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时代,通过文学已经得不到国家授予的荣誉和地位,市场成了检验一切事物成败得失的唯一标准。文学由大众情人沦为物质社会的副产品,更多地被人们当作休闲和消遣来进行消费,这就使得那些抱有“文以载道”这样一种使命感的文人感到困惑和茫然。与此同时,有些作家,尤其是所谓的美女作家们,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占据市场并达到畅销的效果,不惜“用下半身写作”,售己之陋,博人之欢,以先锋和媚俗的姿态横空出世,叱咤文坛。另一方面,那些真正拿文学当作一回事的人,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作品,却乏人问津,出版无门。书商们眼睛盯的是钞票,心里想的是如何赚钱,作品在他们那里首先要看是不是摇钱树。在这种情况下,像八十年代初赵本夫凭一篇不足七千字的《卖驴》一举成名、舒婷挟几首朦胧诗游走诗界顿使天下皆知的现象,早已杳如黄鹤,一去不返。于是自费出书便成了许多人尤其是业余创作者的一种尴尬而又无奈地选择。
生意场上有一句俗话,叫做赔本的买卖不做。对于自费出书来说,看来本是赔定了,除非你有老和尚化缘的那一套本领。也许友人会问,不赚钱还赔本,出什么劳什子书呀?这恐怕只能用“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来回答了。有位作家曾用这样的文字来形容自己对文学的热爱和痴迷程度,他说文学就像鸦片,一旦沾染上它,想戒都戒不掉。还有一个更让人心痛的例子:在萧红的故乡呼兰河畔,有一个叫仇文海的文学爱好者,为了筹钱自费出版诗集,不得不铤而走险,先是偷了老百姓的八头耕牛;不够,又继续偷,最终越陷越深,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为了文学,尽管采取了不为人耻的手段,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但我们在为之扼腕叹息的同时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同情和感动?
最近遇到几个朋友,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自费出书。谈起文学,依然眉飞色舞,神采飞扬。他们生活在社会低层,谋生的本领并不高强,或躬耕垄亩,或穿心行大街小巷,没有固定的收入。为着心中的理想,他们怀着朝圣般的虔诚,匍匐在文学这座庄严而神圣的艺术殿堂的屋檐下,蜗牛似的朝前爬行。文学和写作,不仅不能为他们谋取稻粱,而且还要勒紧裤带,赔进稻粱作为出书的代价,大他们无怨无悔。“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也许用艾青的这两句诗 来形容他们对文学的热爱,是最贴切不过了。
文章从来甘苦事,著书不为稻粱谋。愿以此与那些仍然爱着文学并笔耕不辍的同道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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