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鲁迅一生只打过一次官司,许多文章在提到他打官司的时候有说是两次,也有说是三次,甚至有说四次的,这些说法都不确实。比较多的是说他与学生、书商李小峰为版税问题打过官司。
李小峰是鲁迅在北京大学兼课教书时的学生,后开办北新书局,出版发行作家作品和杂志,因聪明好学,善于经营,书店规模扩大到上海,鲁迅的许多著作都交由北新书局出版,包括《呐喊》《彷徨》《中国小说史略》《华盖集》等九本著作。版税高达百分之二十,稿费积年所欠超过两万元。
鲁迅在上海开始职业写作之前,有教育部的工资和在外兼课等收入,稿费不占主要部分,定居上海后,基本上是靠稿费生活。随着鲁迅的影响逐渐扩大、中国出版业的日益成熟,他的作品及所编杂志《奔流》发行量不断攀升,北新书局的收益也日见增多,但李小峰却开始隐瞒印数,拖欠鲁迅的版税,以至最后竟拖欠了长达三四年之久。让鲁迅无法忍受的,不仅是自己的稿费,他负责编辑的《奔流》月刊,李小峰也借故拖延作者的稿费,弄得好多作者对鲁迅生产误会,以为是他的原因,弄得鲁迅百口莫辨,两头为难。为此,他多次给李小峰写信沟通此事,没想到对方置之不理,继续拖延,有耍无赖之嫌。鲁迅这才想起要用法律的武器,通过打官司讨回欠账,他写信告诉李小峰,已经聘请律师,准备向法庭提起诉讼。
鲁迅在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写给白莽的信中说:
《奔流》登载的稿件,是有稿费的,但我只担任编辑《奔流》,将所用稿子的字数和作者住址,开给北新,嘱其致送。然而北新胡涂,常常拖欠,我去函催,还是无结果,这时时使我很为难。……至于编辑部的事,我不知谁在办理,所以无从去问,李小峰是有两个月没见面了,不知他忙什么。
又过了近两个月,李小峰仍不理会,鲁迅忍无可忍,打算通过诉讼解决。他在八月十七日写给矛尘的信中提及此事:
老板原在上海,但说话不算数,寄信不回答,愈来愈甚。我熬得很久了,前天乃请了一位律师,给他们开了一点玩笑,也许并不算小,后事如何,此刻也难说,老板今天来访我,然已无及,因为我的箭已经射出去了。
自知理亏的李小峰见事情严重,立即找人调解,通过郁达夫及一些好友向鲁迅讲情,鲁迅念及旧情,也不想将事态扩大,两人于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讨论协商,达成了三项协议:
(一)北新书局把图书的印刷纸版交回鲁迅(由郁达夫、章川岛作证);
(二)北新书局历年所欠鲁迅的版税分十一个月结清(由杨铿律师经手);
(三)双方重新签订合同,依据《著作权实施规则》实行印书证制。
李小峰答应分期付清积欠鲁迅的一万八千余元,发放了《奔流》作者的稿費,并保证以后不再拖欠。
这场官司在朋友的斡旋下并没有打成,事后李小峰为感谢大家的帮忙还摆了一桌饭请客,席间还发生了鲁迅与林语堂争执闹翻的一幕。
与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的版税纠纷经庭外调解,最终没有走上法庭,鲁迅“开了一点玩笑”,有吓唬对方的成份,目的在于讨回稿费,也就是说,这是一场没有打成的官司。
事隔两个月,鲁迅为自己家的保姆王阿花摆脱乡下丈夫纠缠一事又请过一次律师。
王阿花来自绍兴农村,鲁迅请她来照顾孩子和家务,王阿花在乡下被夫家卖到山里,一个人逃到上海帮工,丈夫得到她的下落后带人找到上海,准备抢她回去。王阿花表示宁可离婚也不回去。鲁迅替她找了律师,夫妻私下调解,王阿花付给丈夫一百五十元的赎身钱获得人身自由,此事得到解决。这场官司既与鲁迅没有直接关系,最终也没有打成。
二
纵观鲁迅一生,真正打过的官司只有一场,那就是一九二五年八月,他被教育部总长章士钊免职,将其告到了当时的司法机构平政院。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九二五年爆发的“女师大风潮”。
鲁迅的挚友许寿裳原来是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简称女高师)的校长,一九二四年二月,教育部委任杨荫榆接替许寿裳任女高师的校长,并于同年五月,将女高师改为女师大(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校的规模不是很大,当时全校有包括预科在内的学生二百三十七人,教职员七八十人。
杨荫榆一九零七年官费东渡日本留学,进入东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回国后先后在女高师工作过十年,当过学监兼讲习科主任,曾经在学生中有很高的威望。连许广平都承认:“关于她的德政,零碎听来,就是办事认真、朴实,至于学识方面,并未听到过分的推许或攻击,论资格,总算够当校长的了。”这应该是较为公正客观的评价。
