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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 雀

时间:2023/11/9 作者: 满族文学 热度: 16300
连 亭

  麻雀是大地上最平凡的一种鸟类,人们熟悉它们,就如同熟悉自家的谷物。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在电线上站立成密集的音符,在人类遗落粮食的地方找寻生存的能量……总之,在人类目及之处,总有它们的身影。

  我们极少看到麻雀孤单飞行。一旦出现落单的麻雀,意味着这只无助的动物已经受伤。

  对农民来说,麻雀并不受欢迎。数量庞大的麻雀家族,集结降落在麦地、稻田、晒谷场,则昭示着收成的损失。每只麻雀至少衔走一粒粮食,它们呼啦啦地如同疾雨般飞掠而过,农民们就会白白地在风吹日晒中流掉相同数量的汗滴。我至今仍记得自己为这些家伙失去的玩耍时间。每当收割时节,我就会被指派到晒谷场看守谷物。戴着草帽,拿着竹鞭巡逻的样子,仿佛守边的将士。

  我真不想和它们为敌。我喜欢它们小巧玲珑的模样。它们并不绝色,一身棕色杂黑的羽毛,颇像一条花色驳杂搭配欠佳的麻裙子。然而,我就是爱它这副邻家女孩的相貌。尽管人们俗呼之为“麻雀”,多少有点差评的意思,如同“麻姑”“麻婆”用以称呼面庞有斑长相欠佳的女子。虽然裙子并不华丽,但是十分整洁,这完全归结于它们勤于打理。每天劳作之余,它们会在浅水中沐浴,或在沙堆中沙浴,这里啄啄,那里顺顺,直到确保光洁清新。

  人们常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来掩盖自身的缺憾,从而赢得功能的等视。而麻雀本身对此毫不知情。如果知晓,一定羞于成为比喻的主角。因为在物竞天择的自然界,高大威猛拥有绝对的优势,如果可以选择,任何动物都不愿生得小。然而,既然不被上帝偏爱,麻雀只好扬长避短。既然体型极小,就要形成集体。已然天生小弱,则需自求顽强。如此,即便是处于这般先天劣势,也能在世界上占有不小的疆域。除了南极北极,几乎任何地方都是它们的领土;无论原野农田、海拔高低,全都是它们的家园。这绝对是一种堪称顶级的生存能力。

  飞翔是鸟的本能,也是人类的梦想。小时候我常在梦醒之余,安静地趴在窗台上,满含惊奇地观察树上叽叽喳喳的麻雀。它们时而飞过枝头,将阳光搅成一地碎银,时而紧紧地抓住树枝,生怕一不留神就被大风吹走。它们活泼喧闹,不知疲倦,将歌声抖落满人间。不知不觉,我化作鸟群中的一只,将翅膀托在风中,将阳光押在翅上,然后就飞过了屋檐,飞过了树梢。

  我开始模仿麻雀飞翔的姿势。将两叶芭蕉扇绑在身上,寻一处略高的墙头,张开双臂,纵身一跳,竟尝到飞翔的感觉。掠过耳旁的风,如同流云。双脚降落的刹那,好似雁坠平沙。一树的麻雀,惊飞四散。啁啁哳哳,仿佛嘲讽。我当然是失落的,只好不甘地坐在墙角,看太阳一寸一寸在墙头消失。

  后来我才知道,飞翔是要有资本的。麻雀有一双能轻松自如抓住树枝的脚。这细小而灵巧的脚,虽有红色、黄色、褐色之分,但都是三趾向前一趾向后。乍一看不足为奇,却造就超常的本领,既能紧紧抓住树枝,又能在地面快速移动。然而,这是以缺憾为代价的,脚由此进化得太短,身处平地便不能行走,只能不停地跳跃。在某一方面卓越,必在另一方面付出代价,上帝何曾偏私?又或许,麻雀太迷恋天空和树枝,才在进化之路上这般取舍吧!呆望中,我如梦初醒,忽而领悟付出而后才有所得的道理。

