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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

时间:2023/11/9 作者: 短篇小说 热度: 14678
◎杨 莙

  

  谢志勇死了,苏小红好像也无意再活下去了,不吃不喝的,除了哭,还是哭,要不号啕,要不呜咽,要不就是,不发一声而泪流滚滚。

  苏小梅急得心都崩了,她多么想对苏小红说,谢志勇根本不值得她这样痛苦,或者,她完全用不着为谢志勇痛苦成这样。嘴巴倒是忍不住张了好几次,声音却一次也没有出得来。再等等看吧,时间不是最好的医生吗?不要说谢志勇是匆匆走掉,便是慢慢离开,时间这个医生也得耐着性子为苏小红疗伤。能不说出来当然最好,苏小梅想,谢志勇毕竟已去,那事,就让它烂在肚子里,随自己一同老去好了。

  苏小红是苏小梅的姐姐。苏小梅来到世间的时候,最开心的人莫过于苏小红,10岁了,终于也能和别的小伙伴一样,有了一个跟班的弟弟或妹妹。

  母亲心脏有毛病,生下苏小红后,医生就告诉她不能再要孩子了。可母亲一直为没能给苏家生个小子而活得低眉颔首,怎么可能放弃一朝扬眉的机会?只是一年一年飞奔而去的时间证明,母亲不是不能要,是要不了。就在她接受了“命该如此”而无奈放弃之时,肚子又神奇地有了动静。

  但医生递过话来,要想保命,就不能要这个孩子。

  但这个孩子就是母亲的命。

  “野得很呢,肯定是个小子。”母亲给这个小子的名字都想好了:苏鹏飞。大鹏展翅,一飞就会冲天呢。

  然而母亲不惧丢命生下来的孩子,不是“苏鹏飞”,而是派出所都催好几回了,才草草给了个名字的“苏小梅”。

  10年怀一胎,却不是男孩,这未免让人有些心慌气郁。苏小梅不到一岁,母亲心脏病发作去世,不到三岁,父亲精神重抖擞,迎来了他人生的第二春。年长10岁的苏小红,既当姐姐,又当母亲,17岁以前,一颗心全在妹妹身上,17岁以后,谢志勇闯进了她只装着妹妹一人的心房。

  那一年,谢志勇从一个小镇转学来到南城,成为苏小红的同学。那个时候,梁羽生和金庸的小说正在同学们手中宝贝一般传递着,新来的谢志勇立刻成为女生心目中玉树临风的翩翩少侠。谢志勇面目清秀,个子高高的,成绩也没得说,一来就把班上的第一名挤了下去。

  苏小红清楚自己的份量,班里有男生心目中的“黄蓉”“赵敏”,她站在她们身边,也就一端茶递水的丫环而已,所以女生在议论谢志勇的时候,她从不插嘴,只侧耳听。

  然而,让她没想到让全班同学都没想到的是,谢志勇中意的,居然是她这个默默无闻的“丫环”。谢志勇在信里说,她的眼睛,是两泓清粼粼的山泉,他毫无防备地掉了进去。

  苏小红长相普通,属于走进人海就消失不见的人,可单看一双眼睛的话,那是又大又圆,黑漆漆,亮晶晶,确如谢志勇所言,像两泓清粼粼的山泉。便是和蓉儿翁美玲那双有名的大眼睛,也有得一拼。

  高考后,恋爱与学习两不误的谢志勇,顺理成章地成为大学新生。一门心思谈恋爱的苏小红顺理成章地落榜,通过内招,成为父亲工作的厂子里一名一线工人。谢志勇家境贫寒,苏小红从噪音震天的车间里积攒下来的辛苦钱,源源不断地流向谢志勇所在的校园。

  毕业那一年,谢志勇有机会留在学校所在的城市,但他还是回了老家,堵住了一张张断定苏小红必被抛弃的嘴巴,然后,结婚、生子。儿子大了,苏小红也离开了闹哄哄的工厂,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白发渐生而青春走远。

  苏小红在一个本就清闲的单位上班,加上没两年就退休了,也就更清闲了,基本提前过起了退休生活,成日往返于菜市场和厨房。也没什么爱好,为谢志勇煲汤好像就是她最大的爱好,而特别让她欣慰和骄傲的是,谢志勇喝了汤之后,并不像一般女人嘴里的男人那样,碗一扔,要不挺尸一样摊在沙发上,要不就抱着手机,龇牙咧嘴地啃。他让苏小红一边歇着去,“夫人是做大事的人,洗碗这些小事情,我来做。”

