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古代诗歌的发展历程
先秦时期,文学作品的主要样式是诗歌和散文,主要表现为《诗经》和《楚辞》的双峰并立。《詩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也是我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光辉起点,其中收录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约500年间的诗歌作品305篇,故又称“诗三百”。其内容丰富,感情真挚,意蕴深刻,语言优美,手法多样,根据其内容可分为风、雅、颂。其中,“风”是精华部分,主要通过民歌形式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现实。而后,战国时期出现了一种新的诗歌体裁——楚辞。楚辞的代表作是屈原的《离骚》,这也是我国古代最长的一首抒情诗,因此,楚辞又称为骚体。其特点是长短不一、形式灵活。除屈原之外,楚辞代表作者还有宋玉、唐勒、景差等人。后人常将《诗经》中的“风”与《离骚》并称为“风骚”,用来代称各种文学作品或代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创作传统。
两汉时期,文学主要成就在于汉赋和乐府诗。就其基本倾向而言,汉赋主要属于以歌颂功德为主的宫廷文学,根据篇幅长短可分为大赋和小赋。大赋兴起于汉初,衰落于汉末,历时400多年。由于在形式上更像是楚辞的发展和变种,故通常被人们称为骚体赋,正如班固所言:“赋者,古诗之流也。”齐梁时刘勰进一步讲:“赋也者,受命于诗人,而拓宇于楚辞也。”汉赋主要用问答结构和铺陈手法,大力渲染西汉无可比拟的气魄与声威,如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扬雄的《长杨赋》《羽猎赋》,贾谊的《吊屈原赋》《鸟赋》等,其主要特点是文饰夸张、场面宏大、辞藻绚丽、晦涩难懂。到了东汉,由于政治腐败、战乱频繁、社会动荡、民生凋敝,以歌颂国势声威、美化皇功帝业的大赋逐渐衰落,代之而起的是以讽刺现实、述行咏物为主的抒情小赋。如赵壹的《刺世疾邪赋》、张衡的《思去赋》等。小赋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在赋的发展史上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代表两汉诗歌最高成就的是乐府诗。乐府最先是指汉代的音乐机关,主要任务是搜集“歌辞”、训练乐工,并选编配乐。由乐工演唱的诗即称为“乐府诗”,其内容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孔雀东南飞》《战城南》《十五从军行》《陌上桑》等。这一时期诗歌最基本的艺术特色是叙事性,自然朴素,通俗易懂,发展了《诗经》中的“国风”的现实主义精神,对于后世文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期,诗歌、辞赋、散文、小说,特别是文学理论批评等领域都取得了独特的成就。这一时期,五言诗开始盛行,尤以“三曹”“七子”(曹操、曹植、曹丕、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为代表的建安诗人以及陶渊明、谢灵运等人,对诗歌创作的内容和形式都做出了新的贡献。陶渊明的田园诗、谢灵运的山水诗,以及南朝时萧统编录的《古诗十九首》,标志着五言诗由产生发展到逐步成熟。五言诗形象生动的语言、独特含蓄的风格以及对比兴手法的运用,对后世诗歌的影响都很大。
唐代是我国古代诗歌发展的巅峰,这一时期的诗歌远承先秦,近继六朝,百花齐放,作品之众、形式之丰,都是以前各个时期的文学无法比拟的。无论是从理论到创作,还是从创作方法到艺术技巧,唐代几乎全面地总结和发展了前代的优良传统,产生了一大批重要诗人,形成了我国诗歌史上的黄金时代。尤其是李白(诗仙)、杜甫(诗圣)分别代表了我国古典诗歌中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最高成就。白居易是唐代另一重要诗人,其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成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此外,唐代的著名诗派还有山水田园诗派和边塞诗派,山水田园诗派以标举隐逸、寄情山水、歌咏田园生活为其特征,代表人物如王维、孟浩然;边塞诗派的作品多描写塞外奇异风光,抒写将士的乐观豪迈精神及在戎马生涯中复杂的情感,诗风奔放昂扬,代表人物如高适、岑参。到了晚唐,一种源于民间的新文体“词”(歌词)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当时流行的杂曲歌词称为“曲子词”,后来简称为词。李煜的作品对词的发展和成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宋词的发展准备了必要条件和奠定了良好基础。
