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读者,爱读小说。
作为读者,读小说只凭喜欢。我喜欢有味道的小说,小说的味道是我选择小说的一个标准。有味道的小说,会读下去,享受阅读的快乐,读后还要重读,像玩玉的人遇见一枚称心雕件,爱不释手。久而久之,我对读什么小说的挑选变得苛刻,许多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或被评论说得这好那好的小说,我却避而远之。一个爱看小说的人却置身于小说的热闹之外,我不能不质疑自己:你读的小说是不是地道?你挑选小说的尺度是不是契合小说的品质?
于是,小说的味道成为一个问题。
看重小说的味道,不是阅读口味问题,它牵涉到我和小说的关系。
帕慕克在《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中开篇就说:“小说是第二生活。”作为小说家的帕慕克,他以小说读者的口吻说这话。我认同,在实际生活中,阅读小说确实成为我的第二生活。
第一生活是活着,油盐酱醋,吃喝拉撒,追求物质和欲望,这种世俗生活却不可回避,谁都得过;而第二生活,是超越第一生活的生活。对于有些人,这第二生活是一种灵性活动,类似于禅修,求自明自觉自悟,求灵性觉醒。现实中的人,他们的生活在不同程度上,都由第一、第二两种生活构成,人们选择自己的方式给第一生活注入活力,让活着有滋有味,有钓鱼的,有念经的,有练功的,有搞艺术的,各有所好而已。比如我的方式是读小说,我和河边钓鱼的人没什么两样,各有沉醉,不分雅俗。家中到处堆书,多是小说,几乎成灾,而我习惯这样,这手放下,那手拿起,悠然自得。我和家人说,就把我当作小孩儿,这些就是我的玩具。俗话说,老小孩儿嘛。这些小说,一本一世界,别有洞天。
超越或对抗第一生活,是我读小说的前提,所以挑选小说时,自然而然只选那些适合我内心需要的小说。在浩如烟海的小说中,总有一些小说适合我,反过来,我也适合这些小说,彼此相遇,一种因缘。这些小说,我把它们视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新鲜空气。
春节时读了黎紫书的《流俗地》,读后忍不住说:“小说不能这么写!”说这话时,我清楚作者就是要这么写。黎紫书在《后记:吾若不写,无人能写》中说得明明白白:这部小说就是“把一群平凡不过的人放在一起,说他们最平凡的(可能也是庸俗的)人生故事”,它追求的不是“风雅”,而是“风俗”。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有味道的小说,也是与我有缘的小说,读它,我不后悔。我喜欢它“平平无奇”的故事自带的味道,但我不满足,我觉得,“流俗地”上的“风雨悲欢和人事流变”还有别种可能,小说应该是另外一种味道。
小说中着墨最多的人物是银霞,她身处社会底层,而且是个盲女,但是,她身上有种“属灵”的东西,“眼盲心不盲”,是被神光顾的人。她在电召的士服务台做话务员,熟悉所在城区的每一条街道,是个活地图;她和两个亮眼人下棋,棋局全在心中,足以让亮眼人出局。更重要的,她纯净善良,像块磁铁,把细辉、拉祖吸引在自己的身边,他们三个人“混浊成一团天籁”,纯洁得犹如童话。这样的人设,这样的人物关系,银霞的生命面貌和归宿,应有别样色彩,然而,作者却让她落到地面,彻底还俗。与她一起牵手长大的细辉和拉祖,一个变得猥琐,一个死于暗杀,谁也没有陪伴她走过一生。而她,在盲校被强暴,成为一个“剩女”,最后嫁给一个老人。我读后,有种不适的感觉,憋屈,压抑,黯然,甚至窒息,正因为这样,我才说“小说不能这么写”,应该有一道光亮从小说中透出来。
