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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剽窃”面面观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城 热度: 16882
杨靖

  一八二一年,英国文学评论家瓦茨(Alaric Alexander Watts)著文指出,诗人拜伦《唐璜》中的名句“爱情对男人不过是身外之物,对女人却是整个生命”涉嫌剽窃。原句为拜伦好友斯塔尔夫人《关于激情的影响》(1796)中的名言—“爱是女人的整个生命,但只是男人生命的一段插曲”。

  作为十九世纪“最具天才的诗人”(歌德语),拜伦一向以诗歌的原创性(originality)自许—一八一九年,拜伦在致出版商默里(John Murray)信中宣称:“我的写作,来自我全部的心灵,来自激情。”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无论生前身后,这位名满天下的诗人皆未能逃脱“剽窃”之恶名。事实上,除了拜伦,浪漫派诗人华兹华斯、柯尔律治、骚塞以及德昆西等人皆难免“剽窃”之嫌。兹事体大,而国内外文学史于此语焉不详,因此笔者不揣浅陋就此话题做一番探究,以期引发学界的共同关注。

  一八一二年,《唐璜》(第一、第二章)发表,拜伦“一夜成名”,但由于孤傲自负,在文坛树敌众多。在拜伦因激进的政治观念(以及家庭婚姻问题)与英国上流社会决裂,旋即自我流放海外后,论敌对拜伦诗作原创性的质疑更是甚嚣尘上。一八一八年,《绅士杂志》发文,公开指责拜伦在“东方叙事诗”—尤其是《莱拉》(1814)和《柯林斯之围》(1816)—中的剽窃行为。一八二一年,又有报刊评论指出,《唐璜》大量抄袭约翰·戴利埃尔爵士(Sir John Dalyell)的游记《海难故事集》。一八二三年,诗人亨利·泰勒(Henry Taylor)在《伦敦杂志》上发表《近来的诗歌剽窃与模仿》一文,揭露拜伦在《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第三章不但大肆挪用华兹华斯(以及柯尔律治)的诗作,而且多处“借用”其他同类游记作品。

  亨利·泰勒是华兹华斯的文学门徒。对于拜伦“剽窃”柯尔律治,他轻描淡写地宣称:“拜伦借用了柯尔律治先生的几篇美文,但柯尔律治先生并未因此受害。”与此同时,拜伦对华兹华斯的“剽窃”却令他义愤填膺—可见在很大程度上,泰勒的“剽窃”指控更多源于门户之争而非基于客观事实。

  据传记作家托马斯·莫尔(Thomas Moore)记载,华兹华斯曾宣称:“整个《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第三章都是按照他本人的文风和情调写成。”堪为佐证的是一八二三年十二月华兹华斯致友人的一封书信,信中提及“除了《莱拉》,我从未引用过拜伦的任何一首诗。鉴于我对他作品的熟悉,《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第三章有很多明显的引用。你只需浏览《丁登寺》就会知晓”。在同一封书信中,华兹华斯又不经意提及他的妹妹多萝西(日记作家)的“一大发现”:“今天,华兹华斯小姐告诉我,阅读拜伦一首令人不快的诗歌,发现他对柯尔律治先生的剽窃。多么令人恶心!”

  对于华兹华斯(以及泰勒)等人的指控,拜伦以“自辩书”作为回应。在文中,拜伦以所引用细节的“完整性”和文风的“一致性”对剽窃说加以反驳,坚称尽管题材(游记)相同,场景(东方)类似—因为它们都 “来源于事实……一切都是真实的生活”,然而其中展示的诗人的精神风貌却大不相同。正如美国学者艾伦贝格(Susan Eilenberg)在《力量惊人的言辞》(Strange Power of Speech: Wordsworth, Coleridge, and Literary Possession,1992)一书中所言,拜伦这一声明也代表了浪漫派所谓“互文性”的主张—它强调在挪用/借用的语言中如何“重现作者的主体性和创作个性”。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语境下,剽窃并非如今人所谓属于“道德范畴”,而仅仅属于“审美范畴”。