宋代是词的鼎盛时期,北宋初年的词多受五代时期的影响,如晏殊、晏几道父子,其作品或富贵浓丽或婉转清秀,都承袭了花间流派风。自柳永开始词风大变,开始了百字以上“长调”的创作,但仍不脱婉约之风。苏轼是北宋最杰出的词人,他一扫绮丽柔靡的传统词风,创立了与婉约派相对立的豪放派,与南宋初年爱国词人辛弃疾在文学史上并称“苏辛”。北宋末年出现了我国文坛上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其词风意蕴深远、语言清新、风格独特。同时,戏曲在宋代也有很大的发展,出现了滑稽戏、歌舞戏、傀儡戏、讲唱戏等,特别是诸宫调对后世影响最大。而在浙东温州一带还产生了“南戏”,从现今辑佚的南戏剧本来看,至少有100余种,其盛况可想而知。
元代最主要的文学成就是元曲,即元杂剧和散曲的合称,尤以杂剧最为显著,开辟了我国戏曲史的黄金时代,现存作品便有150种左右。元杂剧最负盛名的代表人物如关汉卿、王实甫等,其作品运用“场”和“折”的形式把音乐结构、戏剧结构统一起来,广泛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对后世戏曲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散曲则是由词蜕化出来的一种歌曲和新诗体,包括小令和套曲,其写作较为自由,可以在字数定格外加衬字,较多地使用口语。小令即小调,每首只有一个曲牌;套曲又称套数、散套,通常由两支以上同一宫调的曲子相连而成,没有定数限制,但每一套数都以首曲曲牌作为全套的曲牌名,代表作家有马致远、白朴等。
二、我国古代诗歌的艺术特色
在我国古代诗歌的发展过程中,古体诗、近体诗、词曲等都是重要的表现形式。它们随着人类的劳动生活而萌芽,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创新。无论是在诗歌反映内容和对诗歌特点的认识上,还是在诗歌表现的形式和艺术手法上,都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财富,呈现出显著的艺术特色。
第一,古代诗歌反映的内容非常广阔,并且高度凝练。诗歌来源于社会生活且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尚书·舜典》写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关于“诗言志”,孔颖达曾这样解释:“诗者,人志意之所适也。虽有所适,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于言,乃名为诗……包管万虑,其名曰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几千年来,不管文人诗赋还是民间歌谣,都是源于生活并表达自己意志的,或借景抒情,或托物寓意。欧阳修明确提出“然则非诗之能穷人,殆穷者而后工也”。
“诗穷而后工”即是说诗人要深入生活,有了丰富和深刻的生活感受才能尽情发挥。正如陆游所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诗外功夫指的亦是深入体验现实生活和加强自身修养。脍炙人口的古代诗歌,有的侧重于批判、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有的侧重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憧憬和理想描绘。无论是攸关国家兴衰和社会治乱,还是登临江山和赏玩泉石,抑或感怀个人忧愁幽思或壮怀激烈,无一不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历代诗歌作品,数量之众不可胜数,清代彭定求等所编的《全唐诗》收入古代诗歌作者2200余人,诗歌作品48900余首。积极地反映社会现实一直是古代诗歌的主要内容,因此,可以说读诗就是读史。
第二,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诗歌则是更为精美的语言艺术。纵观我国古代诗坛,千古传诵的名篇佳作无不在遣词造句上千锤百炼。正如杜甫的“语不惊人死不休”“新诗改罢自长吟”,刘禹锡的“片言可以明百意,坐驰可以役万景”,贾岛的“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方干的“吟成五个字,用破一生心”以及顾文炜的“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等。这些评说既是诗作也是诗论,高度概括了古人创作诗歌的境界和感悟。同时,一首好的诗歌,其语言必然凝练、精美、富于想象。