在女高师工作期间,杨荫榆又于一九一八年,被教育部选派赴美留学,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教育专业。
杨荫榆的侄女、著名作家杨绛在《回忆我的姑母》中记录了当时姑姑赴美留学时车站送行的场景:
那天我跟着大姐到火车站,看见三姑母有好些学生送行。其中有我的老师。一位老师和几个我不认识的大学生哭得抽抽噎噎,使我很惊奇。三姑母站在火车尽头一个小阳台似的地方,也只顾拭泪。火车叫了两声(汽笛声),慢慢开走。三姑母频频挥手,频频拭泪。月台上除了大哭的几人,很多人也在擦眼泪。……我现在回头看,那天也许是我三姑母平生最得意、最可骄傲的一天。她是出国求深造,学成归来,可以大有作为。而且她还有许多喜欢她的人为她依依惜别;据我母亲说,很多学生都送礼留念;那些礼物是三姑母多年来珍藏的纪念品。
客观地讲,论资历、论水平、论人品,杨荫榆出任女子师大校长都是够格的。她办事认真、严于律己、敬业守职、性格直爽,又有留洋背景,执掌校政富有热情,但同时又是一位循规蹈矩、待人严苛、不谙世事的女学究,属于事业型的女强人。她于一九二二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国继续任教。经过欧风美雨的熏陶,杨荫榆一心幻想着要按从西方学来的那一套教学理念办好中国的女子教育,孰不知对国情世情不了解,只能四处碰壁。一九二四年二月她出任女高师校长以后表现得越来越强势,强调秩序、学风,严格加强学校管理,要求学生只管读书,反对过问政治,反对上街游行,在具体做法上又难免有一些独断专行的家长作风。有些学生不适应学校新的规章制度,对她产生不满。
这一年(一九二四)秋季开学,女师大国文系预科二年级的三位学生,因当年南方发大水以及受江浙军阀开战等影响,交通受阻,回校时耽误了一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没有按时报到。杨荫榆不予通融,决定进行整顿校风,她在学生回来以后制定了一个校规,凡是逾期返校的都要开除。十一月初,她将三名学生开除,这件事在学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应。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女师大的学生自治会召开紧急会议,三分之二的学生主张驱逐校长杨荫榆,递交了要她去职的宣言,并派四名代表前去教育部申述杨校长举措不当及种种压制学生的情况,请求教育部撤换校长。当时的教育部首脑更换频繁,总长未到任。
四月份,北洋政府司法总长章士钊兼任教育总长,他支持杨荫榆的办学理念,强调“整顿学风”,对学生驱逐校长的要求自然置之不理。五月七日,杨荫榆以校长的身份主持“国耻纪念日”讲演会,遭到学生的反对,她们不承认其校长身份,用嘘声将她赶走。五月九日,校方在女师大张贴布告,开除刘和珍、许广平等六名学生自治会成员,矛盾激化,难以调解。十一日,女师大学生召开紧急大会,决定驱逐校长杨荫榆,学生开始轮流把守校门,阻止校长入校,并出版《驱杨运动特刊》,以造声势。二十七日,鲁迅、钱玄同等七名任课教师联名在《京报》上发表《对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表示坚决支持学生。
几天后,五卅运动爆发,女师大学生组织“沪案后援会”,这与杨荫榆的办学理念严重相违。因为怕爆发学生骚乱,七月底,杨荫榆以整修宿舍为由,要求暑假拒绝离校的学生搬出学校。八月一日,警察包围了学校,校方强令解散入学预科甲、乙两部等四个班,开始驱赶学生,关闭食堂,截断电线。八月十日,教育部下令停办女师大,在原址另成立国立女子大学。二十二日,坚守女师大的学生骨干刘和珍、许广平等十三人与政府当局发生冲撞,被强行拖出校门。
鲁迅在“女师大风潮”中始终支持学生,他两次为学生代拟呈教育部文,多次写文章抨击辩论,还一度住在学校与学生一起参与护校。学校停办后,教育部决定在女师大原址石附马大街另办女子大学,将女师大十之八九的学生转入新校。鲁迅支持学生反对解散学校,和其它教员组成了校务维持会,租赁京帽胡同的校舍,重新组织开学上课,有学生二三十名,为时三月,置校方与教育部的规定于不顾,公然对抗上级。
鲁迅的一系列行为,自然引起了教育总长章士钊的愤怒,他于一九二五年八月十二日,呈请段祺瑞免去鲁迅的教育部佥事职务。
三
关于女师大事件的是非功过,背景原因,我们不加评论,这里要说的是鲁迅与章士钊打的一场官司。
