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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土中国到城市中国

时间:2023/11/9 作者: 鸭绿江 热度: 10354
李德南

  城市文学是近年来文学界和批评界的热门话题,有人认为,中国当代文学需要经历一场从乡土文学到城市文学的转变。这种提法,有它的合理之处,当然也有它的意义,尤其是我们一直缺乏成熟的城市文学,如今的生活现实又迫切地要求我们关注城市。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城市里,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给我们的文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写好城市,如何以文学的方式理解和处理我们的生活经验。

  可是,过于强调城市文学要取代乡土文学的话,其实也有问题——这会导致一种经验的遮蔽。今天中国依然在不断地走城市化的道路,可是乡村并没有完全消失,其中涌现的许多问题,也需要得到作家们的关注。城市文学和乡土文学的分野,也只是暂时的。就文学的根本而言,不管是写乡土,还是写城市,都是可以写出好作品的。一个作家也只有同时关注城市与乡村,他的视野才会完整,对问题的认识才会全面。

  要同时写好城市和乡村,无疑有极大的难度,因此,作家往往会有所取舍,将笔力集中在其中一个方面。这既有利于作家形成个人的写作领域和写作风格,也有利于作家在短期内获得注意。陈再见却没有走这样的路。他着力关注中国从乡土中国到城市中国的转变,以一种温和而执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所见所思。这跟他的出身与成长是有关系的。他生于1982年,是广东陆丰市甲西镇后湖村人,现在在深圳工作,先后做过工人、杂志编辑、图书管理员等等。与这种经历相应,陈再见的小说,也主要有两个叙事空间:湖村与深圳。从大体上看,他的小说则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写乡村的,也就是他所命名的湖村系列,以由花城出版社2014年出版的小说集《一只鸟仔独只脚》作为代表;还有一部分作品则以城市为叙事空间,如《大梅沙》《七脚蜘蛛》《侵占》等;再有就是《大军河》《妹妹》《上帝的弃儿》等作品,带有先锋写作的气息,能看出余华、苏童等先锋小说家的影响。相应地,作为青年小说家的陈再见亦有三种形象:乡土中国的讲述者,城市生活的观察者,先锋小说的承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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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今日之乡土中国,陈再见是一个敏感的、自愿自觉的讲述者。他的乡土写作,有独属于他个人的记忆,也有鲜明的特点。他习惯于把这个时代的经验和现实放在中心位置,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力求恰切地表现这种经验与现实。像市场经济改革、乡土文明和乡土中国的衰败、农村出身的青年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流动问题……80后这一代人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在他的小说中都有所体现。与此同时,不管是写作何种题材的小说,叙述者时常与陈再见本人的形象重合,如蔡东所言,“陈再见的小说里,时常闪动着一双儿童的眼睛”。①

  这里不妨以《拜访郑老师》为例。其叙述者的名字甚至就叫阿见。小说主要是以少年阿见的视角来写他的哥哥陈银水这个乡土青年如何获得现代性,成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这篇小说的结构颇有特点,一共分为六个小节,单数部分主要讲述我哥哥带着我去拜访郑老师的经历,用的是现在时,但所叙述的内容实际上已成为过去。里面写到我哥哥作为一个文学青年如何向郑老师请教,成为一个小学老师后又因为一次教育事故而失去教职。双数部分则承接上述状况开始讲述:哥哥失去教职后,希望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选择去石家庄学医。他本希望学成后能留在北京工作,最终却回到了家乡,成为一个乡村医生,在气质和行为上跟郑老师越来越相似。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其细节却颇有意味。比如小说中多次写到哥哥喜欢写日记,崇拜郑老师,郑老师则喜欢看报纸。郑老师实际上是乡土世界里的启蒙者,身上有现代知识分子的精神气息。“我”哥哥本来已顺利获得教职,后来之所以丢掉工作,是因为恨铁不成钢,把一个学生的作文撕成两半,偏偏这个学生的父亲就是镇长。这构成了对镇长的权力的冒犯,以至于郑老师也无能为力,无法挽回。小说中又写到,哥哥学医后原本经常给家乡的人写信,后来却只给郑老师写,因为只有郑老师会给他回信,也只有郑老师能理解他。从石家庄归来后,哥哥则变得有洁癖,“手指甲一定得剪到和肉齐平,不能容一点污垢。吃的就更讲究了,什么不能吃,什么要少吃,他还不敢喝井里的水,说里面有细菌,还有寄生虫。他说得没错,可整个村子都那么喝,也没喝出什么事。我觉得哥哥学医没学出一个好前程,反而学会了更多乱七八糟的禁忌。”①这种对讲卫生的追求,正如路遥《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当陈银水在失意中回到乡村,同样会像高加林一样因为卫生问题而显得格格不入。“卫生的现代性”,也不妨视为“精神的现代性”的隐喻,暗示着接受过现代教育的农村出身的知识青年可能会跟生于斯的故乡形成隔阂。

