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论源自西方,由西方语言写成,让中国人读懂、运用,必须翻译——这是个接近废话的真理。但翻译得准不准,好不好,却不是一个无须讨论的问题。从绝对意义上说,把一国文字原汁原味转成另一国文字,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南北朝佛经翻译大师鸠摩罗什就说:“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2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钟书在《林纾的翻译》中引《说文解字》中对“译”的训诂,说它与“诱”“媒”“讹”“化”一脉相通,彼此呼应。3而当代著名翻译家许渊冲认为,西方国家语言词汇之间的对等可达九成,所以他们提出对等原则,但中西之间对等者,只有一半,对等之说遂不能成立于中西翻译。4九成一半之说,未见得出于准确统计,但就许先生的翻译经验来看,大抵应当不错。
翻译的失味、传讹和无法对等,我们可以从翻成外语的中国书籍中稍加体会。比如《西游记》被英国人韦利译为《猴子》(Monkey)或《猴子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Monkey)5;《水浒传》被赛珍珠英译为《四海之内皆兄弟》(All Men are Brothers),在德国人那里,它又成了《强盗与兵》(R·uber ?und ?Soldaten)6。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即使在最优秀的汉学家笔下,也很难让异国读者完全理解。比如得陇望蜀、东施效颦这样的成语,俄译者帕纳休克就直译为:“占领了陇公国,还要蜀公国!”“东施也皱起了眉头。”7虽然加了长长的注释,想必外国读者的心脏一定还会有些受不了:宝玉不是在看一个女孩子流着泪在地上抠土么,怎么没头没脑跳出个东施……
外国人对中国文化雾里看花,中国人对外国文化何尝不是如此!说到文艺理论,虽然众多翻译家多年来沟通中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西方的西方文论和在中国的西方文论,还是有不小的差别。因此有学者提出“汉译西方文论”的概念,来特指译成汉语并在汉语学术界产生影响的西方文论。8这是一个很精辟、很聪明、很有远见的区分。虽然如此,任何想了解外国文化的人,都希望接近原本——这也是当年法显、玄奘、义净不远万里去印度取经的基本动力。今天我们学习外国文化(尤其是学习外语)的机会和条件,要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但我们的翻译,却远远没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这是很遗憾的事情。尤其是文艺理论的翻译,难度高,需求大,偏偏赶上这个“浮躁的时代”,虽年年有书籍大量出版,但质量良莠不齐,难孚人望。有些学者甚至称文艺理论的翻译是翻译界的重灾区9,也未必是危言耸听。君不见某些译文,不仅不能洞察幽微曲尽其妙,就连一些基本术语或核心词汇,也译得颟顸苟且,硬伤累累。小子不敏,不揣谫陋,试举几个误译误用的例子,请多识之士不吝郢正。
一、以大指小:“Art history”译为“艺术史”
“Art”一词,在《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辞典》(2013年版)中,意思有四个:一是艺术(尤其是指视觉艺术,如绘画和雕塑);二是文艺(如绘画、音乐、文学和舞蹈);三是与理科相对的人文科学,即文科;四是通过训练而得的技术、技艺、技巧,如“谈话的技巧”。值得注意的是头两个含义:第一个单指美术,第二个是包括美术在内的综合艺术。这有点麻烦,比如用英文说某人学习“Art”,指的到底是美术,还是泛泛而论“他是个搞艺术的”?
