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留学生群体日益低龄化,小留学生们成为加拿大新移民作家关注的对象。这一独特群体受年龄和族裔双重影响,处于模糊不定的阈限阶段。孙博的长篇小说《小留学生泪洒异国》详细描写了六名就读于多伦多枫城学院的小留学生的学习生活。文中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院长陈德康绑架案聚焦受金钱诱惑走上犯罪道路的小留学生,记述了他们如何在步入迷途之后,经由悔过与宽恕实现社会规训和道德重塑,建立起新的价值认同,回归主流秩序结构之中。小说对小留学生问题的观察和反思折射出对教育背后社会经济因素的思考和批判。
关键词:小留学生;孙博;新移民作家;阈限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21)5-0035-06
自二十世纪改革开放以来,留学热逐渐兴起,留学生群体呈现出日益多样化和低龄化的趋势,许多年轻学生通过教育中介机构的辅助到国外接受基础教育或高等教育。在众多国家之中,加拿大以相对宽松的移民政策位列主要留学目的地之一,新兴的小留学生群体也成为加拿大新移民作家关注的对象。孙博的长篇小说《小留学生泪洒异国》就是加华文学小留学生书写的重要代表作品。孙博移居多伦多以来長期担任华文报纸和媒体的编辑,接连发生的一系列小留学生自杀悲剧和犯罪事件激发了他对该群体进行深入了解报道的灵感。2001年受深圳一家青年杂志约稿,孙博和余月瑛对20位小留学生进行采访,合著了纪实性访谈录《小留学生闯世界》。这些学生来自中国的不同城市,就读于北美、欧洲、澳洲等地的多个国家,出国年龄、家庭背景、留学经历皆不相同,全面展示了小留学生的海外生存状况。①采访中接触的小留学生为孙博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素材。2004年孙博出版了长篇小说《小留学生泪洒异国》,尽管小说主体为虚构文学,文中许多人物故事却是以真实事件为蓝本,通过艺术加工改编,引起读者对小留学生教育问题的反思,折射出对教育背后社会经济因素的思考和批判。
一、小留学生的阈限性
刘云在《新移民文学的新课题》一文中论述国外全新环境带来的挑战和考验时指出,“孩子的可塑性强,接收异质文化的能力也强,但孩子的心智又未足够成熟,当他们面对连父母都可能感到无所适从的新环境、新文化时,往往很难做到理性的选择,所以也就充满了不确定性,甚至危险。”②这种不确定性是导致小留学生教育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小留学生的不确定性很大程度上源自其阈限性(liminality)。阈限这一概念在二十世纪初由阿诺尔德·范根内普(Arnold van Gennep)提出,用来标识“通过仪式”(rites of passage),代表处于“与之前世界分离”的“前阈限仪式”和“融入新世界”的“后阈限仪式”之间的过渡阶段。③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在研究阈限时期的文化特性时,引用范根内普对通过仪式分离、阈限和聚合三个阶段的划分,并用“状态”一词来描述与“过渡”相对的“一种相对固定或稳定的状况”:仪式主体首先要经历与“先前在社会结构中的固定位置或一套文化环境(一种‘状态)”的分离,在仪式完成后“再次处于稳定的状态,由此拥有了一些明确规定的和‘结构类型的权利和义务,被期望依照一定的习俗规范和道德标准来行事”,而处于两种状态之间的阈限阶段的主体往往处于“含糊不清”的过渡状态,具有极大的模糊性。④特纳所使用的“状态”一词不仅强调稳定性,而且与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密切相关,包括“任何为文化所承认的稳定的或复现的状况”。⑤仪式主体结束阈限阶段、完成通过过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能否遵从社会文化认可的规范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小留学生受年龄和族裔双重影响呈现出独特的阈限性。这一年龄结构群体处于儿童和成年之间,身心发育不成熟,社会化过程尚未完成,没有形成明确稳定的价值观,思想和行为方面具有摇摆不定、模棱两可的倾向,在“父母影响和个人自由、依附与独立、无罪与责任、最终是青少年与成年的辩证关系中努力寻求平衡”。⑥由年龄因素导致的价值危机受族裔性影响愈发加剧。小留学生位于本族与异族、原乡与他乡之间,因语言障碍和文化差异带来的碰撞冲击使旧有的身份认同逐渐解体,而新的文化身份尚未建立,从而导致自我身份的缺失与焦虑。
