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说过:“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而在我看来,中国当代诗人们的还乡,其实是怀乡,不仅是诗人们精神上的回归本源,更是大多数从农村走进城市里工作与生活的诗人们,在日益发展的城市文明里的一些不适应的诗性表现,因为他们的内心依然深受我国传统农业文明即乡村文化的影响,这就让他们总是在工作和生活之余,自觉或不自觉地回想起故乡的各种美好,并试图在这种回想中寻找心灵的慰藉与归宿,而在这种寻找过程中,诗人们就用属于自己的诗性语言来将这些怀乡情结记录成诗。可以说,这一卷《闹市有刻着名字的露珠》里的诗作,就是城市里诗人们被工业(城市)文明与农业(乡村)文明纠缠所患的“怀乡病”的集中呈现。
怀乡病虽属于一种,但诗人们所呈现的“症状”却是不一样的。
张庆岭的《想法》,就表现了一名已经在城市里退休的长者的心路历程:退休前,曾想回故里过上悠闲的田园生活,但退休之后,原来的想法既不敢拿出来,更无法实施,“只能在城里的楼笼里养一群疾病种一桌子药剂/把一个野心勃勃的男人,渐渐/改写为——老人”,道尽了许多人渴望退休后回乡却最终实现不了的无奈心态。他的《先妣之哀》,则抒写了亡母之痛:“我俩抱着电话儿哭了半天/等平静下来才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早晚都得成为没妈的孩子”。母亲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本源,就是最让我们皈依的“故乡”,没有了母亲,就如没有了故乡。罗爱玉的《进城的母亲》,也告诉我们,母亲就代表着农村或是农村的象征,母亲随子女进城,在城里与人相处时表现出的低微、卑微和胆怯,已体现出农村与城市的距离。这些诗作启示了人们,城市是在农村广袤的土地上长大的孩子,农村其实是城市的母体。
人们生活在城市里,是因为心灵的孤独才会怀乡:“入夜,城市灯光闪耀,/我是我自己唯一的/灯火”(杨东《我是我自己的灯火》)。即使在城里生活久了,也依然感到零落和孤寂:“老了的我,只觉得从前这街头的许多灯火/都被小孩手中的橡皮擦一一擦去”(李勋《橡皮擦去的灯火》)。由于受农村风俗的影响,一些为城市建设付出了生命代价的农民工,死后也只能埋葬在城市的废弃之地:“西五环废弃铁道两旁,/摆放着几十座零乱低矮的土堆。/是潦草的墓碑,/替他们说出:/生死不过如此,/死亡还未远离。”也只有那些“刻着斑驳的名字/在晨风中摇晃,沉默,/不忍落下”的“颤悠悠的露珠”,最能体现生死的平凡与平淡。杨东的《刻着名字的露珠》对死后有乡归不得的“城里人”命运的沉着抒写,直戳人心。
我国老一辈诗人艾青在论诗时曾说过:“个人的痛苦与欢乐,必须融合在时代的痛苦与欢乐里,时代的痛苦与欢乐也必须糅合在个人的痛苦与欢乐中。”中国的当代诗人们也大多秉持这一理念,自觉将个我及众我在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际遇抒写于诗中。黄官品的《打工路线图》,李凌的《大暑》,都是进城农民工生存状态和心灵状态真实生动的表现——只有故乡,才是他们最好的栖居:“最后,拖着一个透风漏雨的身心/回到原乡,才闭上眼/安稳地举起房顶上的那一缕炊烟/缝补着坍塌在掌心的天空”;只有故乡,才是他们最好的精神食粮:“而妻儿均好,庄稼有雨水滋润在疯长,/是下工后最好的晚饭”。这些具有现代体验的诗作,反映了在时代快速发展进程中人们对人文关怀的渴盼。
诗人们除注重抒写形而下的现实生活之外,也注重抒写形而上的心灵状态。勾婧的《隔窗观夜》和《低头赶路的人》,表现了新生代进城人的理性乐观和感性迷失。这两首诗作,以及无尘的《缝合城市的人》,罗添的《我在此处是偶然的》,马小强的《途中》,亢楚昌的《雪花经过的地方》,杨玉林的《坐在两个亲人之间》等,均是从生活日常到精神层面的抒写,然后再回到现实,最后又从现实返回心灵的诗意抒写。
原乡不容易回去,诗才是诗人们的栖居之所。这一卷城市里的乡土抒情短诗,都是诗人们用比较朴素的语言来表现在城市里工作与生活的人们的内心情感,如露珠般闪烁着诗意的光芒。这种见证现实贴近生活的真诚抒写,必能让诗歌逐步走向大众化,也必能“出圈”。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