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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酒流年

时间:2023/11/9 作者: 星火 热度: 13304
○任林举

  杯酒流年

  ○任林举

  

  任林举,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力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鲁迅文学院高级评论家班学员、 鲁迅文学院作家第28届高研班 (深造班)学员、吉林省作家协会全委委员。 近年来主要从事散文、文学评论及纪实文学的创作,曾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第六届冰心散文奖、 第七届老舍散文奖、2014年最佳华文散文奖、长白山文艺奖、吉林文学奖等。

  深宝石红的葡萄酒浆,从褐色的瓶中,稳稳地倾入透明的水晶杯中——

  汩汩流淌的声音,有如精灵的叹息,妙曼,轻微得让人难以察觉。但我的耳边,此时却恍然响起了一脉山溪,清清亮亮,通通透透;而眼前,则仿佛有一缕澄明的时光,正从岁月的深处蜿蜒而来。

  酒,是“隐居”深山的朋友亲手酿造的。在长白山脚下的鸭绿江河谷,他拥有一个面积大约300亩的葡萄园。每年,他就以这些美妙的液体向山外的朋友们证明他还活着,并且很美好地活着。他的“隐”,主要表现在,平时什么通讯手段也没有,短信、微信、电话,任你怎么呼叫都没有回应,而他需要找到别人的时候,却可以“手到擒来”,感觉他就像一个神秘的隐形人,一直悄无声息地躲在我们身后。然而,货箱上的通讯地址却清楚地指明,他一直并且仍然居住在那条甘洌清澈的大江之滨。那么,经过这许多年的“修行”,他是不是已经成为那一带神通广大的山精或者河妖啦?

  冬日里的斜阳从窗口低低地射过来。杯中的液体在暖阳的映衬下,发出神秘、迷人的光泽,宛如液态的火焰,摇一摇,浅啜一口,似可一下子把灵魂点燃。我想起了朋友情迷意执的那条江。《新唐书·东夷传·高句丽》记:“古有马訾水出靺鞨之白山,色若鸭头,号鸭渌水。”一直以来,那江水都是自由而清峻的,几万年的翻滚奔腾,始终如驰骋的野马,狂放而不知疲倦;并不容岁月的泥沙污染、拖累,并不容自己变得浑浊、滞重,除了与两岸青山交往以及与河底岩石摩擦留下一些可嗅可感的记忆,似乎一切尽已交付于远方的云水之间。但却留存了两岸曾经蓊郁、葳蕤的浓绿和我手中的这杯老红,成为它一时尚难断绝的牵念与尘缘。

  最初的水,是轻盈和清凉的。它们有的来自遥远的长白之巅,有的来自云端,更多的来自遍布山系沟汊之中的细流、小溪。河谷中的云雾就如魔术师手中的一块白布,一遮,大地和大地上的众水便丰盈起来,再一遮,那些透明的水就借着葡萄树黑褐色的根系和藤蔓幻化成了翠绿的芽尖和叶片;显眼的或不显眼的,芳香的或不芳香的花儿纷纷开放的时候,那些水已经忘记了它们的来路和前生;当树上结出了果子,果子又由青涩转为暗紫,竟然连看园子人也不再知道葡萄的出处和身世。至于后来的采摘、发酵、提纯、陈酿、装瓶等一系列的过程和际遇完成之后,那些酿酒的人也变得茫然、恍惚;不知道如何将一个沉醉的精灵囚禁于幽暗的玻璃器皿之中,一切过往的沉静或喧嚣,一切的恩怨爱恨,如今都归于沉寂。从此,不再有人确切地知道,将来有一天,那咒语般的液体一旦从瓶中出来,将大笑三声露出狰狞的面目,还是温婉、恬静如当初误入牢笼之时。

  这是一年中的最后一天,也是即将到来的新一年的开端,我需要这喜庆的颜色,我需要这宁静的热烈;也需要这深沉得近于暗昧的另一种透彻。因为此时也正是北方最为肃杀、清寂的时刻,漫天洁白的大雪和沉闷、冗长的夜晚,确实需要找到温暖、明丽的支撑,也需要遭遇一个不期而至的意外惊喜。微醺或沉醉,都是好的,都可能给一颗沉重或孤独的灵魂插上快乐的翅膀。

  然而,今天这杯酒一靠近鼻翼,我就嗅到了它忧郁的气息,一如我多年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不断重演的心情。如果非要说得具体一点,叫做思念也行。可是思念什么呢?我自己也很难说清,无边又无由。大约就是那些已经或正在逝去的一切吧!谋过面或不曾谋面的先人:我的太奶、爷爷、奶奶和英年早逝的父亲?远方的亲人和朋友?那些花儿一样开放过然后又凋谢的爱情?那些说过爱或没有说过爱的人儿?那些如酒香一样一旦散去却再也回不到杯中的青葱年华?那气息,就如湿重的雨雾不易察觉地在内心里弥漫,芳醇而深沉。弥漫,疆域越来越广阔,最后彻底让我迷失怀想的方向,只剩下空空的忧郁和怅惘。但酒的液面刚漫过唇舌,又觉有一股清风拨云破雾而来,云霓中丽日初现,那种亦悲亦喜,既迎又藏,又爱又怨的况味,竟如多年前那一场酸涩而甜蜜的热恋。是的,就是这样,从小城集安山水之间诞生的精灵,仍如30年前一样,妖媚而富有蛊惑的力量。它再一次唤醒了蛰伏于内心深处的驿动,让我重新向往并相信了生命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

