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儿童阅读能力培养日益受到重视,各界对儿童——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孩子的识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汉语拼音是识字、阅读的重要辅助工具之一,童书市场上为小学低年级孩子策划出版的拼音读物也越来越常见。但是,各种拼音读物的注音遵照的标准不统一,尤其是轻声的标调不统一。文章以《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部编版”小学语文教材(一、二、三年级)为参考依据,对拼音读物中轻声的标调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探寻出一种较合适的轻声的标调方式。
关键词:拼音 轻声 标调
有声调是现代汉语的特点之一,普通话的字音分为四种基本调值,而轻声是因语流音变而形成的又轻又短的调子,是四种基本调值之外的一种声调变体。[1]轻声是现代汉语拼音的一大难点,掌握汉语拼音是学习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一个关键部分。
纵观童书市场的拼音读物,轻声的标调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主要以“部编版”小学语文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为依据,对于教材中出现的字都按教材标音,对于在教材中没有出现的字,则以《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为依据。
之所以不选择这种方式,是因为不同年级,甚至同一年级的上下两册,教材的标调标准也不一致,这不利于孩子学习与阅读。比如,在一年级上册[2]里,“要是”的“是”,标为四声,在一年级下册[3]里标为轻声;在一年级上册里,“叽叽喳喳”中的第二个“叽”,标为一声,在一年级下册里标为轻声;在一年级上册里,“哪个”的“个”标为轻声,在一年级下册里,“这个”中的“个”标为四声。一年级上册中的“名字”“耳朵”“星星”“快活”“喜欢”等词,一年级下册中的“故事”“大人”“豆腐”“芝麻”“狐狸”“招呼”等词,第二个字都标为轻声,这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对这些字的标调是一致的;而二年级下册[4]中的“刺猬”“蘑菇”“豆腐”“窟窿”“街坊”“窗户”“咳嗽”“吆喝”“师傅”“庄稼”等词,三年级下册[5]中的“裁缝”“抽屉”“蚂蚱”“莲蓬”“师傅”“嚷嚷”等词,第二个字都标为原调,这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对这些字的标调是不一致的。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二年级下册中的“衣裳”,第二个字标的是轻声;二是三年级下册中的“裁缝”一词,第二个字读轻声和读原调所表达的语义是不一样的,读原调时“表示剪裁缝制(衣服)”,读轻声时表示“以做衣服为职业的人”。
出现上述的不统一现象,可能是因为各册依据的标准不统一,也可能是编校方面的差错,总之,教材中出现不統一的情况不利于孩子的识字与阅读。对于教材中出现的标准不一致的现象,有待于后续关注。
二是以《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现代汉语》(增订六版)为依据,对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的轻声字、可轻读可读原调的字,以及《现代汉语》中规定的读轻声的字,都不标调号。
《现代汉语》中对需要读轻声的字有下面几条标准。[6]
第一,助词“的、地、得、着、了、过”和语气词“吧、嘛、呢、啊”等读轻声。如“好了吧”中的“了”“吧”都读轻声。
第二,部分重叠词的后一音节读轻声。如“爸爸”“试试”。
第三,后缀“子”“头”“们”等读轻声。
第四,表示方位的词或语素读轻声。如“桌上”“左边”“外面”。
第五,动词、形容词后面表趋向的词“来、去、起来、出去”等读轻声。如“夺回来”“冷下去”。
第六,有一批常用的双音词,后面的音节习惯上要读轻声。如“伙计”“吆喝”。
第七,“一”“不”在相同的动词的中间,读轻声。如“想一想”“开不开”。
第八,在一些词语中,第二个字要读轻声。如“黑不溜秋”。
第九,“不”在可能补语中读轻声。如“做不好”“去不了”。
第十,双音动词重叠式ABAB,第二、第四音节读轻声。如“研究研究”“考虑考虑”。
这几点标准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的标调标准大部分是一致的,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如第四点,《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面”表示方位时读原调;第五点,《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起来”“出去”等趋向动词可读轻声也可读原调。若用这种方式,那么书中出现的读轻声的字会比较多,与教材的差别会比较大,对小学低年级的孩子来说,这不太利于学习读标准的字音。
三是主要以《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为依据,对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的轻声字,不标调;对于可轻读可读原调的字,则标调号。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凡例”中指出,“条目中的轻声字,注音不标调号,注音前加圆点”,“一般轻读、间或重读的字,注音上标调号,注音前再加圆点”。[7]可见,《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轻声字”和“轻读的字”是有区分的,“轻读”的字不归入“轻声字”。“轻声”是从“声调”角度说的,“轻读”是从轻重音的角度说的,即除“重音”之外的音都可称为“轻读”。一个轻读的音节,只是读得轻一些而原来的字调仍然存在。比如“知道”的“道”、“没有”的“有”,可以读得特别轻,也可以读得只比“重音”轻一点儿。而且,《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16159—2012)中指出:“根据识字需要(如小学低年级和幼儿汉语识字读物),可按字注音。”如“我们回来了”中的“来”,可以标原调。由此,我们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标准,对于必须读轻声的字,不标调号;对于可轻读可读原调的字标调号。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字标不标调号需要根据其所表达的不同语义进行区分。比如,“过”,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标准,表示“经过”“掉转方向”“超过或胜过”这三层语义时,标调号;表示“完毕”“某种行为或变化曾发生,但没有继续到现在”这两层语义时,不标调号。再比如,“上”,只有用在名词后,表示“在物体的表面”和“在某种事物的范围以内”这两种语义时,才不标调号,表示其他语义时都标调号。这一点在教材中也有体现,一年级下册中出现了“洗过手”“拿过鞋”,在“过”表示完毕的意思时不标调号。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倾向于采用第三种标调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一方面,保证读物中拼音的标注方式符合汉语拼音注音的相关规定,对轻声字的标调方式也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标准;另一方面,与教材的差别不是很大,以孩子易于接受的方式出现,可以满足孩子识字的需要。
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与古代相比,现代汉语的声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轻声在语流音变中也会发生变化,今后应将其与汉语拼音教学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研究,以使汉语拼音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作者单位系明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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