在《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中,帕慕克一次次提到柯勒律治,书的结尾处引用他在《文学传记》中对华兹华斯写作目标的概括:“从习俗的昏沉里唤醒心灵的注意力,将心灵指向我们面前的可爱与神奇,赋予日常事物新奇的魅力,激发一种类似超自然的情感。”紧接着,帕慕克又说:“在我作为小说家的三十五年中,我一直认为这就是托尔斯泰所做的,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鲁斯特和托马斯·曼所做的——这些伟大的小说家们传授给我们的小说艺术。”科塔萨尔在《文学课》中说的一段话也值得关注,他说:“大家只须读一读或是想一想那些没有被遗忘、被人铭记的作品就会发现,在故事的背后,作者会暗暗地、间接地启动一个力量系统,他不必提及那些驱动性力量,只需要把故事的情节讲明白就可以了;这些力量会以不同于小说本身的方式推动叙事,并赋予作品一种纯粹故事并不具有的力量。”帕慕克的“赋予日常事物新奇的魅力”和科塔萨尔的“启动一个力量系统”,似乎都在说,小说不止于写实,它还有更为重要的企图。引用这些,是为了给我读《流俗地》时的感觉找一个支持,我要说的,都在这里。
我与《流俗地》的因缘,在于小说中银霞的神性,在于银霞与细辉、拉祖间的童话,这些在我内心深处激发出一种超然情感,让我真切感受到唯美和纯粹。如果没有这些,我对黎紫书在《告别的年代》之后追求低姿态的“返璞归真”,肯定无感。我不排斥作品中生活的原滋原味,但我要的是另外的小说味道,这是我与小说的关系决定的。遗憾的是,小说在人物命运上落地归俗,作者追求的就是对现实的遵循和摹写。现在读这小说,就像看放飞一只风筝,风筝迎风飘向高空,超拔浪漫,看得心醉,突然风停,风筝一头扎下,摔在地上。不止扫兴。
在读《流俗地》之前,我读巴斯克斯的《坠物之声》。《坠物之声》中的玛雅,是一个扎实的人物,不虚不飘,也没有银霞身上的那种超然神性,但她的生命别有灵韵,那灵韵来自于“实”。她不到三岁时,爸爸因偷运毒品被捕入狱,妈妈隐瞒实情,告诉她爸爸死了。十八岁时,妈妈离开,回到家乡美国。玛雅放弃波哥大的城市生活,去了偏远僻静的埃莱娜别墅。那是爸爸在她出生时买的一块地,想建一个别墅,并用妈妈的名字命名。别墅还没动工,他就出事了,那地一直荒着。多少年后,妈妈突然说了真相,爸爸活着,出了狱,要见她。她不接受这个事实,妈妈只好从美国飞来,不幸,飞机撞山,更不幸,爸爸惨遭枪杀,几天工夫,父母双亡。
玛雅命苦,但她没有在孤独和凄楚中消沉,她活得充实。她来到爸爸心中的“应许之地”,在那里养蜂,一养就是十几年。埃莱娜别墅成为玛雅的超然之地,成为她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这里,有蜂房,有蜜蜂,有工作,她充实,舒畅,自在,以劳动为归依,在劳动中安放自己。作为养蜂人,她“娴熟地从事着自己的工作”,一边熏蒸蜂巢,清扫蜂蜜,一边和蜜蜂玩着,说着话,亲亲密密,她享受,蜜蜂惬意,她和蜜蜂,彼此其乐融融。看着她劳动,作为读者,我真是“感到自己踏入了这世上最美好的一种境地”。劳动中的玛雅,投入,沉浸,快乐,她的动作、语言、情态,处处流露出特有的天然,一瞬间,玛雅的形象,清晰鲜活,可见,可感,可信,而且,可亲,可爱。那种感觉,就像花开时节走进白桦林,抬头仰望,阳光透入树梢,斑驳陆离,满树嫩绿,簇拥,静谧,又生机勃勃。
因为玛雅,《坠物之声》在我心目中是一部好小说。好小说,读它,犹如一位智者,一位人性完美的人,坐在那里,与他面面相对,你能感受到他体内散发出来的力量,他安宁,但有深度;他平淡,但有灵韵。你的心,会在此时此刻慢慢打开。这不是想象,而是阅读中活生生的经验。
读《坠物之声》的过程中,我感到幸福,感觉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相遇。我在第二生活中,实实在在地在那里,我被净化,我被升华,我被激活。这就是小说给予我的意义。
读小说,读的是味道。那么,什么是小说的味道?
