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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因何经典:草木之人、性灵之诗、清虚之美?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楼梦学刊 热度: 16229
杨子彦

  内容提要:林黛玉作为中国文学史上最为经典的女性形象之一,合草木之人、性灵之诗、清虚之美于一身。 林黛玉为绛珠仙草幻化人形,在贾府孤立无依而自尊独立,自称“草木之人”,保持草木之心。 林黛玉为人真实坦诚,不假伪饰,以诗歌抒发性灵。 在文学史上,林黛玉具有清之美,其刻画兼用写实、写意,突出气质神韵,时虚时实,呈现清虚之美。 林黛玉这一经典形象,对于理解中华传统文化精神、塑造理想女性等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林黛玉是中国小说塑造的最为经典的女性形象之一。虽历经二百多年的研究,林黛玉依然如蒙娜丽莎一般,散发着神秘、迷人的光彩。 综观林黛玉研究,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学界在新中国成立后基本上是一边倒的赞誉之声,颂扬林黛玉的清高、反抗、诗意,突出其悲剧性、理想性①;当代读者的接受和评价则更近似于清代、民国的情况,欣赏者有之,批评者亦不乏其人,认为其刻薄任性、难以相处。 这一现象后面隐含这样的问题:林黛玉是不是兼具理想性和小性儿于一身。 如果是,理想性和小性儿如何统一;如果不是,刻薄任性的林黛玉是否还值得如此盛赞和推许? 其实,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恰恰说明林黛玉形象的成功——她是立体的多面的,有着极大的想象和阐释空间,允许见仁见智地欣赏和接受。 概括来看,林黛玉形象的构成有三个基本面:草木之人,性灵之诗,清虚之美,三者相辅相成,共同塑造了这一体现华夏文化之美的经典形象。

  一

  在小说第二十八回中,元春给贾府众人端午节赏礼,宝玉、宝钗礼物相同,黛玉说道:“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②“草木之人”③,并非林黛玉一时不平而自我贬低,这正是她的本质,是她命运、痴情乃至言行举止的根由。 林黛玉身上种种包括所谓刻薄、小性儿等,都由此而来。

  和“石头”一样,“草木”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草木、石头都和天地有关。 《红楼梦》展现的不是道德境界、功利境界,是一种广大的天地境界,所以开篇即是大荒无稽,炼石补天。 石头坚硬长久,在中西神话中都有石头崇拜、石头生人等传说④。 石头之外,小说提到的便是仙草即草木,它同样和天地世运密切相关。 《易·坤·文言》:“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这里草木和贤人是互文,和《红楼梦》无关,却暗合其大旨以及黛玉的命运。⑤先秦《伊耆氏蜡辞》则说:“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这是一种表达原始愿望和要求的祝辞,希望“草木归其泽”,各得其所。 关于草木和天地的表述还有不少,天地、石头、草木三者隐约构成一个系统,草木和石头既紧密相关⑥,又功能特点各异。

  其次,草木和石头都代表着自然性、民间性。 石头、草木俱是自然界中常见之物,中国文化中多以木石作为民间的代表与象征,和庙堂对立,并由此生发出超越或淡泊名利之意。 像王充《论衡·书解》:“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范端臣《怪石》:“唯应山中石,不受客尘障。”张九龄《感遇》诗:“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广为流传,尤其契合黛玉形象。

  虽然如此,草木又有一些自己的特点:草木纯任自然,而石之美者为玉,为天地精华。 玉石对草木有滋养之用,“玉在山而草木润”(《荀子·劝学》),小说中也有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仙草,贾府中宝玉对黛玉的亲切呵护。 然而,玉又往往和金相合,金相玉质,金马玉堂,为俗世权力、财富的象征,和草木构成对比。 所以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说:“虽饰以金镳,飨以嘉肴,愈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金史·隐逸传·赵质》也有:“臣僻性野逸,志在长林丰草;金鑣玉络,非所愿也。”⑦“长林丰草”和“金鑣玉络”相对,《红楼梦》中木石之盟和金玉良缘对立存在,应该就是对这种传统的继承和延续。