小留学生的阈限性使他们在加拿大社会中的位置更加复杂。亚裔学生在加拿大社会往往被视为学业优秀的模范少数族裔。然而,在有的小留学生沿着模范少数族裔的阶梯努力实现向上社会流动性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其中相当一部分并不具有勤奋节俭、专注学业等传统刻板印象突显的美德,而是在远离父母异国求学的过程中因缺乏关爱和管教,贪玩厌学,挥霍无度,极少数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他们虽然从父母处获得可观的经济资源支付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花销,受到教育产业的青睐,但是却难以融入主流社会,成为多元文化语境下的理想公民。本文将以这些不符合模范少数族裔迷思的小留学生们为例,着重考察两名误入歧途的学生如何走上犯罪道路,而后迷途知返,重新进入社会认可状态的过程。
二、从受害者到施害者
孙博在长篇小说《小留学生泪洒异国》中全面塑造了一群就读于多伦多枫城学院的小留学生形象。故事中的六名主人公性格品行、家境学业各异。郑志文是其中最出色的学生之一,不仅在学习上才智出众,而且身强体健,能文能武,为年轻一代的中国留学生树立了典范。郑志文来自上海一个普通家庭,课余在学生活动中心勤工俭学。他拒绝了富家千金宁虹的追求,与室友冯家丽相互帮助,携手奋斗,发展出一段美好的恋情。二人凭借良好的英文基础和刻苦努力,在托福考试中双双取得满分,获得哈佛大学的奖学金和枫城学院的高额奖励,分别被哈佛大学环境工程系和生物化学系录取。白芸、夏小松、马涛和陶迪生四名学生则与学业优秀的郑志文和冯家丽大相径庭。郑志文的表妹白芸贪慕虚荣,凭借自己的青春美貌先后与多名男性交往。她的首个约会对象是马涛,希望借机出演马父导演的电视剧。得知马涛无法帮她实现明星梦之后,继而转向夏小松的怀抱,却意外发现对方为取悦自己而慷慨挥霍的钱财均来自其父贪腐的非法所得。
马涛和陶迪生在金钱的诱惑下走上了犯罪道路。马涛为了讨白芸欢心,将学费和生活费花得所剩无几,向父母索要5000加元也遭到拒绝。陶迪生到加拿大后嗜赌成瘾,将父母辛苦积攒的3万多加元挥霍殆尽。为还清數千加元的高利贷,他谎称笔记本电脑遭窃,骗父母汇款,归还室友垫付的高利贷欠款之后再次前往尼亚加拉赌场,将剩余的钱输得血本无归。二人陷入严重的经济困难,走投无路之下向马涛两个月前在脱衣舞酒吧认识的黑人安格斯寻求帮助。三人绑架了即将前往中国参加国际教育展的枫城学院院长陈德康,拿走他身上携带的5万美元现金,并向家人索要100万美元赎金。警方根据疑犯线索部署警力,在安格斯准备劫持陈德康的儿子做人质时将其当场击毙,并抓获马涛和陶迪生,得知陈德康已在绑架的第四天哮喘发作,休克死亡。
陈德康绑架案改编自多伦多五湖学院董事长顾庭梧遇害的真实事件。2001年5月15日,曾就读于五湖学院的19岁的索志阳和20岁的王峰(音译)趁顾庭梧在家门口的车道上停车之际将其绑架,关进汽车的后备箱中。他们拿走了顾身上的5000美元现金,并打电话向顾妻勒索50万美元赎金,后将赎金降为10万。五月底警方抓获两名疑犯,发现顾庭梧已惨遭杀害,尸体被弃至邻近多伦多的彼得堡市郊外的丛林,焚烧得面目全非。该案在华人社区引起了极大轰动。孙博和余月瑛在《小留学生闯世界》一书的附录“小留学生问题亮起红灯”结尾处记述了案件详情,并引用《星岛日报》加东版总编辑古伟凯的话,指出随着家庭背景和品流的复杂化,留学加拿大的中国签证学生的问题在数量和严重性上都呈上升趋势。有的学生无心学业,受交友不慎或经济压力影响,甚至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孙博和余月瑛希望这些悲剧能引起人们对缺乏自制能力、难以适应当地文化的孤独的小留学生们的重视。⑦
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中的陈德康绑架案虽以顾庭梧案件为原型,却在人物角色方面进行了大幅改写,最显著的变化是增设了策划和实施绑架案的黑人主犯安格斯。27岁的安格斯无正当职业,曾有过两年牢狱经历,因涉嫌抢劫、绑架、杀人等多宗重大案件成为警方通缉的要犯。安格斯设计了整个作案计划,在绑架过程中扮演主导角色。他待陈德康的车一停下便迅速拔出枪对准头部,令其立刻下车。陈德康从口音判断出绑匪的黑人身份,顿觉心惊胆战,不得不束手就范。安格斯随即铐住双腕,在马涛和陶迪生的帮助下将其扔至后座,开车离去,随后指挥大家多次向陈家打电话勒索钱财,并熟练地与警方周旋。人质死亡后,他主动负责毁尸灭迹,将尸体残骸弃至城西郊外的森林和大湖里。若绑架成功,安格斯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根据三人的约定,他将获得绑架收益的一半,包括2.5万美元现金、卖车所得的1.5万加元和50万美元赎金。
