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你让我看到天堂的模样

时间:2023/11/9 作者: 短篇小说 热度: 14752
◎郭玉琴

  

  那是一个星空满天的夏夜,不到八点钟。我沿着金马广场附近的翔宇大道,漫无目的地闲逛,无意中看到霓虹灯闪烁的街道上,有一家名字很特别的书店,就在一棵紫薇花树的前面一点点——天堂书店。天堂?这个名字有什么含义吗?我在淮安这座城市里定居将近十五年了,去过很多家书店,但是都没有留下什么特别深的印象。无非就是设计得雅致一些,环境美观一些,再在书店里卖些咖啡、饮品、甜点,放点音乐悠扬的曲子,调节一下气氛。去这种书店多了,我会有种去咖啡馆喝咖啡的感觉。很多时候,我到书店里去,根本不是为了看书,而是为了等一个人,约一个朋友到那里叙话方便,因为我是做保险业务的,大多时间需要服务我的顾客。我在心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好像认识它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细细回想一下,大概要有二十年了。是在一本言情小说书中看到的,《失火的天堂》,对,是台湾女作家琼瑶女士写的一本书。那是一个曾经属于我的天堂黄金年代,从那个年代一起走过的女孩男孩们,都记得校园里流行一句话,男孩看金庸,女孩看琼瑶。但是天堂一样快乐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青春飞扬的校园四角天空里,在书的象牙塔中。离开校园,踏入社会,我们就从纯真的世界一下子被硬生生摔在了一个四处都容易碰壁的残酷现实里。我的高中同桌男生嘉南对我说,他第一次出去找工作,在职业介绍所里,工作人员问他你想要什么工作,他竟然茫然无知地说,我也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干什么都行,反正我现在就想找个班上一下。于是,工作人员给了他一张名片和电话号码,让他去一个饭店应聘传菜员。之后,他就在那里开始了社会这所大学的第一课,彻底告别了过去的那个你爱谈天我爱笑的年代。而我的经历,不过是他的翻版而已,不必赘述。

  瞥见天堂书店的那一刻,我的心就被它迷住了,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它的方向迈了过去。好像在这繁忙而又疲惫的城市里,我已经忘记了天堂的模样了,我觉得自己这些年就像掉进地狱一样,每天都是撑着熬过每一个有星星的夜晚的。甚至,那些没有星星的夜晚,我一个人也没有能力拒绝不熬下去。我已经是一个中年妇女了,家里有一个正处叛逆期的孩子,还有一个妈宝男拒绝成长的丈夫,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我还有什么。也许,我自己都讨厌眼前的自己这个模样,一个活成很物质化的女人,为谋生而去谋生。

  走进书店的那一刻,我以为会有营业员小姐来和我打招呼,问我喜欢看什么书,或者想买什么书。但是环顾四周,这家书店好特别,居然连一个服务生都没有,也没有搞什么文创,偌大的一个书店,只有一个穿着黑色短袖衬衫,留着卷发的中年男人,一手夹着烟,一手端着一个高脚酒杯坐在吧台上。尽管他是坐在凳子上的,但是远远瞥过去,我依然能感觉到他一定是大个子。他自我陶醉地戴着耳机,在那听音乐,胡子留得很长,有点像三毛的丈夫荷西。我到书架上翻翻,巡视了整个书店,发现这家天堂书店原来是只卖诗歌书籍的书店,好特别,突然觉得这个书店的老板是一个文艺范十足的人。在这物欲横流、实体书店都纷纷倒闭的年代,还有人敢大胆开这样的一家单一的文学书店,要么就是太理想有情怀了,要么就是富得冒油想折腾破产一下。

  书店并不大,客人也并不多,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女孩子。一个穿着牛仔裤和青色短袖,扎着马尾辫,染成黄色的,个头高高的,戴着圆圈耳环;一个剪着参次不齐的短发,穿着连衣裙,粉色的,戴着眼镜,镜片底下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她们待在这个书店的一个角落,并没有看书,而是在吃冰淇淋,就着土司面包,边吃边聊,兴致勃勃。我感觉她们不像是热爱书籍和诗歌的人,她们来到这里有点像蹭空调,但是老板并不介意,因为他自始自终目不斜视,只顾做自己的事情,也不询问顾客的需求,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个商人,没有商人的势利眼,对待自己的生意好像很淡然处之,客人多少,销售额多少,并不能影响他的心情。这是我那个晚上对他这个人产生的好奇原因。