  尽管如此,由于华兹华斯的文学声望及其门徒的大力宣扬,拜伦剽窃说流传甚广。迟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菲利浦·马丁(Philip Martin)在《拜伦:面对公众的诗人》(Byron: A Poet before his Public,1982)一书中仍言之凿凿:拜伦对华兹华斯的挪用“简直是灾难性的”,拜伦打算“利用一些新材料,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使诗行滑向了模糊不清……令人不快”。当然,为拜伦鸣不平者亦不乏其人。据勃兰兑斯转述,闻听华兹华斯的自我夸耀,拜伦友人约翰·罗素勋爵(哲学家罗素的祖父)立刻反唇相讥:如果它(《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第三章)真的出自华兹华斯手笔,“这也就该算是他(华氏)所写过的最优秀的作品了”。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拜伦与湖畔派诗人的矛盾冲突由来已久。湖畔派当初是以文学反叛者的形象登上文坛的—保守的《爱丁堡评论》主编弗兰西斯·杰弗里(Francis Jeffrey)曾公开宣称,湖畔派“是已经确立的诗歌和批评体系的反对派”。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湖畔派逐渐失去批判和讽刺的锋芒,相反却沦为“歌德派”—骚塞和华兹华斯先后荣膺桂冠诗人的头衔,其主要职责是在皇家庆典之际奉上应景之作。在《唐璜》“献词”中,拜伦讽刺湖畔派“见钱眼开”,斥之为“叛徒”和“变节文人”,着重揭发其被收买前后“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王佐良语),令此辈“趋炎附势之徒”无地自容。

  在政治思想方面,与拜伦、雪莱的激进主义恰成对比的是,功成名就的华兹华斯等人日趋保守,主张“退隐”—雪莱在《阿拉斯托尔》(1816)一诗中对华兹华斯式的“自我主义”表示强烈质疑。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初,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曾一度为之呐喊,但很快调转方向。由此,雪莱在《致华兹华斯》十四行诗中对华兹华斯背叛革命理想極为愤慨:“在清贫中,你曾经以自己的声音/谱写成奉献给真理与自由的乐章—/如今却抛弃了这一切,我不禁为你悲伤,/过去是那样高尚,今天怎么会变成这样?”

  和雪莱一样,拜伦也在《唐璜》第一章“诗坛十诫”(poetical commandments)中告诫读者:“汝应皈依弥尔顿,德莱顿,蒲柏,/勿从华兹华斯,柯尔律治,骚塞,/须知彼为首者糊涂不可救药,/第二人是醉鬼,第三个噜苏而古怪(quaint and mouthy)。”似乎意犹未尽,拜伦在第三章再度出手,针砭湖畔派诗作:“谁想到竟有今天,/像这种糟粕不但没有人唾弃,/而且还容许它在这末代的深渊,/像渣滓般浮到水面”—并恶诋“彼之三人”像蛇一样匍伏在前辈诗人坟上,“嘶嘶地发出不敬的声响”。

  对于拜伦的恶意嘲讽,湖畔派当然不会忍气吞声。柯尔律治在《文学生涯》(1817)第二十三章给予拜伦强烈反击,宣称某种唐璜式的戏剧作品以通奸为主要剧情,格调“低下”,而剧作家的道德水平也令人生疑。这类剧作明显是对“世间天然秩序的谬辩和颠覆”,但令评论家义愤填膺的是,如此低俗的文艺作品居然能够大行其道—观众反应“迟钝”,不仅没有感到被“冒犯”,相反报之以“雷鸣般的掌声”。因此,柯尔律治断言,政治领域中那些“令人惊愕的雅各宾理念”(the shocking spirit of Jacobinism)已然入侵文学领域。在法国大革命引发的英国全民恐慌尚未消退的情况下,柯尔律治的“反噬”无疑极具杀伤力。

  此外,双方在艺术审美观念方面也大相径庭。骚塞攻击《唐璜》是一部“集恐怖与嘲弄、放荡与不虔诚于一身的荒诞作品”,拜伦则指斥骚塞诗歌中可怕的“枯燥乏味”—以《破坏者萨巴拉》(Thalaba the Destroyer)为例:“萨巴拉!你说话简直像一本书—但却是一本我们一打开就会立刻合上的书。”华兹华斯断言拜伦诗作了无新意,拜伦则反讥其道德说教冗长琐碎,令人厌烦—以华兹华斯名作《远游》为靶心,拜伦对华兹华斯式的“永恒的巡游”大加嘲讽:“时而,我们向上、向上、再向上;时而,我们向下、向下、再向下;时而,我们绕啊、绕啊、绕圈子!”至于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引以为豪的“抒情歌谣”,拜伦则认为平淡无奇,缺乏韵律之美,并给出“差评”(“与散文无异”)—这也成为双方交恶的直接導火索。