故事情节里添加的前科累累的黑人罪犯并非偶然之笔,小说直接或间接描写的黑人形象大多囿于懒惰暴力的刻板印象。房东林太太看到屋里满地脏物,闻到卫生间的刺鼻气味,极为不满,连声责怪学生们“比黑人还要懒”。⑧林太太亲自将卫生间打扫干净后,马涛和陶迪生佩服不已,将林家的成功归结为“咱们中华民族的吃苦耐劳精神”。⑨小说中的黑人不仅缺乏勤劳苦干的精神,而且具有暴力倾向,企图通过抢劫等手段不劳而获。小留学生们刚到多伦多不久就成为黑人劫匪的受害者。一天马涛、白芸、夏晓松、陶迪生四人放学后留在图书馆寻找陶迪生丢失的护照,直到晚上八点多才准备坐车回家,却不幸遇上狂风暴雪的恶劣天气,路上车辆行人罕见,四人在步行去巴士中转站的途中迷了路。突然,五个身形高大的黑人从一辆小客车上跳下,将他们逼至楼后,持枪威吓,索取钱财。只找到少量现金的劫匪心生淫念,将目标对准四人中唯一的女生,扬言将白芸带走陪睡。直到马涛交出藏在包里准备买笔记本电脑的2000元,劫匪才放了白芸,消失在黑暗中。受此次经历影响,夏小松一听说陈德康失踪的消息便猜测,绑匪很可能像先前遇见的劫匪一样也是黑人,绑架的主要企图是劫车贩卖。小说两次对黑人劫匪的塑造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白人社会对亚裔和黑人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传统区隔。亚裔和非裔或加勒比非裔在白人想像中呈现出不同甚至相反的性别特征:东方主义话语将亚洲神秘化和女性化,赋予亚裔被动、弱势的形象;而黑人则过度男性化,与攻击性和暴力行为联系在一起。⑩加拿大的黑人往往被媒体“描述为犯罪施害者而不是犯罪受害者”。11亚裔的去男性化与黑人的过度男性化虽然看似截然不同,实质都是“同样对主观能动性的否定,同样的客体化,同样的非常具体的过度视觉化,同样的消声”,从而建构偏离主流性别特质的种族化的边缘男性气概。12
小说刻意将小留学生与黑人匪徒区分开来,阐明了前者的犯罪动机。马涛和陶迪生只是协助安格斯的同伙,且均为初犯。他们起初试图去唐人街通过打工的合法途径挣钱,但由于没有工作签证,再加上就业市场低迷,无法在超市或餐馆找到工作,于是铤而走险。马涛犯罪的目的是通过物质上的满足博得白芸的芳心:“我非常喜欢她,非常爱她,我怕她嫌我穷。我要给她买很多名牌衣服,给她买车子,带她到高级娱乐场所去玩,还要为她拍电视,捧她为明星……”13马涛没有责怪白芸,而是一再表示她没有提出无理要求,自己所做一切皆是自愿而为。他相信陶迪生本性老实,是因为受自己的不良影响而铸成大错。尽管经过一系列始料未及的波折,两名小留学生背离了道德标准,从遭劫的受害者变成违法的施害者,孙博却以同情的笔调记述了这一转变过程,为其回归社会秩序所期望的角色做好铺垫。
三、从迷途到归途
如果说小留学生在绑架案中的所作所为骇人听闻,他们在小说后半部分的诚心悔过则不免令人唏嘘。马涛和陶迪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跪在陈德康家人面前磕头道歉:“陈太太,真的对不起!是我们害了你们全家,我们罪有应得,应该受到制裁。即使我们入狱一辈子,也难解除你们全家的心头之恨,请在心理上原谅我们,给我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两名学生发自肺腑的歉意和立志改变的决心不仅使观众感动得泪流满面,也获得了陈太太的宽恕:“站起来吧,年轻人。发生的事已经过去了,希望你们真的重新做人!”14
小留学生的悔过自新与受害者家属的原谅宽恕不仅渲染了故事的情感色彩,更重要的是将误入歧途的小留学生重新纳入社会结构和道德规范的框架之内。我们所熟悉的宽恕语词不只是代表对错误行为的仁慈反应,更是一种具有施事力的“施行话语”(performative utterance)。15乔安娜·诺斯(Joanna North)在对宽恕的哲学探讨中强调重构(reframing)的重要性。宽恕所施行的行为并非忽视过错方犯下的罪责,而是通过将人与行为分离开来,重新定义行为的语境,因为过错方“并不简单或仅仅是犯错之人,而是一个犯了某个特定错误的人”,所犯下的罪行仅仅是过错方在特定背景下由于特定原因所做出的一种行为,是过错方的“众多行为之一”。16过错方正是通过“认识错误、经历后悔、决心改变”的悔过形式,完成道德上的再生,尽管犯了错误,却仍然是具有道德价值,值得受害方宽恕和尊重的人。17悔过与宽恕在整个过程中形成了一种道德交换:在双方都认识到过错方罪行的前提下,过错方努力悔改,避免将来重新犯错,而受害方则决定停止责备过错方。18