  我有心向麻雀,麻雀却无动于衷。它们胆大,对人却若即若离。也许,这才是万物的本相,各有各的世界,各有各的活法。它们不是叫给人听的,也不是飞给人看的。它们远远近近,周匝起伏,喧噪欢腾,在窗边,在树梢,在任何人会到的地方,只是将之视为其家园罢了,与人类并无关系。然而,它们飞过屋檐时,我仍然将其视为时间的信使;它们降落庭院后,我将等同于朋友做客。它们时而三五成群落在门前的空地,时而扑棱棱地飞掠窗前的树梢,大大咧咧,毫不惊慌,理所当然的样子,我认为这才是世界该有的样子。

  麻雀喜欢将巢穴安在墙洞、树杈、岩壁上,如同人类习惯将碗搁在橱柜,两者有着天然的形似,只是前者为安全,后者为省便。但这并不能确保绝对的安全,且不说野猫和老鹰随时盯着,只说人类的觊觎之心,便能让麻雀的安居乐业万劫不复。然而,麻雀并没有因此远遁,它们早已将人类视作生存领地的合理成分,因而常常天真地成群结队地掠过田野,在空气中鼓噪出波浪形的队列,那么人类呢?

  出于无知和偏见,人们对麻雀往往憎恶多于喜爱。由于麻雀的食谱中包含粮食,一度和苍蝇、蚊子、老鼠一起被列为四害。我国曾对麻雀发起过全国性的捕杀运动,大约有二十亿只麻雀和小型雀类死于非命,尔后一些地方麻雀几乎完全消失。这种悲剧是不公平的。由于嘴巴短小,又呈圆锥型,麻雀喜食谷物和昆虫,但以昆虫为主,尤其是在繁殖期,而麻雀的繁殖期非常长,除了寒冷的季节,它们几乎都在忙着传宗接代,因此能消灭大量的害虫。麻雀吃掉的害虫主要有蚊蝇、蝗虫、螟蛾、蝼蛄等。有人计算过,在一个育雏期里,一窝麻雀能吃掉二十五万条虫子。而中国的麻雀,一年有两到四个育雏期。那么,一对麻雀和它们的孩子,一年就能吃掉五十万至一百万条虫子,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事实上,在麻雀多的地区,害虫特别是鳞翅目害虫的数量,明显要少于其它地区。

  大麻雀的嘴巴多是黑色的,小麻雀的嘴巴却是黄色的。自古,人们就有“黄口小雀”的说法,然而这种说法也含有偏见。《孔子家语》曰:“大雀善惊而难得,黄口贪食而易得。”意思是黄口小雀贪吃,容易引诱捕捉。由此,“黄口小雀”就成了贪婪的代名词,这真是千古奇冤!实际上,小雀黄口,是自然进化的结果。麻雀的视域有局限,对黄色比较敏锐,所以成年麻雀叼回虫子时,总是先看见黄口而喂食,黄口因而更易存活。久而久之,优胜劣汰,小麻雀的嘴巴就进化成黄色。这是弱者为了生存做出的应变,而非因为贪婪。若此为贪,捕猎者诱杀之以获利,岂非巨贪?

  相比这些偏见和误解,我更喜欢屠格涅夫的赞美。每每阅读他的《麻雀》,我都为麻雀的勇敢而叹服。一个孩子被风刮落地面,当猎犬向孩子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时,麻雀母亲像箭一样从树上飞了下来,挡在小雀面前,虽然因为恐惧而全身羽毛都倒竖着,可仍然用自己的身躯掩护孩子。这不禁令我惊呼,爱能超越天生的局限,从而做出惊人的事情。

