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王冰介绍,此次公布的不合格图书,存在的主要差错包括一般性字词差错、知识性差错、题目或答案差错等。一般性字词差错较多,包括漏字、多字、拼写错误等;知识性差错方面,包括地点名位与相对位置关系错误、历史知识错误、化学方程式错误等;题目或答案差错方面,主要是答案缺失、答案错误等。
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王然表示,总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13家出版社中的11家出版社分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11家出版社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收回全部不合格图书。此外,湖南人民出版社和吉林摄影出版社已被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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