家庭在将青少年重新纳入社会结构和道德规范框架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等学者在讨论关于传统思想体系中犯罪的影响因素时指出,社会规训除了与“等级”、“权威”密切相联之外,英国文化更青睐“内化”的规训方式,通过道德感、负罪感等“控制的内在自我约束机制”实现自我规训;自我规训的实施不仅依靠“社会控制”,而且与“情感控制”紧密相关。家庭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是“生成道德—社会强制和内心控制”的传统领域,也是青少年实现最初社会化的场所,在“构建社会身份,在极深层次上传播社会的基础意识形态结构”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虽然与过去相比,家庭的惩罚性减弱,但其核心形象依然更多的是通过“规训、惩罚、奖赏与控制”向子女灌输社会许可和禁止的行为。19小说中小留学生的拯救与回归离不开家人的帮助,尤其是情感上的支持。马涛和陶迪生归案后一想到父母就后悔不已。马涛见到代表马父前来看望的郑志文时深感愧疚,表示一定交代所有事实以争取减刑,刑满释放后重新开始。他对母亲的状况极度担心。马母得知案件消息后,深为震惊,导致精神崩溃,一夜间神志不清。她剪掉所有头发,凝视马涛的照片,不停地责备自己导致了儿子的堕落。得知母亲入住精神病院,马涛泣不成声,一度不省人事。陶迪生的悔恨在得知母亲终生残废时达到顶峰。为了满足儿子的一再索取,任中学数学老师的陶母在课后兼职多份家教,休息时间极短,因过度劳累,晚上骑自行车回家时出了事故,被出租车压坏左脚,只能依靠拐杖走路。陶母还患有严重的血小板减少症,但为了省钱舍不得吃营养食物,身体虚弱,多次晕倒,听说儿子犯罪后再次昏厥在地。面对前来探视的父母,陶迪生流泪下跪,觉得自己是愧对他们的罪人。陶母无条件地接纳了自己的孩子:“不管你判多少年,你都是我的儿子,就像子不嫌母丑,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20陶母的安慰又一次令陶迪生声泪俱下,决心不再重蹈覆辙,并计划在监狱里通过远程教育参加函授大学的课程学习。家人的探监以陶母的承诺结束:“迪生,我们等你!”这一承诺不仅代表失足学生父母的心声,更是祖国母亲的呼唤——“是的!母亲一定会等待失足的游子归来,一定会的!……”21
家人的承诺和等待揭示了悔过与宽恕情感机制的一个重要功能,即通过对过错方和受害方的关系进行重新想象和建构给前者提供重新开始的机会。周蕾(Rey Chow)引用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关于宽恕的解放性功能的观点,强调在现代话语中通过宽恕的道德约束重获新生的意义。阿伦特认为宽恕将宽恕者和被宽恕者双方从先前的行为中解脱出来,使其可以成为重新开始的“自由主体”。22周蕾指出宽恕的作用“远远不只是宽恕某个债务”,而“被视为一种生成新的开始的传输和交换”,从而“开创和想像基于超越或克服(族裔和语言)界限和冲突的人类集体生活的新的历史”。23从这一角度来说,孙博塑造小留学生和黑人罪犯的关键差异在于赋予前者充满希望的前景。安格斯的死在马涛眼里无足轻重,罪有应得——“反正是通缉犯,死了也就算了”——而马涛和陶迪生在华人律师的帮助下所获判决远远低于正常刑期。24九年有期徒刑给陶母带来了一丝安慰,因为学生们很年轻,刑满释放后还不到30岁,可以开始新的生活。马涛的父亲甚至计划拍摄一部片名为《他们依然年轻》的电视连续剧,反映小留学生们的经历与梦想。
涉案小留学生通过悔过与宽恕回归正常社会秩序固然令人欣慰,然而人们在憧憬未来的同时却往往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无形中将所有责备加诸个人身上,从而割裂了犯罪现象与社会环境之间的联系。伯纳德·西塞尔(Bernard Schissel)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表明,媒体所呈现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公共话语往往局限于个人病理学层面,把青少年的暴力行为与社会结构性质分离开来,将其视为产生于个人或家庭的问题,强化了主流生活方式和现有社会秩序的合法性,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则免于责难。25小说中小留学生的犯罪行为表面看来源于对金钱物质的欲望,而仔细考察可以发现与案件相关的还有其他深层次的原因,其中之一便是新移民作家的小留学生书写中多次出现的腐败问题。马涛犯罪的直接诱因是他在与情敌夏小松的竞争中处于经济上的劣势地位。夏小松常常给白芸购买名牌服饰和奢侈品,请她到高级餐厅、酒吧消费,出入各种娱乐场所,而马涛连外出就餐都难以负担,因急于超过夏小松遂心生歹念。马涛所不知晓的是夏小松钱财的非法来源。夏小松的父親夏岩峰是中国东北三河市的前副市长,因涉嫌参与中国重点保护文物走私案成为被通缉的高官之一。他陆续将50余万加元和300万美元转入夏小松的加拿大账户,帮助其投资移民,自己则经由香港逃往哥斯达黎加,最终在当地被中国国际刑警组织缉拿归案。夏小松挥霍在白芸身上的大笔花销均来自其父的贪污走私所得。