  就在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莎士比亚的诗集,准备找个椅子坐下认真阅读一下的时候,突然听到书店里的那个穿牛仔裤短袖上衣、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走到吧台前对老板说:“老板,请问这附近哪里有卖酒的?”随着女孩的声音落下,我抬起了头,看到老板愣了一下,说:“附近可能只有便利店了。”她又一边眼睛盯着书店老板书架子上的两瓶啤酒说:“你这里卖酒吗?”结果这个时候的老板笑了一下说:“不好意思,这酒是我朋友送我的,我不卖,你要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喝。”说完,老板真的走到架子前,取出两瓶酒送给她。没想到,女孩很大方地接受了,然后在书架上挑了一本诗集,一边看一边和同伴喝了起来。女孩挑的那本诗集很有意思,我听到和她一起来的另一个穿粉色连衣裙留着短发的女孩对她说:“原来你也喜欢读《认得人类的寂寞》吗?”长发女孩点点头,嗯了一下说:“大学里就喜欢这本书,是民国的诗人废名写的。”很巧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也喜欢,于是那天晚上我带着好奇也前去搭讪她们。

  我借口自己也想看 《认得人类的寂寞》这本书,很快就和她们热聊了起来。这些年我别的本事没学会,做保险让我最受益的地方就是练就了一身搭讪术,和陌生人很容易就能熟络起来,热聊中我才知道喝酒的那个姑娘并不是我们本地人,她是从台湾来到淮安旅游的,晚上心血来潮,带着女伴一起来书店消遣。她说:“我一直觉得这里只是一座小得不能再小的内地小城市,没想到还有这么独具风格的一家诗歌书店。”我纠正她:“我们这里的市民也很爱看书的,只是看诗歌的人少,大多数人看书买书都是为了考证,上岗就业,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所以开诗歌书店才没有什么市场,没有市场的诗歌书店自然也就没有人敢开。”她们听了我的话,笑笑,一边吃着面包,喝着啤酒,一边冲我点头说:“也是这个道理。诗歌毕竟是小众化的文艺作品。”然后我看着她们手中拿着好多面包,就笑了笑对她们说:“你们也挺好的,买了吃的还会进书店。”她听了,非要送我一块面包。其实我平时不吃那种切片的土司面包,但她给了,我就拿着。她后来又蹭了书店老板的一支烟,然后就走掉了。临走的时候,她告诉我和天堂书店的老板,她是台湾的一个文化艺术导演,随同她一起来的另一个女孩是她的助理。对于她们的这个职业,我听了,那个晚上也是惊呆了下巴。

  两个女孩子在天堂书店蹭了一个多小时的空调吹,还蹭走了老板的一支烟,两瓶啤酒,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本诗集《认得人类的寂寞》,定价十五块钱,还是旧书版本的,我觉得如果我是老板的话,一定会很生气,但是他表现却很满意,目送两个女顾客远走的背影,回头对我轻描淡写地说:“我的这个书店就是这样,永远一天进不来几个顾客,买书的人也没几个,但是我还是愿意每天都把门开着,哪怕没有客人,我一个人也坚持到晚上十点关门,这就是我的生活。”说完,他点燃了一支烟,问我:“要不要也来一支?”我笑笑说:“谢谢,不需要。我是来看书的。”他于是吸了一口,吞云吐雾说:“那你随便看看,有中意的随便拿,价钱不会贵的。这里的很多书都是我从二手货旧书店淘来的。”

  我在书架上淘到了一本席慕蓉的诗歌选集,还有一本《海子诗集》,连同先前看到的《莎士比亚诗集》,准备一起买回家看。到柜台上准备扫码付费的时候,老板抬头看了看我选中的书,叹了口气对我道:“你是个有眼光的书客,这三本书是我年轻时候一直最喜欢读的,今晚要被你买回去了。”他说话的表情有种剧情要落幕的感觉,于是我对他说:“你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书商,书被人买走了,不但不高兴,还伤感。这不像是一个商人的样子嘛。”他笑笑说:“做商人本来就不是我的理想,只是我被迫谋生。”“那你的理想是什么?”我反问道。“诗人,一个真正的诗人。”他这样回答我。“可是诗歌并不能养家啊,诗歌不能当饭吃,诗歌只是精神食粮,我们都生活在物质社会环境中。”他说:“我知道,所以我为了开诗歌书店,和我妻子离婚了。我不想因为热爱诗歌而拖累她。”