  在《拜访郑老师》当中,“我”哥哥与乡土世界的隔阂,只是隐约可见,另一个短篇《哥哥的诊所》则可以视为《拜访郑老师》的后续。它主要讲述的是哥哥在石家庄学医三年后回乡的经历。湖村的人更多是喜欢能上门来看病的赤脚医生,哥哥却觉得这不够文明。作为一个自认称职的医生,他也为需要与另外三个赤脚医生以同样的方式竞争而感到羞耻。因此,他坚持开诊所,而且是非常有现代意味的诊所。它不但拥有高档的招牌,摆设也非常现代,有医学人体图,有各种各样的医书,哥哥则每天都在诊所里坐诊,“穿上他特意制定的白大褂,有事还戴顶白色的帽子,把听诊器挂在胸口处,看起来像是故时人所佩戴的器物……”②哥哥甚至比镇上的医生还要认真,哥哥坐诊前会到水盆边洗手,先用洗洁精洗,再泡酒精,“哥哥洗手的动作很优雅——那晚我看得仔细,他的手竟然和女孩子的手差不多,如果单看那手,打死也不会相信那是一双男人的手。哥哥的手不但白,细腻,还柔,他洗手时,那些泡沫和水珠像是敷在他皮肤上的另一层皮肤,不会往外溅出一点泡沫和水珠,更不会制造出多大声响——整個过程,倒像是在进行着一场严肃而柔软的宗教仪式。”③这些细节,对塑造哥哥这个人物形象是有重要作用的,既营构了哥哥的内心世界,又揭示了他和所在的乡土世界的隔阂究竟有多深重。他所挂的医学人体图在村里人看来只是裸体图,他的讲究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不被理解的。他处于一种“在而不属于”的状态:个人的肉身“在”乡村,精神上却“不属于”,因此,个人无法认同周围世界,也得不到周围世界的认同。

  陈再见在经营这些细节时,既有意识地将个人的遭遇与时代的变迁联系起来,又不局限于此。在他的小说中,哥哥的问题并不完全是外界造成的,而有他自身的原因。小说中暗示,哥哥可能有梦游症,他知道真相后,自己吓得半死,中途便辍学了。也就是说,哥哥的困境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也可能是生理学意义上的,或者是命运意义上的。这种处理方式,会降低作品在社会批判方面的力度,对人之困境的认知却更为深入、全面。这也增加了作品的文学性,使作品避免沦为简单化的问题小说。

