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家住朝阳天桥旁边,是1999年12月14号到2018年7月30号。朝阳天桥,是曾经以“锡都”闻名世界的个旧市城区,一座普通的不醒目的人工桥梁,为日趋拥堵的交通起到了一些缓解作用。我家的具体地址应该是:个旧市三岔街6号。平常人们习惯的叫法是朝阳天桥6幢。一说这个号,送水的、收破烂、酒瓶之类的,噔噔噔跑上来了。我家在七楼,人家喘着气,拍胸口吐出:有点高了。谁叫他们小跑呢?我从来没觉得高,把爬楼梯当作每天锻炼的项目之一。严格讲,这幢房子有十一层,下面四层是麻将、铺子、外来人租住等,我家虽在顶层,却只能算七楼。当时,在个旧,这样的楼层是不可能有电梯的。个旧是夹皮沟,潮湿,低楼层不好住。我家算高了,高有高的好处,见太阳早,光线亮,蚊蝇少,干扰小,等等。这是福利房。当年,在体制内工作(所谓吃皇粮)的人,多少人都享受过这种比市场便宜得多的待遇。我和女主人都是受着国家恩惠的旱涝保收的职员。这套房房产证上写一百平方米,但实际面积不止。现在把公摊面积好多都算在私人头上,那时是货真价实。
我们原先住的房子和环境都不错,但既然有机会可以住更宽敞的房子,何乐而不为呢?别高兴得太早。房子外观盖好了,拿到了钥匙,家家户户都在着手装修的活儿。盖房子的时候住户操不着半点心,装修这一环节才会真正遇上麻烦。
此时正值雨季,这年雨水多得好像天到处通洞了。正当装修开始,我们每天跑几趟房子时,突然发现了重大问题:房子坐南朝北,南边的三间(两间卧室、一间客厅)都被雨水浸湿。装修好的房间,墙壁木板发霉、腐蚀。这比天打雷劈严重多了,这简直是世界末日的恐惧。平时,施工方嘴上尽花言巧语,诸如质量重于泰山、一切为了住户。我不知道施工方有多少层领导,只认得每天在这幢房子晃荡的一个尖嘴猴舌的中年男子,我想不通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叫人火冒三丈的形象,他一出现,我的内心就会涌起几丝厌恶或同情。
我问,老板,房子漏雨了,要咋个整。他装佯装佯的,哪呢(里)漏,新房子不会漏嘛?我气鼓鼓地领他一处处看过来:给见了,弟兄。他面对十足的证据,摸着后脑壳说,不合嘛,不合嘛?我家叫他跟上级领导强烈反映一下,我们穷,好不容易装修起来的房子挨雨水啃了,请领导快快解决问题,如果推三懒四,我们只有跳楼了。他知道我家不至于脆弱到跳楼,出问题了他们想耍赖也耍不了。但是迟迟不见对方高层露面。雨依然铺天盖地的泼。南面的房间是无法装修了。
有一天,我灵机一动,自己是在新闻媒体工作,何不拿点脸色出来,便火冒三丈地扯着那位弟兄只剩骨头的爪子:老表,问题还不解决,就讲不了弟兄感情,只好在新闻媒体曝光了。他说了几句,哪个怕哪个。在我准备活动手脚时,他可能想到媒体曝光并不是一件好事,冷静下来,用一副抗日剧里面的汉奸嘴脸献媚:好商量,好商量!商量的结果是,损坏的东西按原价补偿;从墙外面把漏雨的地方修修补补。敲敲补补后,另外有些地方涂些什么的乱七八糟的漆上去,雨止住了,后来许多年都没漏过。干透几天后,南面重新装修。外墙涂上去的漆黑不溜秋的,丑极了,但又不是室内,管他的。施工方对房子的处理方式,尽管我们有多方面的怨气,还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等草民经不住折腾。
还有一件叫人气不打一处来的事。有天下午,我把黑皮包随便丢在家里某处,等到想打电话时,才发现皮包被人提走了。里面装一部手机,七百块钱。在当年,这两样都是我不小的财产。牛事刚发完马事又发,接连倒霉两回,让我想到这房子是否不欢迎我家来住。装修的有几茬人,是不是他们偷的,还是外人趁大家不注意偷的,鬼才知道。事情刚发时,一时间我的头嗡嗡响,手脚麻木。可我提醒自己,不能倒下,破财免灾。我当然不会倒下。这事启发我,世界上贼无处不在,偷东西是他们的职业,像写文章是我的饭碗,不偷东西你叫他们饿死嘎?几天后,二楼的一个小妹告诉我,下面台台上有个皮包,可能是你的。果然是我的,多亏那里不会有人上去。手机不在了,里面的钱还在。估计此人不是江湖老手,脚手慌乱,拿手机后把皮包扔掉。钱不该绝,回到我的手里。大难回归的皮包,我把它当作一件文物,珍藏好,到现在有时还拿出来用。
