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邻国,韩国一直与我国有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我国出版界每年都会从韩国引进不少图书的版权,内容涉及儿童、生活、语言学习等多个领域。近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韩国有声书市场获得了较大发展。本文尝试从韩国数字出版发展历程、政策环境、市场现状等多方面入手,较为全面地分析韩国有声书市场,并从中得出值得我国借鉴之处。
关键词:韩国出版 电子出版 数字出版 有声书
有声书作为一种电子出版物,其在韩国的发展与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大潮流息息相关。有声书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电子出版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韩国有声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一、韩国有声书发展历程
1948年,韩国建国后,其文化发展也开启了新篇章,出版业是最早发展起来的产业之一。与我国实行的出版业准入制不同,在韩国,成立一家出版社只需要到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即可。由于门槛相对较低,韩国甚至还有不少“一人出版社”,即一家出版社只有一个员工,这个员工即包揽出版社从前期选题、编辑加工到后期营销、发行等全部业务。韩国建国之初拥有792家出版社,每年出版图书超过1000种。1961年开始,韩国实施了一系列经济开发五年计划,大力发展经济。在文化方面,政府提出“振兴出版”,1960年到1969年,韩国出版社数量增长到1362家,年出版图书品种增长到2633种。之后,韩国出版业持续繁荣。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波及出版业,使韩国出版业经历了一波不景气。危机过后,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韩国出版业在复苏的同时,电子出版逐步发展起来,韩国电子书联盟等组织相继出现。[1]
1998年,韩国最早的网络书店——巴洛书店开始销售电子书。1999年,100家出版社集资建立了电子书销售网站——书托邦(www.booktopia.com)。但在这之后,由于各出版社对出版电子书动力不足等原因,电子书出版一度沉寂。2005年,韩国大型书店——教保文库开始销售电子书,打通下游渠道后,韩国电子书的出版才算步入正轨。但由于品种、技术、读者阅读习惯等原因,2000年到2010年间,韩国电子书市场并没有获得预想中的大发展。[2]
2008年以后,韩国从国家层面重点扶持出版业,使之成为国家重点战略性产业之一。根据韩国2012年公布的《韩国出版产业数字化调查研究报告》,当年,数字出版只占图书出版的2.2%,但从教保文库2010年到2012年的销售数据看,虽然这一时期电子书的整体销量远不及纸质书,但单本平均销量大于纸质书,显示出电子书巨大的发展潜力。之后,随着电子书阅读器、智能手机等硬件的普及,电子书销售额持续增长,韩国的电子书消费市场逐渐被打开。[3]
韩国有声书的发展历程与电子出版物的发展历程几乎同步。韩国第一家专业的有声书公司是Odyssey.com,于2000年8月8日开始提供服务。彼时,这些有声书公司不仅采用MP3形式提供内容,还同时制作CD和磁带,并在线下销售。但有声书的制作成本比较高,因此,内容上只能植根于畅销书、经济管理类图书等,而且当时的有声书被认为是与传统阅读文化相悖。[4]直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普及后,加之近几年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有声书才获得了较大发展。
二、韩国有声书发展政策环境
作为文化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韩国的有声书产业目前主要由文化体育观光部主管,其相关政策也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发展。
1986年,韩国政府在第六个经济开发五年计划中提出“文化发展与国家发展同步”,至此,“文化产业”被作为单独的概念提出。此后,韩国政府提出了以文化为导向的海外发展战略,政府大力扶持文化输出。1998年,金大中政府提出“文化立国”,随后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政府也逐渐加大了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投入,加大了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使文化产业成为振兴经济的领头羊。[5]李明博政府时期,韩国推行重视文化产业与社交媒体融合发展的文化政策。朴槿惠政府则高度认可“创造经济”的重要性,强调科技的作用,大力推动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6]
除了政府,韩国各行各业也有各种协会,当需要扶持一项产业发展时,政府负责顶层设计,具体工作则会下放给相关行业的协会等组织,呈现出“小政府、大协会”的局面。目前韩国出版文化协会是韩国出版业最大的行业组织,该协会曾多次组织韩国出版商来中国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7]韩国涉及数字出版产业的官方协会还有韩国版权团体联合会、数字出版产业振兴协会、电子出版内容管理中心、电子图书协会等。此外,还有140多个涉及数字出版的民间团体。韩国的官方行业协会一般由政府出资运营,承担包括打击盗版、内容审核、组织行业内企业共同发展等方面的职能;民间协会则重点关注保护企业的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从企业角度推动产业发展。[8]
对于有声书来说,版权保护也同样重要。与中国相比,韩国与版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更全面、更有针对性,实操性也更强。《韩国著作权法》《出版社及印刷所注册法》等法律法规在著作权人和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与义务、公众利益和服务商利益、政府权力、对信息和技术的保护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9]