  石头坚硬,历时久远,草木柔弱,岁有枯荣。 草木对环境的依赖远甚于石,对变化更敏感,反应更直接更强烈:“春色先从草际归”(黄庭坚《春近四绝句》),同时也容易“风吹草动”“草木皆兵”。 人短暂的一生更似草木,“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今古奇观》),草木也因此常常传递离愁别恨、人世沧桑、凄凉伤感、时光易老等情绪。 像“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细雨湿流光,芳草年年与恨长”(冯延巳《南乡子》)等。

  炼石补天,可抒英雄之志,草木则多和美人相连。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 清扬婉兮”(《诗经·郑风·野有蔓草》),“惟草木之零落兮, 恐美人之迟暮”(《离骚》)等,都是其中经典的诗句。 “百谷草木丽乎土”(《易·离》),草木依托水土而生,水是生命之源,土则是生存根基。 黛玉始终和水关系密切,却没有土的依托,土之于黛玉是家是乡是情,家与乡已经缺失,人情又难以捉摸,镜花水月终究落空——黛玉被斩断各种重要、直接的社会联系,成为一个游根无依之人。

  无论是灵河畔的仙草,还是客居贾府的幼孤,林黛玉本质上都是草木之人。 无父母兄弟,无本家扶持,且断根迁移,这些都是要凸显林黛玉浮萍无依的孤儿处境。 在贾府的客居,不仅延续了这一状态,且逐渐恶化,林黛玉因此而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之叹,最终“花落人亡两不知”。 这个渐变的过程,是黛玉如草木般移植、生长、渐衰、枯萎的生命历程。

  初入贾府时,众人客气有加,林黛玉也收敛顺从,“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林黛玉此时表现,可以从她大家闺秀的身份、自尊敏感的个性、如履薄冰般处世等加以分析,是为了保护自我和适应环境。 进入贾府之后、宝钗到来之前,黛玉有过一段欢乐时光,和环境“言和意顺,略无参商”,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贾母看重、宝玉友爱,迎春、探春、惜春“倒且靠后”,他人自然对黛玉分外礼遇。

  林黛玉的转变是在薛宝钗进府之后。 (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 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 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 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第五回)研究者多以此比较宝钗、黛玉的差异,而忽略他人态度变化这一细节,即“人多谓黛玉所不及”“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 由此文可知,黛玉是先感受到周围人的贬低和疏离,才有“悒郁不忿之意”,说是“心中”,应该还是有所表露。 宝钗的“浑然不觉”,也并非真的没有意识到,而是意识到之后的不动声色。 作者设此细节,是要以宝钗的人情练达来反衬黛玉的草木之性,所以王希廉《红楼梦总评》说“黛玉却是主中主,宝钗却是主中宾”。

  黛玉受到批评较多的是第七回收宫花一节表现的直白刻薄。 薛姨妈让周瑞家的送给各位姑娘宫花。 收到宫花,迎春、探春“都欠身道谢”,惜春说笑一句,命丫鬟收了;平儿代王熙凤接收宫花,“打开匣子,拿了四枝,转身去了”;惟独黛玉,“只就宝玉手中看了一看”,因自己是最后一个,“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 黛玉此说并没有道理。 从周瑞家的送花路线来看:薛姨妈居住于梨香院,在王夫人居所的东北角,所以周瑞家的先到了王夫人正房后头,三姐妹居住于此,书中特别指出“顺路先往这里来”;然后到王熙凤处,最后“周瑞家的这才往贾母这边来”。 这和第三回贾府众人居所及路线相合——从王夫人处角门出来,有南北宽夹道,北边有一个粉油大影壁,“后有一半大门,小小一所房室”,即为王熙凤住所;穿过一个东西穿堂,就到了贾母后院。 由此可见,周瑞家的最后送花给黛玉并非刻意为之,然而对于黛玉而言,相较于过去的礼遇,这大概就是轻慢了。