  我也曾亲眼目睹麻雀的壮举。与屠格涅夫不同的是,我所见的不是个体的奋争,而是集体的战斗。我们家的祖屋后面,有一片小树林,林木上隐藏着许多麻雀窝。在林间漫步,一大群麻雀就在头顶穿梭跳跃,叽叽喳喳,热闹非凡。一天,我看到一只大鸟飞到一棵树上的麻雀窝里,引发了麻雀群的骚动。它们排成阵列,上下翻飞,不时地朝大鸟扑去又闪回。它们一拥而上,团结御敌,将弱小之躯化作万箭齐发。它们各路夹击,有的飞身扑向大鸟,有的从树枝一跃而起,让枝条弹向大鸟形成击打之势。猛然间,树枝摇来荡去,大鸟不胜其烦,羞恼成怒,一面暴躁地还击,一面用爪子抓扯窝巢试图摧毁。见此情状,麻雀更加奋勇驱敌。没有一只退缩,没有一只因为怕受伤而减弱攻势,就连小麻雀也吱吱喳喳发出愤怒的驱赶声。一时之间,大鸟被稠密的麻雀包围住,落了下风,悻悻然飞走了。这真是令人惊奇!而更令我敬佩的,是它们没有停下来自怨自艾,而是很快投入到家园的修复之中。

  在鸟类世界里,麻雀绝对占据数量上的优势,而寿命却不长,通常只有两到三年,偶尔有个别超乎寻常地长命,也不过十一年。麻雀雏鸟成活率不高,好不容易成长会飞,仍会因为各种危险而死去,平均八只刚能飞的雏雀中,仅有一只能活到生儿育女的年纪。为了传宗,它们只好不断繁殖,只要气候允许就不停地生。生出的小雀,十分脆弱,依赖喂养,因而麻雀总是忙忙碌碌的。即便如此,麻雀仍是坚强而独立的鸟类,从不会贪图便宜而接受人类豢养。

  热爱自由是鸟类的天性,不愿驯服于人更是麻雀的标签。曾经有个船夫,为了在我婆婆家讨口饭吃,讨好般将落在他船头的麻雀送给我。为了防止麻雀逃跑,他用绳子将麻雀绑在一根棍子上给我玩。能将天空的王子据为己有,这是多大的诱惑!我接受了这个礼物,时刻小心确保绳子系牢。我逗它,佯装放飞,又拉回绳子。它一遍遍地奋起腾飞,却始终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最终,它以绝食抗拒我。我耐心细致地给它喂米喂水,它不屑一顾。我辛辛苦苦地捉来虫子强塞进它嘴里,它吐了出来。没过两天,它就死了。我既伤心又不甘,便再到林中掏鸟窝,将雏鸟捉来养。一遍遍重复,结局仍是一只只死去。后来我才知,这是麻雀的应激反应。它们感觉到伤害时,身体就会分泌毒素,时间久了就会毒死自己。麻雀是在以生命捍卫自由啊,它们宁可自杀,也不做囚奴!而我,竟然为了自己的玩心,将它们的生命和尊严践踏!

  麻雀的自尊心很强,这也许是鸟类的通性。它们不仅不愿接受圈禁,连正常的死亡也要保持尊严。我们经常见到成群翻飞的麻雀,却看不到一只麻雀的尸体。这是因为,当它们感到生命接近终点时,就会飞往远离人类的森林,然后孤独地等待死神。城中的麻雀,难以飞到森林和荒野,但为了维持死亡的体面,也会跑到人类看不到的建筑物顶部或夹缝中死去,或者置身于野猫时常光顾的地方,让这些饥饿的动物清理自己的尸体。

  由于儿时的过错,后来我对鸟类极为尊敬,尤其是麻雀。我不再伤害它们,而时时希望帮助它们,来救赎往日的罪孽。我会在草地洒下一些谷粒,以便飞鸟来啄食。若是遇见麻雀受伤,我则毕恭毕敬地按它们能接受的方式施以救助。我惊喜地发现,麻雀是通灵的,如果你帮助过它,它就会一直记着你,仿佛要在你面前证明非凡的记忆力似的。