此外,真实案件还揭示了一个隐蔽因素。顾庭梧一案导致公众强烈不满情绪的是中国中介机构和加拿大私立学校的诚信问题。部分中介和学校相互勾结,以敛财为目的赚取高额中介费将学生送入非正规的海外私立学校。索志阳及其父母便是受害者之一。索志阳父母与一所私立学校及其合作的中介机构签署协议,中介以2.2万加元的诱人价格承诺申请包括快速入学、工作签证和永久居留权在内的所有项目,收取费用后不久却宣布破产,他们最终不得不花10万加元支付在加拿大的教育花销。索志阳就读的五湖学院令他非常失望,称之为“垃圾学校”,不仅招生数量过多,并且向国际学生收取异常高额的学费和住宿费,董事长顾庭梧的贪婪敛财引发学生怨声一片。尽管犯下罪行,索志阳在父母眼里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尽量减少父母担心,声称自己的学习生活都很顺利。父母没有责怪索志阳,索母对儿子的犯罪动机表示理解,他是希望借此“教训(顾),警告他不要再欺骗中国学生”。26索志阳的犯罪行为与其说是轻率鲁莽之举,不如说是在无法找到其他解决办法的情况下抗议顾庭梧违背教育宗旨的不良行径所采取的极端手段。
小说保留了对中介机构诚信问题的批判,却将案件原型里名声不佳的顾庭梧重塑为枫城学院受人尊敬的院长陈德康。陈德康人如其名,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切实关心师生。他十五年前为一位不知名的文学爱好者提供教职,缓解对方的经济困难,这位文学爱好者现已成为两次荣获加拿大总督文学奖的著名作家和诗人,仍留在枫城学院教授写作课程,报答院长的知遇之恩。陈德康一听说小留学生们出了车祸便立即和太太一起到医院看望,为学生们点餐,并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他在得知某些中介机构对学生的欺诈行为后,强调要与信誉优秀的中介机构合作,维护学校声誉。在陈德康的得力领导下,枫城学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颇具规模,赢得了学生的喜爱。郑志文和冯家丽在升读哈佛大学庆祝会上的演讲中盛赞:“无论从师资水准还是教学仪器设备来说,枫城学院已具备了世界一流学院的素质。”27他们对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关心深表感谢,将学院视为自己在异国温暖的家庭。陈德康的去世引起了人们对学生道德规范和自我规约的反思和批评,全然没有对私立学校的质疑。
四、结语
作为加拿大華文文学小留学生书写的代表作品之一,孙博的长篇小说《小留学生泪洒异国》详细描写了背景品行各异的青少年在异国他乡的求学成长经历,向读者呈现出符合模范少数族裔印象和打破这一迷思的两类小留学生群体。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枫城学院院长陈德康绑架案将步入犯罪歧途的小留学生置于聚光灯下,记述了他们背离道德规范,从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的经历以及经由悔过与宽恕回归预设期待的秩序结构和人生轨迹的过程。通过增设黑人罪犯角色和重塑院长形象等艺术加工改写,为马涛和陶迪生的犯罪行为画上句号,寄予改过自新的希望。处于模糊不定的阈限阶段的小留学生们完成了自身的通过仪式,实现社会规训和道德重塑,建立起新的文化身份和价值认同,从而赢得家庭社会的认可。新移民作家的小留学生书写拓宽了加华文学的题材范围,对这一新兴群体的教育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独特的观察与反思。
① 见孙博、余月瑛:《小留学生闯世界》,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版。
② 刘云:《新移民文学的新课题》,《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12年第3期。
③ Arnold van Gennep, The Rites of Passage. Trans. Monika B. Vizedom and Gabrielle L. Caffee.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60, p.21.
④⑤ [英]维克多·特纳:《象征之林:恩登布人仪式散论》,赵玉燕、欧阳敏、徐洪峰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93,94页,第93页。
