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代文学经典中,巴金的长篇小说《家》,恐怕是修改次数最多的一部作品了。巴金对此并不讳言,他说“自从1931年和1932年小说在《时报》连载后,到1980年我一共修改了8次”①。曾有学者通过校阅《家》的版本,发现“全集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对“开明本”(开明书店1933年版)做了14000余处删改,“几乎是每章、每段甚至每句都有所修改。”②这一结论无疑是正确的。我本人也对读了“开明本”和“全集本”,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家》大约被删改了7万多字,占全书内容的15%以上。作家当然有权利去修改自己的作品,但是对于读者和研究者而言,初版本的原创性,才是作家思想的真实写照。所以我认为《家》的反复修改,是这部作品的“自我经典化”过程;即便在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上,也是为数不多的一大奇观。
巴金不厌其烦地修改《家》,他本人是这样解释的:“几十年来我不断地修改自己的作品,因为我的思想不断地在变化,有时变化小,有时变化大。”③他甚至还一再声称说,“我愿意做一个‘写到死,改到死 的作家。”④因为在巴金看来,“修改过的《家》比初版本少一些毛病”,思想上和艺术上都更加成熟;故他反对“让《家》恢复原来的面目”,同时也反对将“初版本”收入中国新文学大系,而是主张让“读者们看到我自己修改过的新版本”⑤。对于巴金的这些辩解,我个人感到很难认同。因为巴金反复地修改《家》,绝不是“删去一些累赘的字句”⑥那么简单,这其中恐怕还另有原因,只不过他不便言说罢了。巴金曾暗示说他的一些作品,“大的毛病是没法治好的了,小的还可以施行手术治疗。我一次一次地修改也无非想治好一些小疮小疤。”⑦巴金此言大有深意,如果不去对读“开明本”和“全集本”,几乎无人知道《家》的“小疮小疤”与“大的毛病”,究竟是指哪些地方。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家》中的“小疮小疤”。“开明本”语言累赘、病句颇多、欧化倾向严重,不仅为读者和研究者所诟病,就连巴金本人也不太满意;因此在“全集本”中,许多不规范的文字用语,他都做了必要的修正。比如像“和”改为“跟”、“底”改为“的”、“学校”改为“学堂”、“里”改为“里面”、“但”改为“但是”、“苦痛”改为“痛苦”、“面庞”改为“脸”、“祖父”改为“爷爷”、“大哥”改为“觉新”、“民哥”改为“二哥”、“梅姊”改为“梅表姐”、“娘姨”改为“女佣”、“姑母”改为“姑妈”、“女儿”改为“少女”、“磁凳”改为“瓷凳”等等。这些修改的确使《家》的语言,更加规范也更加精粹了。此外,由于《家》的语言比较中性化,缺少四川特有的地域风格,倘若不是写着“成都”二字,无论是其中的人物还是景物,都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巴金对此十分清楚,他在赞叹李劼人是“成都的历史家,过去的成都活在他的笔下”⑧时,《家》的修改也尽可能去突出四川方言的口语特征,比如“知道”改为“晓得”、“晚了”或“迟了”改为“晏了”、“谁”改为“哪个”、“玩”改为“耍”、“喝酒”改为“吃酒”等等,使“全集本”有了一定的“川味”。不过巴金离川太久,有些词语的修改,反而背离了川音,比如他把“父亲”改为“爹”,就令人感到南辕北辙了。但就整体而言,《家》在叙述语句的修改方面,巴金的努力还是值得称道的,他大量删改了啰唆重复的多余文字,使“全集本”的故事叙事,更加言简意赅、行文流畅。比如,“开明本”与“全集本”的第二十一章第三自然段,修改过和没有修改过,差别还是非常大的:
琴和淑英姊妹起来梳洗好后,便不能忍耐地领着梅到园里各处去看那些和她别了多年的景物,又给她指点什么是新近改修或添设的,或是从前这地方是怎样的情形。一路上淑英们又和梅谈了些别后的景况。总之在花园里在这一早晨和在平日一样,并没有什么变更,不过比较热闹一点。(开明本)
琴和淑英姊妹梳洗完毕,便陪着梅到园里各处走走。她们一路上谈了一些别后的光景。园子里没有受到什么大损害,只是松林里落了一颗开花炮弹,打坏了两株松树。(全集本)
巴金在前面早已做过铺垫,说梅表姐对高公馆里的“一草一木”,都记忆犹新、难以忘怀,那么琴再去介绍就是画蛇添足了。
然而,“大的毛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由于巴金在当初构思《家》的故事情节时,没有设计好时间背景、思想主题和人物性格等诸方面的逻辑关系,因此无论他后来怎样去修改,都力不从心、无法挽救了。所以,他后来才会萌生出“重写这本小说”⑨的强烈冲动。《家》中到底有哪些“大的毛病”,是巴金挥之不去的内心隐痛呢?这也正是我要去揭开的一个秘密。
一、《家》的时间叙事与修改
《家》的时间叙事,是一个令人无法破解的谜。从表面观之,《家》是将高公馆内部所发生的一切悲剧,都集中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即1919年冬至1920年夏。理由很简单,《家》的开篇便描写雪片“飘舞”,正值腊月时节,觉民和觉慧从学校排练话剧《宝岛》后结伴回家。觉民还告诉琴一个好消息:“我们学校明年暑期要招女生了”,令琴立刻浮想联翩、激动不已。到了《家》的第二十五章,觉民又沮丧地对琴说,“现在这学期又快完了。招收女生的事简直没有一点消息。”“我们去年费了不少的工夫才把《宝岛》练熟习了。现在連上台的机会也没有,真是冤枉。”这说明《家》的时间叙事,的确是在半年之内。那么我们又怎样去判断这半年时间,就一定是指1919年冬至1920年夏呢?同样是巴金本人告诉我们的。在“开明本”里,巴金只写觉慧坐在椅子上,读屠格涅夫的小说《前夜》;但是到了“全集本”里,巴金却特意加了一个注解:“《前夜》,屠格涅夫(1818—1883),沈颖译,这个译本本是1921年8月上海出版的,我在这里把它的出版提早了十个月的光景。”“提早了十个月”(从故事叙事本身来看,恐怕提早的还不止十个月),当然就是1920年了。1920年暑假觉慧离家出走,故此前那个冬天无疑就是1919年。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家》的时间叙事,不是交代得很清楚吗?为什么还会是个谜呢?我个人认为,如果真的相信这个说法,那将是大错特错了。巴金本人的时间观念是比较差的,他并不擅长时间记忆,但在《家》中他又特别爱去为“事件”标注“时间”,巴金所说的“大的毛病”,其实正在于此。比如“开明本”的第三章第一自然段,巴金让觉民这样对琴说:
“我们下学期就要读托尔斯太底《复活》,还有王尔德底《遗扇记》。《宝岛》已经读完了。”觉民对琴说,显出得意的微笑,这时候他们正走出了上房,刚下了台阶。“还有下学期我们底国文教员要改聘吴又陵,就是那个在《新青年》上发表《吃人的礼教》的文章的吴又陵!这真是一个好消息!”
