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你的影子呢

时间:2023/11/9 作者: 延河(下半月) 热度: 10405
□ 刘 子

  ?

  你的影子呢

  □刘子

  如果我有足够的勇气,就应该咬破自己的食指,在墙上写个大大的“醒”字;或者猛力抓住自己的头发,狠狠地撞向一面镜子,让破碎和疼痛告诉我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梦,不是真的。

  可是我没有,我只是怔怔地坐在这里,让目光把一片片空气盯得发烫。如您所知,生活中遍地都是我这样懦弱而犹豫不决的人,面对任何突如其来的事件,只会两眼发呆、浑身颤抖,在内心深处感慨命运多舛和世事无常。

  您可能以为我是得了什么臆症或者歇斯底里,没有,如果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让您碰上,我敢保证,十个里面有九个人会和我一样失魂落魄、不知所措。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圆之夜。

  看看你的肚子,老婆说,人家每天晚上都散步,你呆在家里又没事干,我们溜一圈吧。本来我不想出去,晚上我不喜欢外出的原因是:我的视力不太好,在夜色中看什么都是影影绰绰的,让人产生一种非常虚幻的感觉,进而让我对自己的存在也产生一种飘忽不定的怀疑,心里很不踏实。

  但是,站在阳台上夹着一支烟的我无意中一抬头,就看见了那轮久违了的月亮,于是就欣然答应,说走走就走走吧。晚上确实也吃得有点多,消化消化也好。

  我们就沿着滨河路慢慢蹓。

  我想简单介绍一下我生活的这座小城。

  天水市,甘肃省第二大城市,陇东南第一重镇,还是引用一下名人的话吧,“甘肃人说到天水,就等于江浙人说苏杭一样,认为是风景优美,生产富饶,人物秀丽的地方。”这是我国著名的新闻记者范长江先生在《中国的西北角》一书中对天水所作的评论。也可以说是对“陇上江南”——天水所作的一个最好的注脚。最近几年有的外地人才逐渐听说了天水,比如北京人,是从“天水白娃娃”家政服务了解天水的。天水的“花牛苹果”名气还行,当年毛主席都吃过。在北上广的超市里一看形状和美国的蛇果差不多,有时候有意无意地就会发生贴错标签销售的事。天水还产美女,关于这一点我和朋友们平常谈得也比较多一些,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作为中原文化与游牧文化的相交地带和古丝绸之路上离开长安的一个重镇,从唐代甚至更早的朝代开始,天水就是南北文化交融、商贾云集的地方,融合产生了文明和美人。除了修建于北魏时期的5A级景区麦积山石窟,还有一所古刹值得一提,那就是唐代诗圣杜甫暂住过的南郭寺,杜甫当年在长安不得志,翻过关山来到天水,停留了一百多天后又去的四川,在此期间写了一百多首诗。我看过一篇文章这样说:公元759年之前,杜甫在唐代的诗人中不算太出众的,很难超过其他的诗人,但是759年之后,唐代的诗人中就很少有人超过他了。看看,我们这儿算是诗圣的一块福地吧?

  必须得提一提渭河边的垂柳,是多么善解风情的一种植物呀,在月光下有一种别样的妖娆,不免让人产生人生苦短一类的感慨。

  走着走着,就到了四马路。一溜啤酒摊在马路边一字排开,很热闹,烤羊肉串、烤鱼、炒虾炒田螺应有尽有,像个老好人一样的啤酒桶摆在每个摊位的前面,给人一种喝之不尽取之不竭的感觉。老婆眼尖,一眼就看见大头他们几个,悄悄对我说,咱们过马路走吧。我还不知就里,老婆的意思是怕我和他们几个凑到一块又喝得晕乎乎地,想闪人。就在我茫然四顾的时候,一只手不容分说地已经拽住了我的胳膊,呵呵,老刘,你小子又撒谎了,你不是去北京了吗?看你往哪跑。我只好嘿嘿一笑:谁骗你了?下午刚回来。小孟陈雨飞几个也起身挪地方,老婆一看这阵势,只好表示自己先回家了,临走前没忘了扔下一句:你少喝点。

