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萝舞动在童年味蕾里的性感女妖
※ 刘 卫
我一直坚信菠萝是最好的水果。
榴莲的味怪怪的。虽然我也喜欢吃榴莲。柑桔的味又浑身带刺,淑女会尖叫着后退几步。葡萄、雪梨、香蕉等就摆不上桌面了。大家都很推崇苹果的香味。但苹果的味道又太安静,装出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在我等粗鲁人,又看不惯那种假清高。唯有菠萝,它的香味是大胆的,是泼辣的性感,有傲然拔步在沙滩上的西欧比基尼女郎的火辣,其香味里有着很强的挑逗性。
有人可能会反驳我,嘘,菠萝蜜才香呢。但我说,在菠萝的面前,菠萝蜜的香味总是胆小了点。
相信菠萝的香味没几个人会拒绝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左右,大陆千军万马压到海南岛淘金。徐闻海安港作为大陆到海南的必经中转站,每天滞留着数万人等待过海。当时的流通业还很落后,菠萝作为南方的热带水果,绝大部分北方人还没见过。他们一与菠萝相遇,就死心塌地爱上了菠萝,以致在那里一爿菠萝卖到1 元钱。当时物价低,这几乎是天价了。虽是寒风瑟瑟,上下牙打架,那些囊中羞涩的北方客人饭可不吃,也要从裤子的暗袋里艰难掏出皱巴巴的钞票,买一块菠萝先偿为快。这些衣衫单薄的异乡人,缩在冷风冷雨的海安港,捧着一爿菠萝,嘴唇翕动,吞云吐雾,不停轻吸着鼻水,近乎陶醉。
在百果中,只有菠萝的香味才能用陶醉来形容。放一个菠萝在屋子里——一个足矣!特别是在静静的夜里,它像一个敢爱敢恨的女人,早破门穿墙,大胆挑逗着另一个房间的你。躺在床上的你不禁咕噜咽着口水,那津液已如决堤之水,漫过两边大牙,把舌面浸成汪洋。
童年那只菠萝一直香到现在。想一想,口腔都会涨潮。童年的生活很自闭,窗口大的阳光撒一点在童年的小布衫上,菠萝成为温暖童年的重要记忆。
徐闻三面环海,分沿海和里山两个地区。沿海以捕鱼为主。里山则是红土地,种植业发达,菠萝是其中主要的农作物。我生长的村庄,出了大门就是茫茫南海,白沙土种植不了菠萝。能吃上菠萝,因为我有个里山的亲戚——那屋姆。
那屋姆是奶奶的侄女,嫁在里山。“那屋”并非她本名,她的那条村子叫那屋。不知什么原因,大人教我们称她为那屋姆,包括我们的父辈,甚至奶奶也称她为“那屋”。以致现在也不知道她的本来名字。作为小孩的我,那屋姆在我面前都不显高大,现在想来,应一米五左右。那屋姆有一张红红的圆脸,连耳朵都是红的,在印象中,她后挽的发髻都红色的。在我面前的那屋姆都是笑着的。她有着一嘴整齐的健康的牙齿,笑起来,整个红红的圆脸绽开来,两排白牙齿整齐露出来。在我看来,笑开来的那屋姆像极一颗成熟的菠萝,笑起来的那屋姆有着浓郁的菠萝香味。在没有菠萝收获的季节,那屋姆到我家,一看到她,甚至听她在正屋与奶奶讲话,都感觉到菠萝的香味袭来。
那个时候,在沿海渔村,是不容易偿到菠萝的,除非有亲戚在里山。因为有了那屋姆,我因此每年都能吃到菠萝。那时很庆幸,我有个亲戚那屋姆。每年的菠萝收获季节,那屋姆都会挑着两框菠萝过来,那是我童年最快乐的时光。大人在削菠萝,我们小孩子紧紧围着,专注地看着刀的走向,口水已在舌面上兴风作浪。菠萝生性就泼辣,还没动它——香气已从那一身盔甲里溢出来——那么大胆地香着,可谓锋芒毕露!大人一刀下去,那醉人的香气整个儿跑出来,倾刻将我们淹没。自屋后那条路匆匆经过的人都闻到,边咽着口水边说:湖子奶(湖子是奶奶名字,笔者注)家宰菠萝了。此时,口水再也控制不住,从口腔两边汹涌而来,把整个口腔浸成涝灾。大人整理菠萝眼时,我们已迫不及待捡起畚箕上带刺的表皮来嚼,以致大人在不停呵斥着:小心刀割了你!