章士钊为什么要免鲁迅的官?在他看来,“女师大风潮”已经持续了半年以上,官方与学生互不相让,他久经官场,做事果断,作风强硬,兼任教育总长之后,高调宣称要整顿学风,计划合并北京的八所大学,统一考试,女师大学生与校长发生冲突,学生无视长上,必须严加管束,将学校解散,另成立国立女子大学,以接纳原女师大学生,这是他采取的措施之一,没想到自己的部下,教育部的小科长鲁迅却始终站在学生一边,屡屡发宣言,写文章,还参与成立校务维持会,公然与教育部作对,为了惩戒这些犯上作乱的人士,他拿鲁迅开刀,呈请临时政府免去他教育部佥事一职。
八月十二日,章士钊在致段祺瑞的呈文中陈述:
敬折呈者,窃查官吏服务,首在恪守本分,服从命令。兹有本部佥事周树人,兼任国立女子师范大学教员,于本部下令停办该校以后,结合党徒,附和女生,倡设校务维持会,充任委员,似此违法抗令,殊属不合,应请明令免去本职,以示惩戒(并请补交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核议,以完法律手续)。是否有当,理合呈请鉴核施行。谨呈临时执政。
转天,段祺瑞批准了他的报告,第三天,免职令正式发布。
鲁迅当时是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的科长、佥事,相当于处级待遇而无实权的公务员,好端端的铁饭碗让章士钊砸了,岂能善罢甘休。
看到自己的免职令,十五日鲁迅就写好了诉状,十六日晚,他找到了在平政院当首席书记官的老乡寿洙邻征求意见。寿洙邻是当年三味书屋塾师寿镜吾的次子,与鲁迅是亦师亦友的至交,两人过从甚密。在寿洙邻的指点下,鲁迅认为自己胜券在握,决定上诉。八月二十二日,他赴平政院交付诉状,状告章士钊免职令违法。八月三十一日,他又赴平政院交纳了诉讼费三十元。九月十二日,平政院正式决定由该院第一庭审理此案。
平政院是当时北京政府法院组织系统的一部分,主管行政诉讼,负责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不当行为,就行政诉讼及纠弹事件行使审判权。
鲁迅在诉状中写道:
树人充教育部佥事,已十有四载,恪恭将事。故任职以来屡获奖叙。讵教育总长章士钊竟无故将树人呈请免职。查文官免职,系属惩戒处分之一。依《文官惩戒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须先交付惩戒始能依法执行。乃竟滥用职权,擅自处分,无故将树人免职,显违《文官惩戒条例》第一条及《文官保障法草案》第二条之规定。此种违法处分,实难自甘缄默。
鲁迅没有请律师,自己写诉状,自己答辯。他不为自己辩解,有错没错,该不该受罚并不重要,关键是被告将其免职,属于“程序违法”。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行政官员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鲁迅所任的佥事一职,属于第三等的“荐任”文官,由各主管长官推荐给中央政府任命。根据当时的《文官惩戒条例》《文官保障法草案》等公务员法律法规,如果要惩戒官员,罢免鲁迅所任的佥事一职,须由主管上级备文申诉事由,经“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审核讨论后才可实行。章士钊虽然身为教育总长也无权擅自决定。精通法律、担任司法总长的他自然明白这一程序,但是为了急于处理风潮、惩戒鲁迅,他想在事后补办这一手续,这当然是违法在先,实际上构成了程序违法,所以免职令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章士钊认定鲁迅有错,应该受到惩处,但他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平政院将鲁迅的诉状副本送交章士钊后,章士钊以教育部名义进行了答辩。他在答辩书中强调鲁迅违抗教育部关于停办女师大的部令,违反了《官吏服务令》。至于程序问题,答辩书称:“乃其时女师大风潮最剧,形势严重,若不及时采取行政处分,一任周树人以部员公然反抗本部行政,深恐群相效尤,此项风潮愈演愈烈,难以平息,不得已于八月十二日呈请执政将周树人免职……”
十月十三日,平政院给鲁迅送来章士钊的答辩书副本,要求他在五日之内答复。在随后的辩书中,鲁迅对于自己违抗教育部命令的指控答复道:“在部则为官吏,在校则为教员。两种资格,各有职责、不容牵混。”即,不能以教员的行为当作罢免官员的理由。一个是官员,一个是教员,身份不同,我以教员身份做的事,不能按官员的要求来处理。当然,从章士钊的角度理解自有他下令免职的道理。
接下来,答辩书中的一处硬伤让鲁迅抓住了:“查校务维持委员会公举树人为委员,系在八月十三日,而该总长呈请免职,据称在十二日。岂先预知将举树人为委员而先为免职之罪名耶?况他人公举树人何能为树人之罪?”