  总体上来说,那晚就是一场平常的喝酒,清凉的啤酒和月色让大家的情绪都特别好,谈谈女人猜猜拳,不知不觉夜就深了。问题就出在中途我一次小小的冲动上,谁能保证在酒场上永远不激动呢?我和在大头争论的时候有点手舞足蹈,把玻璃杯从桌上扫掉了,大家都笑,然后说没事,赔钱就是了,老板也笑眯眯地表示同意,看样子我们消费的不少。我弯腰下去拣,玻璃杯居然没破。我大喊说赔什么赔,这不好好的吗?

  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再和他们喝起来,我心里总觉着刚才发生了点什么事,好像和地面有关,我就故意把一盒烟扫到地上,又弯下腰去拣,我的眼睛慢慢睁得像铜铃那么大了!我以前可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夜色里,我看见了三个影子,大头、小孟、陈雨飞,摇头晃脑地像几块剪碎了的破布,可是——我的影子不见了!

  你完全可以想象当时我有多么地吃惊。接下来我所有的注意力都用来寻找我的影子了,在酒场上心不在焉,猜拳老是输,他们哈哈笑得很开心。临散场的时候我还在弯着腰,脑袋转来转去地,我心里一下子就空了。再明亮的灯光、再美的月亮对我来说都成了一场灾难,我的影子确实不见了,我只剩下自己了!

  我失魂落魄地往家里走,此刻我已经绝望了,我不再回头去看是否我的影子会重新出现在地面上,我只是感到恐惧: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以后该怎么办,也许睡上一觉第二天起来,我的影子会随着第一楼晨光出现在卧室的地板上,证明我今晚的遭遇不过是一场梦?

  我不是没有努力过,我背对着路灯,揪自己的耳朵,抡胳膊,踢腿,想看看我刚才是不是眼花了,活在这个世上谁能没有一个自己的影子呢?可是没有用,有过往的行人对我侧目,他们显然觉得我喝大了。可一个没有影子的人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吗?我心里的恐惧正是来源于此,我的存在已经变得可疑。

  一只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光头。反正我刚才受过的刺激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即使这会一个恐龙来拍我的肩膀我也不会吃惊的,但这个光头——是一位和尚。我没带钱!我冲他大喊。我知道现在街上出现的和尚大多的假的,还总爱说自己是少林寺的,说不了几句话就要钱。光头微笑着,等着我醒过来。

  哦,是杨和尚。我还是觉得惊讶,去年夏天我和一帮朋友去他的小庙玩过,我当时吃了一碗他的浆水面,一激动就答应给他买一个小电磁炉让他用来煮茶喝,可后来一忙就给忘了。所以我心里有点内疚,出家人不打逛语,我却对出家人打了逛语,这报应不会就是让我丢了影子吧?这惩罚也太过了吧?偷了十五块钱不至于判十年吧?

  你到城里来干吗?我问。杨和尚笑眯眯地说,我算准了最近有事,就来找你了,再说我孙子放假了,你不是答应过他补习一下英语吗?我就来找你了。再说,李道长也找你有事。妈呀,一个黑影从树阴里钻了出来。我吓了一跳。这李道长的道观和杨和尚的小庙离得很近,两个是见不得离不得的朋友,见面就抬杠,分开又不行,就像传说中的哼哈二将。

  可眼下这种情景却让我更加心虚起来:这不就是《红楼梦》结尾的那个场景吗?宝玉“被一僧一道挟持而去?”我赶紧挣脱他俩的手说,有事不能白天说吗?你们两个这么一明一暗地可是要吓死人?李道长挥了挥想象中的拂尘说,你不是答应给我们观里编写个宣传的小册子吗?现在是旅游旺季,香客正多的时候,你越快越好,我管着好十几号人的饭碗,村长天天来催要修路钱,说今年再筹不到钱,就让人把我的道观拆了铺路。再说,他脸上忽然露出狡黠的笑,杨大哥算出你最近是有家不能回,有老婆不能睡,等你避过这一难,功德也就圆满了。

  放屁!我心里喊,越看他们越不像东西,虽然可以说是朋友吧,但我和他们并不熟悉,我怎么能一口答应这么多事呢?酒真他妈的害死人。我没有答应捐两万元吧?没有答应一退休就当和尚或道士吧?