好不容易削好,大人一刀由果的中间划下去,两瓣金橙橙的肉分开来,口水已不觉从唇角溢出!大人分给我们一人一爿(一个菠萝的四分之一),急急一口咬去,菠萝的汁液分散开来,奔向口腔各个角落,清甜甜地滑进喉管洒进体内,整个身体都兴奋地“竖”起来。
那时,我还是家里独男。在以奶奶说了算的封建味道很浓的家庭里,我得到了很大的待遇,吃的总比堂姐们多。菠萝果好吃,但割舌,吃多了,会划伤舌头。我因此经常被划伤舌头,母亲就用大盐粒撒在舌面上,刺得我张着嘴呵呵呵大叫。
后来,大伯有了男孩,我的身价一落千丈,奶奶又对母亲不好,奶奶恨屋及乌,我也列入异类。自尊心极强的我,那屋姆来我家,我总躲在自家的厨房里,外面喧哗,我坚决不出去!那屋姆没看见我,就叫我,我一边应着,但还是不出去。那屋姆就拿着一块菠萝到我家厨房给我,并不断哄我出来,爱怜地摸着我的头一边对我妈说:这孩子怎么这么乖呢,都不眼红别人有好吃的呢。
但我是十分想吃菠萝的!那块菠萝三两口就入了肚,香味遗留在手上,久久不散,口水不断在喉管里咕噜。那时就狠下心想,有朝一日,到集市买几个菠萝,吃它个肚圆圆。
虽然我早失宠,奶奶视母亲如眼中钉,父亲也冷落了我与母亲这个小家,但那屋姆每次到我家(那时由奶奶、大伯和我家组成的大家庭)串门,必到厨房看我,用肥胖的手摩挲着我的头,一边爱怜地说:这孩子怎么这么听话呢。那屋姆说着,眼眶就红了。我也已热泪满眶。
奶奶的权威在这个大家庭是不容动摇的。就是在整个南尾宫村,都没几个人敢说奶奶的话。奶奶的强势,在整条村子无人能敌。那屋姆敢到厨房看我,现在想来,是有点冒险的。
后来,我有了工作,口袋里有了可支配的钱,想吃菠萝就能吃到了。见到那屋姆时,她的年纪已大,脸上的红光已黯然,也很少看到那屋姆笑,已不见笑咧开来的两排整齐的白牙齿。倒是听见她似从深层发出的叹息声。那屋姆已很陌生了。
听母亲说,那屋姆的命不好,竟然不育。在农村家庭,特别是当时的农村家庭是个很不幸的事情。这可以想象,当时那屋姆,在那屋村的地位是怎样了。那屋姆在族里领了个孩子来养,养子对她却很冷漠。
那屋姆早已离世,但那屋姆那张成熟菠萝的圆脸,一直就挂在童年的天空里,成为我童年温暖生活的一个部分。那屋姆是最先教会我同情弱者的人。她拿着那块菠萝到厨房给我,已把一颗爱的种子种到了一颗幼小的心里。有好东西吃要分给旁边的人,这成了我的生活习惯。到其他家庭做客,看到其孩子旁若无人大嚼水果等零食,是我最为痛恨的。看到街上的乞讨者,我必会掏钱给他们。虽然我知道有很多的乞讨者并非穷人。我也经常这样教育我的孩子,让他从小要懂得分享,懂得爱。
岁月的风沙鞭打,内心的很多东西已僵硬如岩石,但有一块地方却始终柔软如初,那就是对弱者的同情,对穷人的怜悯。这跟那屋姆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入冬的徐闻,又到菠萝收获的季节。丘陵地貌的红土地里,连绵不尽的菠萝起伏成海洋,大地举着千颗万颗正走向成熟的菠萝果实,如献给人间的爱。不知什么原因,菠萝的名气却远不如苹果,这是我一直鸣不平的。
菠萝生长在偏远的南亚热带地区,被当成野孩子,人们大快朵颐,感叹它的美味,却没人为它翻身。
看到菠萝,就想起在时光深处的那屋姆。对菠萝这么好感,应该跟那屋姆有着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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