我问过自己无数次,每一次,都无法找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可以说无解。小说的味道,属于不可言说的范畴,可感,可意会,确确实实存在于小说中,却说不清楚。讨论它,是个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本来,小说的味道是用来滋心养气的,不是用来言说的,聪明的做法,沉默,慢慢地,细细地,用心去体会。如果有答案,也是在小说的文本深处,在读者对小说的切身体悟中。
也许,回答小说的味道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回到作品,回到阅读,琢磨小说的味道是如何生成的,我们是如何感受小说味道的。
帕慕克在《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中,讨论小说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中心的观念”。他认为小说区别于其他文学叙事类型的重要标志,是小说有一个“隐秘的中心”。这个“隐秘中心”连起小说的所有细节,接管着整个小说,帕慕克这样描述它:“小说的中心像一道光,光源尽管模糊难定,但却可以照亮整座森林——每一棵树、每一条小径、我们经过的开阔地、我们前往的林中空地、多刺的灌木丛以及最幽暗、最难穿越的次生林。”帕慕克作为读者,同时也是小说家,他坚信,小说深处有一个核,对于叙事,它犹如灵魂统摄全局;而对于读者,它是向上驱力,能激活生命,它是天赖齐鸣,能唤醒心灵。
在思考什么是小说的味道时,我带着求知的急切,重读帕慕克这部在哈佛大学诺顿讲座的讲稿,想弄清他说的“隐秘的中心”是什么。原来,“隐秘的中心”同样可意会不可言说,面貌模糊,位置模糊,因为模糊,它才是“隐秘”的。我无法判断“隐秘的中心”与小说的味道有何异同。每个读者对小说内核的感知、理解、期待,都不一样,这与一个人的天性有关,与一个人的文学接受背景有关,与一个人对小说存在理由的认知有关。比如我,唯独看重小说的味道,原因在于,我认为小说与生命方生方成,认为小说最佳的阅读境界是“心觉”,即由外在感受到入心的体味,最终达到生命觉醒。
读者感受小说的味道实际上是在感受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讲,小说的味道就是小说的生命味道。生命使小说的味道有了着落。小说中的生命并不就是指小说中的人物,说到人物,容易被窄化为人物性格,或者表面化成人物形象。小说中的生命,确切地说,是指小说中人物的生命感。小说中的人物自带生命能量,他在焦虑、选择、行动中彰显出的生命张力,为读者感受到,在读者心中激发出生命的感觉,体会到生命的滋味。生命的味道或者说生命的滋味,是生命感的一种表达。这是我对生命感的初浅理解。
不知哪一天,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自己视野之外的华语小说家使用的语言是什么样的?于是我读朱西甯、李渝、黎紫书,读袁哲生、黄国峻、黄锦树,“后浪”版的华语小说攒了一堆。惊奇地发现,袁哲生的小说非常适合我,像《送行》《雪茄盒子》《秀才的手表》等篇,读了还想读。他的小说有味道,有生命感,是我想读的那种小说。以《雪茄盒子》为例。很短,两千几百字,就是小小说的体量,我从中体会到一个身为父亲的人的生命况味。父亲很穷,除了上班,足不出户,但有一天例外,那就是每年的儿童节。他领着儿子乘火车,换汽车,去动物园看动物。走前他从一个沉重而又陈旧的木箱子里拿出雪茄盒子,从里取出一支深咖啡色的雪茄,像钢笔那样插进衬衣口袋里,并露出一截。驯狮表演时是他最高兴的时刻,总在这个时候,他点着那支雪茄。这一天成为这个穷爸爸的一种仪式。儿子大了,儿童节的仪式随之终结。小说一转,父亲过世了,儿子到了领着自己儿子去动物园的年龄,他整理父亲的木箱,拿出那个雪茄盒子,发现里面存放着动物园的入场券存根,有八年买两张的,另外更多的是单张的。