  苏小梅和谢志勇同在南城区级机关综合大楼上班,苏在一个单位任科长,谢在另一个单位做局长。在那幢大楼里,当官的谁好赌,谁好酒,谁又喜欢拈花惹草,谁的情妇又是谁,没有苏小梅不清楚的,但谢志勇并不涉及其中任何一条,作为一名大家公认的好男人,他从不给别人获取最感兴趣的谈资制造机会。

  身为局长,饭局自然不少,不过诸如喝茶、打牌之类花样繁多的饭后活动,是基本看不到他的身影的,谢志勇吃了饭就忙着回家,“陪夫人也!”

  南城是个小城,知道他们两口子的人不少,“苏小红的命怎么就那么好哟?”女人们都这么说。

  羡慕与妒忌的台词背后,暗伏着不解、无奈,甚至是愤怒地诘问:“你苏小红的命,凭什么就该那么好?!”可不是吗,不止洗碗这样的小事,苏小红的皮鞋沾上灰尘了,他也会一手持鞋子,一手拿鞋刷,唰唰唰——

  邻里无不把苏小红的儿子拿来逗趣,“别个都说妈擦皮鞋,你家却是老汉擦皮鞋。”

  那时候苏小红的儿子还小,如今已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了,他的老汉谢志勇,还会为他的妈苏小红,唰唰唰地擦皮鞋。

  “我们家志勇呀……”一提到谢志勇,苏小红的嘴里必然少不了这一句,一丝本该属于少女的羞涩,也会控制不住地从细纹层叠的笑容里突围而出。都过了知天命的岁数了,属于热恋中的那种表情,竟丝毫不见老去。

  如果苏小梅那天没有加班,抑或,如果谢志勇那天没有在综合大楼旁的路口打车,苏小梅就会一直认为,苏小红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是不巧得很,苏小梅那天加班了,谢志勇那天也在路口打车了。

  那天,苏小梅从大楼出来时,已是万家灯火,但她知道,繁星似的镶嵌在千万扇窗口间的灯光,没有一盏来自她家,家中的灯,向来都是她回去点亮的。苏小梅驾车行至路口,看见谢志勇对过往的出租车挥着手。

  “志勇哥,上车吧!”苏小梅摇下车窗,一股酒味和六月天的热浪一道,扑面而来。

  谢志勇往座位上重重一塌,很舒服地出了一口大气,苏小梅的鼻子和胃立刻很不舒服地提出了抗议,眉头也配合着皱成一团。

  “喝多了吧,志勇哥。”

  “推……推不脱啊,这……这不就偷偷开溜了嘛。”谢志勇红着一张脸、大着一副舌头的样子,完全颠覆了平时的儒雅稳重。

  车子开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到了谢志勇家的小区门口,可谢志勇半天下不了车,好不容易下了车,却是一个趔趄,差点叭叽委地。苏梅正想下车,一股酒气已飘进了车窗,“小……小梅,我走……走不了了,你就不……不送送我?”

  苏小红到北京看儿子去了,苏小梅打算把他送到楼下。

  路上,谢志勇继续结结巴巴地发散着酒气,苏小梅食指一横半堵了鼻子,暗想,酒可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任他摇摇晃晃地走着,如果哪一步摇晃得厉害了,再扶他一下。

  终于到了楼下,谢志勇的舌头更大了,“小……小梅,不……不送你志勇哥上去啊?”是一栋五楼的住宅,无电梯,谢志勇住二楼。

  “你自己上去。”话刚抛过去,又想起同事的亲戚,酒后上楼,一个仰翻就把命给抛掉了。于是两个人一同上楼。

  门开了,苏小梅叮嘱谢志勇早点休息,就在她转身的同时,谢志勇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说话也神奇地利索起来:“小梅,你今晚真好看,跟仙女一样。”