  那一刻,听了他那样的一番话,我突然敢肯定,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书商。于是我放下书本,问他:“能不能也给我一支烟抽?”他递过来一支烟,说:“没问题。”我拿了一支烟,他替我点燃,然后问我:“平时你抽烟吗?”我说:“不抽。”这时他好奇:“那你为什么今晚要抽烟呢?”我说:“因为我看到了你和诗歌,想起了我以前遇到的一个抽烟的诗人。”“那个诗人叫什么名字?很有名吗?”他问。“忘了。他是我的初恋男友,一个很普通的诗人,没有任何名气。我们已经二十年没有联系了。”我说。“那你今晚为什么会想起他呢?一个普通的诗人不值得你想念,你对他旧情难忘?”我抽了一口烟,因为没有抽烟经验,还被呛了一下,笑笑说:“你这个人真幽默,一个能被人忘记名字的人,又有什么旧情难忘的。我之所以想起他,不是因为对他难忘,而是对他曾经拥有的那个诗歌情怀难忘。”他说:“我想听听你和诗人男友的故事,可以吗?”我说:“可以,不过前提是我要先知道你的故事。你是怎么爱上文学、爱上诗歌的,你和你前妻的故事又是怎样的?”他笑了笑说:“这算是隐私交换吗?”我回答:“就算是吧,如果你觉得公平,现在我们就可以开始,你先讲。”

  他端起高脚杯,喝了一口啤酒,说:“好吧,我来讲述我这些年的经历,不过你回去不要把它当成全部是真的写进小说里。因为我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你应该知道的,文学青年讲出来的话,有一半是真的,还有一半是文学语言加工出来的。”我说:“我知道,你放心吧,我会有选择地去听我认为是有可能真实发生的那一部分。”

  金锐在做天堂书店老板之前,去北京流浪过。他不愿意向我透露他是哪里人,但是我听他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在这个天堂书店所在的地理坐标城市里,他只是一个流浪者,和我一样,都是从异乡而来的。我们第一次在这个天堂书店邂逅,他是书商,我是书客,我们同龄,1982年出生。小的时候,他不爱读书,经常因为不爱读书被他父亲毒打,而我喜欢读书,喜欢得发狂,但常常因为读书烧糊了饭菜被父亲毒打,我们经历了相似的家暴,原因却天壤之别。他父亲恨他读书不用功,恨铁不成钢,而我的父亲恨我读书,恨我一个女孩子读书都是白用功,读的再好也不能为家庭改变命运。人与人之间的命运,居然就是这么的不同,上帝就是这样的不公平。他说父亲给了他一个不快乐的童年,我说,我的父亲也是。于是他笑笑,继续讲他的故事。

  因为读书不用功,读到初中的时候,金锐的理科成绩已经是一落千丈,但是他因为遇到了一个很有文学才华的语文老师,在初三的那一年,改变了他的命运。他的语文老师教他的那一年,已经是五十八岁的一个老人了,即将退休。但是他教书的年龄很短暂,五十岁的时候才走上讲台,是十九岁考上当地一所师范学院的。毕业的那一年,刚好文革把他打成右派,用现在的话说,毕业即失业。后来怎么平反的,金锐就不得而知了,听说是一直上访到中央才得到平反。而他老师的上访信,竟然写得文采飞扬,让为他平反的领导读后大为赞叹。金锐的语文老师是个独身主义者,他平反后走上讲台,已经是没有青春的人,终身没有娶妻。他很爱自己的学生,也很爱自己的教育事业,他的语文课讲得娓娓动听,春风化雨,学生们都很喜欢听他讲课。班级里有交不起学费的优秀生,老师会用他的工资给孩子垫上,一直很调皮读书不用功的金锐,就在遇到这个老师的那一年,爱上了读书,同时也爱上了作文课。但是很不幸的是,就在初三毕业的那年暑假,金锐的这位语文老师突然得了脑溢血走掉了。因为他没有子女,所以金锐那一届所有人,都去他家里为他送行。他的丧事是他的妹妹为他操办的。