  对这种“在而不属于”的社会现象与精神现象,陈再见关注颇多。除了上述两篇小说,《阿道的发室》也涉及这一问题。小说中的阿道和他的父亲、祖父一样,都是理发师。阿道的父亲和祖父都是挑个担子走街串户,到了阿道开始有所改变——他开了间发室。小说开篇即写道:“别人的发室墙上贴的是明星,阿道的发室贴的是海明威。”他也是一个向往现代文明的农村知识青年,以知道墙上所贴的人物是海明威为傲。不同于《拜访郑老师》与《哥哥的诊所》中的哥哥,阿道并没有被现代文明充分教化,身上仍有许多蒙昧的所在。小说中写到,阿道的父亲和祖父都很爱说话,“口水多过茶”,“到了阿道这一代,竟然就一句话都不想说了,仿佛上辈的人把这个家族的话给说得差不多了,没留下多少话给子孙。阿道有时挺反感父亲和爷爷,虽然他们在他年少时就相继去世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没那爷俩,阿道也学不来这一手剃头的功夫,如果那样,眼下便不知道做什么好了。有一身手艺和没一身手艺,还是不一样的。”①这是一个沉默的青年。这种沉默,既是实在意义上的,也不乏象征层面的意义——乡土里的青年受到了现代文明的感召,开始重塑自身,又不知道如何贴切地表达自己的向往,无从发声,更无法找到通达理想的现实道路。《阿道的发室》中还写到一个名叫一朵的人物,她和阿道一样,都向往现代文明,甚至知道的比阿道还要多。她曾经读书成绩很好,后因高考失败而开始失眠,患了忧郁症。她真实的名字叫杜婉琴,“喜欢文学,熟知国外一大帮作家,但自己写不了东西,或者说写了发表不了,一朵是她喜欢的作家,其实也不能叫作家,就是本地一个普通作者。可她喜欢一朵的文章,于是,在陌生人那里,她有时就成了一朵。”①这里面有模仿,但模仿者和被模仿者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很多时候,模仿者很难达到被模仿者的水准与境界,更不能形成超越。起码在这篇小说中,杜婉琴就是这样的。通过一间理发室,一幅海明威的肖像画,还有一只名叫“外星人哇咔咔”的猫,一个名叫一朵的作家,陈再见写活了阿道与杜婉琴这两个小镇青年的形象。

  《藏刀人》《大军河》《飞机在天上飞来飞去》《陌生》等作品,也可以归为乡土小说一类。这些作品均注重书写时代之变,以及这种变迁所带来的人物心灵的重构,在叙事上则大多采取一种“去美学化”的策略。对于年轻一代作家而言,今天写城市文学的难度比写乡土文学显然要小一些,因为年轻一代的城市生活经验已经比乡村的生活经验要丰富,有的作家甚至已经完全没有乡村的生活经验。小说创作固然可以借力于想象和虚构,却不能完全脱离经验的支持。我们的乡土文学传统也非常强大,尤其是鲁迅、沈从文、陈忠实、萧红这些作家,在乡土文学上所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不管是在经验的表达,还是在写作美学的建构上,他们都让年轻作家觉得有压力,会有一种影响的焦虑。面对乡土文学的大师,今天的年轻作家要想继续在乡土文学上有所作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一种“去美学化”的尝试。所谓的“去美学化”,就是说在写作的时候,既要继承文学的传统,又要敢于走跟鲁迅、沈从文这些作家不一样的路。在20世纪,乡土文学形成了几种不同的书写范式,其中鲁迅所代表的是一种典型的启蒙叙事。借用程光炜的话来说,“鲁迅是以其特有的强烈不安的现代性焦虑,把批判锋芒直指所谓中国传统文化的‘封建性和‘民族劣根性,来建立中国现代文学史‘改造国民性的主流型文学叙事”。②对于乡村世界,鲁迅持一种激烈的、否定的态度。“沈从文则反其道而行之,他激烈地批判‘现代文明对中国乡村社会的破坏、扭曲和改造,通过‘寻根的文学途径重返那种精神意义上的湘西,在现代的废墟上重建带有原始意味和乌托邦色彩的‘古代文明。”③对于乡村,沈从文主要是持一种肯定的甚至是礼赞的态度。与此相连,鲁迅和沈从文其实建立了两种不同的写作美学。在他们之后的很多作家,在写作乡村文学作品的时候,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要么站在鲁迅这一边,要么是站在沈从文这一边。今天的乡土,有属于它自身的更为独特的经验与现实,我们如果想更好地表现这种经验与现实,就必须“去美学化”,不要只是考虑鲁迅、沈从文这些前辈是怎么写的,起码不要完全参照他们的思路和观念,而要学会自己去看,去感受,去直接面对眼前的现实,努力形成自己看问题的立场和角度。

