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墟侠
“我有种能把一切人住的地方住成废墟的天赋。”最初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们都不以为然,他的屋子的确是杂乱了点,如同大多单身男子的居所,却也还说得过去,“废墟”不过是文学化的夸张。后来我们中的一个去找他,发现他住的地方已是碎砖瓦砾,一片狼藉,那可真是一大片货真价实的废墟。受邀去他新家做客时,他一边招呼我们,一边微笑着说:“早就告诉过你们我有这天赋。”随后便聊起当下最热辣的话题,比如疫情、大选,和一些我们共同感兴趣的东西。总之,朋友们都很喜欢他,尽管他住的地方总是乱糟糟,可是客厅却一直保持着之于他而言最大限度的整洁,这个最受重视的地方传递出的信息是这个人还算好客。穿戴也干净得体,每次见他都是清清爽爽的,那些叫不出品牌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像是从此有了品牌——这得益于他一直以来保持不错的身材和他的幽默感。这也让他成了聚会中最受欢迎的人。我们之中很有几位女士对他感兴趣,有一两位甚至为他发狂,证据是在某一次家庭聚会上,一位女士以星级保洁员的细致与勤勉,把他那下不去脚的厨房收拾得井井有条、光可鉴人,顺便还勇敢地杀死了若干只蟑螂;另一位女士则趁着大家聊兴正浓之时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他的房间拾掇得比上一位女士的“作品”有过之无不及,据说他的内裤和袜子有史以来首次拥有了各自的“隔间”。然而后果是,我们头一回看到他脸上露出不悦之色,本来按照惯例会持续到午夜的Party 草草结束。再见到他是数月之后,每个人手机上都收到了他的新地址和聚会的时间。颇有些意外的是,那两位“惹了事”的女士也在受邀之列,一进门我们就看见早到的她们在双人沙发的两端正襟危坐,脸上是别无二致的胆怯小学生的表情。另一个共同点是,她们的两手都十指交叉,妥善安放在并拢的腿上,意味着她们对自己宛若人妻的贤惠欲望做出了最大限度的抑制与管束。晚餐开始之后,又有人说不久前偶然经过他上一个居所,同样是看到了一片废墟,这次的“废度”(讲话者说这是他恒量废墟的专有名词)惊人,“一人多高的蒿草,我都听见蛐蛐儿叫了”。对此,他的回答与之前差别不大,之后却主动把这个话题延续了一小会儿。他说他的“熵增”速度很可能比常人要快,非此不足以解释为什么他的住所总是发生迅速的自毁。“不对呀,”那两位女士中的一位忍不住开口了,“你看你就没什么变化,既没有更老,也没有变年轻,好像时间在你……身上凝固了一样。”另一位女士也加入,“还有你的车,那辆你开了好多年的雪佛兰也不显旧。”他脸上再次浮现出准备结束话题的微笑:“也许我的‘熵增’只作用于我住的地方,谁知道呢。”便就此不语。我们却想让这话题进行下去,于是纷纷打趣道,应该把他划归超级英雄的序列,按照Super Hero 的命名原则,该叫他“废墟侠”。随即我们就讨论起“废墟侠”该怎么行侠仗义、拯救世界。正在讨论陷入无序的时候,他居然也主动加入了:“看来你们该把我派到世上所有君王的豪宅里住上一遍。”语罢众皆称是。确实再没有其他设想比这更能发挥他的超能力的了。那天晚上大家因此活跃异常,他却再没有就这话题说什么,只是微笑着为大家递烟斟酒。有敏感的人注意到他的笑容之后隐隐有忧伤,或者,总之说不清的某种情绪。再听到他的消息已是隔年的初夏,在某次他缺席的聚会上,那位曾擅自进入他卧室的女士在众人起身,准备各自散去之时说,就在“废墟侠”命名仪式之后,她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女朋友。“是他主动约的我,”这位女士淅淅沥沥地抽泣着,“那段日子既美好又古怪,美好是因为他真的对我很好,好到让我预感到以后再也不会有的好。古怪是因为,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墙壁里有叹息声,仿佛每一面墙的夹层里都住着个厌世的人。可他总是拍着我的背说那是我的幻觉,他说他就从来没听到过。”再后来的某个早晨,他毫无征兆地,平静地让她收拾东西离开,说他要搬家了,“下一个废墟就要出现”。他许诺等搬家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她,“为了安全不得不让你离开”。之后他拥抱了她。“那是我最后一次闻他身上的味儿,没有一丁点儿自毁的气息。”这之后我们再没见过他,他所有的联系方式也变成了“废墟”。那位女士倒是偶有露面,她说她终于想明白了,“他之所以跟我短暂地在一起,似乎是想用我身上的某种他没有的东西来延缓‘熵增’的过程,可他发现无效。”“而且,”她最后说,“他当然也能听到墙里的叹息。还有,我相信他会联系我的。”如今我们已渐渐把他淡忘,只是偶然经过某处废墟时,才会想起曾有这么个人存在过。然而除了那位女士,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再次现身,心照不宣地怀疑他早已成为废墟的一部分。干吗不选择跳舞呢?