在现代汉语中,艺术、美术分得很清楚。“艺术”一词,多数情况下与“文学”并称。比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文学和艺术分开,艺术包括戏剧、音乐、美术、摄影、书法、舞蹈等多个门类。我国高校的一级学科设置,2011年开始增设“艺术学”,它除美术学、设计学,还包括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在《辞海》中,“艺术”一词与实际应用的概念稍有不同,把文学也涵盖了,当然也少不了戏剧、影视、音乐,更少不了绘画、雕塑、建筑等等。至于说“艺术”和其他文字搭配,比如说“艺术史”,也改变不了什么,指的是综合的多门类的艺术发展史。中国人自己写的书,也合乎这种基本概念,艺术就是艺术,美术就是美术。比如徐复观(1903-1982)著书名曰《中国艺术精神》,包括了音乐、绘画、书法,有多种门类。又如陈师曾(1876-1923)著书名曰《中国绘画史》,丰子恺(1898-1975)著书名曰《绘画与文学》,傅抱石(1904-1965)著书名曰《中国绘画变迁史纲》,都名实相副,分毫不爽。
但西方人的很多书籍翻译过来,一般中国读者就容易上书名的当。比如三联书店出版的一本词典,为英国人史密斯编写,名曰《艺术词典》,英文为Dictionary of Art Terms。表面看,这是多门类艺术名词词典,但其内容提要称:“本词典对绘画、雕塑、建筑、装饰、应用艺术、平面设计及摄影技巧等艺术领域的2000多条术语进行图文并茂、直观扼要的定义和解释。”——原来这是一个视觉艺术方面的词典。又如瑞士著名学者沃尔夫林用德文著书,英译为Classic Art,中译为《古典艺术》。前言中称:“本书目标意在强调意大利古典艺术的艺术内容,这是在16世纪臻于成熟的艺术。”虽然左一个“艺术”,右一个“艺术”,但此书内容仅限于美术,绝没有音乐、舞蹈等兄弟的参与。
当西方人把“Art”与“history”(历史)连用,就专指美术史,已经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常识。但是,我们的译者,还是广泛地用“艺术史”来代替“美术史”。比如美国人詹森所著Jansons ?History of Art,英国人修昂纳等所著A World History of Art,其研究的对象,均为美术。但中译者,把前者译为《詹森艺术史》,后者译为《世界艺术史》。其实詹森和修昂纳使用“Art”一点儿没错,他们指的就是“美术”史嘛,弄不清楚的,是那些译者。
有意思的是,有的译者会在“艺术”和“美术”二者之间摇摆不定,把一个“Art”译成两个词。比如沃尔夫林的另一部书,从德文译到英文为Principle of Art History,其副标题是The Problem of the Development of Style in Later Art。中文译者把主标题译为“美术史的基本概念”,到了副标题,就译为“后期艺术中的风格发展问题”。且不说“后期艺术”有硬译不达的毛病,就凭一个“Art”译法,足见其举棋不定,彷徨无措。类似情况,在民国时代郑昶先生(1894-1952)的《中国美术史》中也出现过。书中序言引用了英国雷特教授《艺术之意义》(The Meaning of Art)一书片段,即用“艺术”来指代“美术”,大概郑昶先生不便擅自修改他人的译文。好在此书讲的是雕塑、建筑、绘画、书法、陶瓷等五项内容,故仍以“美术史”为名,说明作者对美术、艺术之别,是心中有数的。
学界对“艺术史”与“美术史”的差异,有过一些关注,10但很少有人从误译的角度考虑过这个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并非侧重“美术”的“Art”译为“艺术”都是错误。傅雷先生翻译丹纳《艺术哲学》(法文:Philosophie de l'art),就是一个很准确的译例——此书虽以绘画、雕塑、建筑为主,但旁及音乐、文学等艺术门类,又有很重要的理论创见,以种族、时代、环境为决定艺术发展的三要素,故称作“艺术哲学”,毫无不妥。看来,一部书中的“Art”到底应译为“艺术”还是“美术”,最终决定的因素,是它究竟写了什么。