韩国对出版产业设有独立的财政扶持预算。2019年,韩国出版业扶持预算为418亿韩元,连续三年超过400亿韩元。《出版文化产业振兴五年计划(2016—2020)》中明确提出,要将出版行业的财政扶持预算额度提高到与游戏、电影等行业同等的水平。韩国出版产业扶持资金主要由非政府机构——韩国出版文化振兴财团掌管,分配上更加市场化,重点扶持方向为内容衍生和出版科技领域,致力于孵化产业的中坚力量。[10]
三、韩国有声书市场规模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公布的《2019年内容行业统计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韩国文化产业销售总额约119.61万亿韩元,同比增長5.6%,其中销售额最大的是出版业,占到总销售额的17.5%。[11]
2020年韩国有声书市场规模约为200亿韩元,占韩国图书市场的10%,而且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12]市场预测到2024年,韩国有声书市场将增长到1080亿韩元。[13]
(一)韩国有声书市场的头部企业
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人们待在家中的时间变长,韩国有声书市场也因此得以较快发展。2020年,韩国有Welaaa、米莉的书斋、Audio Book、Podcast、Storytell、Audio Clip、Iwing、朗读的图书馆等多个有声书平台,其中Welaaa、米莉的书斋、Audio Clip为三大有声书平台,提供基于社科类、青少年类等纸质书的有声产品,可通过电脑或手机、平板电脑等收听。[14]
韩国有声书第一大平台是米莉的书斋,于2017年10月推出包月订阅服务,截至2021年5月,累计订阅人数350万,拥有电子书10万册,在电子书平台中占据压倒性优势。米莉的书斋拥有3000多本有声书,而且基于已有版权,每月制作1000多本有声读物。2020年销售额达192亿韩元,同比增长75%。[15]
Welaaa是韩国有声书的另一大平台,2020年拥有注册会员62万人,较前年增加了394%,付费用户人数也增加了800%多。Welaaa目前提供的畅销书有声读物数量为韩国国内最多,凭借海量优质的精品有声内容以及专业配音员的朗读,受到读者的青睐。Welaaa每名会员的月均听书时长从2019年的0.9小时增至2020年的2.3小时。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2019年的国民阅读调查也显示,韩国成年人的纸质书月均阅读量为0.5册,而Welaaa的月均收听量为7.4册,为纸质书的近15倍。[16]
(二)韩国有声书的产品形式
韩国有声书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由专业配音员或播音员把纸书内容朗读出来。朗读者在这一过程中往往可以根据需要,运用声音进行二次创作,制作方也会添加背景音乐、情景音乐等,最终效果有些类似于中国的广播剧。一本书的有声内容往往会包括若干集,每集时长从数分钟到一小时左右,完整内容时长可达数小时。
(三)韩国有声书的销售模式
韩国有声书的商业模式是付费收听,销售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买断式”,即针对某一本书,一次付费,终身可听;第二种是“租赁式”,同样是针对某一本书的有声内容,可以以比“买断式”更低的价格获得,但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收听,“租赁式”的期限一般是90天,价格往往是“买断式”的一半;第三种是“会员式”,即读者通过购买月度会员或年度会员,在相应会员期内,可以无限收听平台所有有声书,一般新用户第一个月免费使用,第二个月起月均收费9900~15900韩元(约50~90元人民币)。[17]
除了以上销售模式,韩国有声书平台还开通了反向出版业务,即内容先以纯音频的方式在有声书平台首发,获得一定影响力后,再由出版社出版成纸质书,有声书平台再赚取纸质书版税。
四、对中国出版业的启示
首先,在有声书销售模式上。中国目前最有代表性的有声书平台是喜马拉雅,其基于已出版纸质书或自有版权制作了一大批有声书。此外,与韩国有声书不同的是,喜马拉雅平台上还有大量个人或第三方机构制作的内容。喜马拉雅最主要的销售模式是“买断式”和“会员式”。由于早期中国各大互联网企业通过“免费”培育市场,使得中国读者目前依然处于“电子产品应该免费”的巨大消费惯性中,也使不少读者认为“买断式”和“会员式”的价格超出心理预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销售模式上借鉴韩国“租赁式”,给读者多一个选择,而且是价位更低的选择,会有利于扩大有声书的销售。
其次,政策環境方面,尤其是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一些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是实际执行层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当前,我国包括有声书在内的电子出版物版权保护一直都是业内的一个难题。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虽然近些年全民版权保护意识有较大幅度的强化,但使用各种免费电子内容的巨大消费惯性依然存在,因而读者个人层面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盗版行为仍比比皆是。对于出版社来说,即使发现有人盗版电子产品,取证、维权成本仍然相对较高。相比较而言,韩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全民版权保护意识也更强。下一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尤其是需要加大对网络电子产品的保护力度,特别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国民版权保护意识,降低出版社维权成本。
最后,扶持资金分配方面。我国对出版产业给予的财政扶持资金主要交由国家管理,而且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或重点大项目。与此形成对比,虽然韩国投入出版业的财政扶持资金数额远小于中国,但资金主要由非政府机构(如出版文化振兴财团等)掌管,分配上更倾向于处于市场中游的企业,而不是已经成为头部企业的公司。此外,分配扶持资金时,相对更重视市场对内容多样性和技术多样性的需求,从而真正推动全产业链的发展。[18]中国市场上从事有声书出版的主体,除了传统的出版社外,更多的是民营公司,即使是作为传统“国家队”的出版社,也不是家家都是头部企业或有大型项目、重点项目,加之市场需求是多样的,头部项目显然不足以完全满足所有读者的数字化阅读需求,因而特别是对于大部分中小规模的出版社和民营公司来说,实际上更需要国家的扶持。
(作者单位系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