  陈再见的乡土写作,正是在做类似的尝试。他知道鲁迅会怎么写,沈从文会怎么写,但他不是盲目地参照他们的写法,也不会以他们的态度为态度。他更关心的是,现在的乡土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出现了哪些问题,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活得怎么样,作家在面对这些状况时又该如何表达。而一旦作家真正找到适合表达这种经验和现实的方式,找到自己的着力点,新的写作美学也会在这个寻找的过程中慢慢成型。因此,“去美学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重新美学化”的过程。不管是对于陈再见,还是对于其他乡土作家来说,要最终形成新的思想观念和美学风格,还需要漫长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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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关注乡土中国的变化,陈再见也是城市中国的讲述者。典型意义上的城市文学,其叙事空间既是自足的,又是封闭的,其作品总有属于城市本身的语调与气息。陳再见的作品却并非如此,在书写城市的同时,总会涉及乡村。在他笔下,乡土中国和城市中国总有脱不开的关系和牵连。因此,他所写的,并非典型意义上的城市文学。

  《七脚蜘蛛》主要写“我”与水塔这两个人物。他们都来自粤东,曾一起到深圳的电子厂打工。水塔一度成为拉长,“我”则是物料员。水塔做人比“我”要活络,有时候甚至会为了钱而不惜偷窃。他们和别的过来人一样,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买房买车,扎下根来,成为深圳这一新城市的一员。而对于庞大的打工族来说,这就像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借用小说里“我”的看法,“那就跟读小学那会说要当个像爱因斯坦那样的科学家一样远大悲壮。”①当诸多的困难甚至是困境在眼前展开时,的确有不少人会像“我”一样,选择过半是逃避半是妥协的生活,或者和水塔一样耗尽心思,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这两条路都不乏典型。《七脚蜘蛛》并没有写到乡土生活,也没有写到“我”与水塔对乡土的态度。可是很显然,他们并不想回到乡土世界,继续过以往的生活。在他们看来,哪怕在城市里过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也比回乡下要强。可是乡土的记忆又总有其坚韧的一面。比如小说里的七脚蜘蛛,既真实地存在于水塔那堆满废品的出租屋里,又与他们的出生地联系在一起。我不知道在粤东是否真有七脚蜘蛛是“七脚拐鬼”这么一说,但这种特殊的经验与记忆,成了小说里最引人注意的部分。虽然小说的叙述者“我”不再像更早的离乡入城者那样,在城与乡之间有那么多的纠葛,但他们依然是社会变迁途中的中间人,必得承担社会历史所给予他们的命运。因着七脚蜘蛛这一意象,他们的命运有了隐喻的力量——住不下来又不能离去的城市,对他们来说,正是一只七脚蜘蛛。七脚蜘蛛具有一种难以抵抗的魔力,“谁要是在夜里遇到它,谁就得经受那种魔力的考验,也就是在死的边缘挣扎”。

  《双眼微睁》的叙述者跟陈再见本人一样,都是作家。小说中的“我”同样来自农村,如今在城里写作,有一天突然接到表兄的电话,被告知大舅在“我”所在的城市工作,如今生病住院了。在乡下亲戚的叙述中,“我”是一个经济富裕、有人脉的作家,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小说主要讲述的,正是大舅生病后我的心理波动和行动。我记得大舅以前对我的好,希望能尽个人的力量帮助他,无奈个人的境况并非十分明朗,因此心里充满矛盾和犹疑。“我”重视亲情,却又无法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篇小说之所以命名为《双眼微睁》,也有多种含义:一是非常实在的描写,指的是我见到受伤后的大舅时,“他的脸上有一处擦伤,血还残留着,而他的双眼微睁,似乎是睡觉时的习惯。他肯定是想睁开眼来的。”①二是对应于“我”的心理状况。面对受伤的大舅,我爱莫能助;面对生活,“我”虽尽力而为,努力改变,但又不能全然主宰生活,也需要妥协,甚至是被动地适应。在小说的结尾,大舅顺利地拿到了补偿,又因为城里的医药费太贵而由“我”表兄安排回到县里治疗。这是一个尚算如意的结局,但“我”的心情是灰暗的,带有苦涩的意味。这篇小说并没有将人物的苦难推向极端,而是保持一个开放的结局。这既能看到陈再见不走极端的写作追求,也能看出他平和的心性。