  没别的事?我试探着问。这时两个却都老实了,说没了。我还是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你看看,这种情况下他们会不会把我带到一个虚无的地方,我可是上有老下有小,老人体弱多病,儿子还没上大学,我这一走——我鼻子一阵发酸。走吧走吧,再晚了就赶不老骚头的车了。他们管村长叫“老骚头”。你看看,这哪里像两个出家人?

  我肯定是中了邪了,他们这么荒唐的建议我居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或者说脑子还在迟疑着,脚步却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们走了。他们要带我去哪里?深山里有的是让人消失的地方,一个悬崖,一个树洞,一个窟窿?但他们是朋友,我应该相信他们,反正他们也离不开地球,如果真的能成仙,他们才不会约上我一起去呢。他们找我干的全是尘世间的事。

  给老婆打了个招呼说我要出差几天,洗漱用品杯子等都从办公室取上了。没多久我就坐在杨和尚的一间庵房里,他聪明伶俐的小孙子刚跟我学了首英语歌《雪绒花》,蹦蹦跳跳地跑了。躺在屋檐下偷听了许久的杨和尚脸上露出了一丝很入世的笑,也许他已经在心里畅想他孙子美好的未来了,手里的佛珠转得明光锃亮。月亮已经偏西了,他修长的影子牢牢镶嵌在墙上。我这会可没心思管他,我的心里空落落的,我得找见我的那个——他。为了控制我不平静的呼吸,我闭上眼睛,山风吹过来的是松香的味道,很清新,山峦中飘荡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很清洁潮湿的雾气。

  令我感到一丝欣慰的是,闭上眼睛没几秒钟,我就看见了他。正座在开往咸阳机场的大巴上闭目养神。等等,这里面好像有什么问题。

  今天下午,当内线电话响起的时候,我好像在办公桌后面打了个冷战,虽然是这么热的天。当我缓步走向丽莎的办公室时,就想好了不跟她去海南的理由,我想休个假,因为我答应了一位和尚一位道人要利用这十天给他们帮点小忙。他们可都是世外高人呀,我想丽莎肯定会买这个帐的。说实话,一听到丽莎好像要把这个地面踏碎了的橐橐的脚步声,我的心里就像有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的。尤其是她满脸春风得意地向我透露这个订单她志在必得的时候,我就预感到此行去海南必然会有什么故事发生。前面我已经说过了,我是个懦弱而习惯于逃避的人,当年从机关转到这个公司来也完全是因为身不由己,决不是因为我想发大财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当我发现我的顶头上司是她的时候,曾经想到过走人,但已经来不及了。

  我敲了敲门,没有回音,我试探着推了推,门是开着的,办公桌后面是空的,我刚想转身回去,那个我非常熟悉又时时恐惧的声音娇嗔地喊道:你给我回来!我寻声望去,天啦,原来她爬在地板上做瑜伽。我这才想到她总是这样,在某个不确定的时间用这种方法来保持体形,这就是为什么她已经奔四了身材仍然这么好的原因。面对她单膝跪地另一条腿伸直浑圆上翘的屁股,我的心里五味杂阵,我不能说我不喜欢这个美妙的屁股,那不是真话,可是我老躲着她肯定有我的理由,也许后面我会详谈。我真的去不了,我给你说过的,我有事,再说这么多年我从来就没有休过假,我想放松一下,希望你能理解。我怯生生地对着她的屁股说。她伸直的那条腿优雅地在空中绕了个圈,柔软的身体一拧,像一条蛇一样盘坐在地上,一双桃花眼笑眯眯地望着我,我把目光向侧面移动了一下,就像晚上开车目光侧移以躲闪对面来车的强光一样。早在三年前,我就开始不敢直视她了,我受不了她目光中充满侵略和挑衅的意味。虽然在过去一段时间,我曾经为这种火辣目光彻底臣服,在她面前我就像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奴隶。