1999年12月14号早上,我家从个旧城北的军队干休所搬过来,叫了一班朋友,扛的扛,背的背,灰扑扑的;一个家庭过日子,坛坛罐罐,这样舍不得丢,那样不忍心抛弃,搬了几个小时。可惜的是,有一棵我十分喜爱的,在家里栽了几年的绿荫荫的芭蕉树,在搬的过程中,不小心折断了,令我许久都梦见它。晚上,我们喝了一台酒,算是我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二
楼底是一个大农贸市场。
每天还没有破晓,各种公鸡的打鸣声就此起彼伏,一派喧哗,你再想沉浸在美梦中,还是不得不醒,醒了很难重新睡着。它们不像乡村的公鸡,带给浓烈而又暖身暖心的乡情。这些鸡都是已经被判了死刑,等待执行枪决。它们是在进行黎明前的狂欢。买菜的成百上千的人拥挤进来后,它们的末日到了。它们将做成各种各样的美食,被人们津津有味地嚼碎进肚子里。我在高处听见它们临死时“哽嗯哽嗯”的惨叫,浑身跑动一股股寒气。我想来世当牛做马,我也决不敢成为鸡。我相信,人是这个世界最残忍的动物,根本没有资格成为“万物之灵。”
市场虽吵,最起码给我家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把锅抬在电磁炉上烧水,跑下去买菜也来得及。我不必像住在其他地方,为了买一趟菜,走多少路,坐多少车,一买就得买一大堆。市场的菜大多都是城郊农民自己种植,清早挑来的,嫩绿绿的,水淋淋的,新鲜得想亲上一番。因为是在山上,雨水露水滋润,菜的品质比许多地方优秀。特别是青菜、萝卜之类的,非常爽口,会吃出瘾。我家饭桌上每餐都有绿菜,花钱少,有益身体,反倒对肉食起了少许的排挤。买不买菜,我习惯性每天都要在市场转一趟,人是成堆了,空气污染,可是,看着一摊摊、一种种蔬菜给眼睛带来那么多的舒服,想到这些喂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市民的菜,浸透了多少劳动人民的汗水,我会对菜农肃然起敬,对市民产生某种鄙视,也对自己这个曾经的牧人今日的变质深感悲哀。不少人以为自己高雅,把进入农贸市场认为是俗氣。恰恰相反,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啊!我是一个写浪漫的文字,却很现实地生活的草民。我深知,栽好一棵菜的艰辛,卖出一棵菜的不易。我的母亲当年走一两个小时的山路卖出一背箩青菜,才得几块钱。我买菜,很少口吐白沫争价钱,不是我钱多,那点钱到不了哪里。
吵架,是农贸市场每天必演几场的精彩节目。一般拌几句是家常便饭,很难吸引听众、观众。只有大吵时,女与女之间,男与男之间,男与女之间,中心词语就成了裤裆里的玩意。翻来覆去,你拿我的东西,我拿你的东西,骂,撕,摔,太好听了。难怪好作品都来自民间。碰着这种不消开钱的节目,我是最忠实的听众观众,有的语言,给我一亿块钱都想不出来。要是两个五大三粗的男人,难免要动武,动就动吧,平常人们生活太枯燥了,好不容易看一场比武会。脏巴拉几的地上,两个弟兄一边不停翻滚,一边出口成脏。直到伤的伤,一把鼻涕一把泪,好心人觉得两个太辛苦,把他们拉开。“我日你妈。”“我操你祖宗。”俩人不甘心,跳着,挥拳,依依不舍地散去。
在家里,有时因为楼下吵的声音特大,我听得清吵架的男女双方,男的说我日你嘎,女的说我割你的鸡巴,越演讲越生动。如果此时我正在看书,书里的内容比起俩人的作品不知逊色多少倍。
天桥底下曾经有几家夜市烧烤摊。有几年形成过如此潮流:我们一班朋友(包括别的很多人)在馆子吃喝,出门后,下一个节目便是坐烧烤摊。这时,大家都已经喝得二麻二麻的,但回家睡觉还早,又没有更好的消遣方式,集中在烧烤摊旁便是最好的娱乐。乱点菜,点了很多种,实际没有吃完十分之一,有的筷子都没动过。反正舌头已经木了,好酒坏酒灌进去,我们胡言乱语,别人也胡说八道。烧烤摊是最平等的地方,这里不存在达官贵人、贩夫走卒之分,不存在腰缠万贯、一贫如洗之别,这里只认你包里的人民币和敢喝敢醉。我记不得自己醉过或清醒多少次,醉了家近,爬也爬得回去,当然不至于爬的地步。烧烤摊的收费往往比吃饭贵,近乎纯粹的浪费。酒后人人都变得豪爽,争着付账;不给谁付账,就说看不起哥们。轮着我坐东,有时包里空了,说话声音软下来,好在熟悉摊主,第二回结账。
烧烤摊上喝高的人,自己摇摇晃晃或被人搀扶,在一片漆黑的空空荡荡的农贸市场呕吐。“哇……哇……”的声音把周围的房子都震动,住户以为发生了地震。那副龌龊样受罪样,旁人看了肠胃也翻江倒海。“喝死算逑!”
