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绝不会想到,二十多年后,会在城里与一株水稻相遇。
二
从乡村到城市,我的行走速度比蚂蚁还要缓慢。进城二十三年,风雨无阻,披星戴月,直至去年秋末,我才勉强买下一套老旧的房子。这是一套反复交易过的N 手房,从墙壁、地面、门窗,厨房、厕所,到天花板,每一个空间都留下过五个主人的美学观点和生活气息。
由于居家习惯的不同,每一任房主都会对布局进行大小不同的改造。妻子喜欢养花,她提议趁翻修的机会,把小阳台打通,安上玻璃,与卧室连为一体。为了满足她的爱好,我同意了这个方案。第二天她就撸起袖子,哼着小调,高高兴兴地行动起来。
装修前,她将上任房主遗留的花盆移到了户外,那些或圆或方的盆盆罐罐,被扔在平台上,像个弃儿,无人看管。由于长时间无人浇水松土,原本几盆宠儿一样的绿植,在接踵而至的冬天,成了一团残花败柳。
三
转眼又是一年,那个春意荡漾的夜晚,几声清脆的蛙鼓突然响起,小区一方浅浅的池塘便有了灵魂。涟漪四散,蛙声荡漾,像大隐于市的乐坊!
周末的正午,我送孩子去图书馆查阅资料。电动车轮沙沙地摩擦着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风儿拂面,顿感爽朗。穿过绿地、花圃、树林,我们的衣襟洒满明媚春光。图书馆像一艘停泊在水面的巨轮,正在等待我们一起远行。
进馆登记,匆匆上楼,阅览室一如既往地安静。成排的书桌前匍匐着一片脑袋,诵经者一样,神情专注,目光留连。每到周末,孩子就会选择那个靠窗的位置,沉潜书中,寻找近期的热点和将来的考点。
阳光如水,穿过玻璃,洒向簇新的书页,像一群小兽在开心漫步。一阵风儿吹来,掀动纸页,我听到身后刷刷的翻书声。声音在耳边回旋,像犁铧插进泥土,那一刻空气里满是春天的气息。
四
房子装修完工后,厅堂一下显得宽敞起来,朋友赠送的十字绣裱进了镜框,上墙之后的效果十分理想。一丛富贵花开的牡丹,姹紫嫣红,带着俗世的愿景,营造出花团锦簇的世界。
这幅画像是导引,也像提示,让妻子突然灵醒起来,她急奔屋外,来到平台上。一会儿听到她惊叫起来,原来那些遭遇贬谪流放的花草,竟然没有全军覆灭,还有几盆倔强者,凭一身傲骨幸存下来,挺过了寒冬。
望着遍体鳞伤的花草,妻子满是愧疚,素有怜悯之心的她,不知当初为何那般粗暴,让花草遭受了无妄之灾。看来一朵花,一株草也是有命运机缘的,它生长在不同的家庭,就会有不同的命运遭际。我等寒门,整天忙于生计,真的侍弄不了娇艳贵气的花朵!