  苏小梅那天一袭白裙,很仙很飘逸,但话从谢志勇嘴里说出,苏小梅除了惊愕,还是惊愕,和苏小红一样又圆又大的眼睛,在极度扩张之后,几乎能吞掉面前的谢志勇。

  “小梅,其实我,其实我一直都欣赏你,喜欢你。”说着说着,谢志勇的声音含混起来,他捧起苏小梅涨得通红的脸,将一团热辣辣的酒气,迫不及待地盖了上去。

  “谢志勇,你他妈的不是人!”苏小梅像一只愤怒的野兽,张牙舞爪地推开了谢志勇,夺门而出。

  “我们家志勇呀……”苏小红最喜欢说的这一句叩击着苏小梅的耳朵,也不知是酒让她家的志勇发了疯,还是她家的志勇借了酒发疯。

  苏小梅辨别不了,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哪一种,谢志勇都已不再是从前的谢志勇,所以苏小红,也绝无可能再是从前的苏小红。车子半天发动不了,苏小梅趴在方向盘上,胃里上下翻涌,太阳穴突突地跳动。

  回家了,灯居然是亮着的,一个体格庞大的男人坐在电视前拨弄手机,是苏小梅的老公,姓龚,他很为自己的姓而得意,说大家都喊他老公。苏小梅偏不,呼他为胖子。

  “回来了?”那胖子盯着手机,头也不抬。

  就在那一刹那,苏小梅的眼睛生出钩子来,牢牢地抓住了胖子那张油脂丰盛的脸,胖子以前不胖,做餐饮生意后,一肚皮渐渐装满了酒肉。公认的好男人谢志勇尚且如此,那么,这个从没谁说过他是好男人的男人呢?

  胖子终于发觉苏小梅在看她,这才将脑袋从手机里拔出来,然后左一下右一下地抹脸,“怎么了,粘饭粒子了?”

  她也就那样直勾勾地盯了胖子一次,她可没那么多闲工夫去琢磨那张胖大的脸,科室三个人,一个才来的什么都还在学习中的大学生,一个像苏小红一样没两年就退休的老娘们儿,科里的事,几乎全靠自己一肩担着。

  得空时,临窗的书桌前,握一管狼毫,起笔与收笔,提笔与顿笔,轻松游走于发黄的宣纸之上。她喜欢行楷和隶书,喜欢看它们清朗俊逸和朴拙敦厚的脸,从不担心像面对胖子的那张胖脸那样,有时候会烦,有时候会厌。

  酒后吐真言,如是,酒后也会露真脸,看过谢志勇那张以前从未见识过的真脸之后,苏小梅犹豫着是否告诉苏小红,当然不会还原那晚的事,是给她提个醒留意一下她的丈夫。

  而这以后再见到谢志勇,苏小梅就极为不自然,只是同一幢大楼,少不了得见面,远远看见了就远远躲开。谢志勇却自然得很,笑着打招呼,跟往常无二,仿佛那晚的事情与他无关,仿佛根本就不知道那晚的事情。

  是装出来的?是觉得无所谓?

  那他可真算是个狠角色,还是像一些酒徒所言,酒醒后,就不记得醉酒时说的话做的事了?反正,谢志勇就是一副云淡风清的模样。

  不过,这种不尴不尬的日子并未持续多久,谢志勇就因心梗作别了人世。

  死者为大,对谢志勇的愤怒、鄙视都随之烟消云散,苏小梅本以为,那天晚上的事,从此就成了她一个人的秘密,可是她发现,时间这个医生非但没有减轻苏小红的症状,反有加重之势,半个月了,仍茶饭不思,当年让谢志勇掉进去的“两泓清粼粼的山泉”,也没有一刻干过,泛滥到无休无止地掉眼泪,毁掉她的眼睛指不定就在啥时。

  虽说鱼尾纹已开始攻城掠寨,但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仍是苏小红平淡的脸上最出彩的地方,而现在,又红又肿,仅余一线可怜的缝。

  不错,没有时间治愈不了的伤痛,可是,当伤痛已危急到足以致命时,还能去指望时间这味见效缓慢的中药吗?

  必须得告诉她真相了,必须。

  她要让她明白,谢志勇不值得她这样痛苦,或者,她用不着为谢志勇痛苦成这样。她不是要说一个已故之人的坏话,只是想尽其所能地让一具还活着的躯体,还过魂来。一个人就算拥有忠贞不二的感情,也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更不要说,不过是一份注了水的感情。但这无疑是一副药效有些猛烈的西药,副作用很大,必然会伤肝伤肾,伤脾伤胃,把全身上下里里外外地伤一遍,可总好过把眼睛哭瞎,把命哭没吧?