有晚,我准备在黑暗中清理一下,看见有个刚才坐在我们隔壁的陌生伙子,被白天留下的油污放倒,“啊哟啊哟”直哼,起不来。“大哥,拉我一下。”“我说:“兄弟,你整哪样。”“狗日的,是哪个骚B卖肉惹的祸。”我把他拉起来后,他动情地说:“大哥,等下我敬你一杯。”
白天回家,在楼梯边好几回遇吸毒的年轻男子,把针筒里的阴沟臭水打进身子。皮包骨头,颤抖,哼叫,就像将要断气的病鸡,此人离“天国”不远了。我不必担心吸毒者跳起来拿把刀逼我掏钱,倒是怜悯这个也是父母所生的年轻生命,被毒瘾撕咬着痛苦万分。是谁发明了毒品这玩意儿,这人太伟大了!
晚上,尽管楼梯时亮时黑,听听到处传来的声音,没碰到过吸毒和抢劫的,有安全感。
但我的孩子在学校上晚自习那几年,每晚到一定时间,我或家人都要在天桥上等候。对当下的社会治安,即便说千好万好,其实根本不能乐观。难道还有什么比自己的孩子重要?
那个上楼梯时爬在我背上,扭我耳朵撒娇的小女孩,如今是自食其力的大姑娘了。
三
我家好客,不时有亲朋好友相聚。这可能是我的父母遗传给我的良好基因。从我开始,到女主妇,到孩子,从来不会因为有人来了就皱眉头,而是怕没有人光顾家里冷火秋烟。我清楚,城市的许多家庭很少有旁人涉足,就连邻居也“老死不相往来”。人情之冷漠,叫我这种从小在纯朴的人情中长大的乡下人,不习惯,受不了。生活再困难的年代,我的勤劳、善良、热心肠的父母,进来一個叫花子都要把碗里的饭让出来。何况是生计较好的年头,不过是“多个人多双筷”。我和家人不做亏心事,坦诚待人,自然会结交不少的各路朋友。我爱自己去买菜,想买什么楼下多的是;爱做饭菜,尽管做的不入流。亲戚朋友来,不是不可以在外边吃,可是跟在家里吃的感觉和气氛完全不一样。家,家的味道是温暖,像冰天雪地时烤火。
无法计算有多少人在我家吃过饭喝过酒。反正各种身份的人,跟我有缘来往的,都在我的饭桌边坐过,有的凳子甚至做烂。喝过的酒吃过的饭菜无数,说过的话聊过的情无限。
世事无常。谁都没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命运。我的常来家里的亲朋好友,有的年轻轻结束了生命,比如我同村的小兄弟罗批欧,我们不是一娘生情感却胜似一娘生。他以劳务工的身份,在百里锡山的矿洞里像穿山甲钻了将近二十年。把老婆和娃娃丢在家乡,为了盖起新房,一分分挣血汗钱。等到新房就要完工,幸福生活在眼前招手,他却于2010年4月在洞里丧命。罗批欧每次下个旧,都要到我家坐坐,吃上一顿饭,有聊不完的开心话题。他是吹笛子的高手,无数男女被他的笛声吹得如民间所言:膝盖都淌眼泪。他出事前十天,还在我家饭桌边跟另外几个弟兄坐了五六个小时。他重复过几遍:人要快快乐乐地活着!可生活回报他的竟是生命的灰飞烟灭。
有的亲朋好友多年不见,失去联系。回忆往昔,我对普希金在著名的长诗《欧根·奥尼金》里借用的波斯诗人萨迪的两句诗,有了刻骨铭心的感受:“有的已经逝去/有的去到远方。”
一个很冷的冬天的夜晚,我的故乡出来打工的几个年轻人,在我家喝酒。因为激动,他们都喝多了。大门是自动锁的铁门,他们下去时,已是十点多钟,我忘了告诉门怎么开。差不多一个小时后,他们中有人上来,说是开不脱门。他们个个都冷得像发羊癫疯。我说开不脱门怎么不吭一声。回答是不好意思,怕我笑话。这是一些有干活使不完的力气,老实得饿昏也不会向别人伸手的乡亲。他们不是有门就进,开门叫进也要看看是哪家。他们能来我家,完全是跟我浓得化不开的乡情。
