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名——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
也不愿有人跟随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我越来越会沉默
我越来越装做什么都不明白
我不愿与任何人做对 你别想看到我虚伪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
十六七岁的时候,是一个抒情的年代,我们,或者是更多的人,随随便便地就去喜欢上一个人。那时候总觉得天是蓝色的日子一天天地过,每一天都可以那么自以为是地浪漫。
现在想起来,觉得那时候自己是那么的单纯,把现实想象成什么,它就真的成了什么了,所以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的幸福是一个穿蓝色衣服蓝色凉鞋,戴着蓝色发夹的女孩子,
她多么像一朵蓝色的百合。不漂亮,但是温柔得致命。
一朵蓝色的百合挟着细细的风向着我开放,我就没有能力躲过这样致命的伤痛。普宁市普宁第一中学,高一新生入学的那天,我就掉进了一个旋涡,蓝色的旋涡。
直到现在,我还不敢轻易提起她的名字,那么就让我们叫她“百合”吧!
教室里乱作一团,初次谋面的班主任指挥着同学发着新课本,我向来都不愿意去做这些事,那时候总是很轻狂总是一副要做大事的样子,我更愿意向着窗外那些青青的遥远的山脉,老是想“横刀跃马,唯我彭大将军”,对身边发生的事,总是冷眼旁观。
这一年,我十七岁,正是打算随便去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满脑子的缪斯飞扬。坐在我前边的是一个很纤弱的女孩子,她就静静坐在那里,那时候全世界就只有她和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一瞬间我从玻璃的反光看到一株只在原野才能看到的开放的百合。蓝色的。
后来我每每思索我长时间为百合痴迷的原由所在,也许就是我被那一瞬间的美所震撼吧——蓝色衣服蓝色凉鞋蓝色发夹。
无名,居然突然走上了讲台,他摆着一只右手,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我说:老师、同学们,大家请静一下,我有几句话要说。然后我径直走百合的身边,那时候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莫名其妙的。
无名平静地对百合说,我来,只是为了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好好爱你。
所有等着看事故的人哄然起来,几个好动的同学大声地尖叫,一边用力地捶打着课桌,连班主任也目瞪口呆起来。其实无名觉得,没有什么?我已经习惯让身边的人为我震惊。
百合,当场就哭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也许已经在渴望着爱情的来临了,但是这样霸道的表白,又有多少女孩子承受得了。
我说:放学后,我在球场等你,我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来。
这时候,所有初次见面的同学都大声叫好起来,老师也只能无奈的笑着。然后,无名就坐回自己的座位,我看着百合饮泣的背影,有风吹过,空气中便有一种清甜的花香轻轻飘来。我相信,别人是闻不到,百合那种若有若无的少女特有的体香,对无名有着致命的威力。
2.百合——
有的花开得很美丽,只是为了让人们在她凋零之后,记得她拥有过绝世的丰姿。
无名,我认识了他的第一天就做了他的女朋友,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中了他的毒。只是他对着那么多人,他从容地对我表白。
他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
他说那些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完了,就算他是一把火,我也宁愿做一只不怕死的飞蛾。那天放学后,他就在球场拥抱了我,许多人都跟去看热闹了,他满不在乎的。我们才第一天认识啊,但是好像很自然,对对方很了解,仿佛我来世上一遭就是为了和他相遇。
我警告自己,在我们这里,还是很封建呀,要是让老妈老爸知道了,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但是一遇到他那总是很忧伤的眼神,我就知道自己再多的挣扎也是没有用的。他温柔的声音,一早就织成一张网了;还有那漫不经心的样子,我知道我要开始早恋了。
我决定爱他。天啊,在此之前我连跟班上的男同学说话都会脸红,我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无法无天起来了。
和无名在一起之后,我变得越来越大胆了。他写到第七首情诗的时候,在校园的那条小溪边,我们就接吻了——蜻蜓点水般,一掠而过,我的初恋。
像许多初恋故事一样,痛过之后,我们就分手了。
十三年过去了。
无名,现在你还好吗?什么时候,我们都有空了,会不会脱下生活里必不可少的面具,我们小心翼翼,试着回一次我们相爱的地方,好吗?
