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性是非遗的典型特征,其本质是一种知识并且存在知识创新,因而具有知识产权属性。虽然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精神、设计理念与 “非遗”属性之间存在一系列的错位[1]33-40,但对传承人的保护最终要落实到法律制度上来。学术界较为倾向于将知识产权视为非遗保护的有效民事手段。[2]58-66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也与我国近年来关于非遗保护的政策导向具有一致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均强调要加强非遗地理标志、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非遗获取和惠益分享保护制度。本文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泉州市德化县为例,总结归纳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成功案例和经验,为同类城市开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相关借鉴。
一、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非遗传承人合法权益
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类非遗往往具有产品创意、造型等视觉艺术和空间美学特征,使得其容易被仿造、侵权。通过加强非遗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等专属性权利保护,有利于非遗传承人避免受到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损害,享受非遗作品及其衍生产品的独创性价值[3]17-24,进而推动传承人和艺术家推陈出新,使非遗真正得到正确使用、合法利用、有效推广和创新传承。[4]194-199(二)有利于打造区域非遗文创品牌
非遗不仅可以为区域文创产业提供原创素材,其蕴含的审美价值和人文精神还可以向公众供给文化认同感和持续感,带来精神层面的满足感与文化黏性。[5]26-32以德化县为例,通过对陶瓷版权、地理标志和商标等相应非遗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进一步提升目前德化在版权保护取得的诸多国际、国家级荣誉的知名度,巩固德化陶瓷文创产品的声誉,构建区域特色文创品牌,进而给非遗保护带来资金、人才、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支持,形成“保护——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三)有利于强化非遗智力成果公众认可度
非遗是特定社区或群体在历史上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承载着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基因和民族情感。因此,非遗知识产权除了传承人的私权外,还具有集体公权的属性。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既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传统非遗知识和文化空间的共享,又能让特定社区或群体成员有更多的机会分享到切实利益。[6]159-162拥有知识产权的非遗产品和服务一般会带来较高的溢价,因此,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非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带来更多的变现机会,社会公众在对非遗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过程中,以更高的购买价格、更高的赞誉度表达对非遗传承人独特智力成果的肯定。[2]58-66形成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制度,不仅符合非遗传承人的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强化公众对非遗智力成果的认可。(四)有利于加强与国际非遗保护接轨
对非遗智力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普遍推行的保护方式。[2]58-66在国际商业实践中,中国的“花木兰形象”、《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等非遗资源都曾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改造为“创新性智力成果”,并利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的保护,将相关的非遗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获取高额利润。[1]33-40对非遗资源进行专利、商标、版权包装,可以推进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国际有机接轨,促进传承人和文创企业进一步谙熟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实现文化产品从“积存性智力成果”到“创新性智力成果”的转变,进而提升非遗产品利润水平。二、泉州市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德化经验”
(一)强化版权多元共治
多年来,德化持续探索陶瓷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打造政府、法院、协会、企业和个人“五位一体、多元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政府充分发挥了“元治理”主体作用,德化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激励陶瓷知识产权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德化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等发展举措。县法院实施“原创守护计划”护航陶瓷转型10条举措,通过实施严格保护、强化创新导向、完善诉讼机制三方面举措,推动提升德化陶瓷原创能力。在政府等部门的调动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华茂陶瓷、成艺陶瓷等头部企业均十分重视产学研合作和原创设计,不断扩大陶瓷专利、版权、商标的申请量,为优质原创内容的产出创造了健康的行业生态。(二)拓展版权保护形式
为推动陶瓷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德化不断提升金融、司法、行政等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金融服务上,德化除了每年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外,还通过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推出“科创贷”“新秀贷”“瓷艺贷”等金融产品为陶瓷企业提供资金扶持。此外,还通过推广电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有效缓解无形资产评估困难的问题,促进了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灵活转化。[7]32-33在司法保护上,德化较早启动电商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保护执法监督,县法院成立全省首个知识产权审判巡回法庭,在全省首推“1小时”诉前证据保全机制,探索和创新“1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维权合理支出“全支持”、恶意侵权“惩罚性”赔偿、涉陶瓷审判工作联络室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行政保护上,德化依托县产权办,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同时推进打造“德化陶瓷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一个机构、一窗通办”的模式,为企业在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提供“咨询、登记、维权、保护”一体化解决方案。(三)营造良好维权氛围
德化以陶瓷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为抓手,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青少年教育普及等维度进行“广覆盖”,让各方了解和参与版权保护工作,共享版权保护红利,有效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范围。一方面,通过建立示范点在全社会提升维权氛围,如建立陶瓷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基地、电商园检察官联络室、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窗口等。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维权意识,如同步直播电商知识产权审判执行活动,知识产权保护进电商园,进校园,举办法院开放日等;良好的维权氛围极大提升了德化的版权工作效能。据统计,近10年间德化县合计登记作品版权20多万件。全县陶瓷产值、自营出口总额分别从2015年的237亿元、14.16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459亿元、27.78亿元。(四)加强数字技术应用
德化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主动把知识产权保护搬到云端。首先,上线“果核知产”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平台,让企业在手掌间就能享受到专利预警、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等“一站式”服务。其次,德化县政府与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司法服务云平台,为县域内陶瓷非遗传承人和生产企业提供电子数据出证、存取证服务,更好服务陶瓷创意、生产、营销等全产业链环节。再次,利用互联网加强知识产权宣传。结合大众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使用习惯,通过举办知识产权竞赛、设立广电互动云平台等方式,强化陶瓷电商企业和县域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在“线上+线下”“机构+平台”的加持下,全县商标、专利等始终保持较快增长率。三、市域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定的思考