章士钊是八月十二日呈文执政府要求将鲁迅免职的,文中指责他参与校务维持会,而实际上他被举为校务维持会委员的时间是在八月十三日,哪有预先构织罪名,先免职而后生罪的,这明显的是倒填日期,先指责原告,后发生事实的时间点严重有误。
针对章士钊提出擅自处分是出于“形势严重”,特事特办。鲁迅针锋相对道:“查以教长权力整顿一女校,何至形势严重?依法免部员职,何至迫不及待?风潮难平,事系学界?何至用非常处分。此等饰词,殊属可笑。且所谓行政处分原以合法为范围。凡违法令之行政处分当然无效。此《官吏服务令》所明白规定者。今章士钊不依法惩戒,殊属身为长官,弁髦法令。”
官司打了几个月,其间,官场动荡,政局不稳,这一年(一九二五)的十一月二十八日,激进的学生再次(第一次为五月七日)冲击了章士钊在北京魏家胡同十三号的住宅,要求其下台,章被迫卸任,匆匆逃到天津,无暇顾及与鲁迅的官司,一度解散的女师大也于十一月底复校,杨荫榆这时辞职后也回到了苏州老家。
一九二六年一月十六日,新任教育总长、国民党员易培基兼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等到平政院将鲁迅的互辩书再次送到教育部时,他以“此案系前任章总长办理,本部无再答辩之必要”为由,不再理会,教育部也很快取消了对鲁迅的免职处分,让他暂代佥事一职,在秘书处办公。
一月十八日,鲁迅重新回到教育部上班。
三月二十二日,平政院开会做出最后裁决,判决鲁迅胜诉,已经离职的章士钊及教育部“违法”。
三月三十一日,国务总理贾德耀签署了给教育部的训令,转述平政院“依法裁决教育部处分应予取消”的结论,命令教育部“查照执行”,于是,鲁迅与章士钊打的这场官司以完胜结束。
实事求是地讲,官司的获胜主要原因在于诉讼过程中,段祺瑞政府已经垮台,章士钊继辞去司法总长、教育总长之后,其政府秘书长一职也不复存在,平政院在没有任何阻力的情况下,做出了撤销教育部的决定,而不是针对章士钊个人。
这场官司是由北师大风潮引起,鲁迅之所以在一九二五年深度介入这场风潮,除了自身的正义感之外,不能不说与两个人有直接关系,先是许寿裳,后是许广平。
许寿裳是鲁迅的终生挚友,他于一九二二年七月出任女高师的校长,对学校管理进行改革,购置图书仪器,延请名师,聘鲁迅、周作人、沈尹默、沈兼士等人到学校兼课,但谁能想到,“老实有余,机变不足”(鲁迅语)的许寿裳受到排挤,在女高师“驱羊(杨荫榆)运动”之前,还有一场“驱许迎杨”的风潮,女高师的学生于一九二三年八月要求他去職,转年二月许寿裳被迫辞去校长职务,接替他的就是杨荫榆。朋友的校长位子被杨荫榆占据,鲁迅心里对她的排斥、抵触不言自明。
许广平是鲁迅在女高师教书时认识的学生,在“女师大风潮”的一九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他们开始通信,一个月后许广平到西三条胡同拜访老师,八月份女师大被教育部解散,许广平住进了鲁迅家里,十月份两人情定终身,正式成为恋人。许广平是“女师大风潮”主要的参与者、策划者,随着学潮的升级,身为学生自治会成员的她被校长杨荫榆开除,鲁迅正是在许广平的影响请求下,实现了由默然旁观到积极参与的身份转变。
鲁迅为自己免职所打的平生唯一的一场官司,与“二许”不会一点关系没有吧?除了“公仇”,是不是也有一些“私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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