我写了多年,不会有几个人真心读我的文字。读我文字的人,都是接受学校教育程度很低的,来家里喝酒吃饭的打工者和在村里躬腰耕作的乡亲。想想,我的读者应该是他们才对。我的文字不是游戏,不是娱乐,不是裤裆里抓痒,不是猫叫春;我的文字,是割开血管流出的血,是对民族、生活、大自然、乡亲、大地的感恩。仅仅是出于给几个乡亲读的目的,我确信自己,会豁出命写作。
乡亲们来敲我家的门,就像开他们自家的门自然。我提醒孩子,一定要有礼貌,千万不能伤了他们的心。在我家里,要是时间宽裕了,乡亲们,男男女女的,有的蓬头垢面,有的穿沾泥巴、灰尘的衣服,几个小时,就那么放放松松地坐着,站着,吃的吃,喝的喝,只讲心爱的哈尼话,琐琐碎碎,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想说哪样说哪样,不必担心说错,不必身上有虱子似的忸忸怩怩。偶尔把插进几句他们对我的作品如何如何看,还背上几个句子,连我都记不得是在哪篇里写的;我呢,告诉他们,有你们爱看就行了。临走,看有人的表情,好像是没有车脚钱,不,是想拿本我写的书。
送到大门,他们说,“不要出来了。”叫我留步;我呢,期望他们“下回来玩。”
眨一眼的功夫,他们卷进熙熙攘攘的车流人潮,去讨命中注定的那份生活。
四
这幢房子管理混乱。刚住进去时,有物管,有业主委员会,但工作马虎,似管非管,很快就暴露出各种问题。这肯定跟物管有关系,更有关系的应该是住户。不要看住户多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少人的素质还不如街上没饭吃的流浪者。每月一次收费时,楼梯的路灯费是住户平分,本来合情合理,可有的人家偏不:我不交你能怎么样。你晚上不走楼梯吗?走啊,走的少,要少交才合。这少数脸皮比墙厚的住户不交,其他人家来凑够。路灯勉强维持了两三年,虽说钱少,但觉得多出一份冤枉钱,不愿交的就多起来,电力部门只好切断路灯线。大家晚上出入黑灯瞎火,一个看不清一个的嘴脸,幸甚至哉。后来,有的人家在自家门口拉出电线,挂一盏灯,黑暗中像鬼眼闪烁。有的分享着对面人家照过来的光亮,省钱。有的打电筒。几方人员商量过几回,楼梯还是需要路灯,一来好走路,二来安全。多数同意,总有少数不愿掏钱,思想无法统一,几方都没有了耐性。好吧,大家回到黑暗的旧社会。
麻烦事跟着来。这一带不是封闭的小区,每幢房子都是孤立的裸露着,各色人等四处游荡。铁门有几年还好,来人了在家里按开就行。有天下午回家,我见几个人在门口指指点点,说是铁门被敲烂了。住户不可能干这么无聊的事,只会是社会上的杂碎搞的鬼。这些人技艺精湛,公鸡脚手,眨眼之间可以把一扇大门抬走。这里之所以还没被抬走,大白天打麻将和买卖菜的人多,住户出入多,怕当场捉翻。门烂了,几方商量,门还是得修,不然更不安全了。钱,当然是住户出。有专人收,多数已交,却有几户硬是不交,门烂就烂了,各家管好各家,何必多出一笔钱。你不可能强行掏人家的腰包。修门的事情不了了之。烂门瘫在一边,半死不活,有碍观瞻。有天烂门不见了,不消说,被谁扛去卖钱了。好,总比摆在那里影响形象要好得多。这下,我们这个单元彻底改革开放了。哪个人想进,管它乌龟王八蛋,没人拦。你在楼梯遇见,看某人鬼鬼祟祟,却不好问找哪个,住户又不断更换,主人外人都弄不清了。
房顶上安有太阳能,有铁门锁着,各家有钥匙。早期洗澡随时有热水。嗯,一段时间后不对了,有的人家上去开门后不关,吸毒的,做贼的,有兴趣了白天黑夜都可以光顾。有天白天,铁门不在了。少说有两百多斤吧,从房顶(八楼)到一楼,狭窄的楼梯,究竟是怎么扛下去的?不可能变魔术啊,只能是公开的抬,大摇大摆的抬,光明正大的抬。这些人的心理素质绝对是世上一流。他们不是偷东西,他们是为我们做善事,那扇铁门安在房顶上可惜了,拿出去卖起码可以换点酒钱。