  在某天的一个公司酒会上,我喝多了,其实我并不是个贪杯的人,但是经不起大家起哄,有几个坏小子和我打赌,说只要我敢摸一下丽莎的屁股,他们就每人喝三杯,反之,我就喝三杯。当年的丽莎刚还是水嫩水嫩的,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新近升任销售部部长,而有些不谙内情的同事此前也煽风点火地对我说按资历这个职位应该是我的,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丽莎如狼似虎的本性,抛去她和省公司老总的传言不谈,仅从性格上讲我也绝不是她的对手,她妩媚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征服男人进而征服世界的狂野的心。也许是酒壮怂人胆吧,当我用布满血丝的双眼找到了正和一帮穿着入时打扮娇艳的女同事们嬉笑打闹的丽莎时,她好像根本就没注意到我的存在。可令人觉得奇怪的是,当我摇晃着走到她身边,举着杯子大声地向她表示祝贺时,她却像风中摇摆的杨柳一样转过身来,好像是不经意地就靠在了我的怀里,她手中的高脚杯应声落地,地板上飞溅起了几片玻璃花瓣,血一般殷红的酒蛇一样在地上奔窜。本来我的计划是以给她敬酒作为掩护,然后飞快地用另一只手摸下她的屁股,我不怕那几个坏小子赖账,他们这会儿正死死地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呢。我的计划就这样被打乱了。

  接下来我就完全被她控制了。面对一个喝多了倒在我怀里的美女上司,我还能怎么办呢?我只好让打赌去见鬼,扶着她出了公司大门,招手叫了一辆出租车把她送回家。虽然她表现得人事不省,但在关键路口总是能嘟嘟囔囔地给司机指挥正确的方向,到了单元门口她还是软得像一摊泥,我只有把她扶上去。一进门她就倒在沙发上了,我忙个不停地给她倒水,为防止她吐就从洗手间取了一个脸盆放在她嘴边,怕她着凉,我从卧室里拿了床被子盖在她身上。当我干完了这些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准备走人时,她伸出了那只纤细修长的手一把抓住了我。

  一切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我得承认一开始我的确有种占了便宜的感觉。公司里早就有传言说她老公早已移民去了加拿大,她早晚也要走。能和她共渡一夜春霄,我有种屌丝上了女神的感觉。公司里几个对她垂涎三尺的男人们看见我眼睛里都是狠狠的味道。我只是对她那晚的表现有所怀疑,她能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呢?如果说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会只为了性,我不太相信,比我帅的男人太多了,她也完全可以找公司外面的人,那样影响会小一些,虽然这年头已经没人对这种事大惊小怪了,除非是公众人物或者官员。难道她是为了我的竞选失败用这种特别的方式来安慰我,她让我死心塌地地为她效力?好像也不对,虽然我的业绩比不上她的,但我的踏实做事在公司里还是很有名的,她应该知道我不会为落选在工作中懈怠。她是为什么呢?只是心血来潮的一次冲动吗?因为从那以后她也再没找过我,我当然也不敢主动去找她。

  这时丽莎站起来,伸了个优美的懒腰,然后迈着迷人的猫步向我走来,我本能地向后躲闪了一下,她眼睛里又流露出攻击的笑。我实在搞不懂这个女人,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们她表现得是那么的矜持冷漠,而对于我这样一个退避三舍的人她又暴露出侵略甚至戏谑的本性,让我觉得很没面子,很不安全,我想象中她的一根手指已变成了一个钩子,毫不含糊地向我下巴上招呼,我甚至都产生了一种屈辱的感觉。和往常一样,她根本就不和我多说话,只是慢慢摇着头,非常简单地说:别胡思乱想了,这趟你非去不可。我不记得当时我是怎么回答她的,还是在她更进一步的挑逗前落荒而逃。

  但此刻,我将目光稍稍往旁边转移了一下,果然就看见,她就坐在他的旁边。她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安静地睡着,他们就像一对柔情蜜意的情人。天啦,我也不知道他昨天是如何和我老婆回家,如何宣布他这几天的行程的,既然我知道他其实和我是同一个人,我倒也没有担心别的,反而感到这可能是老天的安排,让我的影子陪着丽莎奔赴海南,代我忍受她可能给我的压力和耻辱。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情吗?

