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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系统建设探析

时间:2023/11/9 作者: 图书馆界 热度: 11719
武克涵

  [摘 要]调研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系统发展与建设情况,归纳其发展脉络、系统架构、管理方式和多元化普遍均等的服务,总结其发展特点,即以法律规程保障系统建设、以吸引社会资源为动力、以标准化与绩效评估方式促进系统健康发展。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系统;台湾图书馆;总分馆建设

  [中图分类号]G259.275.8[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5-6041(2017)01-0015-05

  台湾社会文教界非常重视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和普及,在机会均等及终身学习观念指导下,台湾地区三级公共图书馆网络共建有大小公共图书馆536所[1],在普及科学文化、传承知识、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 发展脉络

  台湾地区图书馆事业萌芽于20世纪初。1901年,私立台湾文库成立;1915年,(公立)总督府图书馆成立。1923年,“台湾公私立图书馆规则”公布。1943年,台湾地区共建有公立、私立图书馆93所。1947年,合并后的总督府图书馆更名为省立台北图书馆,同时更名的省立图书馆还有台中图书馆。同年,“台湾省各县市图书馆组织规程”公布,多数县市都拥有了公立公共图书馆。1976年年底,台湾提出了“一乡镇一图书馆”的构想,虽然未能全面实施,但在此后的八年间,各乡镇通过自筹经费,新建了103所公共图书馆,占全省乡镇市的三分之一。1980年,台湾地区“各乡镇、县辖市立图书馆组织规程”陆续出台。到了1995年,台湾地区共建有439个公共图书馆,其中有4个省市立图书馆、22个县市立文化中心图书馆或县市立图书馆、313个乡镇市立图书馆。1997年,乡镇市区图书馆已开供广大民众使用者,另有分馆30所。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系统发展历程如图1。

  2 建设情况概述

  2.1 系统架构

  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区分为“国立”、省市立、县市立、乡镇市立、社会教育馆和私立。其中市立图书馆为求服务更多的民众,除了设置分馆,还设置了规模更小的民众阅览室。业务辅导采用分层辅导的模式,“国立”公共图书馆辅导县市立图书馆,县市立图书馆辅导乡镇市立图书馆等,但彼此间实际上并无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2.2 建设主体

  台湾地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均依“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由保障其运行所需经费的各级主管机关、乡镇市公所、个人、法人或團体建立。公立公共图书馆主体上隶属于教育系统。省(市)立图书馆由当地教育局或教育部管理;县级以下图书馆由当地政府文化部门(文建会)管理。如表1所示,台湾“中央”图书馆、台湾图书馆、台中图书馆均隶属教育部。公立公共图书馆依据台湾《社会教育法》设置,由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管理。私立图书馆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私立社会教育机构设立及奖励办法》申请立案,受省市教育机关督导。

  2.3 管理方式

  台湾地区实行图书馆总分馆制[ZW(DY]图书馆总分馆制,是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之一,由同一个建设主体资助、一个主管机构管理的图书馆群。其中一个图书馆处于核心地位作为总馆,其他图书馆处于从属地位作为分馆;分馆在行政上隶属于总馆,或与总馆一起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总馆监督与管理。但尚未达到一定规模。尽管表1展示的不同层级的许多公共图书馆都设有总馆和分馆,也接受当地政府教育和文化系统的统一监督,但并非所有图书馆均施行了彻底的总分馆制。原因是在台湾省《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中,尚未对县市图书馆是否设置图书馆做出明确规定,且存在图书馆之间如何真正实现资源共享的问题,许多基层图书馆的资源配置也达不到基准的要求。能够真正规模化地实行总分馆制的主要是台北市和高雄市[2]。

  2.4 统一服务

  统一服务是总分馆制的特征之一。总分馆实行统一的管理理念、服务理念、服务规范、服务模式。服务项目基本统一,各分馆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有选择地推出自己有亮点和优势的项目。

  2.4.1 建设分馆特色馆藏。台北市立图书馆和高雄市立图书馆利用较为完备的总分馆制建立了特色分馆。除了一般基本核心馆藏,总馆择定所属的一部分分馆依照行政区域特性,选择馆藏特色,并依照特色搜集各类资料,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以台北市为例,如表2。

  2.4.2 区域性服务。市立图书馆和有的镇(乡)图书馆为了方便民众获得资讯,在这一层级下更小范围的社区内设置了规模较小的分馆,称为民众阅览室。如台北市目前建设民众阅览室16所,馆藏图书在3 000册以上,配置1至2名馆员;在功能上只能提供图书借阅、报章杂志等功能,暂时无法常态化地办理各种活动。在没有民众阅览室的社区,有的以行动图书馆来服务。行动图书馆也称为“故事妈妈列车”,功能与流动图书馆无异,由两三名馆员随车服务,专门为全市偏远学区及弱势团体提供帮助。还有捷运智慧图书馆系统,即微型自助图书馆借书机,使用RFID自助借还书的技术。高雄市立图书馆开设了诸多捷运智慧图书馆,在部分地铁站台里配有四座连体书架,大约一千册图书,使用者持有高雄市立图书馆的借阅证,将借阅证与个人一卡通结合,就可以畅通地随地借阅。

  2.4.3 图书馆系统分层服务。台湾公共图书馆系统依照“国立”、省(市)立、县(市)立、乡镇及私立图书馆分级服务,表现在技术服务、馆际互借、参考咨询服务、自动化网络服务业务、辅导业务、推广活动、留学资讯服务等方面。

  (1)技术服务。“国立”公共图书馆完成合作编目,进行图书馆分编建档,全部书目资料提供全省各级图书馆使用;省(市)立图书馆需要于各行政区内设置特色分馆及民众阅览室。

  