  其情可悯,其状可怜,依然不能为林黛玉的刻薄、小性儿开脱,她确实是敏感而多疑的,时时陷入他人尴尬、自己苦闷的境地。 林黛玉的这一特点之所以受到批评,在于不合她贵族少女、大家闺秀的身份和应有的温文尔雅的举止气度,然而从草木之人的角度,林黛玉此举却是自然的,甚至是必然的。 试想林黛玉换一种态度,对待周瑞家的去主动迎合,那便不是林黛玉而是薛宝钗了;而若是温顺接纳,那便是邢岫烟也不是林黛玉了。

  林黛玉之所以独特,之所以经典,便在于作为草木之人,始终是真实的自然的,真实性情,真实流露,不假伪饰。这样的为人处世,不谐于俗是必然的结果。

  抛却仙草幻化的由来,单从成长和教育来看,和贾府其他少女相比,林黛玉也有她的特殊性。 其他女性无一例外地处于具体的规矩和要求之中,有明确的管教者。 像迎春、探春、惜春、宝钗等姑娘有父母兄嫂管教,袭人等自有做丫鬟的规矩和要求。 惟独黛玉少孤兼客居,贾府并无人真正管教她,只是提供优渥的生活,其他基本放任不管。 有了衣食无忧和宽容放任的前提,林黛玉才能悲春伤秋,吟花诵月,无视世俗荣华及规则,厌恶宝玉转赠的北静王的鹡鸰香串,并在和他人相处时直言不讳、喜怒形于色。 所以黛玉曾自思:“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第三十二回);此后又告诉宝钗:“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第四十五回)。

  本来就是草木之人,在贾府又保持了草木之心,刻薄、小性儿,不通人情世故,便是必然的结果。 反过来,这些表现也合乎草木之人的设定。 “草木之人”⑧主要出现在《红楼梦》中,与之近似的还有“山林之人”“草野之人”,这两者使用更加频繁。 从史料看,二者有相通并用处,如“彼樵者,山林草野之人,其形全,其神不伤,其歌而成声,不烦绳削而自合”(赵文《青山集·萧汉杰青原樵唱序》)。 同时也各有侧重:“山林之人”跟隐逸更密切,有一定的理想性,突出淡泊名利、天性得全的方面。 如“山林之人,能忘富贵易”(苏过《斜川集·题阳关图后》),“山林之人,不为功名富贵所役”(周琦《东溪日谈录·异端谈》);明代袁宏道《叙陈正甫会心集》论趣时,认为“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指出“山林之人,无拘无缚,得自在度日,故虽不求趣而趣近之”。 “草野之人”则突出了身处草野的民间性,有不知禁忌、不合礼法规矩的方面。 这样的表述不少,如“草野之人,不知忌讳”“草野之人,不知君臣礼”“草野之人,少不更事”等。

  林黛玉作为草木之人,实际是兼具“山林之人”和“草野之人”的特点。 以往更多关注其“山林之人”隐逸清高的方面,而对其“草野之人”任性而为的一面有所忽略。 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才是林黛玉作为草木之人的应有之义。 任性,不合礼法,促狭,好捉弄人等,都体现了林黛玉作为草木之人的鲜活性——她是活生生的、有喜怒哀乐的人,而不是一个抽象了的理想化的符号。 《晋书·顾恺之传》说“尝图裴楷像,颊上加三毛,观者觉神明殊胜”,任性促狭之于林黛玉,就是这颊上之毫,非但无损她的形象,反而增添了形象的真实生动,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标签。

  二

  “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林黛玉曾如此感叹。 如果仅为草木之人,林黛玉并无太多独特之处。 让林黛玉这一草木之人在文学史上鸿鶱凤立的是她的诗才和清美。 相较于美和美感的不可捉摸和因人而异,林黛玉的诗才有充分展现并得到普遍赞誉。

  关于林黛玉的诗才和诗学观念,研究已经很多,这里主要对比林黛玉诗社内外的不同表现。 余英时认为《红楼梦》中有两个世界,大观园是理想的世界,大观园以外则是现实的世界。 这一观点是非姑且不论,对于林黛玉来说,也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是诗歌世界,不同世界的林黛玉是不一样的。 在贾府这个现实世界,林黛玉是一个孤独无依的亲戚少女,敏感多疑,抑郁寡欢;在诗社这个相对理想的审美世界,林黛玉则是夺魁的潇湘妃子,文采飞扬,尽显风流。 创作诗歌,林黛玉得以充分展现其思想个性,诗社则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林黛玉大放异彩。