  为了使您的阅读不至于太过迷乱。我还是简单地把我白天的活动叙述一下吧。在杨和尚的小庙里吃完早餐,包括一碗玉米面糊糊,一个大馒头,一碟小咸菜,外加一个他老人家佛恩浩荡的煮鸡蛋,我就按照昨晚他们给我的安排——白天为道观景点写介绍,晚上给杨和尚的孙子教英语。我顺着山坡拾阶而下,穿过那片松树林,我就来到了李道长的道观,一个三十多岁的道人已经为我准备好了工作的家当,居然是一个笔记本电脑,外带一个无线网卡。你看看,出家人也与时俱进了,和他们简单地打了几句招呼,我就坐在一间干净明亮的庵房里开始干活。值得一提的是,这屋子和我们平常住的感觉不一样,空气是干净的,飘荡着一种与人间烟火不同的气息,让我感觉体重都减轻了许多,这让我感到平静。我决定从道观的历史写起,然后再把周围的几个景点用千字左右的文学加以描写说明,当然要加上神话传说、保健养生、逸闻趣事这些吸引游客眼球的内容。

  

  田永昭 书法

  经过一番思考,我在电脑屏幕上打下了标题:花石崖的前世今生。我对这个题目感到满意。然后就开始详述:花石崖又名万紫山,这里因有女娲补天的古老传说、《西游记》中黄木狼洞的美丽神话而披上了神秘色彩。这里,峰峦叠嶂,山体陡峭险峻,山石色彩斑斓而被称为“花石崖”。这里,清泉汩汩,植物种类繁多,四季万紫千红而被称为“万紫山”。补天石,这块平地而起的巨石,高约30多米,它就是传说中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五彩神石。据《淮南子》记载:“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今人毛惠民先生题写“补天石”三字刻于石上,简古俊逸、气度恢宏,更为这块巨石赋予了魅力和灵气。

  正如您所想到的,这些文字都是我从网上粘贴下来的,我得承认这也属于抄袭。但我想写的第一个景点是仙人洞,里面的一汩清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我第一次来时因为爬了半天山累了,我鼻子还流血了,当一帮人走进山洞里时,我马上就发现了这股泉水,也许说是滴水更为贴切,因为能连成串,所以说一“股”也没错,我急切地把嘴巴凑上去,猛喝了几口,一种甘冽清凉的感觉顿时使我觉得神清气爽,鼻血也马上止住了。这多么神奇呀!

  就这样,在这种宁静祥和的气氛里,当天我写了三千多字,但到了晚上,我内心显然又燥动起来,给杨和尚的小孙子讲了一课之后,我迫不及待地躺在炕上,闭上眼睛,我得知道他在干什么。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当然是:他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我的本体呢?

  他和丽莎住进了三亚临海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等等,好像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他进旋转门时走在丽莎前面,而不是像平常谨小慎微的我跟在她后面,他拖着皮箱懒洋洋的神情泰然自若,走起路来轻盈飘逸,看上去竟有种007一般的沉着与洒脱。这个世界能错乱到如此地步吗?他和丽莎住的是相连的房间,这种别墅式的房间有个特点,那就是阳台完全是相通的,只需要拉开窗子一拧腰纵身一跃,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跑到她的屋子里去,让楼道里的摄像头形同虚设。而今,有多少人倒在了摄像头下面呀。

  我不知道在他们走向三亚的路途上发生了什么,但现在我眼前的情景是:他们完全就像一对偷情了多年的老情人,令人惊讶的是,主次也有点颠倒。因为洗完了澡的丽莎竟然像一只猫一样翻过阳台跑到了他的房间里,面对沉着冷静地坐在沙发上细品一杯红酒的他,丽莎缓慢地褪去身上的睡衣,像土耳其舞女一样扭动着她曼妙的身体,极尽勾引之能事,又贱又骚,而半眯着眼的他以一种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把玩的姿态对着她,让我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不对,我敬仰他不就是敬仰我自己吗?他这会还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的我吗?神呀,请给我明示吧!