到了“全集本”,巴金又修改为:
“我们这学期读完了《宝岛》,下学期就要读托尔斯泰的《复活》,”觉民对琴说,他的脸上现出得意的微笑,他们已经走出上房,刚下了石阶,向着他们的房间走去。“下学期我们国文教员要改聘吴又陵,就是那个在《新青年》上发表《吃人的礼教》的文章的。”
“全集本”删掉了王尔德的《遗扇记》,无疑是在纠正一个常识性错误,因为《遗扇记》原名为《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一共有三幕,由女翻译家沈性仁翻译并重新命名,在《新青年》杂志1918年12月第5卷第6号和1919年第6卷第1、3号上连载。由于巴金意识到那个时期的《新青年》,在成都还没有流行起来,人们还不可能知道王尔德和《遗扇记》,故将其删去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接着问题又来了,托尔斯泰的《复活》,1922年才由耿济之翻译,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在1919至1920年,人们根本就看不到中文版的《复活》,于是巴金便让觉慧去读英文版。在“开明本”中,觉慧“把民哥新买来的英文版《复活》翻开读了十几页”,但是到了“全集本”,却改成觉慧一口气“读了几十页”。我们姑且不说那个时代,在成都能否买到英文版的《复活》,觉慧只是一个“外专”二年级的在读生,他真有那种阅读原文的外语水平吗?我个人对此是深表怀疑的。最令人大跌眼镜的,还是巴金对于历史的无知,这绝不是我危言耸听,而是一个白纸黑字的客观事实。比如,《家》的时间叙事,既然被限定为1919冬至1920年夏,那么他为什么要让觉民去“穿越”,一下子又回到了1918年上半年呢?吴虞任教成都“外专”,是1918年秋季的事情,关于这一点,《吴虞日记》里有记载。况且吴虞文章的题目是《吃人与礼教》,而不是《吃人的礼教》,发表在1919年11月《新青年》第6卷第6号上,也被前移了一年多时间。如果巴金聪明的话,根本就不提吴虞,换一个所谓的“新派人物”问题就解决了,这样也不会让人抓住把柄。可他偏偏要把《家》的故事叙事,与时代大背景联系起来,自己为自己挖了一个跳不出来的“大坑,”所以才为《家》留下了无穷的隐患。即使巴金后来发现了这些“大的毛病”,他在“全集本”里也无法去做全面修改了,因为这将意味着整部作品的情节结构,都要被彻底推翻并重新去进行设计。从1919年冬退回到了1918年初,究竟哪一个时间才是故事发生的真实时间呢?恐怕连巴金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家》的时间叙事的混乱性,还体现为高家三兄弟年龄的混乱性。读罢了小说《家》,谁也搞不清楚高家三兄弟的年龄到底有多大?巴金说不清楚,读者也很困惑。
我们还是先从觉新的年龄说起。我大致分析了一下,巴金在《家》的故事叙事中,賦予了觉新三个年龄层次。比如“开明本”第十二章第四十九自然段,觉新在向他的两个弟弟痛说“家史”时,为我们透露出了一个关键的时间信息:
我现在又要说老话了。有一年父亲被派为X县的典史,那时我方五岁多,你们都没有出世。父亲和母亲带了我和大妹到了那里。当时那一带地方正闹着红灯教。……又过了一年多,省上便另委了一个人来接父亲底事,我们也就预备走。……这时候母亲肚里怀着民弟已经有了七八个月分。……回省不到两个月就把你民弟生出来。这期间母亲底生活依然很是苦痛。第二年父亲因为过班知县进京引见去了。母亲在家里日夜焦急地等着,后来三弟你就出世。