  《侵占》也值得注意。这篇小说的用意不在社会批判,而重在写世情。小说中写到一个名叫老章的人物,他在老家粤东算得上是一个文化名人,在文化馆以写戏为业。因为儿子在深圳工作、生活,老章和他的老伴也过起了大城市的生活。老章在粤东一直生活得不错,自我感觉良好,入城后的生活也差强人意。只是因为儿媳的父母来访,要在家里住上一段时间,老章开始觉得个人在家庭里的主人地位受到侵占而不开心。其中有一个情节尤为巧妙:在遇到一些人推销伪劣产品时,老章本有识别能力,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然而,他们那虚假的热情让老章觉得很受用,因此,他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是被骗了,肯定被骗了。老章没说话,他觉得自己和他们不一样,他们可以说是被骗了,可他不算,至于为什么,老章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他走在回家的路上,阳光很好,花草很好,汽车很好,路人也很好,他心情愉悦,竟然哼起了潮剧《赵少卿》许云波的唱腔,走回了香格里拉小区。”小说社会批判的色彩并不强烈,对人物心理的起承转合的出色描绘也别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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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再见还是先锋小说的承传者。许多如今仍然坚持严肃的文学探索的青年作家,大多受到过余华、苏童、格非等先锋作家的影响。正是昔日的先锋写作,为这些青年作家提供了写作技巧上的参照,让他们得以迅速地完成诗学或叙事艺术的积累,从而能够多样地、自如地和现实短兵相接,进行个人化的写作风格的建构。这种承传关系,在陈再见的身上也存在。他的《喜欢抹脸的人》《妹妹》《大军河》《上帝的弃儿》等作品均能看出这一点。

  在《喜欢抹脸的人》中,陈再见有意以轻盈的笔触探询存在之谜。小说写的是一个无所事事、没有固定职业的闲人,写到了他喜欢抹脸这一无意识的动作,也写到他参与了一次意外的抢劫。这篇小说的情节完整,人物行事的逻辑却是断裂的,因此一切都变得无比荒诞。这篇小说在观念上能够看到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对虚无、宿命等主题的重述则与往昔的先锋小说非常接近。

  《妹妹》也可以放在这一视野下进行考察。小说的主人公名叫林果,他生性敏感,有些忧郁的气质。他出生于乡村,成年后入城打工。这个敏感而忧郁的青年一直在记忆与现实之间踟蹰。这篇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妹妹》,跟林果的以下遭遇有直接关系:他母亲曾经怀过一个孩子,也就是林果的妹妹,这个妹妹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母亲后来却对她念念不忘,时常对林果讲起,给林果烙下了很深的记忆。林果成年后仍然一再想起这个早已不存在的妹妹,结婚后也因此对生育怀有恐惧。他的妻子后来还经历了一次早产,和他的妹妹一样,他的孩子早早就夭折。这篇小说延续了昔日的先锋小说家所关注的宿命主题:命运既不可知,也无从把握,尤其是当厄运降临时,就只能被动地承受,而无力回避或改变。

  陈再见在此展现出苏童式的细腻而独异的想象力,以及余华式的冷酷。小说中写到,林果的女儿死亡后,林果将死婴放在一个购物袋里,想着为她寻找一个合适的去处。“他感觉出购物袋渐渐沉了起来,那是一种肉体的沉——提一个肉体和提一块石头有着明显的区别。尽管林果的手没接触到肉体,可他仿佛也能通过购物袋感觉到了肉体的圆滑。他害怕了。此刻他提着的是一个尸体,一个已经死了的或者将死的女婴。而他是这个女婴的父亲,骨肉相连,血脉相依。他提着自己的骨肉,在寻找一块可以遗弃的地方。他的心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狠,这么的硬邦邦。他恨不得快点和购物袋里的肉体脱离关系,他好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里来,继续打工,过日子。”①这段描写非常细致,颇有冲击力,又显得阴森,就好像余华和苏童在此合体了。

  如果只是传承先锋小说的叙事艺术和主题,小说的意义终归是有限的。好在这篇小说在另外的层面能有所推进,有所创造:以往的先锋小说有非常浓重的观念预设的痕迹,观念也与现实多有隔膜,陈再见则曾试图让这种相对空灵的观念找到现实的根源,让小说的写作足够及物,贴近现实。虽然小说中没有用很多的篇幅去写林果的打工生活,但是这篇作品相当到位地写出了林果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生活的艰难,尤其是当厄运降临时,他是如何的难以承受。这种虚与实的结合能力,是超过他的文学前辈的。这种能力,在《上帝的弃儿》则得到了进一步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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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具体的写法上,陈再见的小说也有其特点。他很注重处理我们这个时代的经验与现实,也有自己的方法,那就是以人物和故事作为中心。他所采取的,其实是小说最为常规的写法。他非常注重人物形象的塑造,有时直接以人物的名字或身份来命名小说,比如《哥哥》《妹妹》《藏刀人》《张小年的江湖》《阿道的发室》,等等。这些作品之所以受到关注,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因为这些人物的形象。

