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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自己推倒

时间:2023/11/9 作者: 天涯 热度: 16750
叶浅韵

  这一次,她蹲在簸箕旁边,用瓢撮金黄色的玉米。蛇皮口袋在她的脚边,正一点点被填饱。她像四平村所有还能劳动的高龄老人,八十岁还在操持家事。她的儿子看见我,笑问我几时回来。五年前,几乎每一次与我的对话,都在同一场景。他正慌忙火急地走在路上,逢人就问,你看见我妈了吗?

  有人看见他妈妈坐上某辆面包车,有人看见他妈妈去了某座山上,有人看见他妈妈在某家屋檐下躲雨。找一个疯了的妈妈回家吃饭,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他们家生活的大部分。丢失的次数多了,方圆团转的人都知道他有个疯了的妈妈,大家也都记在了心上,好心人看见了就会给他打个电话。

  他的妈妈老了,像是一匹跑不动的老马,静静地守在巢厩。他说,这回好了,我就可以放下前蹄忙我的事业了。养猪圈就盖在不远处,名字是我帮他取的,取他名字中的一个字,含有“猪”事吉祥之意。四平村的许多事就像她手里摆弄着的金黄色的玉米,一些是饱满的,一些是秕瞎的。饱满的用来喂人,秕瞎了的也舍不得丢了,牲口们的肚子还饿着呢。

  没有人可以把自己的人生推倒重来,就像从地里收回来的这些玉米粒,是我们家的,是他们家的。物相的归属让人产生了我取和我爱的概念,与人的出身有着一种同归的路途。她家门前用秃了的扫帚,那只掉了毛的老狗,谁要是动了它们,她准会捡起地上的石头瓦砾,追着撵着不放。我和村子里的许多孩子都受过此礼,如今,她已经不认识我了,无论我怎么叫她,她都听不见。她要么不看我,要么斜视我。混浊的白眼球上,大面积地写着对我和我身后的这个世界的厌恶。

  我和她迎面走来,我们都是空气的一部分,竹林的一部分,石头的一部分。没有人知道疯了的世界,爱恨的边界在哪里,她依着自己的性子,活成一阵风,一阵雨。她的儿子们曾数度猜测她疯了的原因,一个贫穷的妈妈想给自己的孩子们留下一些尊严,最后却丧失了自己的所有尊严。

  一直以来,我试图在这些精神与智商失常的人身上,想要找到一把钥匙。事实却常常这样,当我以为手里拿着一把钥匙可以打开某把锁时,要么是钥匙断了,要么是锁丢了。我穿梭于不同的梦境里,急出披身的冷汗。

  许多年前,上堡街上曾有一个疯傻的女人,她每天都在街上拾东西,浑身上下塞得像是吹饱了的气球。我一度猜想,或许她是嫌弃自己太瘦了。有人说她是疯子,也有人说她是傻子。没有人知道她的世界。直到某天,人们突然觉得她很久没来街上晃悠了,才揣测她也许是病了,或是死了。少了一个奇怪女人的街道没什么两样,当个话头子记挂几天也就过去了。

  有一次,我在西苑路的石坎脚下又遇见过一个类似的女人。那一天,阳光正好。我从马家山的小河边散步归来,她正蜷缩身子,斜倚在阳光里,脸上的古铜色和皱纹在脏乱里疲惫不堪。路过的人来一拨,停下一拨,又走一拨。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那个女人,想起了四平村疯了的二娘和另一个死了的傻子。

  我走近她,蹲下来。轻轻问她来自哪里,要去哪里,她叫什么名字。当这些简单的问题上升为哲学的高度时,我觉得人间处处是充满罪恶的审判者。而此时,我发誓我只是想知道她的身世,希望可以帮到她一点点,一丁丁点点。而她的回答,一时让我觉得她才是真正的哲学家,我是被她推倒坐在地上的傻子。

  她说,我从该来的地方来,这天地都是我的家,我想在哪里歇就在哪里歇,太阳和月亮能照着我的地方,就是我的家。那一时刻,我误以为她是流落于天地间的高人隐士。与我言语无常的二娘完全不是同类。这几年,二娘已经不再与人说话,她与猪说的话最多。眼前坐無坐相、站无站相的这个人,她到底是谁呢?随即一些胡言乱语又从她的口中流出,像马家山的小河水,挟裹着一些脏物和臭气。我还是不想放弃。一想起四平村的疯子和傻子们丢失时,他们的家人像是疯了似的满世界寻找他们。我就觉得自己有义务让她离亲人的信号接近一些,毕竟网络的力量那么强大,这根线就在我手心里,我一打开它,就会有双能看见她的眼睛。