  老师去世的那个晚上,金锐在丧礼上遇到一个熟人,那个熟人是老师生前的至交好友,便和他一起留在了那里过了一夜。操办丧事的人将他们安排在死者的书房睡觉。在老师的书房里,金锐看着他的书架,抽出一本《人民文学》,上面看到老师的名字,赫然写在目录里。通过目录,翻到那一页,金锐读到一首老师过世前发表的一首现代诗。这是金锐第一次看到这种分行的格式,很惊喜,金锐就悄悄把老师留下的这个遗物据为己有。金锐感觉这本杂志像是他和老师之间的一种连接方式。那年清明节,班级里有几个同学一起来约他给老师上坟,金锐突然就想起了老师的那首现代诗,于是也模仿着写了一首,并且把这首诗烧给了老师。在他的坟前,金锐吟诵了一遍:

  我以为常在我案头哭泣的喉咙

  不再是往事决堤的岸口

  我以为有些往事已经尖锐成棱角

  正企图狂饮我的血

  可我还记得去横渡沧海

  ……

  博尔赫斯说,如果有天堂,那一定是图书馆的模样。后来的二十年,金锐一直读,一直写,考上了大学中文系也没有停下来。读诗和写诗成了他逃避现实的方式。二十出头的年纪,他和我认识的那个初恋男友差不多,满脑子都是文艺的想象。2003年,他去了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的北京。白天在中关村做着软件业务员的工作,晚上流连于各种书店和碟店。他在那里结识了很多和他一样喜欢艺术和文学的伙伴,包括他的前妻。有一次他和另外两个写诗的朋友说起想开一家诗歌书店,有经营书店的朋友就跑过来反对他,对他说:“这个年代,开一家文学书店尚且都很困难,你为什么还要开一家诗歌书店呢?”他对劝诫他的朋友说:“不是有本书叫《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吗?你们都认为文学书店不能存在,我偏偏要开一家诗歌书店。”金锐妻子那时已经怀孕了,她也反对,想金锐和她一起到云南去经营一家旅店,专供文艺家去创作写生,顺便也可以多结交一些文友,有利于诗歌创作。但是金锐没有这个心思,他想按照自己心中憧憬的方式生活,结果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最后,经过协议签字,金锐把这些年挣的所有钱都给了妻子茉莉,然后自己决定白手起家,重新开始。茉莉拿到这笔钱,跟着另一个诗人一起去了云南,并且在那里产下了他们的女儿,茉莉只答应给金锐寄来女儿的照片,却不准他在女儿十八岁之前与他见面。金锐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尽管他很想看一眼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是他知道女儿即使没有他这个父亲,和她的养父亲生母亲生活在一起,也会很幸福的。

  金锐讲到妻子与他离婚的这一段就停下来了,他说一个人一直讲下去,在这个夏天的夜晚,会显得心情特别寂寞。他说要我再来讲一讲我的故事,等我讲得疲倦了,他再接着讲,这样讲故事就像长途跋涉,有个歇脚的时间。于是我告诉他,我爱上诗歌,也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位语文老师。我的这位语文老师是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遇到的,他和你的老师经历有着惊人的相似,他也是一个师范生,在即将毕业的时候被打成右派,后来经过平反才走上讲台的。他也是一个无儿无女的老人,不过在他出狱后,就经人介绍,和一个邻村的寡妇结婚了。寡妇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拖着两个儿子嫁给他,比他小十五岁,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他的晚年很幸福,退休后两个继子对他也很孝顺,他现在一个月拿着七八千的退休金,过着衣食无忧、儿孙满堂、家庭幸福美满的生活。他爱好文学,会写小说,在教我的那一年,我和同学到他家院子里去偷桃子吃,他逮到了我们,不但没有打我和我的那个女同学,还拿出一本《今古传奇》给我们看。我在那本书上也看到了我老师的名字,于是我知道了他不仅是一位老师,还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小说家。我看完之后,用钦佩的语气跟我的老师说:“我可以带走它吗?”老师点点头说:“当然可以。孩子,只要你愿意,我也可以教你写。”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作文课,每次写好作文外,还会额外给自己布置一些写作任务,将自己写在草稿纸上的作文拿给我的老师看,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发表。老师每次拿到我递给他看的作文,都精心地修改。后来他不教我了,我还是会将写好的作文送到他那里,请他为我提意见。