  30年前的年关,对我来说,确实是一道难过的关。父亲刚刚意外过世,母亲和弟弟妹妹们无家可居,自己的学业未成,未来的发展方向未定……最关键的是,我一直在思考一个危险的问题而久不得其解:我与生活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就在这时,一个人从很远的地方差不多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来“看”我。她带了两瓶葡萄酒,酒的名字酷似一个姿容艳丽的女子——“红梅”。她说,我陪你喝酒吧!于是我们喝酒。

  那是我第一次尽情地享用一种有颜色的酒。我不知道它的颜色从哪里来,并且,当酒在墨绿色的玻璃瓶中时,它的颜色看起来一点儿也不鲜艳,不像红,却像黑。但我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想到了一个年轻女子的腮或唇,随之进入到一种非常抽象的联想,想到了那些开放的花朵,月季、玫瑰、草丛中若隐若现的百合……还有,古书里那些姹紫嫣红,像人又像妖的缥渺俊逸的女子。

  特别是它的味道,复杂得几乎难以言说。仿佛一个来自山上的妙龄女子,清晨起来,趟着晨露,只身穿过树林,身上沾满了初放的花蕊、山间野草和树叶相杂的清香,双脚沾满了新鲜的泥土,挟裹着陌生而又奇异的山野气息,迎面向你扑来。微微的酸,则如那女孩腼腆而又热切的表情和她暗藏着激情欲燃又熄的目光。还有涩,那欲言又止,什么都没说,又什么都已说尽的含蓄,瞬间已完成了一种生命之中“有”与“无”的辩证。无限的空虚,又无限的充实;无限的凝滞,又无限的畅快。而在诸味之中,我最看重、最喜的还是那并不单纯的甜,与酸搭配在一起的甜,与涩搭配在一起的甜,甚至与苦搭配在一起的甜。如果没有那些我们一直期待和不期而至的甜,用以调和,用以平衡,很难推测我们的生活和生命又将是一种怎样的状态和况味。

  西方也有酿造葡萄酒的传统和理念。但他们和中国人的观念、爱好及心性却大相径庭,他们多追求开放和明快,而中国文化和美学的精髓却是含蓄与调和。中国的国学主张中庸,不多不缺,不左不右;体现在酒中,就是强调酒体的平衡,有时,竟刻意保留一些古典主义的甜蜜。西方则强调“自由”和“存在”,所以,按照西方晚近的酿酒理念,是要通过发酵流程把葡萄汁里的糖全部变成醇,做成“干酒”,不留一点点的甜度,让感觉直指刺激和迷幻的高处,然后再自由跌落,一点点靠近以物质为核心的肉感。正如舞蹈,中国崇尚羽衣霓裳,西方却偏爱恰恰和伦巴。可惜,30年前我也是青果一枚,并不懂酒,恰如不懂女人。

  后来,远方的女子问我,可不可以为她留在小城。我自惭形秽,不喜反悲,情急之下就让那杯命运格外恩赐的美酒在我的体内还原为令人失望的水,和着盐从双眼中流出,默默地还给了她。她饮尽最后一杯酒之后,杳然消逝,一别无踪。那段有一点疼痛又有一点麻木的悔恨与遗憾,就残留在我人生之杯里,成为一种厚重的“单宁”,左右我一生情感的基底。由是,内心的失落与充盈交织,直至茫茫无边。

  俱往矣!一切人生的际遇,终究会成为往事,成为可能重来也可能不再重来的记忆。30年的时光过去,世事纷纷,总如一茬茬生而又落、相互掩埋的叶子。再回首,已无法探手岁月深处,从中拾取最心仪的一枚。30年,沧海桑田,中国人似乎也早已挣脱了物质的匮乏、生活的窘迫和人生的困苦艰涩,但我们还没有幸福到可以狂妄。我们的人生、社会经验、性情以及文化基因也不允许我们像外国人一样甜得“颇烦”了,就返身弃绝、摧毁一切甜腻,孤注一掷于“干酒”路线。至少,我还叛逆不起,我还需要坚守我的中国口味,因为我生命里的苦涩和辛酸并不是来自于我的自身,而是来自于我的家族、我的时代、我的民族和上下五千年悠悠的传统。尤其在春节这种传统的民族节日里,我更需要好好地回味和享用一下属于我的甘甜,轻轻浅浅或浓浓酽酽都没有关系,我的中国心,需要有甜味的滋养。