你永远也想象不到让那些土人信奉上帝有多难,为此我敢说我付出的艰辛超越了所有的同行。后者无疑要幸福得多,人家可以求助荷枪实弹的殖民警察——不得不承认,武力威胁有时比任何直指人心的教义都好使。可是在我被派去的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离我最近的殖民办公机构也在百公里之外,不受教化的土人分分钟就能把我撕碎,要知道他们不久前还是热衷于猎头的食人生番。这就是我成为殖民地唯一的荷枪传教士的原因。不过我绝不崇尚暴力,更厌恶使用暴力,所以那把柯尔特永远会藏在我宽大的教袍内,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拿它指向任何人,更不会叩动扳机。说到底,作为上帝的奴仆,我笃信信仰与文明的力量,那才是驯服野蛮的不二法宝。事实上,在我的努力之下(我甚至不得不学会了他们的土语),虽然收效离预期尚远,土人们还是接受了我,如今颇有些人跟着我鹦鹉学舌般学习文明世界的语言。那个最聪明的土人少年已拥有初步的阅读能力,当他磕磕绊绊地读出福音书第一行的那一刻,我险些哭出来。而年轻的女土人们,在我谆谆劝诫之下,已然学会像那两位人类始祖一般,拿麻布把胸和下体遮掩起来。年长些的雄性土人则桀骜得多,依然精赤着身子,两腿之间钟摆般丑陋地晃来晃去,每每我恰好经过时晃得尤其起劲儿。可我不恼怒,也不焦躁,因为除了文明与信仰,我还相信时间。这些外在的东西不难改变,心灵里的才叫难呢。虽说我一直怀疑这些野人黑得发亮的胸骨之下究竟有没有叫作“心灵”的东西。因此上,最让我头痛的是土人的舞蹈,如果非得管那玩意儿叫“舞蹈”的话。我早就意识到,那才是深入他们野蛮骨髓的,最顽固、最难以清除的毒素。土人们尽管饥饱不定,活得像狗一样,却怎么也不肯放弃他们的“群魔乱舞”,哪怕我把文明世界最优雅的舞蹈教给他们——话说这些个野蛮人居然很快就学会了,居然有模有样,简直比我这个老师跳得还好——可也依旧会在晚饭后聚在一起,跳起他们自己的,那种不堪入目的所谓舞蹈。所以每天夜晚来临之后,在我简陋无比、一点也不隔音的小教堂里,总能听到让我发疯的鼓点声。某些最危险的时刻,穿着庄严的教袍正襟危坐诵经的我,都几乎随着那邪恶的节奏跳起来。逢此时,只有把神圣的经书捂在胸口才堪可遏制。我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于是在那一日,我摸出怀里那把柯尔特,走出教堂,来到他们聚集之地。土人们大为惊讶,鼓声与癫狂的动作戛然而止,用他们痴傻蒙昧的大白眼珠子瞪着我。片刻后,那个最聪明的、已经会阅读福音书的土人少年,狗见到主人般欢快地蹦跳过来,拽我,显然是让我加入他们。我抬手把他搡到一边去,冲那只痴肥的咕咕哝哝个没完没了的渡渡鸟开了枪——我当然认得那是少年养的,他最喜欢的宠物。本来鼓乐声已再次响起,此时又被这声撼动整个山谷的枪响截停了,土人们也又一次呆住,制造出死亡的声音在所有人耳畔回响。最先作出反应的仍然是我的教徒,我最聪明的学生,那个土人少年跪在地上,抱起死鸟,哇啦哇啦地哭起来。野蛮人终于把我手中的家伙与死亡联系到一起。此时枪口仍在夜色中冒着山岚般的烟,月光下枪管的烧蓝与夜空浑然一体。当我觉得震慑已生效,准备开始宣布此后将禁绝他们跳舞之际,野人们猛然扑向我,立马我就失去了知觉。醒来后我已经像头野猪那样被四蹄倒攒地捆住,架在一堆尚未点燃的干柴上。顿时我的眼睛就湿润了,倒非是因为恐惧,而是为自己将像布鲁诺那样为真理悲壮地死去陷入深深地感动。随后我就听到野蛮人的窃窃私语,似乎是正在商议有关我的烹饪方式。几分钟后,那张犹带泪痕的年轻的脸出现在我眼前,少年望向我,那一瞬间的眼神让我确信这些土人同样拥有如我一般的心灵。他割断绳索,我跌落在硬邦邦的柴堆上,好不容易爬起来,就看到那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少年用我的语言、文明世界的语言跟我说,要么成为烤猪,要么跟他们一起,跳他们的舞。我迅速从殉道的悲壮与感动中摆脱出来,答应了他,加入他们。原本用来烤我的篝火点燃了,在欢快无比的火焰与鼓声中,在少年的引领之下,我马上就学会了他们特有的舞蹈。之后我回归祖国,挥别上帝,以教授我最擅长的土风舞为生。小云朵
