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大学后发表了第一篇作品。
那是一篇五千来字的小说。
其实是一篇征文。进校大约两个月,我们写作老师在班上说,四川省要举办首届大学生征文,小说散文诗歌都行,望大家积极参与。我在重庆读书,当年重庆隶属四川。写作老师姓张,名叫张家恕,是个作家,当过知青,写过一个表现知青生活的小说,至今我还记得叫《梦断六桶山》,小说并不长,但在阅览室的刊物上读到后,心里很崇敬,他让参与,当然没有话说。
更为重要的在于,我上大学期间,正是中国文学的春天,读中文系本就是我的梦想,我报考的所有学校,填的志愿都是中文系,最多再附带一个历史系、外语系。是否就梦想当作家,很难讲,想必是的,否则不会在专业选择上那样执着。因此凡提到读,提到写,心里就有难以遏制的冲动。
张老师在班上宣布后,下来又特别指定了几个重点人,这几个人进校的第一次作文,都得了80分以上。其中包括我。于是我就写了一篇,标题叫《妹妹》。什么文体根本就没去想,只知道是篇“文章”。写在一个开本很大也很厚的笔记本上,我把笔记本交给了张老师。过了半个月左右,有一天,我正准备睡午觉,张老师找到我们寝室来了,问谁是罗伟章,叫我跟他去一趟。
是去他寝室。他的寝室就在学生宿舍楼。我们住四楼,他住三楼。那时候他还很年轻,只是个普通教师。他家大概就一室一厅,客厅很小。我跟他坐在客厅里,他取出我那个蓝皮硬封的笔记本,说:你这篇写得很不错,但要略微修改一下。他拿着笔,在本子上戳来戳去,一会儿前,一会儿后——本来戳到后面去了,又突然戳到前面去。我听得有些懵。不是他讲的问题,而是我性格极端内向,怕见人,更怕见老师,坐在他对面,完全手足无措。
然后我就把笔记本拿回来,修改了,并誊写在稿子上,又交给他了。
学校组织这件事的,是另一个老师,名叫董味甘,教过张老师,也教我们新闻写作。董老师记忆力惊人,《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这样的通讯,每一个标点他都记得,因此他讲课从来只带一只粉笔。当时有两个老师的记忆力让我们津津乐道,另一个名叫尹从华,讲现代文学,茅盾的《子夜》也是背诵。两位老师上课,都激情飞扬。听张老师说,他把参赛的文章给了董老师。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直到那学期结束,也没有任何消息。
我也从没去等消息。
别的学校和班级我不知道,单是我们班,就有才华横溢的同学,念中学时就得过全国奖,多种学生选集里收录过他们的文章,阅读之广泛,更是超出我的想象,他们能很顺溜地说出叔本华、弗洛伊德这样的名字,很顺溜地说出力比多、潘多拉的盒子这样的术语。而我所知晓的,只是家乡的春雨冬雪,以及竹笋怎样拱出黑土,蛇为什么倒挂在树上……他们是我的榜样,我每天做的事,上课之余,就是钻阅览室、图书馆,让自己在听他们高谈阔论时不至于满脸傻相。这当中学习的意愿肯定有,但同样有的,是虚荣心。
回家过了春节,就进入大一下学期了。好像到了四月份,我夜里做了个梦,说我那篇文章得了奖。醒来时笑了一下,笑得很宁静。就是说,毫无激动之感。本来也是,为梦里的事激动,也说不出道理。
最多过了一个星期,那天上午上了四堂课,下课后我不知什么事,耽搁了一会儿,总之比其他同学回寝室晚,他们都去了食堂,寝室里空空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四人公用的书桌上。书桌正中,躺着一封信,信封修长,是省会成都寄来的,寄给我的。拆开看,见盖着公章,内容简短,说我的《妹妹》得了第一名,7月9日去成都领奖。
依然没有任何激动,只觉得那个梦真是奇妙。
放了暑假,直接就到成都了。那时候重庆到成都,要坐十二个钟头的火车。路途中,除了挤和热,印象深刻的就是铁轨两旁的夹竹桃。我就读的重庆师范学院,中心花园附近就有很多夹竹桃。花正开着,红得艳丽,红得亲切。我是个极度缺乏方向感的人,下车后也不知是怎样撞到了指定报到的锦江宾馆。
当年的锦江宾馆,是成都最高级的宾馆,现在也不差,一些重要会议还常在那里举行。步入铺着红地毯的大厅,我生怕把地毯踩脏了。颁奖典礼上,有四五个人讲话,其中包括领导、知名教授,也包括省作协主席马识途。
而今一百零八岁的马老,那时候就该是个老人了,可他至今说话还声色朗朗,去年还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了新书。前年春节期间,我和两个同事去他家里看他,他抓住我的手,说正读我的小说,说他自己更多的是个革命家,“写的作品是流传不下去的”。这种自我审视,给予我很深的教育。其时马老正红,姜文根据他的小说拍摄的电影《让子弹飞》,虽然过去了十年,还在被人谈论;根据他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没有硝烟的战线》,正投拍;中国作协也为他召开了作品研讨会,铁凝主席在发言中说:“从《清江壮歌》到《夜谭十记》,马老的奉献、马老的创造和劳作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留下了鲜明、独特的印记。”
那天我忘记了告诉马老,我念大学时得的那个奖,就是他亲手为我颁发的。他还在我的本子上签下他的名字,“途”字的最后一笔“走之”,拖得很长。
领了奖,主办方带着获奖者,去了武侯祠,去了杨升庵和艾芜的家乡新都县(而今成都市新都区)。然后我又跟在成都念书的两个同乡去了峨嵋山,一天之内,爬上山顶,又从山顶返回,脚踝肿得摸不出脚踝,下地针扎般疼。走到洗象池,再不能动步了。苍茫暮色中,前面一对老夫妻回过头,问我们是哪里来的,说他们是从辽宁来的,是退休教师。见了老者,不好意思说走不动,就挣扎着跟上去,一路说着话,疼痛感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开学返校,我好像就成了个名人。那篇《妹妹》,先是成都的刊物登了,然后重庆的报纸登了,包括我们的校报也登了。我所知道的,至少有两种刊物、四种报纸刊载过。中文系奖励我,领了奖品(其中一本《唐诗鉴赏词典》,至今还放在我的书架上),让我发表感言。我的脸轰的一声就烧着了,一句也说不出来。可不说就不准下台。于是我说:张老师让写,我就写了一篇。
就这么一句话。
可这篇处女作,这篇被称为小说的“文章”,尽管稚嫩得无以复加,对我却意义重大。它改变了我的性格。更确切的说法是,它引导出了我的另一种性格。慢慢的,我敢于和人说话、敢于与人交流了。在余下的大学时光里,我有了谈文论诗的朋友,接着又做学校广播站编辑、文学社社长,便不仅与校内,还与校外的大学生文朋诗友,建立了联系。
大学期间多以写稿为生,毕业后,十来年除了做记者为报纸写稿,很少发表文学作品,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写作。我以前说那十年没写作,是因为没发表,不好说自己在写作。那些日子,我写过一部《饥饿百年》,这部三十七万字的长篇,二十多岁写,三十多岁才发表,上四十岁才出单行本。自从三十三岁那年从报社辞职,就很少停下写作的脚步了。虽然后来又上班,又当编辑,很忙乱,但写作这件事,始终是放在心里的。
如果没有那篇本是征文的处女作,我不知道现在会怎样。我感谢那篇还不能称为作品的作品,也时常记得马识途老人那笔拖得很长的“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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