这段叙述语言好像是没有提到任何的时间概念,但“红灯教”事件却给了我们以重大的时间启示。我查阅了一下历史资料,四川“红灯教”的“暴乱”事件,发生在1902年5至12月份,即:“李冈中在资阳胡家沟聚众八百人,围攻资阳。资州知府沈秉笙率清军入城固守,激战竟日,双方死亡甚众,李冈中被擒死。”随后廖观音又在“石板滩”起事,“屡次与清兵交战于龙潭寺、石板滩、姚家渡等地。七月二十八日,大败清军于清江镇,击死副将孙成刚,乘胜直抵广汉之三水关,击败汉州知州高维寅,随即占领金堂苏家湾教堂,杀教士及教民数百。”清政府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急召岑春煊率重兵入川,于12月份将“暴乱”镇压了下去。廖观音被擒于简阳镇子场,次年被砍头于成都⑩。既然“红灯教”事件发生于1902年,觉新那时五岁多,故他应是1896生人,那么在《家》的故事叙述中,他应该是二十四岁。然而,这段叙事还有一个信息不容忽视,即“又过了一年多”觉民出生,这说明觉新比觉民至少要大七岁。但《家》的开篇便交代,1919年冬的觉民,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青年”,转过年来就是十九岁,那么觉新的真实年龄,用不着计算应是二十六岁才对。矛盾还不仅于此,到了《家》的第六章,作者又给出了另外一种说法:觉新十九岁就被祖父逼婚成亲,“一个月”后走上了社会,“没多久”儿子海臣出生,“过了两年五四运动发生了”。常言道“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觉新十九岁结婚二十岁有了儿子,故他在《家》的故事叙述中,再次变成了二十三岁。巴金似乎发现了这一漏洞,于是“全集本”便做了如此修改:
我现在又要说老话了。有一年爹被派做大足县的典史,那时我才五岁多,你们都没有出世。爹妈带了我和你们大姐到了那里。当时那一带地方不太平……又过了几个月,省上另委一个人来接爹的事。……这时妈肚子里头怀着二弟已经有七八个月了。……回省不到两个月就把二弟你生出来,第二年爹以过班知县的身份进京引见去了。妈在家里日夜焦急地等着,后来三弟你就出世。
曾有学者强调说,“红灯教是匪的叙述的删除则避去了诬蔑农民起义的嫌疑(在新中国官方历史叙述中,红灯教这类民间组织也是被放在农民起义队伍之中的)”11,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却并不一定是巴金本人的真实用意。因为从这段修改来看,有两点值得我们去关注:一是把“红灯教”改成了“不太平”,“不太平”年年都有,而“红灯教”却只有1902年。这样一来,删除了具体的历史事件,就消隐了暴露觉新实际年龄的时间节点,原有的年龄冲突问题,也就很容易被遮蔽掉了。二是将“又过了一年多”改成“又过了几个月”,虽然只是时间上的微改,但毕竟缩小了他们兄弟两人的年龄差距,让读者感觉到他们二人之间,年龄差别并不是很大。这无疑是巴金临时救急的一种做法。
由于巴金在“开明本”中,已将觉新的年龄先行锁定了,故觉民与觉慧的实际年龄,我们也就不难去推算了。“开明本”将觉民的出生年份,定位于1904年以后,那么开篇应说他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而不应该是“一个十八岁的青年”。觉民在《家》的故事叙事中,至多不过十六岁,觉慧也就十四岁。他们两人既然都不满十八岁,那么只能被看作是还在发育成长的青少年。觉民兄弟俩本来就思想幼稚和不成熟,读者又怎能期待他们去参与思想启蒙和学生运动呢?随之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在“开明本”里,琴比觉民小但又比觉慧大,十五岁的琴夹在十六岁的觉民与十四岁的觉慧中间,构成一种暗地里较劲的三角恋爱关系,这已经是令人唏嘘不已了;再加上巴金交代,鸣凤已经是十六岁的大姑娘了,可是觉慧还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这种情窦初开的“爱情”闹剧,难道就是五四思想启蒙所倡导的“婚恋自由”和个性解放吗?历史所给出的答案自然是否定性的了。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巴金之所以反对把“开明本”纳入新文学大系,实在是因为时间叙事太乱了,乱得连他自己都不忍卒读,又怎能让后人承认它的经典地位呢?时间叙事的混乱性,必然又会直接影响到历史叙事的混乱性,这是我在对读“开明本”与“全集本”时,印象最深的一点感受。比如,《家》告诉读者觉慧和同学们闹“学潮”,起因是十几个军阀士兵,搅乱了《终身大事》的演出现场,并且还打伤了许多学生。对此,“开明本”第八章第十自然段是这样描写的:
到了里面他们坐下来,乱叫好,乱闹,比在普通戏园里还要放纵。……有的甚至于跑到戏台上去把演女主角的抱着乱亲嘴。我们和他们打起来,乱子闹大了。
我个人感兴趣的不是学生和士兵打架,而是男女生同台演出《终身大事》。《终身大事》是胡适写的一个话剧剧本,发表于1919年3月《新青年》杂志第6卷第3号。胡适说这部话剧原本是用英文写的,“后来因为有一个女学堂要排这戏,所以我又把它翻成中文。”未曾想“因为这戏里的田女士跟人跑了……竟没有人敢扮演田女士”,《终身大事》的演出也就再无下文了12。直到1924年,《终身大事》才由洪琛担任导演,在上海第一次正式演出,了结了胡适的一桩心愿。令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终身大事》当时在北京都没有人敢演,巴金不仅让其在成都公开上演,而且还是男女生同台演出,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到了“全集本”,尽管巴金将“把演女主角的抱着乱亲嘴”一句删掉了,然而他却并没有删掉演出《终身大事》这件事,历史叙事错误仍然存在。我为此感到很纳闷,巴金既然反复地修改《家》,那么他完全可以换一出剧目,以消除这个不该出现的人为疏忽,干嘛非要死盯着《终身大事》不放呢?答案只能有一个,即他根本就不了解《终身大事》的冷遇真相。
被巴金误读了的历史真实,还有《新青年》与《新潮》这两本杂志。《新青年》与《新潮》,是小说《家》进行启蒙叙事的精神支柱,失去了它们也就失去了《家》的存在价值。《新潮》在“开明本”里,提到的次数最多,似乎它对成都青年的思想影响,要比《新青年》大得多。比如在第七章第六、七自然段,巴金这样写道:
“要的人太多了,而且大半都是以前订阅的。这次只到了三包,不到两天就完了”觉慧兴奋地解释说,表示这是他底功绩。……“其余的不久也就会到的,陈老板不是说过邮包已经在路上了吗?这三包是加快的。”
《新潮》是北大学生组织“新潮社”自办的一个刊物,以宣传新文化运动为宗旨而享誉全国。“按照新潮社最初的计划,《新潮》是每年1卷10期的定期月刊;前5期基本上如期出刊,后面的则常有拖延,时断时续,第2卷第5期,直到1920年9月1日才出完。”13虽然《新潮》很受青年读者的欢迎,但由于经费困难,因此它从1919年6月起,出版很不正常,甚至还一度中断过。巴金为《家》所设定的时间,恰恰是1919年冬至1920年夏,正值《新潮》的断续期,觉民与觉慧他们是无法正常看到《新潮》杂志的。巴金后来也发现了这一问题,所以在“全集本”里,他又把《新潮》改成了《新青年》。尽管改成了《新青年》,《家》仍存在着无法自圆其说的史实错误。比如《家》的第五章,琴為了争取男女同校的合法权利,坐在书桌前大声朗读《新青年》上的《娜拉》;又如《家》的第六章,觉慧批判觉新的“作揖哲学”,还专门提到了胡适的《易卜生主义》。这两段描写都指向了同一期《新青年》杂志,即1918年6月第4卷第6期的“易卜生号”专栏。奇怪的是,作者一下子又把《家》的时间叙事,拉回到了1918年上半年。我们姑且不谈这种交叉“穿越”的荒诞性,说当时《新青年》杂志在成都火热发行,那只是巴金本人的凭空杜撰,而不是历史事实。1918年的《新青年》杂志,在社会上频遭冷遇,鲁迅曾在写给许寿裳的信中,两次提到过《新青年》的发行困境。他在1月4日写道:“《新青年》以不能广行,书肆拟中止;独秀辈与之交涉,已允续刊。”5月29日又写道:“《新青年》第五期大约不久可出,内有拙作少许。该杂志闻销路不佳,而今之青年皆比我辈更顽固,真是无法。”14吴虞当年在写给胡适的信中也说:“《新青年》初到成都,不过五份,弟与学生孙少荆各购一份,为之鼓吹。”15我特意查了一下《吴虞日记》,1918年他收到的《新青年》,总共就三、四本,可见《新青年》只是断续性的存在。