夜幕四垂时,街角有几个流浪汉围着个破桶烤火。桶的边缘参差不齐,橙黄色的火焰也跟着参差不齐,远远看上去像朵不断伸展花瓣又卷起的怒菊。再走近些就不大像了,倒是酷似某个演讲家手势夸张的拳头。我走过去,加入他们,桶的圆周恰好留着一个位置。我冲他们亲昵地打着招呼,流浪汉们也对我这个不请自来的陌生人表示了同阶级的热情,虽说有那么一点点迟钝的狐疑。没人问我的名字,我也就没说,我懂这些流浪汉,因为我自己就是,譬如此刻我们还在一起亲密无间地烤火,明天或许就相隔数十公里了,甚至天人永隔也有可能。所以相识实在是件累人又毫无必要的事。出于礼貌,我还是向他们坦承了自己加入他们的目的,我说我来并不是为了烤火,而是来采摘一些于他们无害、于我倒是颇为有益的东西。“是的,采摘。”我说,“就像农民从棉桃上采摘棉花那样轻易而且轻柔,无害的。”“棉花?”挨着我左半边身子的流浪汉侧过脸问道。我迅疾无比地探出手,动作熟稔、连贯,把他呼出的一小团含有疑惑味道的白气收拢,像吃棉花糖那样捂进嘴巴里。“喏,就这样,”我说,“你们呼出的那一团团小云朵就是我要采摘的东西。”看得出,对此他们吃惊不小,瞬间集体失语。就在他们惊讶的间隙,我的上颚反馈回刚刚被我吞下的小云朵的味道,那是流浪者特有的,因为饥饱不定,又长期吃生冷变质食物,混杂有胃酸味儿的,消化不良的嗳气,实话说味道真的不如体面人的小云朵呢!可是里头有纯粹的快乐与真实的成分啊,就是这些微小的成分让我不至于干呕出来。与此同时我听到流浪汉们在交流着什么,随后他们似乎派出了一个代表,那个站在我十二点钟方向的胡子拉碴的老流浪汉问我,为什么要吃他们的哈气。“你们管这叫哈气?”我冲他们友善地笑,我说,“可我只叫它们小云朵,有着浓郁人味儿的小云朵。”显然,流浪汉们很喜欢有人这样称呼他们呼出的气,因此都松弛下来,轻松地说笑,并继续等我做出更加美妙的解释。“我以吸食小云朵为生,”我说,“因为我是个没有温度的人,另一种说法是,我是个缺乏人味儿的人,我的身体里好像缺少某种制造人味儿的器官与机制,所以——”为了证明我所言不虚,我提醒大家注意,然后背转身子,离开被火烘暖的区域,大口呼吸着——我的观众发出惊呼,“真的没有哈气呢!奇怪,奇怪。”是的,他们的观察没错,尽管寒冷覆盖了整个尘世,也没有哪怕一个小伞菇大小的云朵从我嘴里飘出来。“你们看,这就是我不得不吸食他人小云朵的原因。”流浪汉们又是一阵惊呼,交头接耳地谈论着这件奇事,之后以惊人的善良和顽皮的姿态,此起彼伏地主动向我吐出无穷无尽的富含人味儿的小云朵。我热泪盈眶地采摘,吞食,鸡啄米般地点头致谢,拥抱每一个人,将他们引为无需互道名姓的知己。那时,在高远冷寂的夜空下,我,一个没有温度的人平生头一回感到温暖无比。于是,我和我慷慨的新朋友们更加紧密地围拢在摇曳的火光中,我跟他们讲述自己曾经在另一个国度被殴打、被驱逐、被扔进火光冲天的汽油桶的故事,那个国度的人认为我是一种吸食他们精魂的可怕怪物,所以除了动用武力,为避免为我所害,还发明了一种叫作“mask”的东西。“我日,那种地方得有多可怕呀!”你瞧,我的新朋友们或许出语粗俗,却不能不说很明事理呢。盒中物
有个人,某天突然发现,他与整个世界都不合拍了。感觉自己就是走在游行方阵中的一个异类。虽说这是他在某一时刻的警醒,然而与世界不合拍这事却不是骤然发生。如同某人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但那不治之症显然不是一下子冒出来的,总有根由,或者说从量变到质变的不为他所知的潜在过程。的确,世上没有凭空而至的事,哪怕一块陨石砸在某个行人头上也不是突如其来的,太空中一定会有诸多条件促成了此事发生。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如今他因为体察到了不合拍而陷入了被动的回忆。
那时候多好啊,每走一步都踏在世界运行的节律上,身边每个行走者在彼时的他看来皆可引为同道,随时可以亲密无间,只要他想。可是想到这儿他又开始纠正自己了,因此他说:“那时候多糟糕呀,走在世界运行的节律上就是沉默着接受自我被一寸寸磨损,直至消弭,成为他不想成为的人。”
自我都没有了,那活着还能算是活着吗?
