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个学年了。我实在很需要实习,因为在此之前我几乎没有做过任何真正的实习,除了在某个杂志社短期工作以外。我快要毕业了,看书的爱好并没有办法变成工作。我去了一家出版社实习,工作包括基础的校对和编辑工作,需要反复核对校样。这些是博物学书,虽然我并不是相关专业的学生或爱好者,但工作的内容本身令人愉快,还学到一些肤浅的植物知识。想来,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劳动技能,除了看书、写作、使用英文。除开和文字有关的工作,过去唯一的一些“社会化”尝试也不甚成功。好像有帷幕遮挡着,无论我怎样结交朋友,研读新闻,努力追求GPA,也无法得到那种与外在和陌生人的联系。
比如刚入学不久时,参与了某个支教项目,和同学一起去郊区学校教书。那所学校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我们需要讲一些课本之外的内容。我不明白可以带给别人什么,特别是课本之外的内容,为什么这些大半不会上高中的孩子需要听这些呢?在我绞尽脑汁到底该讲些什么并做好十分的准备以后,每次上课的四十五分钟里仍然会遇到四五次纪律完全失控的时刻,我不得不用本来不洪亮的嗓音努力维持安静——这种情况对于所有老师都是如此。课后班主任对我的讲课内容提出了建议,可我本以为他应该赞许我至少让他们坚持听到了最后。由于实在觉得没有什么非讲不可的话题,于是帷幕又渐渐落下来了,我后来便不再做这样的尝试。
我在最后的学年里选了一门有关《圣经》研究的课,由于不是专业课,心情比较容易轻松下来。老师福特先生是美国人,七十来岁,在中国待过多年。他像是从格兰特·伍德的画里走出来的,凹凹的眼窝,长长的鼻子和脸颊,戴着仿佛已成为他五官一部分的眼镜。他也像是那画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人,而非二十一世纪。他常穿颜色暗淡但整洁且有格调的条纹衬衫、素色西装裤,说话慢条斯理。衣服的颜色和材质,还有他苍白又带点暗赭石的肤色,让我联想起二十世纪的美国——虽然我当然并没有目睹过——想起所有那些小说里的枫树、橡树和冷杉。
那是少数让我感到平静的课程报告,或者说我们已开始常说的“pre”。(我不明白为什么很多已有中文常用词的表达,在日常谈及时需要用英文和英文简称。)绝大多数课程报告并不是针对某个特定文本的。即便是,也需要先弄清庞杂的前研究,但即使我读了所有的研究,也常常并不能产生某个观点。于是报告仿佛是一些介于论文和综述之间的东西,并且我也非常清楚,在我谈论它们的时候,大多数听者并不知道这些研究,我只是在接受另一种单维的“考试”,希望在面露疲倦的老师心中得到不太难看的得分。每次做完报告,我想“意义”还是存在的,但或许它并不属于我。我需要花费数月读完沈从文的书,然而并没有得出什么来,对于梁漱溟也一样。我还找来一手或二手的报告文学来看,在一个月内做了许多笔记,但依旧没有想到该怎样把它们加工成五万字以上篇幅的论文。这令我感到愧疚。
这门课却不是这样,至少我可以暂时忘记这些。课程要求是我们每周读指定的一到两章的《圣经》,福特先生请我们在不参考任何其他文献的情况下写出中文一千字或英文五六百字的作业,内容是讨论我们从选读章节读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我觉得,关于这种个人的解读,福特的确不可能有什么答案,他将采用的“标准”,应当是评论家对于作家的标准,而非期刊对于学者的那种标准了。
每周我都选择用英文完成作业,这不是为了让任何人对我印象更好,只是我以为,这样向他说明问题会更方便些,不需要完成内心的翻译。我很喜欢修整句子使之更为流畅的过程,这是我强迫症嗜好的显现。我会保留一些色泽细微的词,但删除大部分复杂、冗余而拗口的表达,在复合句中穿插简单句,并创造出不可更改的如数学论证般的语调。或许,钦定版《圣经》本身影响到了我。又或许,刚读完不久的《摹仿论》影响到了我,我试图在五六百个词里制造出同等的风格。(这显然是一种过高的梦想,但并不妨碍我体会到同等的创作乐趣。)
福特先生总是用淡灰绿色的眼睛,不带感情色彩和偏爱地看着每一个人。他会用前半节课讲解相应的章节和不同研究者的看法,后半节课是学生做报告和他的点评。对我来说,这更像是一门英文写作课,且不算很有难度,也没有特定的要求和主题。我的头脑仿佛因此变得清晰起来。
每周有一天或两天的深夜,不同版本的《圣经》在我面前展开,我坐在狭小得不能更小的宿舍书桌前研究它们,而毕业论文暂时被搁在了一边。这些句子都很简单,却充满细微的变化和情感。“首领”“判官”“芦荻”“苦情”“外邦”。每一个比喻,每一声哀告和叹息,每个变成典故的故事,在近看时都有新鲜的意味。它们告诉我很多事,至少,我自以为是这样——这就是细读的功能。H师曾在理论课上展示过细读的方法,他读了施蛰存的《梅雨之夕》。我认为那之所以令我印象深刻,不只是因为他讲授精彩,也是因为施蛰存本身是一位充满魔力、眩晕感和暗示性的作者。
