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尚是笑起来无城府的小男孩,一头清汤挂面,穿深蓝色学生制服和白色运动鞋,骑着咖啡色的单车于学校和家之间,风吹起来的时候,擦肩而过的路人可以看见我明亮干净的眉眼。那个时候,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考试没有进入前十名,或者暗恋的女生和好朋友手牵着手,或者那个漂亮的女生突然长高了一截,坐到了后排,要回头才能看得到了。
直到那个夜晚毫无防备地到来。
那是一个让我无法忘记的夏夜,没有空调,头顶的亚美微风小吊扇轻盈地旋转着,风很热,汗水一点点渗透刚刚换的T恤,胳膊上有红肿的包,纱窗外知了在叫着,楼下有老人乘凉,我甚至记得他们那天的话题,是关于巷口谁家刚嫁的女儿。我就在这时候拧开收音机。
因为怕被隔壁的父母听见,我只能将声音开得低低的,头紧紧贴在喇叭上,听着。“……我想点一首歌,”我的心突然就怦怦地狂跳——多么熟悉的声音,每天在我后座,此刻贴在我耳边,“这首歌,我要送给坐我前面的男生。我不能说他的名字……我希望他永远都不知道。”
曾经拥有,天荒地老,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我渐渐拧开音量,万芳的声音浮动在这个夏夜的小屋里。与那舒缓的节奏不相称的,是我毫无章法的心跳。
每天晚上,我都会站在阳台上,听着收音机,搜寻着X的影子。她是我青春时光的守护神,夜空之下,上帝耳聪目明。
我20岁生日那年,X用节省了一个月的伙食费买了一张唱片送给我,万芳的台湾原版。这个礼物过于贵重,站在宿舍的门口,我竟不敢伸手去接。
“收下吧。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后,你会不会再听这些歌,但是,20岁只有一次。”她站在我对面,眼神诚恳。
这张唱片的目录里,赫然印着《新不了情》。
秘密已经走到了它的边缘,我恋爱了。我一直都是个拘谨的孩子,我害怕失败,害怕分别,所以长时间观望。可是现在,爱来了。颜色艳了。香味香了。花都开好了。
2000年,我们毕业。和那些哭泣离别的情侣不一样,我和X笃定着自己的幸福,也因为太相信彼此的这份感情,我们坚持着自己事业的方向,她去上海寻找机会,我在南京的电台做一名DJ。
她将手机的闹钟定在每晚21点,推开不必要的聚会,上网打开龙卷风软件,只为了不错过我每一天的节目。而我,亦会在每天晚上最后一首歌放我们的最爱,这是我们之间小小的秘密,每当前奏响起,我们都会在两座城市的不同房间里,露出会心的微笑。
圣诞节前夜,我录好当天晚上的节目,坐夜行火车摇摇晃晃去上海寻她。火车站空空荡荡,我一出站就看见她,戴着一个白色绒线帽和火红色围巾,笑眯眯地等我。
趴在栏杆上,我看着对岸浦东的灯火对她许愿:“等我们有了钱,就在那里买一套房子,有落地玻璃,可以晒太阳,你养一只牧羊犬,周末的时候,我们开车带孩子出去玩……”
傻够了,再骑着自行车载着她回去。
《甜蜜蜜》里,黎小军也是这么驮着李翘,唱着歌,以为那就是地老天荒了。
N年后她的公司开始新项目开发,我的电台也需要改版,当她白天昏天黑地奔走于各大财务公司时,我正在安睡,当她夜深人静想拨通我的电话时,我却在录音间里做访谈,或者制作题头,她听到的永远是“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很久。
直到她的父亲病危,她才从上海赶回来。当时她父亲已是脑溢血瘫痪在床,不能言语。她一边和医院交涉,一边要处理公司的工作,常常是刚刚交了医院的费用,又坐连夜火车赶回上海上班,只能在火车上打个盹,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除了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我帮不了什么忙。事实上,我微薄的积蓄也帮不了多少忙。
在夜行火车上,她给我打电话:“生活是不是必须这么沉重?没有钱,连自己的爸爸都留不住!”
话筒里传来火车轰隆轰隆的声响,夹杂着她嘤嘤的哭泣声。
上帝并不会对所有事都动恻隐之心,半年之后,因为用不起最昂贵的进口药物,她的父亲终于撒手而去。
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老了。
是这残酷的生活吧,把年轻的我们早早逼向悬崖,我们的风花雪月,终于在一弯真实的明月前,露出了力不从心的惨白,她比以往更疯狂地工作,不再听音乐,不再看电影,还似乎放弃了所有休息的时间,像一头沉默的兽,拼命依靠工作来填补内疚。她把父亲的死,完全归罪于自己,背负着十字架,永不饶恕。
我苦劝她,我专门去上海探望她,而她日日地加着班。我站在她公司的楼下,看着他的窗口,那里灯火辉煌,却无比沉寂。
看着灯火照映的夜空,我的心灵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失落。
回到南京,除了工作,我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每一个节日如流水一般过去,别人相拥走在街道上,拥抱和亲吻,那不是我的生活。家中的唱片机落了厚厚的灰,地板上堆满了唱片,永远只有我一个人,这才是我的生活。
那天听说久违的万芳出了新唱片,紧接着,下了通告说她要上我的节目做宣传。我不可置信地呆立了半晌,忽然醒悟过来,这是冥冥中老天给的一个机会,是惟一的,也许是最后的。
那是在一个深夜,小小的录音间里,我们终于相对而坐。万芳大大的嘴巴,笑起来给人视觉上的冲击,一种被放大了的妩媚。而我脑海中始终是在少年时代,她唱《新不了情》时,在MV中微抿的嘴唇。青春在拘谨的开合中轻轻放送,仿佛就是昨天。
我几乎说不了什么话。
送走万芳,我第一时间给X打电话,“刚刚万芳……”
她用她一连串的日程表打断我兴奋到颤抖的声音,今天,明天,后天,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听我说话。没等她说完,我轻声说了声再见,再小心翼翼地合上手机。忽然明白,我们不再是昔日那两个天真的孩子,人长大了,心也就远了,懂得了爱情,心也就孤独了。很长时间以来,我就是这样小心翼翼着,生怕打扰了她的忙碌。
茫然的小虫在路灯下飞,我茫然地走回家里,听唱片,喝酒,大醉。只是一张唱片到另一张唱片的距离,我们从轻薄豪华少年身,变成了背影狼狈的成年人。
我送她的围巾,她送我的唱片,到此为止。一个人无法照亮另一个人的夜,相遇,我们还是久违的朋友;不相遇,谁也走不进谁的世界。
[后记]
电视里在放一首MV,女孩背对着窗户,大声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请将这些歌寄给我。”
男孩问:“为什么?”
女孩说:因为这些音乐里有太多回忆。我不想忘记。
新年,我独自来南方旅游,在陌生的海边城市,红砖小楼的陌生餐厅,看见了这支MV,万芳另一张唱片的新歌,名叫《夜照亮了夜》。
我静静地把它听完,然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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