  林黛玉在诗社之外的创作分为两种,一是元春省亲时奉命而作,一是个人私下遣愁抒怀。 元春命宝玉众人为大观园匾额题诗,林黛玉奉命为“世外仙源”匾额作了一首诗外,还私下代宝玉题诗“杏帘在望”。 书中特别指出,“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想贾妃只命一匾一咏,倒不好违谕多作,只胡乱作一首五言律应景罢了”⑨。至于林黛玉私下创作《葬花吟》《秋窗风雨夕》等,基本上是以歌代哭,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些诗歌里面,两首奉命之作关注度不高,实际作为诗人黛玉的出场之作,有它们的特别之处。 像《世外仙源》首句“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既点出大观园,又暗合太虚幻境,也和她仙草幻化的身份相应,看似凡易,却只有黛玉能够道出。 颈联“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明是指向元春,亦暗合贾府之人;似乎在颂扬贾府鲜花着锦般的繁盛,同时又因金谷酒出自石崇金谷园罚酒典故,有绿珠堕楼之事,寓示了元春后来的悲剧。 《杏帘在望》则是另外一种情况。 因代宝玉而作,风格和黛玉他诗不同。 贾政等人游园时,对于此处看重的是田园气象;此诗也写田园,重心却落在“盛世”,是少有的体现林黛玉理想世界的一首诗。 所以这两首奉命之作看似雍容雅正,合情合景,却有着丰富内涵,有助于全面认识和理解林黛玉,不容轻轻放过。

  诗歌让读者进入林黛玉内心,诗社则展现了另外一个林黛玉——平和、大度、洒脱的潇湘妃子。 诗社由探春倡办,但最重要的一条规矩是林黛玉提出的:“既然定要起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先把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改了才不俗”。 这一点很关键,改了姐妹叔嫂字样,另起名号,意味着跳出现实环境,去除血缘和利害关系,摆脱身份角色的种种束缚,进入到人人平等、只以水平论高下的无功利的审美世界。 因此虽然诗歌依然哀怨惆怅,林黛玉的状态和平时就大不相同了。 第一次开社咏海棠,众人悄然思索,“独黛玉或抚梧桐,或看秋色,或又和丫鬟们嘲笑”,待众人都有了,才“提笔一挥而就,掷与众人”;咏菊花诗时,林黛玉先是“令人掇了一个绣墩倚栏杆坐着,拿着钓竿钓鱼”,后又去吃酒,对赶来服侍的丫鬟说:“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斟,这才有趣儿。”对于诗歌的品评以及名次排位,林黛玉也表现得谦和大度,毫不计较。 李纨以为咏海棠,宝钗诗含蓄浑厚为首,黛玉诗风流别致居第二,宝玉为黛玉争辩,黛玉本人并未置词;咏菊花诗,众人以黛玉为首,黛玉反而道:“我那首也不好,到底伤于纤巧些。”对比硬怼周瑞家的直白,元春省亲时“未得展其抱负,自是不快”,独自一人时的黯然神伤,诗社中的林黛玉神采飞扬,可亲可爱。

  在诗社内外,林黛玉表现有所差异,诗歌风格则基本如一,即风流别致,抒发性灵。 黛玉诗歌的风流别致,既包括形式之新美,同时兼有真情实感和风骨。 李纨夸黛玉的诗“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第三十八回),指向的是别致;至于风流,则近似于萧衍评王僧虔书的“纵复不端正,奕奕皆有一种风流气骨”。 相较于形式之美和情感之诚,风骨对于林黛玉而言更为重要。 黛玉形象之所以经典,诗情洋溢、才思敏捷、为情而死是重要方面,更重要的是保持清净本色、高洁品格,“质本洁来还洁去”,有一种“宁可枝头抱香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屈服、不妥协的骨气和精神。 这是黛玉诗歌风流别致的内在精神,也是黛玉虽然有争议,但依然长期深受读者喜爱的根本原因。

