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会选择参加那个夏令营,依然是第三批,8月10日出发的。我依然会在圆明园中关注他,有些痞子气,有些英俊的,他。我依然会经常紧紧的盯着那双让我心跳的眼睛。一刻不停的想着他的眼神。与两年前不同的是:我不会再吝啬我的勇气,我会回答他问我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也许我会更勇敢,跟他主动的说话。我不会再像个孩子一样天真的等待着明天。
但我错过了,我没有抓住机会。
也许应该更确切的说,我一脚踹开了老天给我的机会。
这将决定着我将后悔一辈子,我要用一生的时间来想他。那个我深深爱着的他。
一见钟情。 应该是吧!
总之,我是被他征服了。没有理由,没有原因,也不需要理由和原因。爱上他,应该是很自然的 。
我总是看他,当然,是偷偷的。最后,他好象发现我在看他,有时也会看我。
对视。
眼神足可以说明一切。
但与他同去的,有3个女生。我觉得中间那个扎着马尾的女生应该是他女朋友。我对自己的直觉一向很信任,但我宁愿这次它出卖我。
我们在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团里为我们举办了晚会。其余的我都不大记得了,唯一清楚的是——他唱了《真的爱你》。从此,我无可就药的爱上了这首歌。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当时还在幻想,在走的那一天,我去跟他说我喜欢他。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有但是!但是,他们提前一天走了。他们4个,一起的。好象都是回民。好象都是敦煌的。我同样的喜欢搜集一切关于敦煌的消息,一如我之后搜集他的消息一样。
我当时知道他们先走了之后,心一阵撕裂的疼、那是种怎样的心情呀?!怪我笔拙,实在是描绘不出来。
我清楚的记得我们是在2002年8月11日见的。这个日子我会一直记得。
我像个疯子一样的找他,但都是徒劳。我上哪找呀?我一直等待着一个机会——初三毕业去敦煌。现在我马上就毕业了,我的心已经在胸口住不下去了。
我为他写了好多东西,给他每天都写信。现在已经有好久都没写了,很忙,很忙。真的。
也许我写的东西和别人的格格不入,但我还是写了下来。因为,我爱他。胜过爱自己。
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了这篇东西,请你记得我。跟我联系一下。我不奢求什么,只想将那份遗失的勇气补回来。对你说出我爱你。很爱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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