他知道这不断地纠正其实正是不合拍的表征或者说症状之一。于是他又本能地去纠正自己的纠正,纠正自己刚刚纠正的纠正,纠正自己刚刚纠正纠正的纠正……
此人慌乱起来,出了一身虚汗。虚汗他是无力纠正的,他无法命令那些饱含盐分与慌张的液体从毛孔返回。出了就出了,他损失了自身体液的一部分,并因此陷入慌乱的二次方三次方无穷大次方。他清楚自己必须找到一个解决之道。
他的选择是虚拟了一个由无名金属铸造的盒子——其实那还不能算是盒子,只是六块等面积等厚度的金属板,他乞求它们从不同的方向向自己挤压、挤压、挤压——
终于,盒子的形态出现了,他靠这种令自己窒息的方式阻止了慌乱的无穷次方向无穷次方的肿瘤式蔓延。然而自此很难说他还算是个人了,他已经是个盒子。或者说,盒子成了他的外骨骼。假如失去外骨骼的保护,他会像条蛞蝓那样柔弱无比。
年深日久,他习惯了盒子,已经能在盒子里思考了。盒子虽然并不能使他与这个世界合拍,但盒子也给他带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盒子对这个世界而言是有欺骗性的,这种不明元素的金属具有一种屏蔽洞察的功效。换句话说,世界看不穿盒子,所以也看不到盒子里隐藏着一个与自己的运行不合拍的生物。而盒子的外壁是与世界的规则不悖的。盒子里的他因此很是庆幸,世界没有因为发现自己被蒙蔽而像对付索多玛和蛾摩拉那样发雷霆之怒。世界的目光每一次都从盒子的外部有惊无险地掠过,仿佛饥饿的猛兽无视任何一只途经的蚂蚁。
如今盒子里的生物还活着,他在盒子里哭在盒子里笑甚至在盒子里手淫,因为真真切切地知晓——他已经把自己与整个世界隔绝了,也就不再像之前那样掩饰自己的龌龊。有时,他把心里最脏的东西涂抹在盒子的内壁上,然后像远古人类那样背着手,欣赏自己刚刚在山体上创作的岩画。然后像刚刚欣赏完自己作品的远古人类那样,笑一阵哭一阵,再拾起尖锐的石头,把那些痕迹刮砸得面目全非。
然后是重复重复重复。
未来的走势他颇能控制,当他想那么干的时候,就会用念力驱使那六块金属板同步合力挤压,届时他会镶嵌在金属里。但因为金属本不存在,他也就随之不复存在,避免了上古生物被封在树脂中供人把玩的可悲命运。以盒中生物的智商,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结局。
末日鼓点
正午时分,一辆加长皮卡在镇中心的路边停下。司机汗津津地下车,重重关上车门,舔着干燥发白的嘴唇仰头看招牌。咖啡馆,没错,赶路的人急需一杯,不,两大杯冰咖啡来解渴并浇熄越来越火烧火燎的烦躁。异乡人走进咖啡馆,镇上的人向这辆破旧的皮卡聚集过来,每个人都注意到货箱里那个像镜子一样反射出强光的东西,楼上的人几乎被那东西晃瞎了眼,更是没好气地招呼着远处的人们,好去帮他瞧一瞧那玩意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离车最近的人已有答案,那是一具没上漆的棺材,散发着浓烈的新鲜木料的味道。有人据此说这是松木的,反对者则说是白桑木,也有说是榉木的。材质并不重要,有人说,这东西在人们享用午餐的时刻出现在镇子里,怎么说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几乎是一种赤裸裸的冒犯。“哪怕盖个苫布也好啊。”于是刚刚喝完半杯冰咖啡的异乡人被精准地识别出,两个孔武有力的年轻人薅着前者的脖领子,推搡过来,人群顿时分开一个红海般的通道,旋即围拢,此起彼伏的质问在日头下犹如晒爆的豆荚。异乡人半张脸无辜,半张脸讨好,他说他并无恶意,只是个开车的,负责把棺材运送到下一个镇子的公墓,其余一无所知,甚至连棺材里躺着的究竟是人还是条死狗都不知晓。他只是整件事中的一个环节,抵达墓地后,自有人会卸下,至于是不是有个葬礼他也不清楚。他还说付他定金的人穿着死神的兜帽衫,整张脸都隐藏在黑暗中,惜字如金,还用凌厉如野兽的眼神阻止了他的提问。
“这么少的信息那笔定金一定很可观。”有人说。“定金那么可观里面的死人一定不寻常,说不定有什么蹊跷。”镇上的年轻人开始跃跃欲试,好奇心最强的那个已经跳上车,攀上棺盖,试图打开棺材。异乡人急赤白脸地抗议、哀求,却被淹没在鼎沸的人声中。这时几位沉稳的老者叫停了年轻人的妄动,合议之后认为,当前最合理的处理方式是让开车的人原路返回,假如他还想去另一个镇子就要兜个圈子,此处不允许一个陌生的死亡穿越,以免引发什么不祥的事。蓦地,一声凄厉而短促的惨叫打断了众人的附议,只见,一个原本站在棺木之上的人——那个好奇心最强的年轻人像是被无形的弹簧弹到半空,重重地摔在石板路上,随后是杀猪般绵长的号叫,年轻人捂着腿在地上翻滚。然而人们的注意力转瞬就从那个可怜的家伙身上移开,因为,每个人都听到了来自棺木中的敲击声。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每下都敲在人们的心脏上。看得出,包括那异乡人在内的人都想逃开,可那敲击声似乎把现场所有人都魇住了,除了那个还在满地打滚儿的年轻人,每个人都瞠目结舌,呆立当地。足足半分钟后人们才醒过神来,屏住呼吸,整齐划一地退后。那辆车重新获得了空间,整个车体得以畅快地呼吸,伴随着敲击声,吞吐出一种诡异加嘲讽的气息。