  诗歌是林黛玉的主要存在方式。 她是用生命来书写,长歌当哭,因此诗歌格外真挚动人,同时也相对直露酣畅,没有那么婉约温厚,而这正是宝钗诗歌的长处。 言为心声,诗如其人,黛玉的诗歌为自己而作;宝钗不然,诗社之外无人喝彩,她是不作诗的。

  黛玉创作性灵之诗,和明清时期的性灵说最为契合。袁宏道说“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叙小修诗》),袁枚指出“情所最先,莫如男女”,自称“独来独往一枝藤,上下千年力不胜”,这些都和林黛玉在精神旨趣上相合相通。 至于林黛玉的诗学观念,从她教导香菱的有关论述看,严羽《沧浪诗话》、明前后七子,甚至公安、竟陵等流派都可从中找到近似之处。 这跟《红楼梦》所产生的时代文化有直接关系。 乾隆时期是传统文化的集大成时代,诗学观念较为多元,格调、肌理、性灵众说并行,对传统的众多说法都有所继承和扬弃,有兼采众家所长的特点。 《红楼梦》作为这一时期产生的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也体现着对传统思想文化的总结、反思,渗透着这一时期的文化精神,林黛玉、薛宝钗等人的诗歌和诗学观念,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三

  对于林黛玉而言,草木之人是她的本质,擅诗、痴情是她为人赞许处,此外林黛玉还具有清虚之美。 这种美对于林黛玉形象的作用,看似并无太多可说之处,其实不然。 草木之人、性灵之诗,让林黛玉超出众人,但只有加上清虚之美,林黛玉这一形象才完整,才如山水有了光色,形貌有了神韵,才真正经典,真正不朽。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是文学史上没有出现过的一种形貌。 对比宝钗“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林黛玉的美显然不同。 红唇翠眉、玉面杏眼,是据实写形,清晰可见;罥烟眉含露目,照水姣花扶风弱柳,则是离形写韵,其美可感,其妙难言。 如果说警幻仙子是美人如花隔云端,薛宝钗具俗世丰腴之美,那么林黛玉就介于二者之间,有意无意,若淡若疏,呈清虚之美。

  鲁迅先生曾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林黛玉形象应该是其中重要一点。 在小说中,林黛玉的出场“如花未发而香先动,月欲上而影初来,不可以意义求者”(叶矫然《龙兴堂诗话》初集),仙草幻化,以泪报恩,因情而生,为情而死,林黛玉这一形象时虚时实,似真似幻,仿佛在以生命来形象化演绎刘勰《文心雕龙·情采》所说的“以草木之微,依情待实”。 在林黛玉形象中,中国美学中的清、老之美,文学创作与批评中一些基本关系,如情与理、形与神、意与象、虚与实等,都有了新的展现和突破。 就林黛玉之清美,已经有过专门论述⑩;林黛玉痴情,薛宝钗明理,学界也有诸多阐发,这里主要从形神、意象、虚实关系角度来分析。

  突出神韵的写法在诗文中早已有之。 曹植《洛神赋》:“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就是这类写法的典型。 类似形象在文学中一直存在,多缥缈虚幻,见首不见尾,更多是作为一种文化符号而存在。

  在理论上与之相关的形神、意象、虚实等,都是极为复杂和重要的范畴,涉及文学的本质特征、文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其中,虚与实具有最大的涵盖性,宇宙万物都可视为虚与实的结合,形与神、意与象自然也可归结其中。 形与神、意与象、虚与实彼此同生共存。 《荀子·天论》说:“形具而神生”,《周易·系辞》也有“圣人立象以尽意”,但是在创作和评价中,常常是形神之中更看重神,意象之中更看重意,所以西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魏晋王弼更是直言“得意而忘象”。 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一个认识和发现的过程,从创作到理论都存在虚而实之、实而虚之这样一个相互转化、逐渐扩充的趋势。