  我不想描写他们偷情时激情四射的情景,大家都能想象得到。不用说大家也能想到狂野的丽莎长发飘散,长长的玉颈向后倾斜,骑在他身上像一名草原上的女骑手,也不用猜就能看到他们两条蛇一样的胴体在床上肆意翻腾。值得一提的是,他的性能力是如此之强,激情简直是令人惊讶地一浪接着一浪,这就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了。像我这个年龄的男人,能坚持十分钟的就算是奇迹了,那能像他们这样一直折腾到后半夜?他还是我的影子吗?他疯了吗?或者是他本来就是一种意识的存在而并不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这样他的持续时间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可是丽莎脸上酽红的颜色、欲仙欲死的表情和声嘶力竭的喊叫又从何解释呢?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高科技,无解。我本人只能为自己的无能感到汗颜,对他的实力表示敬佩,看这样子就不是应该他来和我重新合为一体,而是相反,我应该坐上最近的一架航班直飞三亚,以崇拜的心情飞到他身边,求他收留我,激励我,帮助我成为一名有实力的男人。当时我确实是动了这种念头,可是我这儿的事情还没完,我不能走,再说,当我睁开双眼让自己从眼前激情洋溢的一幕中清醒过来,我就发现,其实我并没有追求那种成功和力量的意思,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更加适合在山村的夜里安静地入眠,然后过几天再回到我循规蹈矩一尘不变的生活当中去。至于他,我既不爱他也不恨他,就由他折腾去吧,没有他我好像也能过,我不想被大家觉得我失去他以后无依无靠的情形,大概也没有人表示惊讶或者怜悯吧,要知道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既然如此大家也就不应该会为我丢了影子这种小事情大惊小怪,再说谁会注意我这样一个小人物呢?

  就这样,我在山村清凉的空气中沉沉睡去。所以以下的情形可能是我的梦而不是真的。我看见丽莎上了一辆出租车,她的打扮有些奇怪,晚上也戴着墨镜,显然是不愿意让人认出来,至于一个普通的来自大西北的商务人员为什么怕在三亚让人认出来,我只能归结为她的脑子进水了,或者她只是想扮酷,发生在她身上的任何状况都不会让我感到惊讶。她后面好像有个尾巴,又好像空无一人,毕竟他经历了这么一场残酷的战斗,也该歇息一下了。

  出租车停在一座酒店前,仔细一看,这座酒店还是有些不同之处,主楼巨大的飞檐上,蹲着两只展翅欲飞的雄鹰,目光凄厉,在射灯的映照下发出刺目的光。据说雄鹰是为了去除赌客身上的戾气,这个我懂,以前听导游讲过,这么说来她是来到了一个赌场。自动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了,一个穿着晚礼服的服务生面无表情地接过了她手里的皮厢,带着她上了二楼,曲里拐弯之后走到一座大厅门前,不知服务生手里拿着什么按了一下,门打开了,里面灯火辉煌,就像是007大战拉斯维加斯赌城里的情节。丽莎脱去外套,马上就有一个服务生过来接着,而此前带她进来的服务生则飞快地走到吧台前,把手里的厢子交给收银员,同时捧着一整盒筹码毕恭毕敬地跟在丽莎后面。

  到这个时候我们就完全可以想象接下来的一幕:穿着晚礼服双乳高挺的女赌徒丽莎今晚会大干一场,也许还回味着刚才完美的偷情,高潮还未散尽。对此我丝毫不会感到惊讶,以我对她的了解她干任何我事都不会感到奇怪的:她本身就是个疯子。但是不,她只是在赌台前小玩了那么几把,输掉了为数不多的几个筹码,走的时候还不失风度地给伺候她的两个服务生给了几个筹码作为小费。只是在她穿薄丝外套的时候有个小插曲值得注意一下,一只无形的手拉了一下她的袖子,但当丽莎使劲一拽的时候,那只手却松开了。难道是他?!这时候我才想到,如果他愿意,他随时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一个隐形人身份出现,他本身不过就是一个影子而已!唯一令我忧心忡忡的就是:他是我的影子!