二、以小指大:“Проза”译为“散文”11
俄国形式主义文论的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1893-1984),有一部很有名的作品,坊间通行的译本,名曰《散文理论》,俄文是О теории прозы。它译自苏联作家出版社1983年的版本——这个版本存在某种复杂性,这里不得不稍加说明。首先,它是两部书的复合体。什氏在1925年和1982年分别出版了两部书,都叫О теории прозы(这种同一作者写不同的两部书用相同书名的情况,在书籍出版史上似乎并不多见)。其中第一部,除前言外,共有10篇文章12,但在中译本(也即苏联的1983年版)中,只收入了前言和最前面的两篇文章。其次,前后两部书的风格迥然有异。作者三十多岁写就的第一部,接近严谨的论文,语言准确,思路清晰,逻辑性很强;近九十岁完成的第二部,为口述体,系他人笔录成书,结构松散,带有意识流、蒙太奇的特点——这当与作者年龄不无关系。
当然版本问题不是重点,我们讨论的,是中文译名《散文理论》传递的一个信息:这是一部关于散文的理论著作。但是,阅读此书会发现,它涉及的主要文体是小说、戏剧,还有一些民间故事、童话、电影等。这就好比在一个招牌上写着“水果店”的地方,人们看到货架上摆的却是牛肉、面包和布料。究其原因,是译者以俄汉字典为准,将原文“Проза”译成了“散文”。
中国字典的这种译法,并不准确。而俄国人自己的字典——权威的《奥热果夫俄文字典》明确指出:Проза是指非诗歌类的文学作品(Нестихотворн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 в отличие от поэзии.)。其实译者本人对这个问题也不无察觉——“本书书名的翻译颇费斟酌,现译《散文理论》似易引起误解,因我国文学中‘散文一般指不重情节、作者主观色彩较浓的各式文章,而俄语‘散文(Проза)一词,则泛指非韵文以外的所有文学体裁。”看来,“Проза”给译者造成了困难,因为中文中没有一个对应诗歌之外所有文体的统称。译者称,有人建议以“小说理论”代之,但译者认为“小说理论”不能涵盖什氏所涉及的戏剧、民间故事、神话等体裁,就没有采纳这种意见。其实,以“小说”代之,虽不准确,但毕竟是向前走了一步——因为在此书中,毕竟涉及小说甚多,而中文意义上的散文,基本是不存在的。但译者退缩了,向字典投降:“最后仍回到现在这个比较拘泥于原文的译名上。”13他所指的“原文”,当然不是奥热果夫的解释。
那么,什氏本人使用Проза,错了吗?当然没有。这部书,无论是节选于1925年版本的前半部分,还是写于1982年的后半部分,研究的对象都是诗歌以外的文学体裁。从命意上考虑,什氏是想探索、建立一个对应于“诗论”的“非诗文体论”。在书中,他经常把小说、戏剧等文体的艺术特征与诗歌相对比。他还说:“散文诗学尚未建立,因为散文姗姗来迟。”14(权且利用译者的语汇,读者自可以意逆志。)综览西方文艺理论,诗论出现早,研究深,著作多,而非韵文诸文体理论出现较晚,各门类的研究状况参差不齐(如戏剧和民间故事的理论研究,便不可同日而语)。什氏欲创立或深化“非诗文体论”,除主张其形式主义理论之外,大有在韵文之外综合众体、别开生面的意味和雄心。既然如此,“О теории прозы”,依本人的拙见,或可译为“叙事文体理论”,或可译为“诗外述理”“诗外文谭”之类的书名。前者“叙事”二字,偏重义译,虽不能与Проза全然吻合(因为有些诗也有叙事功能),但可以基本概括此书实际涉及的文艺形式,因为小说、戏剧、电影、民间故事、童话等等,都包含“叙事”的因素。后者“诗外”二字,偏重直译,突出“Проза”相对于诗歌的含义,较为准确,也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当然,这几种事后诸葛亮的“改译”,也许并非最佳的方案,但较之以小指大、以偏概全的“散文”二字来说,大概更能靠近原著的本意吧。
三、以少代多:“Les testaments”只译为
“遗嘱”