与此同时,敲击声越来越响,节奏越来越快,铁钉与木料的摩擦声听上去像是有人在转动地狱入口的门枢,空气在烈日下抖动,棺盖已被顶开一道黑魆魆正在生长的缝隙。
人们已经退到两侧的墙根儿了。高处的人正在噼里啪啦地关窗。敲击仍在持续,一声紧似一声——“这他妈是末日的鼓点。”有人颤巍巍地说。“停!”老者中看上去最威严的那个从他那老迈的胸腔中喊出一个字,带着衰朽的痰音——实际上人们早就停下了脚步,除了逃回各自的家,已无路可退。老者迅速念出几个男人的名字,看面相即知乃是镇上好勇斗狠的翘楚。老者下达命令,七八个壮汉克服了胆怯,爬上车,跳上棺木,一屁股坐下,发现并未像那个倒霉蛋那样被高高弹起,便以大无畏者的骄傲姿态招呼更多的人上来。那道黑色的缝隙消失了,敲击也停顿了片刻,里面的东西仿佛陷入了思考。随即,更多的人爬上棺材,敲击声再次开始——几十轮屁股制成的消音器还是有作用的,声音小了许多,闷了许多,随着更多的屁股加入,敲击声已细不可闻。人心中的恐惧随之大幅度衰减,一个刚刚爬上棺顶的人在没找到地方安置自己的屁股前放了个屁,引发了一阵连缀的笑。老者抬手制止,面色凝重,一个穿着连体工装裤的人领命上车,发动车子,调头,拉着棺材和棺材上的镇压者向镇外驶去。
太阳落山之前,连人带车全须全尾地回来了。工装裤告诉老者,棺材已被深深掩埋。“我们在那东西上面足足压上了一座山。”镇上的人开始狂欢,喝酒、弹琴、跳舞,男人们趁机撩拨觊觎已久的女人,以此庆祝他们从未知的灾祸中成功自救。好奇心最强的年轻人不知从哪儿弄了副拐,拄着走向老者。“就不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吗?”老者怜悯的目光从年轻人脸上扫过,叼起一根雪茄,说:“不。”至于那个拉着棺材的异乡人,没人在乎他的命运,交不了差那是他自己的事。
不安腿综合征
先是脚踝的内部,然后沿着胫骨上行,再然后是股骨永无尽头的髓腔——他不知道那些快要把他逼疯的东西最终要爬向何处,只知道再这样下去那道通往癫狂的闸门就要失守,必须做点什么能够终止它们前行的事了,必须。事实上他早就尝试去解决问题了,比如用中指最坚硬的关节去顶、去压,发现无效又升级为重重的敲击,可是除了把手弄疼别无用处。透过皮肤他能看到蜿蜒着的,在他腿骨髓腔里爬行的一整支队伍。那些多足的,像狼蛛般生着浓密脚须、酷似蚂蚁又绝非蚂蚁的生物,强大如钳的螯沿途夹剪,粉碎一切舒适,制造出难以言说的痛苦。这古怪生物的胸节和梭形的饱满肚腩呈半透明状,内里沸腾着黏稠的黄色脓液,随着行进,不断由泄殖腔排出,再坚硬的骨质都禁不住这毒液的腐蚀。在不得不承受不幸的外部,那个苦人踅摸着一切坚硬的东西,钥匙的尖端,腰带上的铜扣,最后动用了刀,戳在那些生物行进的路径上。片刻,那条腿已是血糊糊,疼痛借助神经一寸寸收复失地,似乎延缓了它们的行进,可他清楚也仅仅是延缓。于是他命令自己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平静下来,褪下卷起的裤子,走出门去。
阳光如刺,街上走着的每一个人都活该。必须找个人狠狠地踢上一脚,他想。那些虫子才会尽数覆没,自己的腿才会康复如初。可他终于还是没找个哺乳纲的生物下脚——那个恶言恶语与摊贩争吵的老者;那个衣着艳俗,嘴里塞满食物的快速行走的女人;那个为了一己之私欲在地上撒泼打滚的人类幼崽以及他无能的父母;那条早已修炼成老油条,在人类腿间自如穿梭的资深流浪狗……均无知无查地躲过了一场无妄之灾——自己终究是个够格的人呢。逆行于人流中苦人沮丧地自责,悲壮地行进,最终,在这条街的尽头他看到了真真切切的希望,唯一可以拯救他的事物,一扇嵌在红砖墙之上的黑色铁门。
砖墙不过是两个残端,并未围裹住什么,消解了门作为门的意义。令他奇怪的是,没有谁推开门穿过去,所有人都极其自然地选择绕行,经由残墙走向这扇毫无意义的门以及并不存在的内外两端。门与锁通体皆黑,质地是金属确凿无疑,却不似人间材质。此时阳光炽烈,按说总该有些许反光,可是偏偏全无光泽。
这是块死铁。他给出了鉴定,旋即毫不犹豫地抬起那条让他绝望的腿,绷直脚面,迅捷无比地踢过去。