  古代长期以诗文为主,小说戏曲在明清兴盛发达,出现了将人的欲望妖魔化的创作,如《西游记》《西游补》等,《聊斋志异》更是刻画了一大批满足人欲望的花妖狐魅。 明清学者在理论上也对这些现象进行了深入总结。 像明代王世贞《艺苑卮言》就指出:“人物以形模为先,气韵超乎其表;山水以气韵为主,形模寓乎其中”;评价曹植刻画的洛神:“其妙处在意而不在象”。 陆时雍:“诗贵真,诗之真趣,又在意似之间。”(《诗镜总论》)甚至对于偏重神韵容易出现的不足,学者也注意到这一点,对“韵格过象”有所批评,“后世韵格过象者,乃始以为得其精遗其粗,至三五涂抹,便成一人一物,如九方皋不辨牝牡,固人间一种高论。 然尽如是,不几于废事邪?”(《枝山文集》卷一《吕纪画花鸟记》)

  正是有了如此丰富的创作和理论基础,才产生了林黛玉这样全新的女性形象:人物过虚则缥缈,刻画过实则凡俗,林黛玉恰在虚实之间,在自然和社会之间,在梦幻和现实之间,兼具草木之性、性灵之诗、清虚之美。 相较于幽渺虚幻的洛神,她生动鲜活、丰富深刻;相较于《聊斋志异》中的婴宁,她多了诗人的“风流别致”,拥有更高的精神境界,更加的文人化;相较于《儒林外史》中同样具有诗才、自立自强的沈琼枝,她又是世外仙姝,超越了具体时空,是一种诗意和情感的审美的存在。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中华思想通史”子项目“中华文艺思想通史”清代卷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① 吕启祥《花的精魂 诗的化身——林黛玉形象的文化蕴含和造型特色》(《红楼梦学刊》1987 年第3 辑)认为:“林黛玉不仅是《红楼梦》的第一女主人公,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整个中国文学史的第一女主人公。 ……凝集着本民族文化的华萃精英。”

  ② 本文引文主要依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年版《红楼梦》。

  ③ 关于黛玉和绛珠仙草关系,相关论文主要有萧兵《通灵宝玉和绛珠仙草——〈红楼梦〉小品二则》(《红楼梦学刊》1980 年第2 辑);赵云芳《“绛珠仙草还泪”与中国民间故事中的“龙女报恩”》(《红楼梦学刊》2010 年第4 辑);王青、刘朝谦《宝黛悲剧存在之源辩析》(《明清小说研究》2013 年第2 期)等。 研究黛玉和草木关系的论文,可参考孙虹《草木有本心——林黛玉名士型文化人格解读》(《红楼梦学刊》2000 年第2 辑)。

  ④ 可参考李哲良《关于〈红楼梦〉中石头的母神崇拜与神话原型》,《红楼梦学刊》1992 年第3 辑。

  ⑤ 关于草木和天地关系,说法很多,主要有两种:一是天地、草木一体,共盛并衰,“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礼记·月令》);一是草木由天地决定盛衰,“主如天地,民如草木”(汉严遵《道德指归论》)等。

  ⑥ 陈洪《〈红楼梦〉“木石”考论》(《文学与文化》2016 年第3期)对木石关系有详细阐发。

  ⑦ 《颜氏家训·勉学》也有论及:“主人对曰:‘夫命之穷达,犹金玉木石也;修以学艺,犹磨莹雕刻也。 金玉之磨莹,自美其矿璞;木石之段块,自丑其雕刻。 安可言木石之雕刻,乃胜金玉之矿璞哉?’”对于金玉和木石的关系,说法和此不同。

  ⑧ “草木之人”,明叶子奇《草木子》闵景贤题词、清《歧路灯》卷九等有所提及。

  ⑨ 林黛玉此处想要“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但还是遵守了命令,没有逾矩,这和她作为草木之人的特点是否矛盾?鲁迅先生《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分析陶渊明的一段话可解释这一问题:“即使是从前的人,那诗文完全超于政治的所谓‘田园诗人’、‘山林诗人’,是没有的。 完全超出于人间世的,也是没有的。”林黛玉的情况也是如此。

  ⑩ 关于林黛玉所具有的“清”之美,可参考拙文《论〈红楼梦〉中的“清”、“老”之美》(《红楼梦学刊》2013 年第1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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