  我问及她的身份证时,她扒开后衣领让我看。那里,有一颗凸起的黑痣,黑豆米那么大,即使在凌乱的头发下面,也依然醒目。她告诉我,这就是我的身份证。若不是她的一只脚上是解放鞋,另一只脚上是篮球鞋,那一句“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话也许真适合用在这里。几番对谈和纠结之后,我还是放弃了。如她所说,到处是她的家,但愿她能一直在阳光的抚慰中舒展自己。

  回到家里,一直在想我所遇见过的他们。疯疯傻傻的这个群体。一些在精神病院里,其中一个犯了桃花疯的姑娘,每一次洗澡都希望最帅的医生来帮她洗。这事,被人当作笑话,供正常人们娱乐几分钟。一个群体集中在一起的故事,太过于辣人心肝,我有些抗拒去走近。另一些却在不同的家庭里,让他们的亲人活在折磨里。疯子有时会疯得伤天害理,但憨包从不伤害任何人。

  这个春天,风很大,像是要把我从四平村吹进城里,又把我从城里拎回四平村。在来来回回的思绪中,还是放不下疯疯傻傻这一桩事,想得我也像是有了一些疯疯傻傻的症状。切菜的刀落在手指上,血迅速滴下,一个创可贴覆盖了我的疼痛。如果可以,我想找到进入他们神经末梢的端口,用一个这样的创可贴给他们及他们的亲人止血止疼。

  他们,活着,是亲人的痛;死了,也是亲人的痛。就像我母亲一生放不下她那个疯了的亲叔叔,她和岁月一道把一切不好自动过滤了。在母亲的描述中,我仿佛看见那个中山装上永远别着一支钢笔的青年才俊,他夙夜未眠的理想是当这个小镇上的唯一的机械厂的厂长。读书人的痴梦在一条村间小毛路上行走,被延长的最远距离是一个小镇。小镇的机械厂是现代文明投射在闭塞山区里的最强光斑,他用一生来追赶它。

  他在自己设定的角色里自乐陶陶,全然不顾亲人们的担忧。衣服是蓝色的,鞋子是白色的,他每天清洗它们,只为配得上一生的理想。配得上走几十里路去上班,去开会时的厂长形象。青山凹处的一座孤坟埋葬了他的肉身和不灭的梦想,他的后辈人中有人还在追赶着最明亮的光斑,也许他会在某个国家的一个小镇上,想起叔祖父做过的一个长长的梦。

  风,夜夜猛烈地吹,吹散了母亲悠长的思念,吹开了四平村的杏花桃花李花。村口的梨花,浩浩荡荡的白,像是在给一个刚死去的人哭丧。我站在河边的围梗上,竹影绰绰,清流湍湍,一个傻子的影子不知从哪冒了出来。

  他穿着粉红色的风衣,背着箩站在风口上正在冲我笑。笑着笑着,他的帽子就被大风刮跑了,他跟着大风顺河撵他的帽子。好不容易追到帽子,他一把按在头顶,小跑着去找大箩,装满了粪草的大箩早被风吹倒了,他一边扶起来,一边高声地骂。骂什么呢?不外是说,这些死风歪风烂风,把爹的帽子吹跑了,把爹的大箩吹倒了,还有爹的粪。唉呀,这是什么鬼风!把“爹”放在嘴上装老子,是四平村的男人们的特权。他做不了谁的爹,也不敢在谁的面前自称爹,便在风啊水啊这些无伤任何人事的地方,打肿脸充回胖子。

  这个傻子到底叫什么名字?我在大脑里搜索了很久,始终没有一点讯息。至于他具体在什么时候被家里人确定为“憨包”就更无从得知,他在家中排行老二,比他辈分大或是年龄大的人都叫他:憨老二或是老憨二。我们小一辈的人叫他憨二叔或是老憨二叔。不论你叫他什么,他都脆生生地答应:哎!