不用说,脚骨骨折,且不止一根。这时他跌坐地上,正要懒洋洋躺下,享受下以巨大代价换来的舒坦——那支导向他陷入癫狂的大军消失了,瞬间灰飞烟灭,骨烂筋折的痛感甜美无匹,波澜壮阔地向他的心脏放射,苦人平生头一回感受到剧痛的美好——与此同时,警笛四起,人们的惊呼飞上半空。
左利手先生
席间我格外注意不让自己的右胳膊碰到他的左胳膊。我沮丧地发现,在这一桌人当中,只有我不得不面临这一窘境,为避免尴尬的触碰,整个进食过程中我都夹紧肩膀,两根锁骨都快挨到一起了,我的嘴巴都跟着口径变小,得格外用力并投放精准才能把东西塞进去。所以我不说“就餐”,而是“进食”。
所以我很是羡慕坐在他右边的那个人,此人因为获得了整张桌子最广袤的空间而空前活跃,话多,手势夸张,就差就地撒泡尿宣示并炫耀自己的领地了。然而没人据此认为他就是酒局中的王者。明摆着的,我最最亲密的邻座,这位左撇子先生才是。他应该是吃差不多了,此时正谈笑风生。我正好借机再扒拉几口。可还是被他挥舞的左臂碰掉了筷子,我很想钻进桌子底下去捡,或许我还会猫在下面待上一小会儿。因为很显然,该尴尬的是我,人家根本就没留意到他刚刚做了什么,或者知道却全然不在乎。而顺理成章的,其余的人也都在那一瞬间被他的坦然所征服,无声无息达成共识:筷子是我自己不慎脱手的,后果也理应我来承受。于是在那一刻,只有我离开了话题,就像一堆小猪仔中唯一被挤出去的那个——这让我越发不知道是该弯腰去捡还是不捡为好了。
为了不成为那一刻的异端,我决定不捡,以生硬的面部表情重新加入他们,却越发瑟缩。
说到底,令我瑟缩的原因不仅仅是他的左胳膊,还有他的话语,他的目光,他的每一个举动。作为酒席上唯一的左利手宾客,他似乎认为自己拥有天然的权力,或者说责无旁贷,要让这一餐变得别具意义,将之从古往今来人类世界中发生过、正在发生以及将要发生的任何一次聚餐区分开来——因此,即使在刚才进食时,他也在百忙之中说着话,随时在某个话题即将走向歧路之时拨乱反正;在他认为当下的话题业已由自己盖棺论定,没有再讨论下去的必要之时,就温文尔雅又不容拒绝地截止,随即开启下一个话题。总而言之,左利手先生是这酒局中当之无愧的话题引导者,他的口才的确上佳,那些硕大的、闪着历代先哲智慧光芒的词汇一经出口,人们就只有全盘接受、俯仰由他的份儿,所以辩论不曾存在也从不存在。根本就是一次注定只会收获掌声与信众的演说。包括主人在内的宾客(“主人在内的宾客”,我知道这样有违语法,然而事实如此,人们已经忘记了那个可怜的主人,那个账单支付者),都在拼了老命搜索枯肠,好在一个合适的时机插入一句能够被演说者稍稍颔首的话。因此每一个尚未开口的人都把脸憋得通红,活脱脱一副便秘患者的面容,他们实在是更应该去厕所,而非如此刻这样围坐席间。唯独我应该感谢这一切,就是在这一时段我把筷子捡了起来,演说家与便秘者无暇注意到我。用纸巾擦了擦,我迅速喂饱自己,几乎吃撑了,有几个我很爱吃的菜几乎就没动过。当我终于可以打开肩膀,松弛地靠在座椅上喝茶时,高潮来临了,演说家高高举起他的左手,在灯光下展示它的完美——皮肤的光洁,关节的灵动,握紧时的力量与摊开时的轻柔,他说他感谢造物主赐予自己的这只手,让他由简单的系鞋带到复杂无比的精密仪器的操作皆可从容搞定,他甚至都曾怀疑起万物的主宰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地赋予人类右手,但随即又悟到那不过是造物主出于对称的需要,他也因此最大限度地容忍了右手的存在——接着他又抬起那只令他嫌弃的手,让此刻正在痛恨自己不是左撇子的信众审视,他对自己的右手何其漫不经心——那只手的确不同于他的左手,皮肤粗糙黯淡许多,甚至在墙壁上,由灯光主动参与制造的投影,完全是一个丑陋的鸟爪子的形状——
“我不会用这个东西来做任何尊贵、优雅、体面的事,只有如厕之后我才会用到它。”他说,“那是它唯一的用途。”
这之后他又谈起蜗牛与海螺的左旋,左旋的多巴胺和给宠物打虫子的左旋咪唑,一切朝向左侧的美好的事物。说到激昂之处,他还举起左手在空中舞动,指挥着每个字词掀起一波波话语的高潮。信众们兴奋地拍着巴掌,同时在心中暗恨自己为什么不能仅用左手就能发出响声,就能表达由衷的赞美与附议。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才在心里暗想把他那只左手剁下来,可我知道这想法邪恶,每个人的口腔里都曾尸横遍野,但是并不意味着要把每张嘴巴都缝起来。何况尽管我不是个左撇子,可我从来不讨厌使用左手的人,我那可爱的侄子就是个小左撇子。在他小时候我那兄长还曾经极其专制地逼迫孩子改用右手,还是因为我的抗议才让我哥打消了这个反人性的念头。我说我可是练过拳击的,我的左刺拳不怎么样,不过我的右手重拳可不是吃素的。说完还不忘拿拳头在我哥脸上晃了两晃。我哥怕了,但是他还是嗫嚅着说出了他想这么干的理由,他说用左手不方便,会被小朋友们歧视的。“那简直就是个异类。”我哥说,“你最清楚人们怎么对待跟他们不同的人。”可我最终还是说服了我哥,我说我现在就开始教我的小侄子打拳。至于效果按下不表。此时左利手先生的演说还在继续,听众们已经离开了他们原本的座位,都已被吸附到演说家的左侧,也就是说,假如我还待在原处的话,他们就都挤在我的左边。