有天下午一点多钟,我要去上班,在楼梯上遇到一个面善、跟我年纪相仿的男子,我“突”地想,此人给是小偷?上面晒我的孩子的校服。但我又想,人家可能是来找亲戚的吧,不要乱猜。在单位上,我总觉得心里别扭,好像要出什么事。回家上房顶一看,校服果真不见了。校服还新,心疼得很。但哭也没用,不可能飞回来了。算是我捐给这位弟兄吧,他家如有娃娃,可以穿一阵了。
接着,一家家的太阳能热水器,轮流撬掉,值钱的拿走。有的人家换了几次,照撬不误。我家没心思重新安了,反正安了人家不會手下留情。
外贼难防,不可能专门有人守这些破太阳能。这些光冕堂皇的住户,有时比贼还可恨。家里清理出的废东西,按理要作垃圾往外边处理,这些杂种趁人没注意,往我家上面的房顶上堆积,可我们无话可说,房顶是大家共有的,却要我家单独受罪。有的东西臭烘烘,比如鸡毛鸡内脏,苍蝇飞舞,风刮来,一阵阵恶心,只差没有昏倒。后期,我们在这里住的时间减少了,人家越发把房顶当作垃圾场,破衣烂裳,卫生间的马桶,等等,随便扔。上去看看,此情此景,不堪入眼。我家隔壁的那家有老人在,老人也把原先堆在他家房顶的破烂挪过来我这边。几次见我们打扫,他家的阶级觉悟才提高。总之,人家要堆垃圾,你有权利干涉吗,你忍吧!还好,房顶没有漏雨;没有漏雨就好。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事。当初,各家的电表就安在一楼的墙壁上,人家来收费只消查表,想赖也赖不了。水表呢?却安在各人家里面。每月一次,供水部门入户抄表。按理,开一下门,热烈欢迎,使用了多少水,水表不会作假。可恶的是人,竟然有那么一些家庭,不让查表的人进门,似乎他的门面有多高贵,别人不配进入;好像他家是宗教圣地,会被俗人玷污。其实,断几天水给他们看看,不求爷爷告奶奶才怪事。住户不给进家门,查表的人当然无权破门。他们想出一招,在每家的门边贴一张表,月末,叫各家如实填好数字。查水表的人省事是省了,有的住户认认真真填表,不做亏心事,比如我家是不兴少填一口水的;有的住户用了十吨,只填零点五吨,爱填多少看他高不高兴。总表上有总数字,住户填的与总表相差太大啊,怎么办?只能是实行共产主义:以户数平分。这不合,肯定不合,占便宜的欢喜,老实人发愁!但还有比这公平的法子吗?这不和谐的局面撑不了多久,一场灾难从地下钻出:供这幢房子的水管爆裂了,需要修,钱要由住户出。城市家庭不同于乡村,没有电还可以支撑一阵,一旦没有水,仅是卫生间的那缕缕香味就够人享受了。马上集资,马上通水,供水部门一说,多数住户按该交的同意马上交。问题还是出在少数上,凭什么交钱?不交钱,水能白用嘎?意见终究统一不起来,水管修不了,活该!我在城里生活多年,似乎没有哪件事如此被动、无奈过。没有水,楼梯上,随时都可见到提桶提盆提茶壶的人往外跑,犹如进入了战争状态。个个像得了麻疯病,愁眉苦脸,相互不打招呼。我的单位在附近,我才发现单位近的好处,虽然从办公室提水回来,要走两三百米,要爬十一楼,我家却根本不要为水发愁,大胆用水吧,我的家属!上班下班,下班上班,不下班不上班,提水,成了我锻炼身体的科目。见别人奔波的可怜样,我明白了为什么会发明“幸灾乐祸”这个词。原本我是挺有慈悲心的一个人,忍不住暗暗发笑:祝你们幸福,这就是不交钱的好处。
半个月了,供水部门对这幢房子男女老幼的辛苦实在看下去了,终于出了绝招:各家门边安各家的水表。这招果然灵得很。不交钱的你们就看着办吧?不敢看着办,半个小时之内争先恐后地交完了钱。记住,以后你们就乖乖地听水表的话!
