军,丈夫在乡下养猪,养了上百头。

  养猪的丈夫,每隔半个月打一次电话。有几次,我先接了起来。电话那端讲话结巴,一听是东家,愈加磕磕绊绊,起码的殷勤客套都不会了。我赶紧把电话递给志芳姐。志芳姐态度冷冷地,硬硬地。

  志芳姐是不是婚姻不幸?闲暇时,我跟老妈八卦。

  搭伴儿过日子嘛,就那么一回事,你要说幸福,我看谁家也谈不上。老妈不以为然。

  论年纪,志芳姐比我小几个月,不到四十岁。叫一声姐,有礼貌的成分,有雇佣关系的约定俗成,也隐含了同一个屋檐下的情感战术。

  经验告诉我,保姆用得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完全要凭运气。保姆类似于家庭成员,又区别于家庭成员,敏感点很多,偶尔还能生发戏剧性场景。前九个保姆,总是让我在结账走人、算了凑合着用吧这两种想法之间撕扯,几乎精神分裂。

  第三位,手机始终插在屁股兜里,左右对称,比使双枪的西部牛仔还气派。第五和第七位,干上半月,与邻家的保姆相熟了,话就多起来,有事没事地拉家常,交换东家的秘密,话茬子随风飘散,整个小区都听得见。第八位是颗玻璃心,一看口水电视剧就哭,随时丧着脸……

  生活要继续,保姆就得接着找。我召集家庭会议,先挑挑自家毛病,在保姆的问题上情商太低,欠修炼。怎么可以要求人家百分百完美呢?老妈说。不能以己度人,这只能说明我们太自私了。老爸说。人家是来赚钱的,赚得高兴或不高兴,这一份心情总会转化到日常行为当中。我丈夫说。全家人最后达成共识,一个可以打80分的保姆就是好保姆。百分制不适合用以量化这种雇佣关系。

  终于,第十个保姆,志芳姐来了。

  志芳姐做事不声不响。小宝皮肤嫩,见风皲裂,疼得哭。志芳姐把鸡蛋煮熟,取蛋黄,文火熬成油状,放凉后涂在皲裂处,一天涂三四次,不几天就好。小宝内心有感应,从此很黏她。

  志芳姐做人善解心意。我跟她抱怨,不知何时熬出头,还是早婚好,你的儿子比小宝大20岁呢,没心事了。她说你们读书人不一样,要先忙事业。

  最重要的,志芳姐收买了全家人的胃,除了雪菜烧黄鱼,还有鱼香鸡丝,芥蓝虾仁,煎酿油豆腐……煲汤更是一绝,汤里的内容出其不意,又彼此默契。按照老爸的说法,志芳姐做的都是细菜,能上席宴客的。

  最后一个场景,是私奔第八日。志芳姐始终没有开机。我去劳务公司寻找新人,三天试用了五个,都不满意。心力交瘁之时,我是恨志芳姐的。

  当初换保姆换怕了,难得遇到一个做事利落的,想用得久一些,完美主义便在志芳姐这里做了妥协。可又有什么用呢?照旧不是人去楼空,私奔得那么突然,那么富有戏剧性,让全家措手不及。表面平淡的志芳姐却怀揣着惊人秘密,真是不可貌相啊。团团忙乱中,我的恼怒里甚至揣了一点妒忌,妒忌志芳姐那当了真的爱情。

  保姆也有爱情。我或许可以为此自卑。

  围棋里有一种死局,就是两个人都精疲力竭,又都死劲地扛着,只等那扛不住的一方投子认输。婚姻里也一样,惟一的区别是没有人投子认输,面对死局,双方呈现的是无畏平静,连胜负的心都没有。譬如我和我的丈夫。

  爱情到底什么时候溜走的,谁也不知道。客气生分倒是其次,当发现连安慰彼此的夫道妇道都行不得了,不禁大惊失色。这些年来,两个人的局面风生水起,如果活生生地撕裂开来,各项指标势必大幅度缩水……我实在没有勇气,也懒得折腾,他又何尝不是。

  老妈同样不肯原谅志芳姐。连续好几天,家务做累了,停下来休息的当口,就会想起一个或几个有关志芳姐的细节,点点滴滴转回身来,反刍一般,都是为了加以说明志芳姐最终是为何私奔的。

  老妈说,志芳进城很早,做保姆前,曾在郊区的一家玻璃厂干过多年临时工。

  我正给小宝洗澡,擦满沐浴露的手慢了下来。这么说,在玻璃厂上过班的志芳姐,借工作之便,有过相对扩大的社交圈,这或许为她日后相好埋下了伏笔。

  我眼前浮现出这样的画面:玻璃厂,男男女女,一帮工友,饭后打打情骂骂俏,给平淡的生活增添些许生动。这样的过程中,忽然某个时刻,志芳姐动了情愫,和日后成为相好的那个男人来了电。又或者,那个男人勾引了志芳姐,粗砺原始,多么有别于憨厚丈夫所带来的冲动啊。

  究竟为何,扔下富有的东家、勤劳的丈夫和已经成年的儿子,一去不返呢?

  究竟为何,不得而知了。我恍然意识到,全家人没有谁真正地关心过志芳姐,她快乐与否,安然可曾。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两年,志芳姐是最近的陌生人。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