  风衣是村子里的人在公路上捡到的,因无法找到失主,它就到了憨二叔的身上。他头上戴着一顶破破烂烂的帽子,总是一边走路一边把帽檐往下拉扯,恨不能把一整个头都装进帽子里。到了春天,他就根本不是风的对手。他这个看上去有些愚蠢搞笑的动作,只是让帽檐子一天天往下掉一点点,两道眉毛就深深地藏在了帽檐下面。

  一个傻子,遵守着他自己的礼法,见人就呼叫,大的小的,开开心心地迎上去,恭恭敬敬地站着让人经过、让狗经过。若不是因为他的智商只能及五六岁的孩子,他倒是更像这村子里唯一的绅士。只要有人愿意搭理他,他更是咧开嘴哈哈大笑,没心没肺。这时,我的眼睛就像一根射線,自由出入他的嘴巴,看见他七出八进的牙齿,高高矮矮,像两排胡乱堆起来的石埂,杂乱、无序。

  每当我和弟弟们叫他一声二叔时,他便意气高昂地把自己当成了长辈。连连让我们上山下山慢点,慢点,别滚跤!我们能在干活的每一条路上与他相遇,因为他几乎每天都有活计,除了下雨天。下雨的时候,那是憨二叔的节日。村子里的人形容他像个不会说话的痴鹦哥,张家墙根脚下竖一回,李家瓦沿口下接几个雨星子。别人说什么,他都在笑。即使有人生了怒气向他撒去,他也还是笑,把人的坏心情都笑到了九霄云外,也跟着他大笑起来。冬天下雪时,他把左手和右手互相交叉伸进袖子里,紧紧地捂在胸前,像是害怕把心丢了一样。无论天冷天热,那件风衣都在他身上,仿佛这是他对一件新衣裳最好的纪念。在我的记忆中憨二叔只穿过这一件新衣。他爱惜新衣的方式就是天天穿着它。

  憨二叔会干许多活,凡是不需要多少智商就能完成的活路,他总能认真地完成。于是,他就成了四平村的义务工人,谁家有了粗活重活,最先想到的必然是他。谁家请他,他都会很高兴,恨不得把浑身的力气都用尽,才能感恩别人对他存在的认可。他从来不计较人家吃的是粗茶淡饭,还是满汉全席,端起碗来,吃饱就行。然后坐在一旁,人家笑他跟着笑,人家不笑了,他还在傻笑着。

  有一次,主人家高兴,给他喝了几口酒,没想到他喝了一碗还要一碗,以为他是个海量的人。结果憨二叔喝醉了,直挺挺地倒在地上,几个大汉都拿他没办法。自从他品过酒的滋味以后,憨二叔对饮酒这件事情忽然就不憨了。谁家要请他做活计,他必然要喝上几口,还边喝边说:喝点,喝点解解乏!

  邻村有个疯子,天天准时出现在村子外面的公路上,像颗秒针一样,上一趟下一趟地行走着。他一来,憨二叔总是很兴奋,他指着那个衣衫褴褛的人,憨憨地大笑:老疯子来了,老疯子来了!我不知道在对面那个疯子的眼里,在看到憨二叔的那一刻时,会不会也在心里说:老憨包,老憨包!

  憨二叔到了而立之年,父母想给他张罗一门婚事,到处托人询问哪个村子里有憨的包的聋的瞎的疯的女人,只要是个女人,她就能配得上憨二叔。终于,在很远的村子里找到一个疯女人。据说这个疯女人已经嫁过三次,因为疯得太不成样子,一次又一次地被人送还给她的父母。这一次,又有人来拾便宜货,她的父母像是随手丢包袱一样,顺势把她抛给了憨二叔。

  有了媳妇的憨二叔神气了些日子,他们常常像玩过家家一样,在村子里闹出许多笑话。比如穿错了衣服和裤子,憨二叔追着她全村索要裤子,而她只是跑着笑着。想上厕所了,即使是在饭桌前,也毫不避开任何人,脱开裤子就完事。有时,还常常去拉村子里的年轻小伙子们,一边拉一边要脱衣裳。村子里的人约定俗成地把这种症状叫作“桃花疯”,可又说桃花疯只有开桃花的季节才发疯呀,难道见了年轻小伙子,她都看成了她的桃花开了?这种疯法,实在太离谱了。但终归这也是一种生活,无论是报以嘲笑,还是略施同情,都没有人可以代替憨二叔去过他的日子。