  正当洋溢在我脸上那种近于自得的表情在逐步升级,一向“洋派”的二弟手端着一杯来 自 遥 远 的 法 兰 西 的 、“ 有 名 气 的 ”“ 有 品 位的”昂贵的“干酒”,微笑着斜刺里“杀”了过来。他平素里最瞧不起的就是国货,同样的货品,他总能很专业地指出中国货诸多的不足或毛病,特别是酒类。虽然,从小他也曾和我一同吃土菜,用国货,但自从他做了“生意”之后,在商场上结识的都是有头有脸有见识的人,他的消费理念和口味便逐步“洋”了起来。私下里,我也曾暗自自忖,如果不是出于时尚和虚荣(但很有可能和很多人一样是出于对时尚和虚荣的追赶),弟弟则应该算是一个领悟力和领受力极其突出的人。一般来说,想同化或绑架一个人的口味,最好是从幼年或儿童期开始,比如,让中国的孩子从小就吃上肯德基,他一辈子喜欢的就会是肯德基。不管他长到多大,生活在哪里,在他的心里,肯德基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肯德基的味道就是他一生都无法忘怀的家乡的味道。休说它是公认的垃圾食品,就算有毒,只要一时还毒不死人,他也会忍不住怀着一腔情感吃下去的。每当我指责弟弟的胃口和对酒的评判标准已经被西方催眠、同化,他则以我“没品位”和“土掉渣”来还击。

  因为这是中国最传统的节日,按规矩,从大年三十到新年初一,家人间一定要和颜悦色,不能冲突,更不能针锋相对,和气生财,心齐运旺嘛!所以我和弟弟还都能自觉恪守、维护这个规矩,彼此保持着“可掬”的笑容。

  我知道,弟弟手中的那杯酒很可能出自法国波尔多产区的拉菲酒庄,如果不是赝品,就应该是那款著名的“都下美隆”。迄今为止,拉菲酒庄还保持着“世界上最贵的一瓶葡萄酒”的记录。1985年,在伦敦的一次拍卖会上,马孔·福布斯将一瓶带有美国第三任总统兼酒评家汤姆斯·杰弗逊签名的1787年年份酒以10.5万英镑的高价拍走。从此,几乎全世界的喝酒人都把这个牌子的酒视为高贵的化身,无不以一品这个系列的酒为荣。到了中国,追捧者更是趋之若鹜,不管是真是假,只要标签儿上印着拉菲,就有人能喝出美妙无比的滋味。当然,弟弟的崇洋有法也有度,至少,还没有干出去日本抢购马桶盖子的下作事来,但在洋酒面前那种至崇、至敬、至钟情的神态总是让我心里有一些吃进苍蝇的感觉。

  弟弟晃了晃手中的杯子,说哥你来点儿这个吧,总喝甜酒会影响身体健康的。我知道弟弟的真正用意,他在试图让我接受他的观念或理念。接受了,就有了认同和尊重,接受了也就有服从。我笑了笑,一方面心生不快,一方面又不得不叹服文化征服的动能和力量。我尽量保持一种愉快的表情对他说,担心什么呢?我又没病,并且我从来不吃蛋糕、苹果派之类的甜食,喝一点甜酒不会惹来肥胖和糖尿病的。我知道弟弟喜欢西方的饮食,包括甜食,但我不能直接揭他的短处,我不能在这样的节日里失去兄长的风范和“宽厚”。

  我也晃了晃手中的杯子对弟弟说,你也来一杯这个,这是真东西,慢慢品,你就会懂得它的内涵,懂得了也就喜欢了。我尽量把一杯普通的酒说得专业一些、神秘一些。一向执拗的弟弟,这一次还真的很随顺地在我身边坐下。我新要了一个杯子,并亲手把酒倒入弟弟的杯中。

  自从父亲早逝之后,家中的大事小事都由我拿主意,弟弟妹妹们待我如父,尊重之中却多有畏惧,敬而远之!其实,我很珍惜兄弟们团聚的时光,不希望彼此的情感掺入亲情之外的块垒。弟弟坐在我身边的样子,让我感觉既陌生又熟悉,我仿佛又看到了许多年以前那个温和、听话的少年。我的心头,不由得一阵酸楚,但我依然不能让他看出我的脆弱。我试着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这杯酒上——

  在瓶口和杯底之间这段短短的距离,时间与速度合谋,将一个深重如石仿佛处于凝固状态的色块化开,深红色的酒浆涓涓而出,由深而浅,又由浅而深,凝聚,涣散,又凝聚,如一条彩色的河流,来自古老的荒原,带着青果和枯叶相互混杂的气息,在这个冬日的午后,恍然弥散,一直漫延至遥远的童年。那该是暮春时节,我们竹马并嚼,竞相驰骋,纷然的杏花层层飘落,洒满了我们的头顶和双肩;风紧擦着脚踝,掠去了草浆和新鲜泥土交织而成的异香……那时的青杏尚小,丢一颗在嘴里,清芬里一定夹杂着一点点的酸、一点点的涩和微微的苦,想起来,唇齿眼鼻之间就泛起了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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