鲁迅认为北京的青年思想“顽固”,吴虞则认为《新青年》在成都没有人理会,可为什么《家》中的成都,却出现了《新青年》被抢购一空的热烈场面呢?当然是巴金把五四运动爆发后,《新青年》逐渐盛行的历史场景,再次前移了一年多,并以此去作为《家》的精神资源。为了纠正自己的失误,巴金不得不在“全集本”的第七章里,去做一个模糊性的解释:觉新兄弟在“华洋书报流通处”,把以前出版和新近出版的《新青年》都买了来,“甚至《新青年》的前身《青年杂志》也被那个老店员从旧书堆里捡了出来送到他们的手里。”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据《吴虞日记》记载,他所得到的《新青年》是从北京预订的,这说明成都以前并没有卖过该杂志,又何来“旧书”(包括《青年杂志》)之有呢?况且,《新青年》从1919年12月第7卷第1号起,才开始在全国各地设立“代派处”,成都总共也就“国民公报社”“崇文书局”“点石斋书局”“源记书庄”那么几家16,根本就没有什么“华洋书报流通处”。再说了,“代派处”的使命,只是代订和派发每一期出版的《新青年》杂志,它们刚刚挂牌怎么可能有旧刊囤积。由此不难看出,巴金并不了解《新青年》的曲折历程,而“全集本”又没有去查阅资料进行校对,所以才会出现史料方面的诸多错误。
由时间叙事的混乱性,再延伸到历史叙事的混乱性,这便是作为现代文学经典的《家》,始终都难以消除的巨大缺憾。只有找到了这些“大的毛病”,我们才能理解巴金为什么要反复地修改《家》——因为一部文学经典,是不能留有明显瑕疵的。
二、《家》的思想叙事与修改
若问《家》的创作主题是什么,人们会异口同声地回答道:暴露封建“礼教”和“大家庭”的“吃人”罪恶。巴金自己也一再声称,他写《家》的目的,就是要“我控诉”。即使到了1980年以后,他仍坚持这种信念:“那十几年的生活是多么可怕的梦魇!我读着线装书,坐在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人在那里面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后终于得着灭亡的命运。还不说我自己所身受到的痛苦!……那十几年里面我已经用眼泪埋葬了不少尸首,那些都是不必要的牺牲者,完全是被陈腐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的一时的任性杀死的。我离开旧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我没有一点留恋。”17
对于巴金这番慷慨陈词,我曾高山仰止、深表敬意,但自从对读了“开明本”和“全集本”,我个人的看法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因为近十年来,新文学与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正是我的研究重点。我查阅了几乎所有的权威性词典,都没有收录“礼教”这一词条;唯一收录“礼教”词条的《汉语大词典》,也只说“礼教”乃是中国传统的“礼仪教化”18。权威性词典一般都是由著名学者集体编撰而成,他们对于“礼教”一词应该是再熟悉不过了,可为什么却对其视而不见、缄口不言呢?答案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礼教”作为一种宗教式的文化概念,在中国歷史上根本就不存在。
既然“礼教”的概念难以成立,那么巴金在《家》中所反的“礼教”,又是指向那些具体内容呢?无非就是长幼有序的等级观念。比如巴金在《家》中一再强调说,高老太爷是一家之尊,他的话就是命令,任何人都只有服从不能反抗。可是通过阅读《家》,我认为巴金对于所谓“礼教”,其实并不十分熟悉。举一个例子,在《家》的第十五章里,巴金这样去描写高家过年的祭拜仪式:
依然是由祖父开始向祖先叩了头。祖父叩了头就进去了。接着是觉新底继母,其次是三叔克明,再其次是三婶张氏,这样下去,五婶之后又是陈姨太……。