  数年后,有一次,我在他家里遇到了一个写诗的人,那个人发表了很多作品,是从部队服役回来探望我的老师的,他也是我的老师从前的一个学生。老师让他多和我交流,帮助我学投稿写诗。于是后来我发表了第一首情诗,是那个诗人教我的,也是他帮我投稿的。这首诗发表没多久,我就开始恋爱了,爱上了诗人,那时候我还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因为热爱文学,热爱诗歌,我的成绩一落千丈,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高中毕业后我就成了打工妹,进了一家服装厂上班,到了很远很远的一个海边城市,在中国的最南方的沿海一个地方。我去南方的沿海城市打工是被父亲逼着去的,因为父亲发现我写给诗人的情书,知道我早恋的事情,他非常生气,扬言如果我不和诗人断绝关系,他就拿着菜刀去找他拼命。母亲是个柔弱的女人,她不会打我,但是她会用眼泪阻止我。母亲反对我和诗人谈恋爱的理由是,写诗不能算是正当职业,只是一个业余爱好,他不能靠写诗养活你,你也不能靠写诗养活他。你如果要嫁人,可以找一个有正当职业,有手艺的男孩,我不愿意自己走过的路,在女儿的身上再重复一遍。母亲一直怨恨父亲是一个家暴男,还是一个没有手艺不能养家糊口的男人,因此母亲活得没有安全感。尽管母亲是全村公认的勤劳女人,可是一个女人撑起一个家太难了。母亲希望我能嫁一个独挡一面不让女人吃苦的男人。但是后来我还是没有按照母亲的意愿生活,辜负了她。到了南方以后,出于赌气,对家庭阻止我自由恋爱的报复,在一个工厂认识了现在的男人,一个妈宝男,然后很快我就未婚先孕、奉子成婚了。对于我这个草率的决定,母亲似乎早料到结局。出嫁的那天,母亲只对我说,结婚了以后,日子再难也是你选的,不要回家来诉苦。母亲像一位未卜先知的仙人一样,她预知了一切。婚后的我,果然判若两人,不再写诗,每天为柴米油盐奔波操劳,经过七年之痒,终于看清了婚姻的本质,不过是搭伙过日子。而一个妈宝男,配上一个强势的婆婆,足够让我的生活变得兵荒马乱。伤心绝望过,我最后还是选择了坚强活下去,只是我再也看不到未来的前途在哪里,没有诗歌,远离了文学,物质化的欲望填满我整个心灵,我没有了灵魂,找不到快乐了。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我说我也累了,该换你了。于是他又开始了新的一段故事讲述。他说他开书店就是为了他自己,和那些爱好诗歌的人一样,在妻子茉莉的眼里,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只顾着理想,诗和远方,不顾现实爱人的需求。别的书店都很芜杂,但是在他的店里,可以挑到最古老、最经典、最当下的诗歌。他开始囤书的时候,有一个在北京的朋友,很热心地愿意帮他淘书。他自己的条件其实很艰苦,但最后竟然帮金锐淘了十几箱子的书,建议他到淮安这座城市来开,因为这个北京的朋友老家是淮安的,他能够帮助到他。这些书陆陆续续运到了淮安,在金锐和朋友还为选址和租金发愁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机会。淮安人流的最中心,金马广场有家大光明电影院,影院的领导为了拓展业务的范围,在音像制品店里留出了一块空地,希望有人能来开一家书店。那一刻,金锐突然有一种刘邦和项羽,谁先入咸阳,谁就获胜的感觉。反正他的书是现成的,于是他从北京来到淮安后,只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在这个城市把书店组装完成了。但此前,他们两个当中没有一个人有经营书店的经验,所以开这家书店,不像是一个商人的决定,更像是一个诗人的决定。那是2009年,电影这头热映着《阿凡达》,他们在小小的书店里,用当年他们自己收藏的盗版碟,做了一个法国导演罗伯特布列松的影展。来的人还挺多,他们当时觉得很开心,好像很容易就把一家书店开了起来。其实这不是一家认真的书店,他的营业额一天也就两三百,有的时候可能连一百都没有。后来影院领导要把房子收回去,这第一家书店营业不到二年就停业了。

