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有一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人性的论断。既是君子的修养,又是与人相处之道。大意是一个人不想要的东西或是自己办不到的事情,不要给与别人或是去让别人一定办到。一个人要时时刻刻观照自己,不要去勉强别人。这是做人的一个根本。尤其在人为的社会里,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团体,亲朋好友,同事乡邻,上级下级,常常有“已所不欲,施于人”之为。把自己不要的,“居高临下”地送给甚或掷给别人,现实生活中大有人在,且不说给与的好或坏,还是别人的需或不需,征得别人的同意与否也暂且不论。单就给的动机而言,先就失了德行。好东西自然据为己有,不为过,不想要的东西奉与他人,算不算对他人的一种歧视,或是是否尊重他人,我看值得思考。在就送的方式而言,也体现了对别人尊严的重视与否。曾经看到过一则小故事。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一个人刚刚得到一条新的毛毯,以解冬天寒冷之苦。不巧其亲戚前来求援,支支吾吾难于出口。这个人懂其义,于是把毛毯拿出,说“我这有一条毛毯,你去用吧,不然我也用不着,还担心虫子咬呢。”亲戚百感交集,因其也知这个人家里也不殷实,不过是先急人所急罢了,变通说法,实乃顾虑到借者的尊严。用心良苦,虽则不免虚伪之嫌,但令人感动,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尊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质是在心理上对他人的尊重。这是一项为人的修养,试问几人做到?也许这个问题提出不太合时宜。凡人自作凡事,原也无可厚非,只是现在“人性化”的口号愈提愈烈,所谓“人性化”是尊重人的自然要求和发展,作为人,最高需求是心理层面的需求,那就是人是有尊严的,是需要尊重的。在孔子的时代,尚能提出如此以人为本的观点,在社会进步了几千年的今天,我们是否进步了呢?
孔子的高尚令人由衷地尊敬。而庄子却让人由衷地敬仰。何也?庄子云“已所甚欲,也勿施于人。”自己最喜欢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可以说这个观点比之孔子,更为人性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高尚,“已所甚欲,勿施于人。”是一种对人性的大彻底,大尊重。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或方式,也不要勉强他人。因为对己而言可能很好,于他人合适吗?会好吗?不见得吧。好意是好意,但未必人人都能承受。比如,现在的家长对于小孩子,恨不得把天底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孩子,孩子会认为很好吗?大堆昂贵的玩具,也许不如一滩泥沙玩得逍遥;各种补习班,也许不如远游一次的收获多多;溺爱的亲人,也许不如提醒一句真话的陌生人收到更大的尊敬。因此,人的生活和习惯的不同,造就了人的思维方式的不同,也就是人人的快乐不同,痛苦不同,需求不同,因此对于“好”的理解不同,强加于人就是强烈的不尊重。所以好心未必办好事,更不用说坏心眼了。人是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的,活得自在洒脱,是一种福分,是一种真性情,而不是活给别人看的,是一种真正的自己的体验。当然这是在不伤害到他人基础之上的,不损人而利己的快活,是一种智慧。而先人的智慧依旧在当代闪现着魅力的光环,在这种智慧里,我们足以能找得到让我们走得宽广轻快的方式,找得到更合乎人性的要求和发展的路途。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质是在心理上对他人的尊重。这是一项为人的修养,试问几人做到?也许这个问题提出不太合时宜。凡人自作凡事,原也无可厚非,只是现在“人性化”的口号愈提愈烈,所谓“人性化”是尊重人的自然要求和发展,作为人,最高需求是心理层面的需求,那就是人是有尊严的,是需要尊重的。在孔子的时代,尚能提出如此以人为本的观点,在社会进步了几千年的今天,我们是否进步了呢?
孔子的高尚令人由衷地尊敬。而庄子却让人由衷地敬仰。何也?庄子云“已所甚欲,也勿施于人。”自己最喜欢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可以说这个观点比之孔子,更为人性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高尚,“已所甚欲,勿施于人。”是一种对人性的大彻底,大尊重。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或方式,也不要勉强他人。因为对己而言可能很好,于他人合适吗?会好吗?不见得吧。好意是好意,但未必人人都能承受。比如,现在的家长对于小孩子,恨不得把天底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孩子,孩子会认为很好吗?大堆昂贵的玩具,也许不如一滩泥沙玩得逍遥;各种补习班,也许不如远游一次的收获多多;溺爱的亲人,也许不如提醒一句真话的陌生人收到更大的尊敬。因此,人的生活和习惯的不同,造就了人的思维方式的不同,也就是人人的快乐不同,痛苦不同,需求不同,因此对于“好”的理解不同,强加于人就是强烈的不尊重。所以好心未必办好事,更不用说坏心眼了。人是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的,活得自在洒脱,是一种福分,是一种真性情,而不是活给别人看的,是一种真正的自己的体验。当然这是在不伤害到他人基础之上的,不损人而利己的快活,是一种智慧。而先人的智慧依旧在当代闪现着魅力的光环,在这种智慧里,我们足以能找得到让我们走得宽广轻快的方式,找得到更合乎人性的要求和发展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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