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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木

时间:2023/11/9 作者: 延河(下半月) 热度: 17780
雷平阳

  平时爱读地方风物志,对一个个把自己视为“地球之心”的小镇总是有着绵绵不尽的好奇。有的小镇说自己曾经交通六合、坐断十方,有的说自己出过什么大人物,有的干脆说自己就是人类文明的祭坛或者教堂。总之,风物志里,每个小镇都是皇帝与庶民混在一起看戏的不朽戏台,其中的每一段介绍性文字无不精神抖擞,像星星一样高远而又明亮。我不认为这是小地方人的夜郎自大,也不以为是人们对着迷局般的过去胡说八道,事实上,每个小镇的确在不同的时间段里皆做过天地的枢纽、人世的地标,无非是昨天的紫禁城变成了今天的博物馆。没有永恒的人世,时间总在做着更替与混淆的游戏。

  神木这地方我以前来过,还在毛乌素沙漠里写过几首短诗。其中一首是这么写的:

  大风吹走了我的苦命

  病马和残稿,毛乌素沙漠上

  我只抓牢了掉队的风尘

  落日壮丽,天空里的枯草

  在弥留之际认输,接受活埋的

  结局。早现的星宿,磷火闪闪

  顽固地复述一成不变的命数

  意外出现在无定河边:一根枯骨

  借我的身体,六神无主地

  复活,站了起来。从此,我多了

  一份枯骨的活法,以死的方式

  活于沙土。它则成了一个诗人

  在人世上走南闯北,心上

  则打满了枯骨的邮戳,活脱脱

  一个匿名的亡命徒

  沙砾是人骨,荆棘和荒草是毛发,我试着与一根枯骨互换命运,我躺下与草木同枯荣,它站起来以诗人的身份再活一次。它没有站起来扮演诗人的角色,我却从此有了它露宿于沙漠的枯骨的身份。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从那之后,不管我在路上还是回到了故乡,我的身体始终没有离开神木或说毛乌素沙漠,仿佛我去过这地方就注定属于它了,再也走不回来。远,远行,供自己访远的身体,比天地还辽阔。我是相信有前世的,还相信万物有灵,我觉得自己应该是这地方反反复复的战乱中一再战死的兵卒、马匹和信鸽,甚至可能是战士手中一把活着的刀,现在重来这儿,是以诗人的身份来寻找过去的自己。在沙漠上,我脚步很轻,害怕被踩疼的沙粒儿突然叫出我的名字,也不敢触动草叶,怕它们替我流出一摊殷红的血。那天,坐车去石峁古城遗址,我竟然心里发慌,车窗外荒凉的山峦,冷飕飕的树木,看上去一点也不陌生,似乎我曾无数次见到过。我是当年的采玉人,还是信使,或者只是战败的大军中的一个小头目?站在遗址上,我发现,有一个城垛我在上面烤过太阳,那些祭祀的头盖骨,多半是我的亲人和战友。隔着几千年的时间,我悄悄用手刨了刨阴冷了的一堆土,想找出当年送给妻子的那块玉佩,多么令人失望,它不在原来的地方了,谁拿走了它,我不知道。

  人立在石峁城遗址上往四方远眺,抛开内心对往昔的感应,即便以一个初到这儿的人的目光,也会觉得自己没有活在现在。冷霰之下,起伏而又寂寥的山、山上的枯草、灰色的山谷以及上面的天空,在北方人的眼睛里,这是常态,没有什么值得一愣或一惊,在我看来,却不是这样的。它们分明从来也不迷信改天换地,造物主设定的标准没有被篡改过,埋葬过无数尸骨的山还是荒山,金字塔般的落日一再经过的天空还是苍天,狼烟四起的山谷仍然是空谷。我什么也没看见,又觉得自己什么都看见了;我什么也没想,又觉得已经是一个接受审判的思想家;我什么也没经历,又觉得自己早已挫骨扬灰。我对这样的景象实在提不起心力,气短神疲,怀古如自戕,祭坛之上,所谓望远,也是为了把自己内心的兽类吓回到身体里。

  让我得以喘息的还是山下的高家堡和千佛洞,虽然也是遗迹了,依稀还能辨出动人心肠的人间烟火。但又让我稍有不安,站在惨遭毁灭的千佛洞里望高家堡和窟野河,洞口的形状是一只巨大的石眼睛。在高家堡的街道上行走,标语、匾牌、房屋上的饰物,其寂静下来的喧嚣与稀少的人影形成反差,空空荡荡的时空里透出革命性,也凸显着戏剧性。不是因为《平凡的世界》剧组在这儿拍过戏,对这儿本已染上尘土的万物进行了重新命名,一切都又复活了,而是让人觉得这儿的古树都是戏骨,一砖一瓦、一坑一墙,无一不是戏子,就连空气和风声、凌乱的炊烟和沉默的小巷,都还沉浸在戏的角色里,怎么也退不出来。范佩玮的《高家堡史话》一书中说:“千百年来,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演绎了无数的故事和传奇,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街一巷、一砖一瓦都凝结着岁月的光影,留下弥足珍贵的记忆。”这种说法是值得尊重的,人都受雇于记忆,受雇于传奇和史诗,当然也受雇于过去的戏剧和正在上演的影视。正如站在城楼上的那一会儿,我总觉得,这小镇的某个地方一定有一台摄像机时时刻刻开着,我在它的某部影视作品中,已经是一个角色——跑龙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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