我都快要三十岁了,无名,你现在过的还好吗?我总是在快要忘记你的时候,更深刻的想念着你。你还恨我吗?当年,我离开你,也是迫不得已,高二的时候我就缀学了,我知道你爱我,但是我要是不离开你不表现得无情一点,我会拖累你。
你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一个骄傲的才子,你只需要用一首热烈的情诗就把我全部的生命的购买了。对不起,我爱你,所以请原谅我流着泪离开你。
无名,你知道吗?我从十七岁到现在,一直都只爱着你。无名。。。。。。,你头颅深处那些蓝色的浪漫,我只能用死才能够完全拥有。
3.我——最纯粹的情感,都会在少年时为你所有,但是注定很快失去。
少年的时候我总以为爱情就是喜欢和一个人呆在一起,看她哭,看她笑,牵牵手,一直就这样走下去,就能够到达幸福的港湾。
百合离开的时候,无名哭了,哭得一塌糊涂。
无论一个人忧伤与否,时间这个沙漏总顽固得不肯稍停一秒,一年一年过去了,初恋的人都学会在电话那头故作沉默。原来以为那就是爱情了,一路走来,都坚持着,以为等待会换回最初拥有的时光,但是谁都知道,我们心中对对方怀着的那深深的愧疚,正是我们再也无法消除的隔膜。
好吧,就这样吧,我们曾经以为我们相爱过了。
我29岁了,你比我大了一岁,百合,无名说不准那天天南地北就随便找个人结婚了哩!
4.无名指——它要在戴着戒指的时候,才会有意义。
就像一种盟约,谁背叛谁了,就会有一个人,从此痛苦地轮回。
我十七岁的时候就爱了一个女孩子,并且在随后几年都爱着。我想如果,我们真的就这样爱着,有一天我们会结婚。
但是,终于还是没有,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现实面前是那么苍白无力。她有她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无名只能在快要忘记百合的时候,才能更好的再次把她怀念。
不是舍不得放弃,明明知道再坚持也没用,但是放弃之后又有再好的选择吗?
我一次次再深夜里审视自己的无名指,自己的,不是别人的,一次次感受一个心脏缩水般的痛。
我知道我和百合曾有过的惊心动魄的爱恋,时间正在把它慢慢冲淡。而无名指的意义,只对结婚了并且忠心于婚姻的男人才存在。
我只是一个孤独的人。
很平凡,很平凡,就算我说出我的名字,别人也会很快忘记。
我只是一个无名的人。
5.我痛——我还是不够勇气去看那对别离的眼,为什么总是要有人去哭?
和我有任何关系的人都当作是小说里,每一个悲哀的角色。
很久以前就听说过无名这个人了,骄傲的、坏坏的,现在他向我走来,我奇怪的激动起来,心跳的很快。
无名左脸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疤,几厘米长的一条受伤的毛毛虫一样,也许他的背后有一段不愿再提起的故事,那会让他落泪么?
我以前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罢了,别人的嘴里他是一个写诗的骄傲自大的男孩子,然而我看到了他的时候,当我确认他就是我听说过的那个无名之后,我只是看到了一具纯洁的容易破碎的琉璃。但是,他那些凄美的文字,他说“或许只有心”,还有那许多直接得近乎残酷的假设。他的过去,或者就是他的明天吧!