五
有一年中秋节,晚上跟朋友在馆子聚。席间,众友激情澎湃,喝了不少酒,唱了不少歌。我一身愉快地散步回家,比平常早地入眠。睡梦中,感觉到疼痛难忍,疼醒后,摸摸,是左脚膝盖肿大。这种反常现象,从来没有在我身上出现过,吓得、疼得直打哆嗦,大汗淌得浸湿衣服、被子。我把主妇叫醒:怪事,我可能要着完蛋了。她如五雷轰顶,大喊:整些样,整些样?在她的帮忙下,我咬紧牙齿,想下床动动瞧瞧,会不会走几步路。走,还是会走几步,可是,疼,拉扯全身的疼。这是凌晨三点。醒得早的公鸡开始练啜子了。家里有没有止疼药呢?有,但不敢乱吃。打哪个朋友的电话,或者打120,不,看看天亮再说。在乡下,我见过某人像我突然疼起来,会喊来念咒驱鬼的人,一阵大声的“呸、呸”,然后岔路口送“泼水饭”。鬼受了贿赂后会驱散疼痛。我不可能演这种神神叨叨的戏。个旧市中医院在不远处,有我的一个老乡大哥,他是医骨头方面的高手。我一跛一跛地,下楼梯,穿车流人行,比平常多花费十倍的时间,到了人山人海的医院。医院和农贸市场,拥挤和噪声都太相似了。
刚好老乡大哥在。他看了后毫不含糊地说,是痛风,现在得痛风的人很多。我说,给需要把脚锯掉。他说,不消,痛风是血液里尿酸高引发的。我一头雾水,我学过医,风湿到处有,但没有听说过世上还有一种叫痛风的病。大哥说,痛风是吃出来的,要管得住嘴。他以医生的角度,还讲了一大通哪样哪样菜不能吃,酒更不能喝。他说的道理我记住了一些,多数却一边听一边丢了。以他说的标准,我能吃的大概只有青菜、白菜、洋芋等少数菜了。肉更是不能吃,嘌呤高,这弄不懂意思的东西,就是痛风的罪魁祸手。大哥给我开了吃的药,包三天的纱布和药,静养几天就好了。
但从此,痛风的漫长的痛苦无边的历史拉开了序幕。
我认真查了查资料,明白了痛风是什么意思,身体代谢功能出了毛病,该排的排不出去,像水管堵塞。它跟许多病一样,号称富贵病,死也死不了,断也断不了根,到你结束生命时它才会好。既然上天恩赐给这么一种病,除了少数吃后有反应的菜,会吃的我样样吃,该喝也喝。自己对这个病有了大体的了解,没有必要整日担惊受怕,何况我也不想活一百多岁。
痛风发作,没有规律可言,像小娃甩性子,全凭高兴不高兴。它不分时间、地点,不看你有事情做,说发就发。我注意到有个有趣的现象,十个男人一块上桌,得痛风的不会少于三个。有回在馆子吃饭,十几个人,没得痛风的只有赵德庆兄和我的娃娃。真是“痛友”欢聚!
实在痛时,我吃过秋水碱。这种药要吃到拉肚子,拉得身上减少十公斤肉,精疲力尽,痛疼差不多就完了。说明书上写有多少副作用,后来我干脆不吃了。药店和民间,痛风的药很多,听别人介绍的神药也不少。实在不得不吃外,我决不吃药,多喝水,让它自然缓解,不做药渣。有人革命意志不坚定,痛风一发,叫苦连天,抬也要抬到医院打针。再疼,我想好,坚决不说疼。发多了,不管哪下发,你要发就发吧,痛风。
痛风最麻烦的是,在家里,会动一小点也好,疼得丝毫不能动了,没法不拖累家人,冲泡尿、喝口水、吃嘴饭都得靠家人,你完全成了废人。如果这样的状况长年累月持续,我宁愿撞墙而亡。有位兄长说过一句名言:痛风发作不会动时,人的尊严都没有了。
痛风的经历,是我住朝阳天桥最美好的记忆之一。
患痛风人数像经济增速一样,天天、月月、年年都在增长。疼是疼了,有人陪,我不寂寞。
六
原先我们家居住的地方,有个大院子。闲下来时,大家陆续出现在院子,一派邻里亲密和谐相处的气氛。现在的家,面积比原先宽了好些,美中不足的是,不但没有院子,楼梯上相见,住户间彼此还来不及打招呼,钻进各自的家,铁门一关,谁也不管谁的死活。刚搬进来时,我心里别别扭扭,有团东西堵着,闷得透不过气。有天,突然想起自家是顶层,往上还有房顶。这一发现,让我激动了好几天。有院子固然是好事,那是集体享受,房顶却像我个人的财产。房顶上安有太阳能热水器,偶尔某家晒衣服,晒腌咸菜的青菜萝卜外,很少有人光顾。这难道不是我的“大院子”!我什么时候想上,提脚便是。十四级台阶,几秒钟。