五
我们一对贫贱夫妻,每天在尘世中忙碌,对于生计之外的务虚事务总是疏于打理,抽不出时间来侍花弄草。妻子只好专挑一些易养粗放的种类,如仙人球、仙人掌、吊兰、文竹、水仙、蟹爪兰、太阳花、昙花、杜鹃、金盏菊。
植物也有等级之分,尽管妻子养的花卉都属命贱的植物,但经过恶劣环境的考量,谁是真硬汉,谁是软骨头,还是高低立判。植物与人有类似的性格,属于基因不同,物种差异,相互间没有可比性。
花草在被遗弃的日子里,想要存活,仅凭一两个条件还远远不够,必须旱不死、涝不死、晒不死、冻不死。稍微娇弱一点的就无法挺住,弄得枝枯叶黄,完全失去了生命迹象。
望着死去的花草,妻子好一阵难过,好像干了一件很恶毒的事情。有几个花盆已经空空荡荡,尸骨全无。妻子赶紧把几盆幸存的花草移于室内,也许只有失去之后才知道它们的可贵。
抱回花盆,一番精心打理,修剪、浇水,松土、施肥。数日后,花盆内开始芳姿卓约,魂兮归来。而那些枯死的花草便随盆罐扔在平台,任由风吹日晒,再无心过问。
六
一晃又是周末,我还是按时护送孩子,看她走向阅览室那个固定的位置。就在她坐下时,我突然听到窗外传来一阵布谷的叫声。开始我以为是耳朵出现了幻听,接着又是一阵急切的啼叫,这才确信那真的是布谷的声音。我当时不由双腿一抖,身体像漫过一股电流。
我赶紧走近窗前,下意识地探出头去,想看一眼进城的布谷。
葱笼的树冠在窗外绿得发亮,枝叶婆娑,密不透风,阔大的叶片像肥鱼一样摇头摆尾。我睁着中度近视的眼睛,在树冠上反复逡巡。努力了很久,始终没有发现布谷鸟的影子。明知它躲在浓密的枝叶间,可就是看不见它漂亮的羽毛,只闻其声,不见其形。
布谷!布谷!布谷鸟清脆的叫声穿越窗户,在阅览室内水波一样漫延。读者神态依旧,或看书,或玩电脑,根本无人在意布谷鸟的叫声。布谷的声音离开了乡土,失去了预报农事的功能,清纯的乡间小调,敌不过粗犷的摇滚音乐。在遛鸟大爷的眼里,它是一只啼血的杜鹃。我相信世间所有的鸟类都带着特有的乡音,为此满口方言的布谷在城里找不到一丝回应。远离稼穑的市民听不懂布谷声声,那是催耕播种的信号!
七
站在高楼立林的都市,我想知道布谷鸟的心事,它为何从乡村飞进城市?为何躲进城市的树林急切叫唤?它飞行千里,也许是想唤回离乡的子民。但从它的叫声里似乎还有比唤醒更急切的含义,我望着窗外木桩支撑的大树,猛然醒悟,这布谷鸟是在寻找进城的大树!
鸟与树是一对热恋的情侣,从乡村连根拔走的大树,那是布谷鸟的生死恋人;细小的树洞是它们营建的别墅,树上的鸟窝,那是它们订婚的钻戒。鸟和树在旷日持久的依恋中,产生了绝世的忠贞爱情,它们相互依偎,彼此温暖,今生今世谁也不忍撇下谁。
布谷鸟飞向了另一片树林,已经听不到它的叫声,我只好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收回到提供阅读的空间。
电子阅览室一网知天下,可是任由我怎样点击,始终找不到有关农事的章节,看不到与季节相连的内容。顶多能在自带的电脑上找到王者荣耀一类的游戏。在信息时代,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已非贬义;而不懂微信、快手、抖音、视频号,不会网购网聊,那才会使人惊奇,让人取笑,如遇远古猿人。
八
作为一个游走于城乡之间的奔波者,背景切换,物种移植,常常让人感觉时空倒置,视觉错乱。乡村随处可见城市的模仿者,而城市又总在怀念乡村的山野情趣。出没某些高档小区、新开楼盘,随处可见人造的田野庄园,成功人士用与众不同的风景标榜自己的品位,用财富建造虚假的豪门村庄。
这些年,我像一只迁徙的候鸟,栖居岭南,一年到头见不到霜雪,四季早已模糊。就算重回乡村,季节也被大棚搞乱,温室种植反季节果蔬,即使时值冬天,也能见到夏天的西瓜。当四时秩序颠倒,缺乏农村生活经验的人,谁还能说清哪个季节该种哪些蔬菜?
春末的一天,妻子让我到平台去找个瓦盆种植水仙,绕过一堆杂物,我猛然发现一个奇异景观。十几盆枯萎的花草竟然死而复生,一派盎然。花依偎着草,草紧挨着花,彼此搀扶,惺惺相惜。这种穿越死亡的重逢,让人震撼,我忍不住一声惊叹,从心底佩服起植物的神奇与倔强。那一刻我想起了母亲经常念叨的俗语:草死根还在,人死永无踪。无法想象走出温室的花草,竟以死亡的方式获得了新生。望着脱胎换骨的枝叶,我深信它们就是不死的还魂草!