  “姐……”苏小梅一握住苏小红的手,那句“我们家志勇呀……”就迎面而来,苏小梅犹豫了,不过也就片刻。苏小红的手,原本缀着一个个肉窝儿的,现在已干瘦得如同枯枝却比枯枝更冷。

  苏小梅揉搓着掌心里的“枯枝”,开始了她小心翼翼的讲述,于是,苏小红家志勇呀,他的另一张面孔,就在苏小梅委婉的措词中,一点一点地展露出来。

  冰冷的“枯枝”不可抑制地颤抖着。肯定很痛,可是,“姐,我们女人应该为自己而活,从现在起,你得好好地为自己活着了。”

  艰难地说完,苏小梅顿感异常轻松,好像一根虽然细小却一直令喉咙不适的鱼刺,终于被拔了出来。

  苏小红渐渐安静下来,眼泪也悄悄地遁了迹,不仅吃了半碗饭,还喝了一杯牛奶。苏小梅轻吁了一口气。人死后,被念起的总是这个人的好,何况公认的好男人谢志勇。苏小红知道了真相后,就会把谢志勇的功过抵一抵,这样下来,心里终归好受些。

  “小梅,我没事了,你回去吧。”苏小红的声音很弱,很疲惫,却有着很难得的平静。

  这么多天都没有回家睡觉了,苏小梅真想双臂一展,飞向家中的那张大床,可她没有走,毕竟刚让苏小红服下一味猛药,还得再观察观察。

  晚上睡觉,苏小红一直辗转反侧,又怕扰着苏小梅,便刻意压制着翻身的动静。苏小梅说:“姐,反正我也睡不着,不如摆会儿龙门阵呗。”就把小时候的事一件件地拿出来。也不知说了多久,苏小红仍在翻来覆去,苏小梅却已觉得,那声音,忽而就在耳畔,忽而又远在天边。

  第二天下班后,苏小梅去“陈老太婆三活兔”饭馆点了一份苏小红最喜欢吃的泡椒兔。泡椒兔麻辣鲜香,典型的开胃菜。

  饭桌上,苏小梅问:“姐,好吃吗?”

  “好吃,陈老太婆三活兔吧?”

  “我就知道我姐厉害。”

  “小梅,”苏小红抬起头来,“你吃了饭就回家去,好好睡一觉,你看你,都成熊猫眼了。”

  苏小梅差点被这句话呛到,是苏小红在说话吗?苏小梅也抬起头来,当她确定房间里并无第三人时,她捂着自己的熊猫眼,嘻嘻地笑了,笑得热泪盈眶。

  昨夜的不寐之后,苏小红走失的魂终于还过来了。

  饭后,两人坐在沙发上说话,苏小红不再只做个听众,不时也会说上几句,她让苏小梅赶快回去,太晚了她不放心。

  “你睡了,我就走。”苏小梅说。

  苏小红听话地洗漱睡下,不一会儿,呼吸就变得平和而均匀,苏小梅这才轻轻带上门,回家。

  夜很深了,街道两旁的楼厦已卸下灯火,步入黑沉的梦境。苏小梅知道,其中的两扇窗口是属于苏小红和她的,但显然又是不同的,她正奔赴她的黑沉,而苏小红已经拥抱了她的黑沉。

  谢志勇死后,苏小红第一次睡得这么快这么安稳。苏小梅握着方向盘,压在心中的万钧重担化作一团大容量的气流,从嘬起的嘴里徐徐吐出。夜风呼啊呼地涌进车窗,说不出的凉爽。

  家中无声无息。那死胖子又在外面应酬?启明星都在天边眨眼睛了还没回家,那么,这些天都是这样的吗?不过苏小梅才懒得去想,她大脑晕沉,眼皮沉重如山,那张多日不见的大床,犹如一面辽阔的大湖,让苏小梅立刻化身为一只久不见水的鸭子,扑通一声就砸了下去。

  而苏小红则在追求在她看来更为理想的睡眠,几天后,过量的安眠药让她永陷于黑沉,再也醒不过来。

  人们的震惊似乎不过刹那,因为在他们看来,苏小红的选择似乎只是一种必然。

  谢志勇死了,苏小红哪里活得出来嘛。有人一脸不屑。

  谢志勇死了,苏小红是不会独活下去的。有人一脸庄重。

  媒体的社会新闻以“丈夫去世,妻子也不活了?”为标题,用自问自答的行文方式,追踪报道了这件事情,句句博人眼球。

  不管是什么意思的说法,总之,大半个南城的人都晓得了,丈夫谢志勇死了,妻子苏小红就追随他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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