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昭平君的母亲隆虑公主因病去世前,曾“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可谓爱子心切,用心良苦,汉武帝是答应了的。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免死”承诺,使昭平君有恃无恐,日益骄纵,居然“醉杀”公主保姆,犯下死罪。起先承诺“为昭平君豫赎死罪”的汉武帝,事到临头,却还得虑及不“诬先帝之法”且“负万民”,只好准了廷尉之奏,将昭平君处死。倘若没有“豫赎死罪”之举,昭平君或许还会多一分对于法律的敬畏,多一分对于自己言行的约束。他是汉武帝的女婿,又是汉武帝的外甥,对于他的死,汉武帝亦心如刀绞,故有东方朔赞他“赏不避仇雠,诛不择骨肉”,史家将此当作汉武帝执法严明的实例。殊不知,对于昭平君之死,汉武帝也有责任——倘说隆虑公主“头发长,见识短”而以如此方式为子孙谋乃是愚不可及,被誉为“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未曾晓之以理加以劝阻,不也与她一般见识?

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孙有所作为,谁都不愿自己的后代穷困潦倒。从这个角度说,为子孙谋可以理解却亦当有度,过犹不及,往往适得其反。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生活,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机遇,一代人有一代人可能经历的坎坷与应当付出的代价,子孙后代的事,并非都可以由父辈或祖辈去预设谋划。能以自己的言传身教,熏陶培养子孙立德、立功、立言自然很好。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如少为子孙谋,甚至不为子孙谋,尤其不可为子孙的官爵与富贵谋。
(王传生摘自《上观》2016年9月3日 图/朱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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