无名从我眼前直直的走过,我和他就像是在茫茫人海中擦身而过的两个路人,我抓不住他的背影。他眼里流露着的是自闭的色彩,我好想去叫住他,然后勇敢地告诉他我好喜欢他写的诗歌,这大概是一个不错的搭讪的借口,然而我不敢。
他没有回头,我望尽了他的背影。
严格地来说他绝对不是那种帅帅的男孩子,但是,我想要他。
我是一个有点心计的女孩子。
我很容易就弄到他的手机号码,男人嘛,20出头的时候,总是特别容易被女人蛊惑。然后我挑了一个下雨的午后发信息给他,我只说:出来,我在教学楼正门等你,有本《石评梅诗集》给你。相信每一个喜欢诗歌的而又骄傲的男孩子都不会拒绝这样的美事。
我读大三了,无名只是大一的小师弟。那天,我打扮得很女人,小小的玫瑰红的背心,黑色的短裙,白色的短靴,没有撑伞,细雨把我咖啡色的长发打湿了,我觉得对付大一的小朋友,这样就够了。
况且,我手里还有一件对他很致命的东西,我用了一顿“麦当劳”从他最要好的舍友那里换来重要情报——无名一直在找《石评梅诗集》,一直都没找到。
无名是一路小跑来的,他人还未到声就先到了,“在哪里!!在哪里!!!!”,他那副火烧屁股的急性模样,让我想到他后来在另一个场景下的样子,真可爱。
虽然后来我和无名发生的事基本上按照我的计划进行着,但是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我真的遗憾,他居然无视我的存在,一把夺过我斜执在左手的书,双眼发光,而我那在寒风中发抖的雪白的笔直的腿,还有我很自信的美丽的胸,在那时候却一点作用都没有,丝毫都没能勾引到这个奇怪的男孩子,我比不上一个死去的女人。
作为交换条件,无名很爽快地答应和我交往,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一个星期过去后,我就在一间计钟的酒店彻底地拥有了无名。他什么都不懂,很菜鸟,我一次次用手耐心地引导他,这是多么无耻的快感。
和无名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数是在床上,我们只是不停的拼命地做爱,我很奇怪,无名柔软的身体一夜里很多次长成强壮的大树。有时候我觉得这样也许会害了他,但是我总是很轻易就让快感给淹没了。
三个月后我毕业了,我静静的离开,没有和无名道别。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要让自己活得快乐,离开了一个地方,我需要新的开始,所以我很快就把无名给忘了。
后来,听人说无名还是写诗,只是更少听到他说话了,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变得很冷血,谁都不搭理,我的心就痛起来,但是没办法,我是我,无名是无名,我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我又一次按下那个熟悉的号码,我说:无名,我爱过你,我也痛,忘记我。他说,嗯!女人,知道了。
我们从此没有联系。
6.无名指之痛——
无名指说:我不再戴戒指了,它箍得我好痛。
十七岁的时候,我和百合相爱了,有许多关于未来的美好的憧憬,紧张地拥抱,轻轻的接温,仅此而已。
二十岁的时候,我和一个性感的女人只在床上才说:我爱你。说过了,也就忘了。
人总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的无耻起来。
很小的时候,我想要是我能和我爱的人结婚,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那我就会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像爸爸妈妈一样生小孩,过着安稳、富足的生活,那我就满足了。二十岁开始,我就不相信爱情了,并且知道了什么叫做一夜情——那是一种纯粹为了身体的快乐的游戏,不需要结婚就能获得,又不同于召妓。
我再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爱着十七岁那个女孩,那朵蓝色的百合在我的记忆里慢慢枯萎了。
我现在二十九岁了,还打着光棍,偶尔我就想起成长过程中对我影响的两个女人,一个教会我爱,一个教会我不爱。
前些日子,爸爸妈妈又在唠叨我的婚事了,无名呀!你怎么谈一个吹一个呢?
我只是笑笑,拒不作答。
我知道爱我的父母是我在世界上最亲的人,但是我真的没办法随便找个女人就随便了此残生了,有时候爸爸妈妈生气了,我就骗他们:两位大人,无名最近认识了一个女的,叫天鹅,是有名医院的医生,很漂亮,我迟点带回家来,这次真的不骗你们了,我动真格的。
我把手按在心脏上面,但是我感觉不到心跳,后来我才发觉,原来我的心脏是长在无名指上的,所以轻轻碰到,就会剧烈地痛。
那首初恋常唱的歌我都记得零乱了,何况爱情,那么就让它像永生不灭的野草,那么自由的毫无意义的生长,有一天它足够燃亮整个寒冬的夜,我就结婚。
不为爱情。只为爱我的和我爱过的人。
某个人来到他所爱的人门前,敲门,里边一个声音问道:“是谁?”
回答说:“是我。”
里面那个声音答:“这里没有你和我的位置。”
门依然关着。
在孤独和空虚的长长几年之后,这个人又回到他所爱的人面前。他敲门。
里面的声音问到:“是谁?”
这个人说:“是你。”
门为他而开。
这就是我对“爱情”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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