  就在这个疯女人动手打了她的婆婆以后,全家人终于忍无可忍,推着搡着要把她送还她娘家。她一个抖趟子往后山跑,谁也追不上,硬是在后山躲了两天才敢回家。憨二叔的父母心慈,又不忍心不要她。只是盼着她的肚子能有些动静,也算是桩不赔本的生意。可是好景不长,还没等来这个女人的肚子见什么红黑,这个疯女人突然患病死了。像是他们家前世就欠着这个疯女人的一笔冤枉账,白白贴了一口棺材钱。

  憨二叔的脸上,看不见悲伤,也不看见痛苦,只一句,她死了,就像说村子里任何一个人死了时的表情。他像往常帮人家办丧事那样,跟着众人把这个疯女人送到山上埋葬了。往后的清明节,憨二叔会提着他娘给他准备的祭品朝那座山上去,没有人知道憨二叔会用什么样的礼仪来祭奠这个给他做过妻子的疯女人。他总是欢欢喜喜地去,一会儿欢欢喜喜地回来了。

  憨二叔的父母对于给他娶亲的初衷是这样的,他们希望他有一个后代,趁着他们还能动得了身子时,一粥一饭地把娃娃喂养大了。等他们死了,这世上还有一儿半女代替他们来照顾他。这个打算随着疯女人的去世落空了,但他的父母依然没有死心,又四处求人,想为憨二叔留下一根苗的想法已成为他们全部的生活目标。

  他们不惜拖着衰老的身体翻山越岭,村村寨寨去探去看。憨有憨的去向,傻有傻的活法,竟然连瘫了女人都有人愿意背去服侍着。每天清晨,棵棵小草上都会挂着一个晶莹的露珠子,这是上天对每一个生命的恩赐。人也应该一样,想得到阳光雨露,想要拥有一些正常的日子。这是四平村人心中最朴素的想法,家家户户的老人都能摆上一肚子的好话。如果用今天的书面语言,应该类似于心灵鸡汤,谁家有个病了灾了的事情发生时,他们依靠婶娘伯母们新鲜炖出的一碗鸡汤活着。唯有这样,家里的不幸才会有一个稍微顺心的去处。

  想为憨二叔说门亲事的事情折腾了许久,在他的父母终于死心认命了的时候,忽然又得到消息说,某某村还有一个疯子没找到婆家,他们忘记了前一个疯子给他们带来的伤害,忙不跌失又托人去求亲,像捡着一堆钱一样把那个疯女人领了回来。可这个疯女人疯得更加离谱,常常在村子里闹得鸡犬不宁。已经完全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就连憨二叔都拉着她的手说不要了。可常常是送她回娘家去,她又跑回来,又送去,又跑回来,闹腾得人都失去了耐心。送了十几次,才像送大神一样把她送走了。

  憨二叔又孤单地过起了他的日子,事实上,孤单与不孤单,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只要三餐还有保障,没有疯子的伤害和打扰,他就依然可以做一个快乐的傻子。

  忽然有一天,传来憨二叔死了的消息。他的癫痫病发作,口吐白沫,牙关紧闭,整个身子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恨不得要使出一生的力气来与大地抗衡。他年迈的老母亲一边哭着一边大喊救命,可午时的村子里,人们都在地里忙碌着,没有一个人听到她的呼喊。她只能用一块毛巾一遍又一遍地擦去他嘴边的白沫子,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

  憨二叔死了,像一片冬天的枯叶,轻飘飘地落在大地上。他没有留下过一张照片,甚至他叫什么?享年几岁?这些都成了一阵风。那些关于他的故事,也都成了一阵风。它无时无刻地吹在村子里,巷子里,竹林中,柿花树下,小水沟畔,哪里都站着穿着粉红色风衣的憨二叔。

  梨花瓣飘飘洒酒,落在金黄色的菜花上,像是人间极致美好的重叠。这世界疯了的傻了的死了的,都与眼前的一切无关,又像都是眼前的一部分。他们变异为佛为魔,障眼于生活,摆渡春天,摆渡人间。风吹来的种子,花结出的果子,都在大地上蠢蠢欲动。

  我在这一路上所亲见亲历的这些事情,不过是在向我展示一个未知的世界。有時,我觉得自己与他们是同类。有时,我又觉得自己是孤独的异类。在我活着的套路里,我常常会在一些虚妄里不能自拔,深陷于自我欺骗和自怜中。这时候,我就会羡慕无拘无束的白云和他们。白云在天空变幻着人间的影子,我像一团永远从未被人抱紧过的白云。当我的臆想综合症犯了时,我唯一能确定的是,在风居住的街道上,我想把自己推倒,然后,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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