  (2)馆际互借。台湾地区图书馆普遍实行一卡通通借措施,但由于部分地区尚未达到区域性服务网络共享水平,或者由于不同级别图书馆管理部门不同而导致文献所有权有障碍,所以还无法实行通还服务。

  (3)参考咨询服务。全台图书馆均由各馆负责,有专人服务。

  (4)自动化网络服务业务。“国立”公共图书馆已加入台湾图书馆咨询网络合作,建构联合资料库,合作编目资源共享;省(市)立图书馆充实总馆及分馆相关设备;县(市)立图书馆、乡镇图书馆由文建会负责,辅导其自动化、网络化,促进馆际合作;私立公共图书馆由当地教育厅、文化处补助。

  (5)辅导业务。“国立”公共图书馆系统需了解下级各馆运营状况、作业情形;针对问题及缺失,提供改进意见,将访视调查结果及改革意见陈报给文化处,作为定制图书馆事业发展政策的参考;省(市)立图书馆接受“国立”公共图书馆辅导,以推广研修班、研讨会等方式开展;县(市)立图书馆、乡镇图书馆接受“国立”图书馆、县(市)立图书馆辅导及本县文化和中心辅导,以成立辅导委员会等形式开展。

  (6)留学资讯服务。“国立”公共图书馆开通了网络系统、院校数据库,定期办理讲座;省(市)立图书馆由各分馆举办。

  3 建设特点概述及体会

  3.1 积极制定法律规程,依法保障系统建设

  促进图书馆的健康发展,解决图书馆之间的问题,根本的方法是有法律保障。从图1可以看出,图书馆系统能够不断壮大,为其左右护航的是相应规程和政策出台。目前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法规有三种:一是国会立法所通过的有关图书馆设置、管理、经营与利用等必要事项的图书基本法;二是图书馆行政主管机关依图书馆基本法所委任或授权所定的图书馆行政规章;三是图书馆主管机关或各馆基于设置及管理必要所自定,并经其上级主管机关所核备后发布或下达的图书馆内部规章[4]。台湾地区在2001年正式颁布了“图书馆法”,对图书馆的职能定位、服务对象、资源配置以及标准化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表现了图书信息服务、推广教育、支持教学研究、倡导终身学习、服务弱势群体的理念。由于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隶属各级政府的文化、教育部门,所以“图书馆法”从准备初期出台草案到正式立法颁布便与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确保了在具体施行上“图书馆法”能更大程度地服务于社会教育。

  同时,健全的图书馆法可以保障图书馆从布局、建设主体到管理单元、管理制度的安排与运营,避免出现政策缺位、标准不明确、文献资产权障碍等现象。台湾如今尚未能形成全面而普遍的总分管制,也对图书馆界有所启迪。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指标设定、办法和制度,就无法从根本上保障图书馆健康发展。

  3.2 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

  台湾地区为了弥补图书馆财政经费不足,也为引进其他机构的经验和专长,提高图书馆在社会上的能见度,所以在建设中格外重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1)经费来源。与政府统一拨款的大陆公共图书馆系统不同的是,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来源于各级政府通过税收提供的建设经费,私人及团体提供的捐助经费,会员制收取的费用,以及订阅收费。政府的补助经费和私人赞助通常是较大且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公共图书馆的核心功能建设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公共图书馆政府预算资金因故短缺时,为减轻图书馆运营和采集文献帶来的负担,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筹备并开启了募款管道,包括自行成立非营利性的基金会、建立会员招募制度、进行信息加工商品和服务的义卖、通过行销向企业和个人申请赞助等方式。

  (2)馆舍捐助。如表2所示,民众阅览室采用的空间并非全部由政府出资建造的固定场所,而是与其他市立机构共享建筑物,或由民间单位所提供其使用的建物包括各区里、小学、托儿所、市场等,充分利用民间资源,节省又经济。馆舍有时也靠企业主直接捐助资金。

  (3)招募志愿者。规模较小的分馆由当地招募的民众担任义工,与台北市立图书馆馆员一同维持民众阅览室工作。这减轻了人员配置上的费用,同时培养了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理念。

  (4)建立合作关系。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与企业、学校、媒体、公益组织、社区有不同程度的合作,由此可以在有限的人力、经费限制下,获得超乎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与价值。

  (5)多轨制经营。台北市立图书馆在2000年已经开始评估分馆公办民营模式的可行性,希望能够结合民间及政府共同力量,达到提升社区图书咨询服务,节省政府开支的目的。目前大陆图书馆也已借鉴此类做法,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随后北京朝外街道图书馆携手私立悠贝亲子图书馆在朝阳区“先行先试”,希望通过多种形式的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

  3.3 重视标准化与绩效评估

  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受到企业管理方法的影响,公共图书馆的业务与服务品质绩效评鉴一直被行政和管理部门重视。1998年台北市立图书馆采用了ISO9000管理系统,建立了标准化作业流程,范围涵盖了其总馆、40所分馆以及12所民众阅览室的所有服务项目。2000年取得ISO9002的品质管理系统认证。在绩效评估方面,台湾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评价标准以“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运营绩效评量表”的形式被用于实践,其内容制定参考了国际上的《ISO11620咨询与文献——图书馆绩效指标》,和台湾地区的《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运营基准》与《台湾地区公共图书馆访视表》。台湾“中央”图书馆馆长曾淑贤说过,绩效不仅可以指引问题所在,同时也可说明图书馆依据目标去管理资源的能力,这将促使公共图书馆业务操作可在标准、规范、有序的环境下进行[5]。目前大陆对绩效评估的标准尚未达成共识,所以亟须建立一套科学地、可量化、可比较、可测评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利于改善公共图书馆决策制定过程和界定与评估图书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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