  我新居的庭院,有一株葡萄,经常引来麻雀。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发现一只刚学飞的麻雀落在墙角,翅膀耷拉着,看上去像是受了伤。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蹲下来将缠在它脚上的青藤解开,然后轻轻地把它捧在手心,慢慢地将它的翅羽捋顺。当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麻雀妈妈一直站在不远处的树枝上看着,不停地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唤声。查看小雀并无大碍,我就把它送到靠近麻雀妈妈的墙头上,然后走开几步距离。麻雀妈妈立马飞下来,落在小麻雀身边,用嘴细细地梳理它周身的羽毛,抚慰它受到惊吓的情绪,然后鼓励它重新起飞。小麻雀怯怯地试了两次,第三次就成功地飞上了树梢,然后和母麻雀一同飞走了。过了两天,我又在院子里发现这对母子,奇怪的是,它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见我就避开,而是主动亲近我,在我身边亲亲切切地周匝了一阵。

  我想,没有比麻雀更像不离不弃的朋友了,尤其经历黑沉沉的冬日之后,更觉如此。这一场突然而至的瘟疫,使人人困于小屋。前所未有的无助,令我时而悲伤,时而愤怒,时而痛心,时而焦虑,已然失去日常的秩序。人间,有人在缺氧中死去,有人在失去中落泪,而在这种种对面,大自然并没有停下它的秩序。窗外,麻雀聚集在树上,欢声喧哗,那么自在,那么充满生机,几乎让我暂时忘却困境。随着麻雀上下飞腾,气温渐渐回升,花朵次第开放,蜜蜂嗡嗡成阵,春天已然降临。金灿灿的迎春花,粉艳艳的月季花,星星点点的梅李,热热闹闹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哪有一点衰颓的痕迹!突然间,我仿佛再次看见生命的元气。我的内心开始活泛,升起绵绵不绝的暖意,乏力的四肢渐渐回血。我突然了解一种心情,在硝烟过后的战场,在萧索破败的废墟,猛然看到一朵鲜花,人为什么会感动,以至于流下复杂的泪水。

  歌唱,这是多么简单的生命形式。麻雀却因此唤起人间的生机,然后以此来展示生命的本质。这样的展示本出无心,甚至恰好说明,无论人在与不在,大自然都在那里。不是大自然离不开人类,而是人类离不开大自然,这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人类跋扈惯了,常常忘却生命的本质,只看到生命的匆忙、生命的专横,已然忘记自己只是自然的一员。我望向窗外,在人类暂时缺席的自然欢歌中,有一股力量仍然持久,它弥散在空中,虚静无为,却是一切的主宰。人类何尝可以对抗自然?我又一次流下泪来,这微不足道的雀噪,终于让我看清人类的处境。大自然如此煞费苦心派来信使,我们何不承认,我们只是大自然的子民?

  由于贪婪的本性,人类仍然没有放过麻雀。一次做客,正是酒酣耳热之时,餐桌上突然端上一盘麻雀,引起我极大的反胃。我没法要求主人撤下这一道“美食”,只好佯装有事提前离开。我不能理解,仅仅认为麻雀有温补壮阳的功效,人们就费尽心思地吃这种个小肉薄骨多的动物。虽然我曾在医籍中读到麻雀和雀舌的药用价值,但对“壮阳”之说还是颇有抵触,何况为了口腹之欲而进行的捕杀。

  窗外,麻雀仍在聒噪着,形不惊人、貌不压人、声不迷人,你能感知这一声声朋友般的呼唤吗?如果用一种人类的比喻来形容它们的话,它们就恰似那芸芸众生,穿着不太华丽的杂色粗布衣服,秉持善恶参半的斑驳品质,在毫不起眼的地方默默辛勤劳作,坚忍而执著地向着美好贴地而活,却总是在你因忽视而忘记它们时,忽而爆发出惊人的力量。而我们,又有何由不敬爱它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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