  陈再见笔下有的人物,是只要读过一遍小说就能记住的。张小年这个少年的形象,显得灵动鲜活。之所以如此,则与陈再见善于写人物的心理有关系。他非常善于写他们在遭遇不同的现实时心理的细微变化。陈再见笔下的人物,既有独特的个性,又有时代的共性。他有一篇小说叫《微尘》,以第一人称来展开。小说中的叙述者“我”(成苇)是一个尚无名气的写作者,在深圳的城中村生活。小说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讲述他还有从事废品收购的朋友罗一枪两人落拓无比又不乏细小乐趣的生活。在叙述的中途,则转而书写成苇因父亲病故而回乡参加操持葬礼的经历。在回顾父亲患病的细节时,陈再见所用的是一种略带哀伤的笔墨。在这克制的情绪中,父亲等乡下人那种卑微的生存状况依然是骇人的。成苇等农村出身的新一代青年在进入城市又重返农村时也难免会悲哀地发现,个人的困境是如此巨大。他们在城市里大多属于仅能解决温饱的“蚁族”,却被乡村百姓误以为是成功人士,因而对他们寄予厚望。当他们回到乡村世界时,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承受巨大的责任,甚至没有能力为亲人安排一场体面的葬礼。成苇的遭遇,其实也是新一代的农村青年的遭遇,这是一个能引起读者共鸣的人物。

  陳再见的小说,大多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哪怕是写作短篇,他也会注意故事的完整性。他讲究故事的起承转合,讲究留白,讲究设置悬念,这就使得他笔下的故事颇有吸引力,《藏刀人》与《瓜果》等可视为其中的代表。他有的作品,比如《钓鱼岛》《喜欢抹脸的人》《胡须》等等,也会注重形式实验,或者是想要表达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但这些尝试并不是特别成功,意义也有限。其实塑造人物形象,讲好一个故事,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天赋,也是不可多得的能力。一部小说最后真正要被人记住,最重要的一条考量标准,就是看能不能塑造一些甚至只是一个能够在文学史上留得下来的人物。在我看来,陈再见不应舍弃这种追求,相反,应继续往这方面努力。以故事来结构观念,这看似平常,实则是小说的常道,也是小说的大道。

  不管是写乡土中国也好,还是写城市中国也好,抑或是重视形式探索和观念探索也好,陈再见笔下的人物大多有共同特点:他们是这个时代的边缘人或底层人。陈再见一方面对底层有同情,又带有一定的反思。中国文学其实一直有同情弱者的传统,从同情弱者的立场出发,很多作家则会认为弱者天然就代表着道义,代表着正确的一方,陈再见的小说却并非如此。对于底层的生活,陈再见是非常熟悉的,所以他会不断地将这种生活经验转化为小说。在这个转化的过程当中,则始终有一个知识分子的视角。他有关注底层的热情,但又有知识分子的审慎。切身的体验,让他真正懂得乡土中国和城市中国内部的真相;他洞悉社会转型中所出现的诸多不义与不公,却从不以峻急的、控诉的语调发声,相反,他相信沉默也是一种力量,更信赖内敛的、隐忍的表达,力求以事实说话。或许可以这样理解他的叙事美学:有如深河,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这些品质,亦有助于他走向更开阔的境界。

  自觉地书写乡土中国与城市中国,让陈再见的文学世界一开始就有较为广阔的疆域,稍嫌遗憾的是,他在文学探索上显得略为保守。他多是写他非常熟悉非常有把握的那一部分经验,随着创作历程的进一步展开,这种写法所导致的同质化的危险是可以预见的。为了克服这一点,陈再见需要继续扩展个人的经验和视野,将目光转向更广大的人群,凝视那更为多元的人生。如此,他的文学世界,将会有另一番风景。

  【责任编辑】 ? 邹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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