如果把它看成一篇写父爱的小说,那太委屈它了。这是一个人的朝圣,有了这个仪式,这个生活逼仄负重的男人便没有白活,儿子在时,那一天,让他感到充实、庄重,一个人的时候呢?小说留白,读者慢慢体会,细细咀嚼,生命的五味杂陈都在这空白处。留白处才是小说的门道所在,这是塞林格的观点。小说中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父亲点着雪茄时,正是驯兽师抽响鞭子,用棍尖指向狮子双眼,狮子狂怒,吼声如山洪时。父亲点上雪茄,这一天的仪式进入高潮,他为何兴奋,仍然留白。还有后面狮子野性大发,大吼着朝驯兽师扑去,父亲兴致更好,便领儿子去街里看电影。这节制的叙事,味道浓郁,读之兴奋,不禁叫绝。在细节中,我能感受到一个男人不易被觉察的内在波澜,假借狮吼,自洽自得,在他内心短暂的平衡和满足中,隐约有种生命的酸楚。还有,儿子不在身边,一个人走进动物园,他还看那头狮子吗?还点燃一支雪茄吗?还有往日的兴致吗?设身处地地去体味,去契会,我心中塞着硬东西,孤独、阴郁、苍凉,多种感觉杂糅一团,这就是生命的滋味,这就是小说的味道。
有天,我同时重读朱西甯的《铁浆》和《破晓时分》。两篇小说放在一起读,能够感觉《铁浆》不如《破晓时分》有味道,缺少那种灵魂被撞击的感觉。其实,我并不怀疑《铁浆》是中国短篇小说的名篇,当初读时,也为之一震,写得好。它的价值,阿城、刘大任在小说集后附录的评论中说得清楚,以他们的说法,《铁浆》充满力量感,是朱西甯代表鲁迅传统的标志性作品。
这里,我感兴趣的是《铁浆》和《破晓时分》在品质上的差别,琢磨这种差别,有助于理解生命感和小说味道的血肉相连。
《铁浆》中孟昭有和沈长发争包官盐,以谁狠定输赢。孟昭有给自己扎三刀,沈长发也扎三刀;孟昭有剁掉自己的三根手指,沈长发也剁三根。孟昭有以死相拼,喝下鲜红滚烫的铁浆。作者的意图不在叙述两个狠人如何比拼霸道,而有更大用意,于是,他给争霸的事加了一个背景和一个结尾。背景是,修建铁路,火车就要往这里开来;结尾是,盐槽包定,孟昭有的儿子孟宪贵赚了一年好银子,第二年,火车通车盐商的盐包从铁路上走了,孟宪贵大赔。后来,他抽上大烟,败了家,孤独而死。这背景和结尾一加,小说便“大”了,有了社会、民族之类的大内容,对朱西甯充满景仰之情的虹影,就因为《铁浆》的这个“大”,说他写了“吞吃铁浆争霸道的民族灵性”。
再看《破晓时分》。它是对宋话本的改写,以衙役老三为视角,讲述破晓前衙门升堂审案,如何打造冤鬼,丝丝入扣,惊心动魄,读得压抑而又过瘾。小说的社会和现实隐喻性自不必说,但吧嗒吧嗒,咀嚼咀嚼,感觉它和《铁浆》真不一样,它有味道,有生命的味道。虹影在小说集后面附录的《落叶落影——怀念朱西甯先生》一文中说,《铁浆》脍炙人口,而《破晓时分》比它更出色。经过破晓时分这场堂审,新衙役老三有两种选择,一是辞职不干,躲开衙内丑恶;二是干下去,一回生,两回熟,以“变”回应“路西法效应”,成为黑八或者章大爷。在打造冤鬼的过程中,老三一直在抗争,可知不觉中,他变了。他被人推着,去装客栈老板,挨了五十大板,板板落在别处,不疼也哇哇喊叫,像坐上过山车有种快感,他正在和自己疏离却失之觉察,生命的味道就在这里。有评者说,它探索多向度的现代书写,有现代主义实验的兴味,如果评论中肯,我觉得也是因为这个。
这样一比较就会发现,立足于生命的小说,有味道,而那种把叙事重心放在生命之外的东西,比如社会和现实隐喻的小说,可能会生成出别的意义和价值,可能深刻,但这深刻的社会内涵让生命的意味流失,也消解着小说的味道。
这样说要冒风险,文坛上活跃的小说评论,津津乐道于搜寻和阐释小说的社会关怀和现实隐喻,给予小说某种文化定位。作为读者,我这里讨论的是另外一种小说,是那种以生命为皈依的小说,生命感为其品质特征。
好的小说,它的味道来源于何处?这是我读小说时琢磨最多的问题。
小说味道的生成元素,丰富多样。戏剧大师阿瑟·米勒的小说,乐于写那些难以理解的事物,使小说别有味道。比如《斗牛犬》,那个十三岁的男孩经历了性启蒙后,一下子有了灵性,一向弹琴迟钝的他,竟然即兴演奏出美妙和弦。克莱尔·吉根和威廉·特雷弗的短篇小说,都因不确定性而有味道,印证了昆德拉说的,小说是不确定性的智慧。还有一些小说的迷人处,是叙事的语气、语态和调子,语言的至美,本身就是味道。小说家是能人,在小说味道的生成上,有各式各样的招法。