  第一家书店关门以后,长达三年,金锐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再开一家书店,他又一个人回到北京去打工。在入行之初的2009年,金锐就看到过行业里最早有危机意识的一批人是如何通过引入饮品,活动和文创手段,试图扭转潮流的方向。但他是一个书店原教旨主义者,金锐一直认为书店必须以卖书为主,而且书要好,至于经营咖啡、文创,只是辅助手段。金锐说他的书店也可以说是从来没有正规过。他的书店几乎没有营业面积超过30平米的,不装修,就一个人,和书。金锐喜欢在这样一个小体量的环境里,既卖中文诗歌也卖英文诗歌,既卖新书也卖旧书,从没有文创也不卖咖啡。我问他这样做困难吗?他说当然。但这种困难已经被他内化了,他的日常现在就是要面对开了门以后没有客人,客人来了还不购买。每个月都有大量的库存堆积,刨去成本后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但这都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人们的阅读习惯和购买习惯,都无法让一家书店靠卖书就能健康地维持下去。2014年,2016年,金锐先后又两次开了书店,前次以房东收房告终。2016年底开的这家诗歌书店,算是他开店以来最吉利的一次了。我问他,一般都会有什么样的客人光临呢?他说你要问我什么样的人会走进我的书店,“莫名其妙的人,可爱的,讨厌的,几乎天天有。”

  他说,书店开在街上,总会不期而遇一个人,发生一些只有在书店这个空间才会产生的美好。但他说他开书店并不是为了这些美好,也不是每天闲着没事干,希望他发生点美好。就像今晚,来了两个买书的姑娘,找我要酒喝要烟抽,临走的时候还留下联系电话。但这点美好抵不过每个月的亏损,要我写作挣稿费来填补。以及,社会上大面积的人是不阅读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来一个讨厌的客人。“顾客就是上帝,不是吗?”我微笑插言道。他说,书店可不是来者都是客。去年有一本书叫《书店日记》,作者是和他一样,经营二手书书店的老板。这本书有句话是这么归纳书店的顾客的:上门来的许多人,不管跑到哪里都是讨人厌的那类。只不过书店给了他特别的机会表现。金锐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笑喷了。他真是太幽默了,讲故事都讲得那么好,要是写故事一定写得比一流的小说家都要好。他说总有种很唐突地,又喜欢问人很多问题的那种人。我笑笑说,你不会是在指桑骂槐,说这个顾客是今晚的我吧?他说,当然不是。我说的这个人是这样的,他一上来就问我:“老板,你这儿是卖什么书的啊?这么多书你都看过吗?老板你这儿的书都是从哪儿淘的啊?”这种问题,金锐一般就只会开个玩笑,对他说:“你想开书店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不过那得是我心情好的时候。”这样的人,多半是既不读书也不买书,长久的观察,金锐总结出属于自己的一套识别客人的经验。

  还有人进书店的时候,非要表达出一些见解,一本书看过以后,高谈阔论,“这书我有,这个作家我认识,这个作家我知道”等等,然后心满意足地走了。有人说过这个天堂书店的老板不好打交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觉得金锐是一个冷冷的人,还有人问老板是不是天蝎座。就在我再次笑喷的时候,金锐又告诉我,书店还真不是来者都是客,他也不止一次地把客人赶出去过,平均一年也就一次,但今年的指标已经用完了。就在我来这天堂书店的前两天,来了这么一个人,金锐说,那个人一进来就说,老板,你这本书挺好的。看金锐端着酒杯听着音乐不搭理他的时候,又继续问,老板,你是学艺术的吗?我觉得你挺有个性的。重复好几次后,金锐不耐烦请他走,他不走,金锐一怒之下就把书店里的电源给掐断了,拉熄了灯泡。金锐说他当时有种家园被人侵犯的感觉,在拉电源之前,金锐已经警告过他:“你看我们之间只是陌生人,你再问下去,我们会起冲突的。”金锐也在大众点评上收到过类似的投诉,所以后来他就把大众点评关掉了。