九
复活的花草搬回了屋内,妻子开始对它们细心养护。一天早上,我去浇水,突然发现那盆仙人掌旁边,不知啥时长出一株碧绿的秧苗。
我仔细分辨了一番,它既不像野草,也不像麦苗,凭我十年的耕作经验,最后断定那是一株水稻。我弄不清这粒稻种的来源,是花盆放置平台时飞鸟衔来的,还是装修工人从家乡带入的?总之,这粒稻种在花盆中等待了一个冬天,终于在春天里破土而出,长出了两叶一芯,三片碧绿的叶子。
由于这株秧苗的存在,我每天都抢着给花草浇水。那段时间弄得妻子很是开心,不时夸我性情转变,开始主动分担家务。而我只好嘿嘿一笑,显出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神情。
由于浇水太勤,大约半月后,那株满身带刺的仙人掌开始脚底打软,脸色发黄。最后连扎人的毛刺也失去了先前的威猛,变得疲软起来。
我没有理会它的不适,虽然它与水稻同生共用一个瓦盆,但我对水稻有明显的偏爱,自然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水稻身上。
勉强支撑了个把月,那株仙人掌终于在水深火热中彻底腐烂。后来查资料才知,这种被墨西哥称为国花的植物,还有我所不知的一面。它具有超强的耐旱性,即使处于寸草不生的沙漠,也能顽强地存活。为此仙人掌是适合懒人种养的花卉,平时几乎无须浇水,浇水太多不仅不利于它的生长,反而会使仙人掌根部溃烂,最终导致死亡。
仙人掌死亡后,尽管挨了妻子一顿臭骂,但我还是心里踏实,毫无委屈。仙人掌的消失,无意中给水稻获取了空间。一个怕水,一个要水,这两种植物个性迥异,生性相克,注定是一对冤家,它们生长在一起本身就是个错误。一个瓦盆中,二者只可选其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十
在水流丰沛的南方,水稻是维系农事的主线,它贯穿了一系列劳作场景。翻耕、催芽、下种、插秧、耘田、灌水、施水、杀虫、收割、翻晒、碾米。那是一条比生命还要漫长的路,它早在数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在河姆渡遗址中就作了见证。
五谷使社稷兴旺,六畜成群,丰盈的稻谷化作果腹的阳光,照耀耕作的长路。多少乡野少年在这条路上出生、长大、成熟、衰老,最后消亡。
在轮回播种、耕耘收获的往复中,水稻始终保持着纯正高贵的血统,它用朴素的果实,养育了强大的生命。从祖先到后代,它以谦卑的姿势生长,最初以一株草的模样出现,然后抽穗、灌浆、成熟,输送生命的精华。
水稻遵循四季规律,是一个挑战耐心的作物。它无法速生速长,即使是选育出来的早熟品种,生长周期也要突破百天。而周围的月季、芍药早已花团锦簇,开了一轮又一轮。
自从毁掉了那株仙人掌,妻子便提高了警惕,对花草开始严加看管,时常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我担心婆娘为了死去的仙人掌,会对那株水稻实施报复。毕竟她没有农耕的经历,对水稻不可能有我这种农民式的情感。
我在城区农贸市场见识过极个别城管的厉害,他们对占街卖菜的小贩下手极狠。从最初没收秤盘扁担,到后来掀翻菜担,踏上双脚,把鲜嫩的蔬菜踩得一团稀烂。我看到沾着露水的黄瓜,闪着光泽的辣椒,散发香味的西红柿,在皮鞋底下粉身碎骨,痛苦呻吟。不禁惊讶于他们竟敢如此暴殄天物!我能断定,他们能做出如此粗暴的举动,一定没有体验过劳作,甚至没有见识过农民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劳作过程,不懂得稼穑艰辛,耕耘不易。
十一