(一)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
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主体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首先,制定市域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应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为契机,在统筹各项非遗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文件基础上,通过整体规划明晰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方向、整体布局、主要任务和扶持措施,达到创新非遗知识产权治理模式,解决取证难、诉讼难、执行难等“痛点”,推动非遗知识产权与区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等目标。其次,建立市域非遗知识产权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版权局、市文旅局等单位横向联系,构建和完善集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功能为一体的非遗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体系。再次,建立非遗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可以考虑设立非遗法援专项基金、成立非遗法援律师团和法律志愿服务队伍等。另一方面,收集、整理、发布最新的非遗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为司法审判和地方立法提供素材。(二)明晰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厘清非遗知识产权家底是开展保护的基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组织开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可以委托高校、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调研,收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整理分析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报告》,并提供给决策部门作为参考。第二,建设大数据支撑下的非遗知识产权数据库。数据库构建可结合各地非遗资源的具体情况,参考非遗所属民族和类型、非遗地方特色和保护现状、非遗知识产权立项时间和应用情况等标准设立子数据库或子栏目。[8]64-69第三,梳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重点和时序。对具有全国性示范作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如德化陶瓷烧制技艺、惠安石雕、乌龙茶制作技艺(铁观音制作技艺)等,进一步推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强化建设;对暂时无法体现或利用自身的价值来维持传承基础的遗产,如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急需保护的“水密隔舱福船制作技艺”“泉州打城戏”等项目则需要优先保护;对泉州闹元宵、闽台端午对渡、中元普渡、闽台数宫灯、英都拔拔灯等节日习俗,则可以探索传统节日知识产权保护与现代文明交融的途径,力争扩大其影响力。(三)创新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随着数字技术手段的进步,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方法也应与时俱进。首先,推进非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中心市区及所辖各县市试点建设“非遗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中心”“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等,以保护和维权援助服务支撑非遗文创产业创新发展。其次,加强数字技术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应用。如借鉴杭州对互联网法院的探索,加强信息科技与司法融合,建设非遗知识产权全流程在线诉讼平台、大数据深度运用电子送达平台、电子证据平台、司法区块链等;借鉴绍兴市柯桥区对“版权AI智审”系统的探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数据共享,降低维权成本。再次,借力文创推进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全市相关文博单位、文创企业或工作室、传承人加强非遗IP资源的挖掘,以独立开发或IP授权的形式将非遗资源转化为非遗文创产品,并通过国内国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授权等法律手段对其品牌、产品等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最后,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德化经验”。德化已建立并形成了企业、协会、政府、司法、社会“五位一体、多元共治”的陶瓷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可以进一步结合各县市的非遗特色,进行复制和推广。(四)开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信息传播是营造全社会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的有力工具。一方面,加强社会面非遗知识产权宣传。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特定时点,组织专门的宣讲队伍深入各类公共空间,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保护普法宣传,如现场发放非遗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册等资料,组织观看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视频等。另一方面,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主题宣传。设计非遗知识产权主题宣传,如“非遗知识产权宣传周”“非遗知识产权文创展”等,开展非遗法律志愿者现场咨询、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趣味问答、非遗知识产权线上互动等活动。此外,还应加强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培训辅导。除常态化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外,还可以通过正式签约、专项培训、日常跟进等多种方式,组织非遗法援律师和志愿者团队对传承人进行专项辅导,提升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和技能。(五)拓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学术先行,具体可以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推出高质量非遗知识产权研究成果。结合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建设实践,以项目招标、合作资助等形式,推出“非遗知识产权学术探索”系列研究文章、丛书和蓝皮书。第二,打造非遗知识产权学术交流平台。在线下,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企业学术交流,争取举办全国性、世界性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学术论坛、沙龙、会议。在线上,搭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学术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打造 “云学术交流”体系。第三,创建非遗知识产权学术联盟。扶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非遗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基地、教学和人才培养基地、政企咨询服务基地,建设“非遗知识产权学术联盟”,推进建立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高校和企业高端智库,更好服务于全市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工作。四、结语
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有利于非遗项目的更好传承,也是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文章总结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对传承人、区域文创产业、智力成果公众认可度和国际商业实践的四方面重要意义,归纳了德化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形式创新、氛围营造、数字技术应用四方面典型经验,提出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明晰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创新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开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拓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五方面政策建议,对指导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具有一定理论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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