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
收到此信时,你在哪里,在哪颗星?记得你最爱的是海王星。那么,别忘寄来明信片。
你告诉我,要照看好你的宝贝。好的,我向你报告。
你的那只煲,就是你在古玩市场角落里捡的那只铜锅,我现在正用它蒸馍,烫手的水蒸气把锅烘得闪着金光。我俯下身子把鼻子贴在锅盖上闻一闻,还可以闻见你当年做的梅菜扣肉的味道,你可真是会做饭,真是香。
你的“长命百岁”锁,我用朱红色的绒布包裹了三层,放在有着小铜锁的木盒子里,压在大木箱底,放在里屋最隐蔽的角落。是的,家里没遭贼,我只是特别怕失去它,甚至不敢在屋外想起它,否则会心惊,飞奔回屋里,看它是否还在。我如此这般,只是因为,你太爱它了,而我太爱你了,好孩子。
在拉巴斯的街道,那个披着披风为你煎鱼的女人,想起来没有。那个双鱼的别针,现在就在我左胸口从上往下数三个扣子的地方,正对着心脏,我可以感受到你对那女人的同情、爱怜,甚至愧疚。好孩子,别担心,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去玻利维亚,在同样一个冷的夜,在同样一个斜斜向上的街道,找到一个背着娃娃的印第安女人,为她被风吹掉的披风别上双鱼。她会问我是谁,我答:我是三毛的灵魂。
对了,“心爱的”——那条“布各德特”,你在文章末问道将来要传给谁的那条项链,博物馆曾来人要收藏,我不肯,说三毛会不高兴的,这是她最爱的,她的灵魂在这条项链里,你若把它带去,她必会大闹“天宫”的。
好了,好孩子,不用再担心你的宝贝们,它们在时光之外,在人世的裂缝里,安详地,完美地,静静地躺着,真美。
告诉你,我也爱上了“收魂”。我爱收院里树、花、草的“魂”,镜头拉得极近,只是想挤出一切杂质,只剩下一个初生的芽,或一片才落的瓣,或是墨绿的叶子。我更爱的是人,在大街上闲来无事,无所顾虑,吃着雪糕,趿着拖鞋,在阳光下闲逛的人,在我的镜头里闪闪发光,多美。我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一条天蓝的牛仔裤子,一双脏脏的运动鞋,拿着相机就上了街。这身行头,有两个好处:一是不引人注意,容易“下手”;二是万一被人发现感到不好意思追来笑骂,也可以即刻转身就溜,留下一阵飘着“我自己欣赏,不会发表”的风。
我们都爱迷路。你在巴西的小城迷路,我在我家乡的小巷里迷路。相同的是,我们都快乐得不得了,也就是你说的“迷了方向,一下子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人生又是另一番风光了”。还有还有,你说一定去海边,我诧异,我们竟然如此相似。我总认为,我上辈子是溺死在海里的,尽管我住在大陆正中央,河都少见,我坚信,我会去海边,一定会。
至于荷西之事,我想你早已看开了,或者现在已经把它当作一个喜剧来看,你会说:“什么生离死别,什么阴阳两隔,荷西死了,荷西死了?那我身边站着的难道不是荷西吗?哈哈。”前些日子,想你得很,特别是在深夜,当一切喧嚣都凝固了,沉淀了,只留一个睁着双眼的我望向窗外,想到从前那个披着绿色大毛毯,一言不发,盯着天花板,想到生命、死亡、宇宙的三毛,惊觉自己也是一样的,在夜里成了孤独的哲学家。我疯狂地想见到你,是的,我想乘你梦里的列车,与三个士兵,和那个穿红色长裙的女人挥别,我是不恐惧的,反而快乐,因为我要与你相见。好了,现在我也看开了,因为我总会见到你的,只是时间的问题,那我就不再为你牵挂。是的,离去的终会在自己离去之时重现,才发觉当初的痛苦多么不值得。
那么,近来没什么大事,尽是这些小事,让你挂念的小事,和我的一些废话,现在也一一向你报告完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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