米兰·昆德拉有一部文艺随笔,名曰《被背叛的遗嘱》,法文原文为Les testaments trahis。此书分九部分,第二部分出现“遗嘱”“背叛”的内容,可谓一书解题的枢纽。
话说奥国作家卡夫卡生前立下遗嘱,请其好友布洛德在其死后烧毁全部遗稿。但是布洛德没有遵嘱行事,而是将其作品一一出版。卡夫卡的遗嘱由此遭到了背叛。平庸的好心人布洛德还进一步背叛,把卡夫卡塑造成一个宗教思想家,一个独自承受痛苦、默默奉献的圣哲。为了让卡夫卡的形象高大全,布洛德还把卡夫卡变成了一个性无能的男人。事实上,卡夫卡本人与后来“卡夫卡学”中的卡夫卡是极为不同的。他不是一个圣徒,不是哲学家,不是革命者,他只是一个小说家,一个诗人。同时,他也并非性无能。他不仅在日记里坦白“在妓院门口走过,就像在一个心爱的女子的家门口走过”。(这句话被布洛德在发表时删去了)。而且,他还是西方一位较早涉及性描写的严肃作家。
书中这一部分,把书名中的两个关键要素都清晰地展现出来。但其他八个部分,“背叛”和“遗嘱”却并没有一以贯之平衡发展。简言之,是有“背叛”而无“遗嘱”,且“背叛”也与布洛德的“进一步背叛”性质相埒。而“进一步背叛”,正是此书主旨。昆德拉说:“我向来深深地、强烈地憎恨一些人——他们总是试图在一部艺术作品中找出一种姿态(政治的、哲学的、宗教的,等等),而不是从中寻找一种认识,去理解、抓住现实的种种面貌。”15在他看来,凡是从非文艺的角度来体验、解读文艺作品,都是对文艺的“背叛”。他认为,真正的文学艺术,是不应当与道德、宗教、科学等领域混同为一、纠缠不休的。昆氏所讨论的大部分内容,都与这个核心观点有关。比如他举例海明威的短篇小说《白象似的群山》,写车站上一对男女的对话,男人劝女孩做人工流产手术,充满人生困境的隐喻,而在一位美国教授的阐释中,这篇小说变成了一堂德育课(教育少女自爱?),也为作者生平提供了注解(大概教授先生能考证出这篇小说源自海明威本人的一段风流韵事)。又如昆德拉自己的小说《告别圆舞曲》,一位医生用自己的精子治疗女性患者,这当然是个不能当真的“无厘头”情节,但一些医学专家郑重其事地提出意见:昆德拉先生,您书中对人工授精的意义,没有充分阐发……
昆氏所举的例子,像文学教授、医学专家,隔膜、偏离于文学艺术的特性,可以称作是“背叛”。但是,“遗嘱”二字却落了空。因为海明威、昆德拉等作家,既没有立下焚稿勿存的遗嘱,也没有立下不许过度阐释的遗嘱,甚至他们是否立下遗嘱,也无法确定。换句话说,文学教授和医学专家“背叛”了,可他们“背叛”的,却不是“遗嘱”。另外,从法文书名上看,“Les testaments”是个复数形式,即“多个遗嘱”,而书中真正涉及“遗嘱”的,又只有卡夫卡的那一个,这就有些奇怪了。
难道昆德拉垂垂老矣,昏昏然不知所云?当然“非也”!实际上昆德拉使用的“遗嘱”二字,绝非雪泥鸿爪,而是处处都在,遍布全书,其关键,在于“Testament”是个多义词。实际上,法文“Testament”除“遗嘱”之外,还与《圣经》中之《旧约》《新约》的“约”为同一字。所谓“约”,具有宗教意义,是神与人之间的约定。这里,昆氏用了一个巧妙的双关语——“Testament”既是卡夫卡的“遗嘱”,也是要求人类遵照执行的神圣戒律、约法。具体落实到这部书,这个“圣约”指的就是艺术的本体性、独立性和纯粹性。昆德拉是借用宗教术语把艺术的本质属性提升到一种人神之约、自然大道的高度。
这样理解“Les testaments”,昆德拉的这部书,就不是令人费解的一盘散沙,而变得严密清晰——它的每一章节,都不脱离中心主旨。比如大学教授和医学专家所“背叛”的,也就不是什么“遗嘱”,而是一种文学艺术的“律法”,这样“背叛”也就有了明确的着落。
那么,书名改译为“被背叛的圣约”或“被背叛的文艺律法”好不好?——当然不好!这将多么笨拙、呆板、无趣啊!“遗嘱”二字,其来有自,且饶有兴味,作为书名,堪称佳译。但是,没有交代“Testament”更多的含义,中国读者就无从体会昆德拉的巧思,甚至于其大旨茫然无绪。其实这部没有序跋的小书,只要加上一个“弁言”,或附上一个小注,中国读者就不会绞尽脑汁地猜谜了。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是谁之过?”