回味我阅读的小说,感觉小说的味道最根本的来源,是小说人物的内在。生命的内在,犹如一口深井,没人能看清其底部的真实面貌,但这不影响小说家对这口深井的窥探、想象和表现。小说家会根据自身的内在纠缠去想象和揣摩笔下人物的内在,他会发现,人的内在中有种痛苦在混沌中凸显出来,那就是由现实与内心的断裂而造成的心理危机。这危机是真实的,如卡内蒂在笔记《人的疆域》中说的,“我从内心挖掘出的东西,是本来就存在的”。生活中的人,面临各种各样的痛苦,但现实与内心的断裂带来的痛苦却是根本的,往往涉及到活着的意义、生命的尊严、个体的价值,甚至是生死焦虑。表现这种断裂,表现人在这种断裂中的苦苦挣扎,是小说要做的,也是应该做的,做了,小说就有了味道,这是无数成功作品证明了的事情。
许多小说家喜欢谈论《包法利夫人》,谈论起来有说不完的话,原因在于爱玛。爱玛几乎就是现实生命的缩影,她放任自己的自由本性,向往新生活,渴望自己的男人像自己一样,自由至上而又活力四射。她对自由的向往,从生命最深处生发出来,是本原性的,极富张力。而现实让她糟心,丈夫平庸又了无生气,为过一种有活力的生活,她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把罗道耳弗和赖昂幻化成理想中的男人,而这两个人,也如郝麦一样,虚伪、庸俗、自私,是她不屑一顾的人。现实和内心的断裂,是爱玛精神困境的根源。《包法利夫人》有味道,主要在于爱玛,在于爱玛的精神困境。我读《包法利夫人》,感觉有个变化过程。由于福楼拜“一切都写个尽”,写爱玛时“动机透明”,所以觉得它的味道不浓,与我期待的好小说有差距。后来,我把爱玛当作一个自然生命,从生命的角度去感受她的欲望和绝望,于是发现了爱玛的独特味道,那就是她对虚幻浪漫的沉迷。她如此热爱生活,那生活是她想象的,涂着浓浓的虚幻色彩。她爱过的罗道耳弗、赖昂,还有那个只有一面之交便嵌入她灵魂的子爵,都是她心中幻化出的精神伴侣。恰恰是对虚幻的沉溺,她的目光充满期待,总是在寻找;她的生命充满活力,总是在燃烧。以此回头看《包法利夫人》,倒像一部童话,从童话的角度去看愚蠢的查理和单纯的玉斯坦,他们的生命便有了光彩,和爱玛一样,极致和纯粹是他们的生命本色。特别是查理,他的迂拙迟钝倒有几分神性。
爱玛的生命有味道,是因为小说触及了她的内在世界,她的挣扎越有撕裂感,其生命越有味道。这只是一个方面。爱玛作为生命的意味,在一定程度上,是她身上的超然,她对理想生活的狂热和寻求,使她经历了生命的充分燃烧,使她释放出超常的生命能量。这是爱玛的真正生命感,也是小说的真正味道所在。
强大的社会,残酷地蚕食着个体,个体或被吞没或被重塑,独立者少之又少,生命尊严一点点被铰杀。个体的生命尊严,在今天的文明社会里,反倒更为敏感而稀缺。因此,小说一旦涉及内在尊严感,自然会有味道。人面临现实与内心断裂时,要不要尊严,无疑是一个艰难的选择。苟且,还是维护尊严,多少人在这选择中挣扎。挣扎中的人,一旦读到书写生命尊严的小说,瞬间会有“内通感”,心里会透进一束光,被激醒,被洗涤,从而完成自救。这正是直到今天我读托尔斯泰的《哈吉穆拉特》,仍然爱不释手的原因。每当尊严感受到挑战时,自然会想到英雄哈吉穆拉特,想到他面对死亡威胁时始终保持生命尊严的那个样子,我便有了力量。
哈吉穆拉特是车臣叛军的副帅,和上峰沙米里决裂,从叛军那逃出。为摆脱沙米里的追杀,不得不投诚俄军,而俄军并不相信他,对他猜忌,算计,随时会变脸干掉他。沙米里抓了他的家人,他不能不救,冒险逃离俄军,去找沙米里决战。逃跑途中,俄军追兵打死他,砍掉他的脑袋。他从逃亡到被杀,向死而行,不管处境如何危险,依然优雅、沉着、从容,甚至不失童贞,接触到他的俄国人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杀人如麻,让俄军闻风丧胆的匪首。
哈吉穆拉特的生命魅力,是他身上独有的那种不可撼动的内在力量。他的内心深处,有超然的定力,他自尊、孤傲、安宁,即使是死,也死得富有尊严。他中枪倒下,敌人围上来,突然,“血淋淋的光头先抬起来,接着躯体也抬起来,最后他抓住一棵树直立起来”,“他浑身打了个哆嗦,一个踉跄离开那棵树,整个身子就像一株被砍倒的牛蒡花,脸向下倒下来,再也不动了”。倒下去的是肉体,而他的精神不倒,立着,永存。
《哈吉穆拉特》是托尔斯泰“自我放纵”之作,写它时,他放下了以往的所有准则,什么基督教,什么道德理想,什么唯我主义,直接面对生命,表现哈吉穆拉特以自己的姿态活着和赴死,便是小说的目的,除外,不承载着生命之外别的什么东西。