拜完祖先之后,便是高家儿孙叩拜长辈高老太爷:
于是叫了仆人取开了拜垫,单铺着红毡,克明又进去请了祖父出来,先是克字辈的男男女女围着他跪下去叩头请安,然后是觉字辈和淑字辈的孙儿孙女给他拜贺。他带着笑满意地受了礼,便走进自己屋里去了。
这一场景设计令人疑窦丛生:陈姨太在高家,究竟是何种身份?巴金曾坦承,“我写《家》的时候,我恨陈姨太这个人。……我在陈姨太身上增加了一些叫人厌恶的东西。但即使是这样,我仍然不能说陈姨太就是一个‘丧尽天良的坏女人。她没有理由一定要害死瑞珏,即使因为妒忌。陈姨太平日所作所为,‘无非提防别人,保护自己。因为她‘出身贫贱,并不识字,而且处在小老婆的地位,始终受人轻视。”19巴金“恨”陈姨太我们可以理解,但总不能因为“恨”就乱了辈分吧?“开明本”的第九章,并没有明确交代陈姨太在高家的身份,只是说“祖父还有一个姨太太……和祖父在一起过了十多年”。仅从这段文字表述中,读者并不知道陈姨太是在祖母生前还是在她去世以后,才被高老太爷就娶回家的,故巴金称她是“姨太太”或“小老婆”,人们很难提出异议。但是到了“全集本”,巴金却把她改坏了,他说“祖父还有一个姨太太……她是在祖母去世以后买来服侍祖父的”。既然陈姨太是在祖母去世后才进门的,那么她无论是“娶”是“买”(“开明本”里并没有说是“买来”的),都应被视为是续弦;而续弦又是继母的身份,是不能用“姨太太”或“小老婆”去称呼她的,更不能让其排在儿媳们之后去给高家的祖宗磕头。还有,《礼记》曰“继母如母”,陈姨太既然是继母,她就理应同高老太爷一道去接受儿孙们的贺拜,但巴金却偏偏不这样做。与之相反,觉新兄弟的继母周氏也是续弦,为什么不被称为“周姨太”呢?我说巴金未见得真懂礼教,这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据。五四新文学作家在这一方面,明显要比巴金强得多。比如彭家煌的小说《节妇》,也是描写了一个叫阿银的丫头,被卖给了郑老太爷做续弦;但在郑老太爷死后,他的儿孙起码在表面上遵循礼制,照样承认她的长辈身份——比她大二十多岁的儿子称其为“亲姆”,与她同龄的孙子也得叫她“太婆”。由此可见,“恨”与反“礼教”都不是借口,“不懂”才是导致高家辈分错乱的根源所在。
《家》要暴露“礼教”和“大家庭”的罪恶,就必然要把批判的矛头指向那个“万恶之源”的高老太爷。不过在“开明本”中,巴金对高老太爷着墨不多,写得也并不是那么“坏”,很难激发起读者“恨”他的情感。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就曾有读者对巴金把高老太爷写得不够“坏”而心存不满,特别是作者最后让高老太爷彻底醒悟了,他们深感遗憾且表示完全不能够理解20。巴金本人也发现了这一问题,所以在“全集本”里,有关高老太爷的叙事部分,基本上都做了修改。首先是将“开明本”中的“祖父”称谓,全都改成了“高老太爷”;接着又将高老太爷的形象,做了“丑化”和“去亲情化”地艺术处理。而改动最大的地方,则是将鸣凤“送人”和觉民的“婚事”。
鸣凤以死去抗拒做冯乐山的姨太太,这无疑是小说《家》的一大看点;因为它最能揭示高老太爷的残忍性格,巴金当然将其视为是得意之笔。然而,在“开明本”与“全集本”中,鸣凤之死是否与高老太爷有关,前后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说法。比如在“开明本”的第十六章,鸣凤这样对觉慧说:
“老太爷底一个朋友姓冯的要讨姨太太,冯老太太也常常到我们公馆里来玩,她看中了我和婉儿,要选一个去,听说已经来说过了。婉儿从四太太那里听到一点风声,她就来告诉我。若问我们底主意,你刚才已经听见了。”
鸣凤说得很清楚,冯家要娶高家的丫环做姨太太,是冯老太太与四太太(克安的老婆)两人的主意,高老太爷并没有参与其中。可是到了“全集本”里,情形就完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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