只要不出远门,没有公事,我呆在家里的时间多,不爱去街上凑热闹。上房顶,便成了每天的一个活动项目。至少一次,多则数次。下楼买菜时短暂的不得不拥挤在人堆以外,蹿上房顶,可以不跟任何人发生联系。“世外桃源”谈不上,却免去了密密麻麻的人的身子、面孔、服装、呼吸、气味等等的拖累,更可以回避我厌恶的人,眼不见,心不烦。人啊人,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什么人都像饿虎般涌来,撕咬城市这块肉。除了少数人,我见着树,比见人要亲切得多。房顶的好處这么一下就体现了出来。姑且把房顶当作一个独立的世界,它的四面远近不同的受高楼的夹击,城市所特有的噪音,或强或弱的通过空中缝隙侵犯进来,却像战争中的中立国,外面炮火连天,血流成河,在自己的领地内,鸟儿婉啭歌唱,鲜花多情开放,人们安居乐业。浊世中,我当然不可能装聋作哑,沉浸在虚幻的天堂,但房顶这一个小小的无人干扰的世界,一个人不出一分钱地占用,是格外的奢侈了。
住户们出去焦头烂额的忙,在家也不存闲心,懒得上去房顶,无意中托福给我,不得不感谢他们了!我有时在房顶懒洋洋地消磨时间,突然有人抱一盆衣服看见我,会惊着对方:这人怎么啦,可能有点神经病?边走边丢几眼疑问。有的多次见我似乎闲的不耐烦,疑问就更多了,只是不好细问,但碰着了嘴痒,得问一句∶你休息嘎?我不便解释什么,他们不知道我干的是古老的码字的活儿,每分钱都靠卖脑水换来,晚上当白天用,白天表面上不合情理的闲,脑袋却像飞机轰鸣。我的祖宗十八代,操的是锄头,谁也不曾干过这种偷鸡摸狗似的“坐家、作假”的事。而如今,干“坐家、作假”活的,跟乞丐行乞差不多,却远远不如乞丐洒脱。有时,从房顶看得见大街上穿梭往来的符合时代潮流的人们,想起自己也该出去经风雨,识世面,因为对“什么也可以没有,没有钱万万不能”的适用主义最响亮的口号,可以不去在意,但落到出门时没有钱连一只馒头都买不了的现实,狼狈不堪。但人只能干哪样,似乎是天命注定的,我就只能干码字的差事。为了一行理想的文字,我在房顶上哼哼叽叽,还不一定哼叽得出。更不要说为了一篇长点的文章,头发都急白了。
乡村的麻雀有好些年曾经离开乡村,它们都像出来谋生的打工的男男女女,闯入城市,又成不了城市的血肉,孤孤独独地打发一天天。这不,我的房顶也被麻雀选为相会的地方,它们只能在这样僻静的一隅,相互说说心里话。我坐在室内,一听见房顶有麻雀的声音,反应非常敏感。踩轻悄悄的脚尖上去。不知是它们看出我不坏,还是认出我跟它们连着亲戚关系,我的出现,不惊吓这些在我心目中永远可爱的生灵。它们来自大地,永远是大地的素朴的色彩,学不会涂脂抹粉,改变不了属于农民的身份。它们只会说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一切思想、感情包含在这过于简单的语言。三三两两的,或者动也不动的表情阴沉的那么蹲着,找不到事做,或者在水泥地板上蹦蹦跳跳,像小娃娃玩跳橡皮筋游戏,其乐无穷。当然,它们不单是跳跳玩玩,肚子饿了就得找食物吃,看看能否发现一粒米,一只小飞虫。我观察到这个细节后,歇不歇撒些米、饭。至于是它们享受,还是被鸽子侵吞,我就不得而知了。
自幼,我生活在人与麻雀共同温暖、相依为命的村庄。我认识的第一种鸟,无疑是麻雀。如今,我又跟麻雀,相遇在原本不属于我们,但如今成了我们安身立命的异地。跟麻雀作伴,这秘密是多么的叫人心醉神迷。诗意的栖居!无非也是如此吧,贫穷不影响诗意。
啾啾,啾啾,啾啾……
麻雀又在房顶上活动。这时,我在厨房做饭。再悲观的情绪,都被麻雀一扫而光。脑海里飘过∶活着还是有美好的时刻!
房顶上还有鸽子经常活动。它们跟麻雀分属完全不同的阶层。鸽子已被蜕化变质,成为吃饱喝足无所用心的贵族,身体肥胖,患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等乱七八糟的贵族病。它们不爱孤独,呆头呆脑,没有思想、个性,一堆堆的窝在一块,咕嘟嘟,咕嘟嘟,说话底气不足。它们再活下去,已感觉不到丝毫的活头。我讨厌这些长翅膀,但不再是鸟的家伙,正如讨厌身体是男性,说娘娘腔,做娘娘事的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太监”们。
其实,鸽子们并没有什么罪。我们津津乐道的“文明”的可怕就在这里:它可以使人变成非人,使牲畜变成非牲畜,使鸟变成非鸟,它把所有的“是”变成“非”。
在城市,你叫鸽子不变成那副看见天空也害怕的模样,还能咋个办?