作为生命尊严的捍卫者,哈吉穆拉特对于当下的人,有着救赎意义。我是想说,维护生命尊严的小说,在今天,特别被需要。以我的感受,现实中的一些人,也许是少数,他们对生命尊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敏感,对书写生命尊严的小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充满期待。他们希望更多的小说,有《哈吉穆拉特》的那种味道。
小说的味道,还有一个重要的生成元素,那就是小说人物的灵性。
前面说到的《坠物之声》中的玛雅,《流俗地》中的银霞,《包法利夫人》中的玉斯坦,还有《老人与海》中的那个男孩马诺林,《历史:延续万年的丑闻》中的乌塞佩,等等,这些人的身上,都有超然的生命灵性,这些小说,也因为他们的生命灵性而有味道。
生存于世的每个人,都有灵性。人的灵性品质与生俱来,在人之内,深藏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是原始生命力,是智慧和能量。只不过,在当今物质至上的环境里,人的灵性被物质侵蚀,被欲望淹没,我们无视它,觉得灵性玄妙虚幻,有无不影响活着,不影响享受物质快乐,这是我们的悲哀。也许正因为这个,唤醒现实中人的灵性意识,感知灵性,体认灵性,就成为小说写作的一个理由。
灵性作为生命的实在之物,体现着生命的品质。灵性本在于人,关键是人能不能感知、体认。能让读者感知、体认灵性的小说,自然有生命感,自然有味道。
我读《老人与海》,感觉最有味道是男孩马诺林。他犹如神的存在,成为老人的精神依托。出海前后,他与老人形影相随,心心相印,激励抚慰老人;在海上,他不在场却不缺席,老人九次想到他,“男孩在就好了”这句话频繁回响在老人心里,有时大声说出口,设想一下,没有马诺林,小说的情节不受影响,但小说的味道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海明威怎么会塑造出马诺林,对此我非常好奇。为寻找答案,我翻阅他的传记,他生活中的一个女性让我眼睛一亮:阿德里安娜。1940年完成《丧钟为谁而鸣》后,海明威十年没有重要作品,1950年出了《过河入林》,却遭到评论界的嘲讽,说他才智枯竭。他差点垮掉,多亏阿德里安娜来到他家。两年前,他们在乡间打猎时相识,那时她十九岁,还是个学生,声音柔和,彬彬有礼,对基督教虔诚,他称她为“女儿”。她的到来,让海明威感觉一切都变得美好可爱,海湾的小船,吃草的奶牛,嬉戏的猫狗,树上的果实,无不充满生机,他重新活起来,很快完成了《老人与海》,他说,这是因为有她在场。
我无法判断,马诺林和阿德里安娜,两者是不是血脉相连?马诺林之于圣地亚哥,阿德里安娜之于海明威,是不是有着互文关系?反正,我查到这段故事后,感觉《老人与海》更有味道。
小说的味道实质是小说文本与读者互动相生的结果。小说人物的生命感能不能体现出来,或者说小说味道的生成,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小说人物自身得有生命能量和生命张力,二是读者得对生命敏感,对生命能量和生命张力有感受的能力。
前面所说,是读者对小说文本的要求,反过来,有味道的小说也在选择读者,它需要有生命感的读者,需要有灵性的读者。
我对小说味道的诉求,隐含着另外的表达:我在呼唤好小说的同时,也在要求自己做个好的小说读者。好的小说读者,意味着对生命滋味敏感,对灵性复苏有着强烈愿望。
最后我要强调: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岛,我们渴望交流和理解,结果失望,那是空想。然而在小说的阅读中,我们不再孤独,因为我们和小说中的人物有了内在交流,相互之间有种能够沟通的语言,那就是生命感。生命感是小说人物和读者之间通灵的语言。我探求小说味道的意义,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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