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组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宣布具体公告事项,包括奖项设置、评选标准、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及时间、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等。“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受益人为翻译者,评奖只在申报时在世的翻译者的作品中进行。奖项设置:1.文学翻译奖(含文学、艺术理论):中译外5部(或以下)作品的翻译者;外译中5部(或以下)作品的翻译者。第一届仅限英、法、德、日、俄、西班牙、阿拉伯语;2.表演艺术翻译奖(舞台表演、影视表演):中译外5部(或以下)作品的翻译者;外译中5部(或以下)作品的翻译者。第一届仅限英、法、德、日、俄、西班牙、阿拉伯和中国周边国家其它主要语种。第一届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评奖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版、演出、播映的作品。第一届不接受个人申报,仅限机构推荐。参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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