我对妻子的防范纯属多心,睡一个被窝的两口子,还不至于如此小心眼。但为稳妥起见,我还是把水稻移进了书房的窗台。
晚上,我伏案临池,毛笔在宣纸上逶迤游走,血液于周身汩汩流淌,紧绷的内心很快获得一种沐浴般的松弛。此时,吊灯如太阳悬于头顶,那株瘦小的水稻像沉寂的祖先,不声不响,立于瓦盆。我感觉那是乡野最为传神的剪影,在浓缩成寸的稻田里成为耕耘者不灭的符号。
宁静的夜晚,水稻与我默默对视,晶亮的水珠在狭窄的叶片上来回滚动,闪烁着珍珠一样的光泽。虽然它不能与我交言,但有一种真切的感受在迅速传递。面对颜风柳骨的字帖,我找到了“谷”与“粟”的隶篆演变;我看到它们遗失在甲骨、兽皮上的身影,凝固在竹简、陶罐中的时光。
面对农事的繁体书写,只有水稻能理解一个乡野人葱笼的内心。在万物急遽变化,众生急着赶路的年代,我更喜欢缓慢平和的事物。缓慢不是迟疑慵懒,而是沉潜与安详,就像飞扬的浪花终归平静,悬浮的往事渐次沉淀。
不论多忙,每天我都把浇水这一事务作为自己的功课,借此来重温耕作的过程。水注入瓦盆,渗入根系,在泥土中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就像布谷鸟在头顶欢唱。
当回味赤脚走上田埂的时候,我就能想象米浆里流淌着奶水的颜色,散发着血液的温度。水稻是谦卑的作物,它低着头,弯着腰,给土地鞠躬。记得法国作家安德列·纪德在《地粮》中有一句耐人寻味的话:“而在那儿,甘美的粮食等着我们饥馑的来到。”读着这样的句子,让人震惊,读者手捧《地粮》的时候,应该像牧师手捧《圣经》。
水稻像鱼儿一样喜欢流水,也许水稻的前世就是一尾游鱼,一尾禾花鱼,它才会如此恋着一方水土,长出一方性格。它在水里生,水里长,水里繁殖,一生不离水土。
十二
水稻不停生长,从一拃来高,长到了两拃多高,接着开始分蘖,茎秆有了筷子般粗大。我把阳台的玻璃完全洞开,让阳光和雨水滋润水稻,让蜂蝶爬虫亲吻叶子。
水稻每日都有变化,秆子从扁形变成圆形,圆秆的水稻孕妇一样腆起了肚子。此时,我只要低下头颅,就能听到它拔节的声音。我的心情像农夫一样急切,推算它何时抽穗、何时灌浆、何时成熟。甚至还担心会不会有虫子、老鼠来侵害,会不会突然枯萎!
在乡村那些年,劳作之后我喜欢遥看风吹稻花的田野,波浪翻滚的麦地,如雪似银的棉花。行走在大地之上,我感觉最美的景色并非高耸入云的大厦,而是匍匐地面的庄稼。可惜仅靠一个瓦盆,一株水稻,无法构成波澜壮阔的农耕场景,不能重建牧歌悠扬的盛大天空。
十三
又一年清明,我独行古村,田野荒疏,路旁一丛丛藤花攀附着老树。暖阳斜照,山风轻拂,藤条钟摆一样晃动,落英似雨滴颤颤飘下。我抬头望天,飞鸟掠过,白云悠悠,云天之下,山川河谷各有层次。
顺山前行,前方出现一条岔路,一条通往村舍,一条通往山丘,村舍住着乡邻,山丘葬着祖父。路旁不见牛粪、羊迹,一切像回到了史前状态,只有清凉的山风从后颈中神秘荡来。想着此行负有祭祀的使命,不由感慨伤怀,内心漫漶,顿觉四野清寂,挽歌般的乡愁无法言语。
这是一个后乡村时代,曾经千秋怀抱、鬼魂游荡的山寨,渐次空落,村民已整体搬迁。望着几间残破的瓦屋,我止步不前。本想近前探望,但想起村头坍塌的神庙,墙角锈蚀的锄头,案几上破损的算盘,内心顿感寂然。
站在进村的路口,我选择了回头。也许只有回头,才能存留最后一点幻想,有了这丝幻想,就能虚构一个完整的山村。
当我转身离开的刹那,天空突然下起了小雨。烟雨如丝,我看到了一条被雨水淋湿的乡道,游蛇一样伸展在山野的尽头,那些废弃的院墙、平整的晒场、残存的土坡,散落成山村的遗骨。
回程的路上,我突然羡慕起枝叶繁茂的草木,它们虽然弱小,但显得地气充盈,自由自在,它们都是有根的植物。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