⑥ Min Zhou, Jennifer Lee,“Introduction: The Making of Culture, Identity, and Ethnicity among Asian American Youth”, In Jennifer Lee and Min Zhou(eds), Asian American Youth: Culture, Identity, and Ethnicity, New York: Routledge, 2004, p.3.
⑦ 见Nicholas Keung, Michelle Shephard,“Two Former Students Charged in Slaying of School Owner,” Toronto Star 2 June 2001: B1+. Martin Regg Cohn, Karen Mazurkewich, “Secret Life: Visa Students Downfall,” Toronto Star 24 Dec. 2005: A1+. 孙博、余月瑛《小留学生闯世界》,第219-220页。
⑧⑨131420212427 孙博:《小留学生泪洒异国》,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第56页,第202页,第299页,第296页,第296页,第202页,第282页。
⑩12 Claire Alexander,“(Dis)Entangling the‘Asian Gang: Ethnicity, Identity, Masculinity”, In Barnor Hesse(ed.), Un/settled Multiculturalisms: Diasporas, Entanglements,‘Transruptions, London: Zed Books, 2000, p.137, pp.137-138.
11 Scot Wortley, Akwasi Owusu-Bempah.“Race, Ethnicity, Crime and Criminal Justice in Canada,”In Anita Kalunta-Crumpton(ed), Race, Ethnicity, Crime and Criminal Justice in the America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2, p.16.
15 Joram Graf Haber, Forgiveness, Savage: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1991, p.6.
1617 Joanna North,“The‘Idealof Forgiveness: A Philosophers Exploration”, In Robert D. Enright and Joanna North(eds.), Exploring Forgiveness,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98, p.26, p.32.
18 Jiwei Ci, The Two Faces of Justic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195.
19 Stuart Hall, et al. Policing the Crisis: Mugging, the State and Law and Order, 2nd edition,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3, pp.142-143.
22 转引自Rey Chow, Entanglements, or Transmedial Thinking about Capture,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12, p.127.
23 Rey Chow, p.127.
25 Bernard Schissel, Blaming Children: Youth Crime, Moral Panics and the Politics of Hate, Halifax: Fernwood Publishing, 1997, p.49.
26 Martin Regg Cohn, Karen Mazurkewich, A1, A16.
(责任编辑:黄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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