我明白,如果任何文章、诗和小说没有“中心”,或读者无法把握那个中心,那么细读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意义。我久久品尝着文字的质地与滋味,但并不能生产出什么自认为需要几十个以上读者读到的东西。
在这门课上,轮到我们做报告的时候,每位报告人时间不过五分钟,以使听众不会过于疲劳。但不论我上一周做作业时如何兴致勃勃,每次回忆并略略转换自己的英文文章却要花费一番工夫,于是在讲台上,我常常会把语速放得很慢。
我认识了艾芙,她开玩笑地说我讲得太慢。主动和我结交的朋友少而又少,她是其中之一。不知我迟钝的语词的间隙,是否反而令她注意到了我的衣着,课后她淡淡地说我的衣服好像有某种风格。艾芙的打扮似乎更为精致。她个子和我差不多,人很好看,我不由得注意起她来。我们后来有时会一起去吃饭,她总是那么温柔而强悍。
上完课回到宿舍,住在楼上的主修电影的元蕙来借打火机。她时不时会来,是我可以谈论电影的朋友之一。当然,在电影方面我谈不上有什么特别丰富的知识,但是至少我们会在意彼此所说的电影和故事……她说她把打火机扔到了楼下,为了戒烟。我很难想象这个画面,她和我会在阳台抽烟,楼下草地如脱毛的狗,我从没有看到任何泥土和稀疏青草之外的东西。想到她要戒烟,我不知道该不该把打火机借给她,这似乎是一对矛盾。但人们往往意识不到,或故意不去注意这些矛盾。实际上,我自己很少抽烟。或许我是在意识深处想到,因为她会来借而我不想让她失望,所以我自己也才继续抽烟的吧。
福特先生称赞了我的写作,而且后来在期末给了我超出预期的分数,不过对于这些文章提出的观点本身,他倒是没有提出什么明显的意见。回过头来想,他或许只是想让我们比较仔细地读这本书罢了。不管怎样,如果福特先生最开始也算是陌生人的话,那么是的,这也是一种超出机械流程之外的联系。
元蕙与艾芙,都是从陌生人转化而来的联系。我想象有人把个体的社会关系比喻为蛛网,但对于那时的我和很多人来说,大概也只是残缺到仅剩几根蛛丝的结构而已。
我想起更早些时候,在一门不得不修的英语课上,一位看起来亲切平易的老师给我们布置作文,题目之一是关于机器人的看法。我以略有些无奈而讽刺的口吻,表达了对机器人不受情绪干扰的羡慕,但这位英文老师为这一观点批判了我。我本以为英文课的作文是关于写作技巧和词汇本身的,而不是价值观。我并不愤懑,只感到困惑不解。于是,这就并不是一种联系,况且在那门课上,我和任何人都没有真正的联系。
学期过完了一大半。那天,在这门课的课间休息时,我走出教室,看到经过了无数次的走廊,看到它医院一般洁白的墙面和反光的地砖。我拿出手机打电话给某个熟悉的但即将变得陌生的人,然后半是发泄半是认真地对着电话说,我要退学,要去欧洲过上个一年半载。我知道,这自然不是真的。
回到教室,福特先生的声音继续像牧师一样响起,只不过比牧师更均匀而不受听众的干扰,内在而稳固,语速和中学听力训练里的录音一样。我忽然记起中学时代听力训练书StepbyStep里的故事。我一度很喜欢这本听力练习册,即使是一本新书,它的纸页也带着米黄色,而且那是我父母时代就用过的教程,这是我们在受教育阶段为数不多的共同之处。有个短故事是我最喜欢的,讲的是在精神病院里待了一辈子的园丁,原来是因为很年轻时的一次纵火而被关进来。这一天放假休息,他和其他人一起外出,傍晚他快乐地回来,却依然在城中留下了一处大火。讲述这段故事的声音来自一位清脆英国口音的女士,我并不很明白这个很短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想来大概是,我们必须接受某些无法改变的性格或禀赋的存在——即使那并不正面。编写这本书的人,应该不会“矫正”或鄙夷我内心里对这位园丁的共鸣。
那个时刻,没有任何具体的事件触动我,但我陷入个体的小小的悲欢,在教室里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没有出声。
福特先生的眼神如此平静,仿佛懂得了应该懂得的一切,仿佛他从出生起就是这样的眼神。又或者他会认为我是因为《圣经》而流泪吧——这也太夸张了。不管怎样,我只是用食指擦了擦脸,生怕他注意到我的异常。但我也同时意识到,或许我“无意识”的举动也包含着打断上课的动机。我察觉到他看到了这一幕。而那仿佛属于牧师的,又像听力磁带般的声音,没有裂痕地继续着。我仿佛受到了安慰,并感到心中的某个洞口前面,石头像耶稣墓门那样挪开。
我希望明天就离开这里,随便走到哪里,去劳动或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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