谢天谢地,在某个高潮的波峰,我偷偷撤离了。此刻我倚在门口抽烟,时不时瞅两眼从我身边经过的香喷喷的女招待。哦对了,应该用“服务员”,“女招待”可是涉嫌歧视的——这是我从左利手先生那儿听来并记住的为数不多的内容。然后就在我开始想该怎么称呼“公狗”和“母狗”的当儿,在走廊的尽头,一位服务员,女的,以娴熟的迎宾动作引领着一位魁伟的男士正向这边走来。老远我就认出了他,一位用一只手,随便哪只手就可以把我们这一屋子人捏死的大人物。我心良善,觉得有必要预警一下,就赶忙进屋,硬生生挤进绵密的语词之中,说道:“他来了。”
是的,“他”就够了。大人物就是那种不必说出名字每个人都清楚“他”是谁的人。于是,所有人都从激越的话题中迅疾无比地抽离出来,迅疾无比地起身,齐刷刷站在门口,迎接“他”的到来。彼时我很庆幸自己趁乱排在了队尾,这意味着我将成为跟大人物握手的最后一个,那可不得了啊。心跳都开始加快了,便暗暗调整呼吸,强压抑着往前蹭,以至于都没注意到排在我身前的是左利手先生。
就要轮到他了,然后是我……
我不能更清晰地看到,那一刻大人物向他伸出手,右手,而他早就提前弯下了腰,一个足够表达尊重又不至于猥琐的弧度——伸出那只鸟爪般丑陋、只有如厕之后才被他使用的右手,握住,而非那只专行尊贵、优雅、体面之事的左手。
琴与刀
那个人从竹林向这边走来的时候,我正在练刀。爹说,每日务须挥刀九百次。爹给我的是把木刀,日头下倒也寒光闪闪,可终究是块木头,挥起来不过瘾。以我的膂力,该是早就挥得动爹的鬼头金背刀了,可他不让我碰,看一眼都不许,总是以青布周密地裹了,安放在祖宗牌位上面的房梁上,出红差时才取下。请刀前少不得要沐浴更衣,再焚三炷香的。“还不是时候。”爹说。此时那个人在我身前站定,没头没脑地说:“是时候了。”
我没见过神仙,爹也多半没见过。可我觉得这人就是神仙该是的样子。只是一张脸也忒苍白了些,像是打生下来就没在日头底下待过。这个人瞥一眼我手中的木刀,取下斜挎的长条包袱,同样是青布缠裹,却不是一把刀的样子。他把包袱不由分说递给我,说了些文绉绉的话,便返身入林。那时恰好有风,吹得他长衫飘起来,越发像个神仙了。我呆头呆脑捧着包袱望着那怪人的背影在竹林中隐没,念叨着他说的那些话,却只记得 “主富贵”三个字。我没念过书,可也知道他是让我把这物什妥当珍藏,至于将来派什么用场,一概不知。本该问个仔细的。也不能怪我,那时我毕竟还是个孩子。况且以我的家世,素来没人跟我父子二人来往,见的世面着实有限。
察觉胳膊酸胀才醒过神来,打开青布,却是一把琴。琴木仿佛熏烧过的,倒像是一大条过年时才能吃到的腊肉。弦有七根。想弹拨来着,硬生生忍了。我的手可不是干这个的。
拿给爹看,爹皱着眉头端详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又或许他知道些什么不肯告诉我,只闷着头重新包好,搁在堂屋另一头的梁上,与那刀正好对着。入夜,我在炕上侧耳听——爹说他的刀每出红差之前是要自鸣的,我可一回也没听到过——我听的是琴。那晚,我是真觉得那物什自己会弹响呢,却只听到村东的狗叫声。日里爹把那琴摆在膝上半晌,也没去弹弄一下。不消说,爹的手也不是干那个的。
天还没亮爹就把我摇醒,扯着我进了棚屋。爹拨开干草,露出个铁环,轻轻一提,掀开个木盖子,露出黑洞洞一个地窖。我探过头去,一股子冷气升上来,登时打了个激灵。
饶是黢黑,也能瞧见一具白生生的尸骨横在地窖里。是爹杀的还是他盗来的我不问,幼时吃过打,早就知道不该问的不问,单等爹吩咐。那人骨是趴着的,爹牵了我的手,引我去摸,先是凉森森圆鼓鼓的髑髅,后是颈子,脖颈的骨头有麻绳穿着,爹扯了扯,椎与椎之间便有了空隙。爹摁着我的手在一处间隙停下。“便是下刀的所在。”爹说。我知道,爹这是要正式授我家传的精要了。“一刀下去,人鬼殊途。”爹跟我说,这行当在外人看来是杀人是作孽,在我们眼中却是送人体面的上路,无罪亦无咎。这行当干好了,反而是一桩功德,技高者刀过头落,椎间进,喉头出,受刑者并无丝毫罪受,黄泉路上也要赞一声的。手艺不到家,挨刀的可就有得受了。“人不人鬼不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行当也就干到头了。” 至于怎么个到头,他没说。这之后爹命我每日摸索那尸骨的脖颈,力求骨间分寸烂熟于心。白日里还让我摸他的颈子,夜间摸自己的颈子,初时感觉怪怪的,后来渐渐如常,脑子里便只有那下刀的方寸之地。月余,爹与我一把刀,真刀,形状与那把鬼头金背刀无异,寒光凛凛,吹毛毛断,只是尺寸小了一号。自此四里八乡的野狗便遭了殃。再后来遇上常在坊间游荡,平日里赤身裸体的瘌痢痴汉,就缀在他身后,盯着他腌臜的颈子看,那憨货只迤逦歪斜地走,毫不晓得。