  这样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当丽莎蹑手蹑脚地回到房间开了灯时,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沙发上冷冷地盯着她的他!丽莎把一声凄厉的尖叫像吞一口痰一样咽到肚子里,当然,心理素质极强的她马上就恢复了平静,把惊愕的表情换成媚笑,她现在对他超强的性能力毫不怀疑,想他不过是企图再来一次,这也很正常。但他眼中冷冷的表情很快就让她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当她扑向他怀抱的时候,他一把就推开了她,冷冷地问:你刚才干什么去了?丽莎冲他嚷道:你敢跟踪我?他丝毫不受影响地盯着她,她怔了一会儿又怯怯地说:我去赌了几把。

  你当我是傻子吗?说实话!他的语气更加严厉,目光直射进她心里。丽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低下头,开始用双手捂住脸,低声饮泣起来。这种时候他的目光里透出来一丝柔情,有点像我注视一个哭泣的女人的神情。

  我再不跑路就来不及了,丽莎终于决定对他倾诉了,也许这些年她也憋坏了。也许这次旅行是他的气场完全征服了她。女人愿意倾诉的对象一般来说就是能够从内心深处征服她的男人。那你今晚?他问。我是去转钱的。丽莎说,她抬起头来,眼神哀伤地望着他继续说,我和彭总的事也许你也听说了。他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近两年彭总也觉得再不走人就来不及了,他让我把钱通过地下钱庄转过去,然后我们马上就跑路,去加拿大。他完全明白了,站起来准备往外走。丽莎一把拉住他说:今晚别走了好吗?

  后来,没有后来了。随着我彻底地入睡,我就不知道他们之间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希望这只是一个梦。我觉得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有些人彻底疯了,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多少钱能换回自由?多少钱能买到真正的幸福呢?

  关于丽莎和彭总在首都机场被抓的事我是回公司后听说的,他们没能跑掉,近期反腐的力度使他们很快就落入了法网。

  其实我最关心的,可能也是您最关心的,就是我和他到底怎么样了。很简单,当他从我们T市小小的机场独自一人走出来的时候,我就在出站口等他。当时丽莎和他还装模作样地和某公司进行了成功的商务洽谈,签好了合同后,某公司还安排他们玩了几天。她是从三亚直飞的北京。他也想好了诸多对付警察询问的借口,比如丽莎还要在三亚呆一阵子,休休假,他觉得没意思就独自回来了。说到底他在公司里只是个小人物,警察也不会对他感兴趣的。

  时间正好,在这七八天里,我也顺利完成了李道长和杨和尚交办的任务,李道长欢天喜地地拿着五万多字的旅游手册去付印了。杨和尚听着他孙子嘴里吐出了一连串他以前从没听到过的较为标准的英语,兴奋的表情显然远远超过了他念经时候的表情。我回到市里,在一家网吧里查清楚了航班时间,我觉得能不能变回完整的自己就看今天了。

  事情出奇地顺利,我看到他提着皮厢走下了出站口的台阶,在离地面最近的一个台阶上坐了下来。看他一脸的疲惫和落寞,我就明白了,他就是我:一个非常容易爱上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的小男人,却又没本事留住人家。我甚至都忘了我是来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从技术层面上讲到底怎么办才好,我现在只是想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安慰安慰他,我想告诉他没关系,在我们短暂的生命中,有点出格的记忆不是什么坏事情。

  但当我走到他面前抬起手来时,我突然发现他不见了,一道炫目的白光一闪。然后我一回头就看见地面上——我的影子在阳光下拉得很长。

  □刘子,原名刘永强。作品散见于《星火》《飞天》《草原》等刊。著有中、短篇小说集《走过来的是影子》。小说曾被《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转载。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