不管怎么说,鸽子的声音再如何刺耳,我听起来比人的声音优美。
这里的鸽子不可能像离我们遥远的某些国度的城市,大街,广场,公园,数以万计的,跟人一起,以市民的身份,分享日常生活的安宁。然而,房顶毕竟为它们提供了娱乐的场地,避免了人为的伤害。它们起得很早,尽管不会像公鸡报时,城市醒来,它们醒来,房顶上沉闷的咕嘟嘟,跟人的脚步一起,迎来了新的一天。我在床上觉察到鸽子的动静,看看时间,便起床,重复每天必不可少的鸡毛蒜皮的生计……
冬天,山沟里的城市,上空阴云一团团的覆盖,冷阴阴的风钻心刺骨。很少见得到太阳,要是见到太阳,人的心情一下子跟气候变好。冬天的太阳,最像太阳。房顶自然增加了一项晒太阳的福利。我提個凳子,坐着,伸直手脚,各个部位的晒。阳光不咬人,身体却如露水浸湿的草木,冒出乳白的水蒸气,渐渐地,一截截的温热温热。霉气都被晒跑,仿佛箐沟里沉静了多时的溪水,懒洋洋瞌睡的血液奔跑起来。那种舒服,该怎么说才好呢?舒服死了!
我有时拿本书,漫不经心地翻翻,书里面的字,似乎晒活的蚂蚱,密里麻拉的跳动。当然,如果幸运了,在无心的翻书中,电流刺激神经般突发其想——灵感来了。早已想写的一篇东西,汨汨淌出来。
更多的时候,晒太阳就晒太阳,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想不起,闭上眼晴,任阳光抚摸、亲吻、调戏。脑子里一片空白,上帝的扫把,把“想”不留一丝灰土的扫干净。
晒的饱了,仿佛一生都不再需要阳光,恍恍惚惚地想起,还有些事要做,我才半推半就的下楼。
冬天是没完没了的。小城气候的特点是,从秋天的中途到春天的大半,都跟冬天挂得上钩。天气总要反反复复的阴几天,晴几天。阳光哪里可能晒饱,阴时,全身裹衣服,晴了,我照例上房顶晒太阳。怎么能说冬天残酷,有太阳晒,我竟然对冬天有了恋恋不舍之情。
房顶上最浪漫的,就是月亮出来的晚上。多年前我写过一首诗∶
我常常上房顶看月亮
这幢高楼? 住上百户人家
没有谁会关心夜晚
没有谁会上房顶看月亮
不知道可以看月亮
月亮只在电视里升起
只在孩子们嘴里“床前明月光”
城市的夜晚灯火辉煌
热热闹闹的浮华盛世
月亮是旧时代的火把
整座城市我还在牵挂月亮
月亮从老阴山头过来
这时候楼底下
有人喝酒有人唱歌有人玩麻将
这时候这幢楼有的家庭为钱吵架
这时候只有我这个乡下人
站在明月下没有睡意
月亮? 童年树林里玩耍的伙伴
月亮? 故乡弹着口弦的爱情
我是游子? 你是乡情
你是游子? 那么我是乡情
月亮? 别急着走
等我一程? 我们一同上路
你还是先走了
清脆的笛声在山那边响起
草地上挤满了唱歌跳舞的年轻人
七
搬到这个家时,孩子刚满七岁,离她读书的学校近。把她领大的岳母,跟我们已经生活了几年,沾在身上的乡下的泥巴褪去,岳母渐渐城市化,认识了不少可以在一起玩的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她得了绝症,医学无能为力,回老家折磨数月后上西天。她是虔诚的佛教徒。我怎么也忘不了,在送她回乡下老家的那天,在朝阳天桥上,有几位老太太来跟她告别。她们说,好好治病,还要一起玩呢!她吃力地回话,我会回来跟你们吃斋念佛。大家清楚,只有她不清楚,这是相互间的永别。大诗人陶渊明早已有诗:“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我的母亲有年春节前后在个旧市人民医院住了四十五天,做右肾切除手术。出院后跟我的弟妹来我家里,但那天我痛风发作,我疼得动不了一下脚,一行人要回故乡时,我唯有含泪送行。对不起了,母亲大人!
孩子是从这里出省外读大学。
2003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从个旧迁回蒙自。之前之后,陆续有单位搬到新州府。然而,我这个家还在。孩子放假回来了要住,我们也常住。住长了就住出感情,有时离开一久,心里七下八下的牵挂,似乎它会跑掉。在外边遇到不愉快的事,回到家就脱衣服般脱走了。天下之大,一百平方米的家才是真正属于你个人的领地。这个家不需要笑脸相迎,这个家不需要金碧辉煌,这个家不需要筑起铁墙铜壁;这个家需要人情味,这个家需要淳朴的心,这个家需要宽容与和睦。我苦苦努力,就是为了这样的一个家。
即便已经有了踏实的落脚点,像候鸟,季节一到就要迁徙,我们终归还是要到另一座城市生活。
经过多番累死累活之后,住了十八年多的房子卖了。心头缭绕浓雾般缠绵的依依不舍之情。搬东西的那天,我是最后一个出门。我把一间间房岗转了几遍,看看墙壁,看看地板,嗅嗅多年来积存在家里的亲人的气息。锁上门时,我百感交集又不无伤感地叹息了几声:“再见了,我的家,不,永远地告别了”……
责任编辑? 包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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