四、不通训诂:“Entzauberung”(德)“disenchantment”(英)译为“祛魅”
“祛魅”一词,目前在文艺批评文章中很是常见。最初,它是由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1864-1920)创造的一个术语,德文原文为“Entzauberung”,意思是“使之不再着魔”、“使之失去魅力”。这个术语,韦伯用于指称现代化过程中世俗化、理性化对宗教神秘性的消除。他说,理性化让人们认为“再也没有什么神秘莫测、无法计算的力量在起作用,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掌握一切”。人们不必“为了控制或祈求神灵而求助于魔法,技术和计算在发挥着这样的功效,而这比任何其他事情更明确地意味着理智化”。(《学术与政治》)韦伯还指出,我们这个时代,由于理性化和理智化,“那些终极的、最高贵的价值,已从公共生活中销声匿迹”。(《以学术为业》)16
德文“Entzauberung”,后来被译为英文,作“disenchantment”,再后来,被译成“祛魅”两个汉字。这一连串的翻译,采用的都是拆字法,也就是将一个外文单词分为不同的部分,分别译出。“Entzauberung”是由“ent”和“Zauberung”两部分组成的,“Disenchantment”是由“dis”和“Enchant”两部分(外加后缀“ment”)组成的。前者是表示否定、相反、消除、脱离,后者表示迷惑、着迷、妖术、魅力。由于德文的“Zauberer”、英文的“Enchanter”意为巫师、妖人,中文译者很可能把外文单词一截两段,又合之成词,表达“去除魅力”之意,简称“祛魅”。这种处理,有几个问题:一是“去除魅力”不能表达韦伯原文中的本质含义;二是“去除魅力”从语法上不能简化为“祛魅”,因为“魅”作为一个偏正结构的双音词的前一部分,不能代表“魅力”;三是从训诂学上说,“祛魅”完全是另一个意思。《说文解字》解释“魅”的原义,为“老物精也”。段玉裁引服虔语:“怪物或云‘魅,人面兽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换句话说,中译“祛魅”,是“赶走老妖精”的意思。即使这个“老妖精”有“惑人”的特点,也难以指代前现代化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蒙昧状态和神秘主义。
其实,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中,就把韦伯这个德文单词“Entzauberung”翻译成“desacralization”,其含义是“神秘或神圣性的消失”。17也就是说,韦伯的这个术语,完全可以译为“去神圣化”“去神秘化”——这岂不比“祛魅”这样一个不中不西的词汇更恰当、更正确?译者显然没有对韦伯理论的主旨深入理解,后来很多学者在使用这个术语时也没有充分利用杰姆逊的英译。这个半生不熟、生硬牵强的所谓“术语”,常常镶钳在诸多文章的字里行间,与“他者”“规训”“异延”等词汇,一同从事着把汉语加工成外语的伟大工作。
上述几个误译之例,或失信,或未达,或不雅。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术语和名词,绝不是微妙晦涩,非硕学明哲无以洞察——它们有的印于封面,有的关乎宏旨。对它们的误译,实在是令人汗颜的尴尬事。荀子说:“一物不称,乱之端也。”类似的理论术语、核心词汇,实际上是文艺研究中的基础材料,有如建筑中的砖石、武器中的弹药。如果译者不能准确传达,就好比建材厂烧制的劣砖、兵工厂生产的臭弹,拿去让人盖房子、上战场,只能是一塌糊涂、一败涂地。当下文艺理论评论,为人诟病的重要原因,是晦涩难懂掉书袋,专业术语满天飞。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不一而足,但其中有一条肯定少不了,那就是一些学者轻信了“劣砖”,误用了“臭弹”。
其实概念、术语误译的现象,不过是冰山一角,在许多文艺理论翻译作品中,语言粗糙、句式欧化、学理悖谬,岂是偶尔一见?究其原因,译界有人执事不敬,学术体制未免轻视译事,出版行业或以糟糠待贤,都是人所共见的事实,毋庸赘言。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译者知识结构的欠缺,作为当下外语翻译、教学中的大问题,似乎尚未引起学界和教育界的高度重视。
一百多年前,晚清时代的先贤,在译书大潮中,就对很多粗制滥造的译作深感忧虑,他们勤于思考,在翻译理论方面多有创获,时至今日,不少真知灼见依旧闪耀着熠熠光彩。通晓拉丁文、希腊文、英文和法文的马建忠(1845-1900)认为,很多“文义难精”的翻译者,“大抵于外国之语言,或稍涉其藩篱,而其文字之微辞奥旨,与夫各国之古文辞者,率茫然而未识其名称;或仅通外国文字语言,而汉文则粗陋鄙俚,未窥门径”。所以“使之从事译书,阅者展卷未终,触人欲呕”。(1896年,《拟设翻译书院议》)18言下之意,马氏认为解决两种语言转换中出现的问题,是要译者精熟本国和外国文字。随后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1897年)中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这一标准,如今无人不晓,已是译界的不刊之论。但究其实质,它仍是关注译本与原著之间的关系,与马氏旨趣略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梁启超在《变法通议》(1896-1899)的《论译书》一文中,有更深入的论述:
“凡译书者,於华文、西文及所译书中所言颛门之学,三者具通,斯为上才;通二者次之,仅通一则不能以才称矣。”19
梁氏提出了优秀译才的三个具体标准:通中文、懂外语、精专业。他不满那些忽视学术的“方言学堂”(即当年的外语专科学校),批评他们以培养译署使馆中职同杂役的“通事”为教学目的,学生因此“鲜以学自厉”,有的甚至一书未读,也能毕业。他提议革新教学方法,让学生除外语之外,还要学习国家急需的专业知识,并且“加读汉文,由唐宋八家上溯周秦诸子,日课论说,使辞达理举”。20细味其言,梁启超的中心思想,是改善译书状况要以改良外语教育为始,并把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作为首要任务。如果说马氏分析了原因,严氏设定了标准,梁氏则是发现了问题、找到了根源、提出了对策,不能不说是独具只眼,超乎侪辈。可惜梁氏的这番设想,在当时很难实现,在今天,也并没有成为支撑相关教育制度的核心理念。不过古往今来在译事上有所作为的人物,如鸠摩罗什、玄奘、徐光启、李善兰、华衡芳、严复、冯承钧、钱钟书、梁实秋等,莫不外文、中文、专业三者俱佳,他们以融通中外、信达雅驯的译作,验证了梁氏之论洵为的言。较之先贤,今天的文艺理论翻译家,如果某些译作不能“辞达理举”,是否应当反思自己欠缺一二呢?
刘禹锡诗云:“勿以翻译徒,不为文雅雄。”当今时代,任何一国文人能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都仰赖于翻译的手眼高低;而国人能否“向洋看世界”,真正吸收外来思想养分,翻译的作用更是不可轻忽。期待“属当译任”之人,孜孜矻矻,充盈腹笥,执笔之际,陶冶精求,甚或以一名之不立,为旬月之踟蹰;也期待更多的优秀学者,沿波讨源,博学明辨,既不为误译所蔽,又善于会通转化,把拿来主义进行到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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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方维规.中国翻译重灾区.中国图书评论,2011(10):99~103
[10]如东南大学刘道广教授写过一篇文章,叫《论“艺术史”与“美术史”内容的差异》,其核心观点是:艺术史研究的是各历史阶段最具代表性的艺术体裁,及该代表性艺术与非代表性艺术在历史发展中彼此消长的规律;美术史应该研究美术概念内建筑、雕刻、绘画、书法、工艺之间逻辑发展关系,而不是各朝代美术史料的记录。
[11]本节观点受到方维规先生《中国翻译重灾区》一文的启发, 特此说明。(《中国图书评论》,2011年第10期,第99~103页)
[12]见该书“联邦”出版社(莫斯科)1929 年俄文版。Шкловский:Оте о р и и п р о з ы .М о с к в а : издательствоФедерация.
[13]维·什克洛夫斯基.译者前言.散文理论.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
[14]维·什克洛夫斯基.散文理论.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94页
[15]米兰·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97页
此处译文,未能尽意传神,读者自可循其辞而味其旨。
[16]王先霈,王又平.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90页
[17]王先霈,王又平.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90页
[18]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4.247页
[19]梁启超.饮冰室合集.北京:中华书局,第一册,76页
[20]梁启超.饮冰室合集.北京:中华书局,第一册,76页
责任编辑 陈昌平
胡海迪,1971年生,满族,沈阳人,文学博士,供职于辽宁省文艺理论研究室,《艺术广角》杂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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