正如白居易所言:“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陆机在其《文赋》中也明确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主张。诗歌是以表现感情为对象、重在言志的艺术,对语言自然有更高的要求,往往一个字词的妙用,就能使全诗顿然生色,出现美妙动人的意境。明代李东阳指出:“古歌辞贵简远,《大风歌》止三句,《易水歌》止二句,其感激悲情,语短而意益长。《弹铗歌》止一句,亦自有含悲饮情之意。”其实,所有诗歌都倾注了作者深挚浓烈的感情,感情是诗歌的生命,而想象是感情的翅膀。没有感情,就没有诗歌;没有想象,也没有诗歌。“精骛八极,心游万仞……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更是指出:“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沈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诸多诗歌评论者都对诗歌想象的特点和过程等进行了生动、完整和深刻的描述。
第三,好的内容总是要有恰当的形式来表现。我国古代诗歌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古体诗、近体诗、词、曲……风格各异。诗歌是一种最富有音乐性的语言艺术,自诞生之时起就能歌咏吟诵,就与音乐结下不解之缘。古体诗大多形式灵活自由,或用平韵,或用仄韵,或转韵或不转韵。诗歌字数、句数也基本上没有定则,既有四言、五言,也有六言、七言。相对古体诗而言,近体诗有着比较严格的格律,主要分为律诗和绝句,都有平仄的要求,二者的区别主要在句数,绝句共有四句,而律诗一般为八句,八句以上的律诗称为排律。绝句可对仗也可不对仗,但律诗的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词意境唯美,令人心醉,既有调又有定格,字有定数,韵有定声,根据篇幅长短有小令、中调、长调之分。曲的形式也有小令、套数的区别。小令相当于一首单调的词和一首独立的曲调;套数则是由几个或十多个曲调组合而成的整体,犹如现代意义上的组诗。诗歌悠扬如曲,特别讲究韵律、声调和节奏的和谐,悦耳动听,其多种多样的形式使作品情景交融、丰富多彩、优美感人。
第四,我国古代诗歌在艺术表现手法上独具特色。理解诗歌的表现手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诗歌。我国古代诗歌最常使用的表现手法是“赋、比、兴”。《毛诗序》谈道:“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又有联曰“三光日月星,四诗风雅颂”。这里的“风、雅、颂”是指《诗经》中的诗篇种类;“赋、比、兴”则是《诗经》中大量使用的表现手法,这种最早流行的传统艺术表现手法至今仍经常使用。其中,“赋”是铺陈其事,直接陈述事物。宋代朱熹在《诗集传》中注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如《诗经》中的《葛覃》《芣苢》等篇。“比”是打比方,使用比喻的方法来描绘事物和表达思想感情,既包括明喻、暗喻、借喻,也包括正比、反比、对比、排比。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说:“且何谓为比也?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者也。”朱熹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诗经》中的《螽斯》《硕鼠》等篇即用此法。“兴”则是托物起兴的抒写或触景生情的联想,即借某一事物开头来引起正题要描述的事物和要表现思想感情的写法。“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如《诗经》中的《关雎》《桃夭》等篇。这三种表现手法流传下来,常常综合运用、互相补充,对历代诗歌创作都有很大的影响。另外,古代诗歌写作中还常使用叙事抒情、直抒胸臆、融情于景、借古讽今、托物言志等抒情方式,运用夸张、拟人、借代、排比、对仗、设问、反问、反复、顶真、回环、互文、双关等修辞手法以及联想、列锦、象征、重叠、抑揚、虚实等描写手法,这些都大大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艺术性,同时使诗歌节奏鲜明、韵律和谐。
作者简介:
邓成超,四川达州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任职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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