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主页
诗词歌赋
海天散文
文学小说
情感家园
校园文学
杂文评论
心灵鸡汤
百味人生
文学交流
涉世宝典
节日征文
网络文摘
文化娱乐
个人文集
心情日记
文学社团
资源中心
小说阅读
归一云思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
小说阅读
归一云思
是否能通过法律形式奖惩道德行为
时间:2023/11/9 作者:
意林
热度:
13448
℃
佛山被碾女童小悦悦离世。行人的冷漠引发舆论痛惜之余,有不少人呼吁以立法形式保护“见义勇为者”和惩罚“见死不救者”。由传统道德定义的行为究竟该不该通过法律形式保护和惩罚?
据了解,美国、德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国的法律中,均有见义勇为者“免责”、见死不救者“受罚”的相关规定,这些也成为公众眼中值得借鉴的“他山之石”。
——敏敏
作为路人,他们没有施救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
——免责
重建社会道德伦理,重拾丢失的良知和人性,不是靠立法就能解决的。只有在全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的精神,完善相关法律,让人敢去救人,更多的人就会去救。
——明微
赞(
0
)
下一篇
上一篇
猜你喜欢
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06-13
图谋出路
06-11
忘却
06-09
笔
06-02
椿院百文 十篇(其二十四)
04-13
椿院百文 十篇(其二十三)
推荐阅读
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目送
11-19
椿院百文 十篇(其二十)
04-09
纯真年代
04-08
破解
04-08
从小品《非常满意》浅谈形式主义与形象工程
11-28
椿院百文 十篇(其十四)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用户名:
密 码:
我要登录
我要注册
您目前无法评论,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