这样的人没了便没了,无人问。
约莫三年光景,爹睡了就再没醒来。死得无声无息,跟他亲手送上路的人一般干脆爽利。父死子继,我接了爹的差事。第一趟红差就满堂彩,看客们跷起大拇指,彩声中还听到人们提到爹的名号。亏我命好,新登基的皇帝似乎是要立威,因此上有的是人头砍,我的技艺亦愈发熟稔,也有了自己的名号,“琴刀刽子”。因为出红差的时候我左挎琴右挎刀。
就是那尾神仙说主我富贵的琴。
人问我背琴作甚,笑而不答。遇上自己也说不清的我就笑而不答。再问就说是爹的遗物,随身背着是为了庇佑我不失手,倒也不算诳语。便有人窃窃地说,那个老刽子怎么可能会操琴。
又一年秋,又一趟红差,事后想想也没什么不寻常的。照例请了刀背了琴,沿着祖宗踏得平整坚实的路走向刑场。我识不得字,也不去记死囚的名字,这不成文的律条爷传给爹,爹传给我,未来我还会传给我的儿。要杀的人姓甚名谁什么身份,一律不闻不问,不过是些待砍的颈子。到得法场,却与往日颇有些不同,这不同自然使我觉察出这待宰杀的死囚之不同。观刑的人围成一圈,与平日无异,都是些爱瞧热闹的,想偷学我刀法的不三不四的游侠儿,有异之处是不成圈的外围,零零散散几人箕踞而坐,有抓髻童儿随侍,酒坛酒碗撂在脚边,自顾自饮着,仿佛与杀头这件事并无相干,却显然是相干的。另有一人一袭长衫,搂住个看身形几岁大的孩童,远远立在边角,望向刑台。此时行将受死的已被差人押上,是个高大壮硕的汉子,五花大绑着。甫一登台,台下女子惊呼声四起,似是窥到了什么绝世美男子,惹得一众无知荆钗发出下贱的哭喊。
单只我不看他,看也是囫囵的模糊的,此亦是祖训,出红差前先散了瞳,待挥刀一瞬再聚焦,绝不使死囚清晰的面目入眼,那死鬼也就入不了我的梦,两两相安无事。那边厢已有监斩官下令松了绑绳,差人按头迫其跪下,这边厢我拆掉青布,除去鱼皮鞘,灌一口酒,喷在刀身,以白布擦拭,日头下一照,鬼头狰狞,金背夺目,信手一抖,铜环哗啦啦作响。
蓦地,几乎同时,似乎听到背后的琴无故自鸣,“铎”的一声穿帛而出。那人显然也听到了,转身看向我,倏忽间竟探过手来,差人一惊,忙以刀鞘压住。“这位刽子小哥,可否借琴一用?”
只一愣,我便察觉出了什么。“是时候了。”那神仙又在我耳边说。我单腿跪地,冲虎头椅上的监斩官抱拳,那官捋长髯,看了看死囚,又瞥了眼我背后的长条包袱,点了点头。我起身,摘琴,撤布,两手捧了,递给那颇有些古怪的将死之人。后者接了,席地而坐,将琴放在膝头,旁若无人地弹奏起来。后颈上筋肉膨隆。
我不通音律,听不出什么好坏,兀自捧刀环视四周,单等他弹完。那个远远的长衫人原本以宽袍大袖罩住他腋下的孩童,此时允他见了天日,双手搭在那小童肩上,似是在一同倾听。另一端一个饮酒的,此刻已匍匐在地,似是已把自己醉死过去了。
总算弹完,尾音还在我耳畔响。那人说了句什么“从此绝矣”的话便缄了口,把琴轻轻放在脚畔,并指推远了些,垂首不语,单等我下刀。
人头滚落黄土之时,我忘了散瞳,瞧见那嘴角真真切切的一丝笑意。追魂炮响,人群纷嚷,趟起漫天尘烟。净手时,长衫人携那孩童冲我走来,问我可否借一步说话。我点点头,随他踱到无人的街角。长衫人说他要跟我谈一笔生意。那小童避在身后,探出小脑袋,黑亮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
长衫人买走了那尾琴,黄金五十两。从此我不必再背着这物什了。有了这些金子,原本不必再干这行当,可我还是照旧出我的红差,管你是姓刘姓曹还是司马,管它什么世道,总得有头杀,总得有杀头的,先人传下的手艺不可打我这儿绝了。此番金子在手,讨个顺眼的媳妇,养上一窝子女,足足得够了,往后尽是大好的日子。后来听说,那穿长衫的本是操琴死鬼的朋友,不知为何,死鬼活着的时候跟他断了交。还有人说那孩童就是死鬼之子。大人物们的事我是不懂的,不懂,不问,我只知神仙没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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