  去年有一对母女,晚上在他开业的时候突然敲门。金锐打开门,让她们进来,请她们坐下,结果她们并没有坐下,而是掏出相机开着闪光灯,对着金锐和书店拍照。金锐毫不客气地把门拉开,请她们出去,她们愣住了,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被老板阻止。这对母女走出去,把书店的门关上,金锐以为一切结束了,该干嘛干嘛去。没想到几分钟之后,她们又回来了。把门砰的一声撞开,站在门口,斥责道:“我只是有句话没说完,老板,别看你这儿摆了那么多书,你也是个有文化的人,我觉得你压根就没有文化,我说完了!”然后把门重重地摔上,就走了。金锐当时就蒙了。接下来就在大众点评上出现过好几条差评:什么空间很狭小,老板很傲慢,书卖得很贵等等。金锐一气之下,就把大众点评直接关掉。他说他不稀罕这些从大众点评网站上来他书店的人,他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打个卡拍个照。

  聊到这里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在今天这个时代,人们好多时候,容易把阅读情调化,包括把书店情调化。他非常反感这种表达。当然,他说他的这些话也只对还在阅读的人说的,那些不阅读的人他也不在乎说服他们,能够在阅读里找到快乐,觉得阅读本身很美好的人,他更愿意和他们在一起。

  是啊,如果没有阅读,何来今晚的畅谈,这么惬意的聊天,互相讲述这么美好的故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好久没有遇到的快乐了。因为我进入围城之后好久不再写诗,不再读诗。他说,你的故事还有需要补充的吗?我摇摇头说,我的人生从结束诗歌生命的那一刻开始,已经呈现了断崖式的状态,跌入了凡尘。四十岁以后的人生,还能写诗,才是真正的诗人,而我提前就结束了做诗人的资格。我说,天色不早了,我要回去了。临走的时候,我想看一看你的前妻寄给你的照片,可以吗?他说,可以的。于是他翻出手机里的一张照片,递过来对我说,你看,这就是我的前妻,一个在诗歌朗诵会上认识的河南女孩,她是回族人,但是已经汉化了,猪肉能吃很多,你看看,她和汉族姑娘有没有区别?我定睛一瞧,果然是一个很清秀的女孩,瓜子脸,眉清目秀,眼神清澈,在浊世里保持着一份清醒,好像一朵茉莉花。她的怀里抱着一个扎着羊角辫穿着旗袍的可爱的女孩,长得很漂亮,一定就是她的女儿了。而在茉莉的背后,站着一个笔挺的男人,头上扎着头巾,是花色的,穿着云南人的服饰,不用说,这就是女孩的继父,茉莉的现任丈夫,原本和金锐也是好朋友,一个诗友圈子里的人。

  但是我端详了好久,终于瞧出一些端倪,这个诗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二十年都不再有联系的初恋男友北野。这个秘密大概是我那个晚上藏在心里的最大震撼了。我几乎有点颤抖地问他,你前妻的现任丈夫是哪里人?是苏北人。我再问他,他和你前妻感情很好吗?他说,是的,很好,他几乎和我同时追求茉莉的。但是茉莉最终选择了我,在我和茉莉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也是他出来主动和我谈的,经过他的调停,我和茉莉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他答应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茉莉和我的女儿。

  哦,我定了定神,随口说了一句,就带着三本书跟他告辞,离开了书店。临走的时候,他向我要了联系电话,并且对我说了句,欢迎下次光临,祝你一生平安。

  后来我没有再联系书店的老板,也没有再光顾那家书店。但是我回来之后,就给我的那位引我走上文学诗歌之路的语文老师打了一个电话,他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但是耳聪目明。我问他,北野这些年和您有联系吗?老师说,有,但是不多。他退役后就一直在外地鬼混,很少回来过,听说写了那么多年诗歌,也没写出什么名堂出来,现在做什么不知道。前两年回来过一次,到我这里借了一笔钱,说是在外面投资做生意亏了,没钱周转,我借了两千块钱给他,他一直没有还,连个电话也不打了。我想告诉老师,北野现在云南,有妻子成家了。但是话到嘴边又没有说出来,他那么大年纪了,应该身在江湖远江湖才对。哪知道,我刚要岔开话题,问他最近身体好不好的时候,老师自己又主动对我说了一个事情。他说,你也别老想着北野这个人了,他当年幸亏和你没有成家,我听他的一个叔叔前段日子来我这里告诉我,他娶了一个回族女人,听说这个女人是家里的独生女,拆迁拿了三百万,都被他拿去投资打水漂了。现在闹离婚,他没脸回来,做事做人不扎实,以后怎么得了。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