  毫不奇怪,这场以“剽窃”为名引发的论争很快便因涉及双方的私生活而“升级”。在颂诗《审判的幻景》中,骚塞率先向拜伦发起攻击,采用道德绑架的拙劣手段要求政府出面查封《唐璜》。在本诗“前言”部分,骚塞首先强调“半个多世纪以来,英国文学一直以它道德的纯洁性著称”,紧接着判定《唐璜》“淫荡、渎神”(lewdness & impiety),其“内容与妓院有关……愿上天降祸于带来这种邪恶之人”,甚至宣称拜伦和雪莱等人“树立起来的一派满可以叫作‘撒旦派,其淫秽部分呼吸着堕落的淫神的精神……呼吸着异教食人恶神的气息”,他们的诗作“充满狂妄自大、无所顾忌的撒旦精神”。

  最令拜伦恼火的是骚塞对他和雪莱文学小团体的“造谣诽谤”—选择自我放逐的拜伦与雪莱在海外会合后,友谊迅速升温:雪莱的妻子玛丽担任拜伦的抄写员(拜伦为《弗兰肯斯坦》提供了创作灵感);玛丽的继妹克莱尔(Claire Clairmont)成为拜伦的情人。骚塞将这一文学小团体称作“乱伦同盟”,同时暗示该同盟的首领拜伦患有精神疾病:“对一个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人来说,如果能让他的脾气按时发作,将是一件天大的美事。”

  对于骚塞的挑衅,据说拜伦第一反应是赶回英国杀死骚塞(决斗),后来转念一想,决定杀死骚塞的诗歌—感觉后一种方式更为解恨。在同名讽刺诗《审判的幻景》中,拜伦在卷首引用蒲柏名句“天使不敢涉足之处,傻瓜蜂拥而上”,暗指骚塞智力低下,并贬称他为“通过奴隶贸易发财之人,或赌场与妓院的老板”—他搔首弄姿,向疯国王乔治三世邀宠,丑态百出,以致正直之士忍不住“要把骚塞像一个葫芦似的切成两半”。

  拜伦对湖畔派作风及为人向来评价不高。根据西方学者研究,湖畔派中与拜伦交往最多的是柯尔律治—但后者人品堪疑。以柯尔律治名诗《克丽斯特贝尔》为例—诗人在走投无路之际,向拜伦毛遂自荐:询问拜伦“可否拨冗一阅”,以及“能否推荐给某位有声望的出版商”?该信口吻谦卑,令人动容。拜伦欣然同意,嘱托出版商默里负责此事,并馈赠柯尔律治一百英镑,助他解决生计。诗作出版后,默里又另行支付一笔不菲稿酬。对此,柯尔律治本应满心感激,然而在回忆录中他却坚称,出版这部“不完美”的诗作“违背我的理智和情感”。如此前恭后倨,颇令人震愕。

  像文学史上任何一个门派一样,英国浪漫派内部也充满矛盾和纷争。湖畔派三诗人与拜伦、雪莱等第二代浪漫诗人势同水火,而湖畔派内部关系则更为错综复杂。柯尔律治和骚塞原本既是连襟,又拥有共同梦想(移民美国创建乌托邦“大同社会”),并且二人曾联手创作戏剧《罗伯斯庇尔的倾覆》(柯尔律治执笔第一幕,骚塞完成第二、第三幕)—但随后发现双方志趣不投,终致分道扬镳。柯尔律治与华兹华斯兄妹一向交情甚笃—柯尔律治暗恋多萝西·华兹华斯对双方家族而言都是公开的秘密(也是柯尔律治夫妇日后分居的重要原因),但由于柯尔律治的神经过敏和嫉妒(加之好事者挑拨离间),导致柯尔律治与华兹华斯决裂之后再也未能修复往日情谊。

  由此可见,湖畔派文学圈内部的混乱程度与拜伦小团体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考虑到十九世纪初英国文坛的实际状况,拜伦及湖畔派所谓“剽窃”的罪名更多是文人间相互攻讦的“利器”,而非事实真相。比如雪莱曾因“剽窃”德国早期浪漫主义小说家让·保罗(Jean Paul,1763-1825)的作品而遭受批评:后者认为“上帝是一种情感的需要”,因此将无神论者比作“庞大的埃及狮身人面像,半埋在沙土中,凝视着这个宇宙”,并且佩戴着“无形永恒的冷漠面具”;而雪莱名诗《奥西曼德斯》结句为:“在这巨大的荒墟四周,无边无际,/只见一片荒凉而寂寥的平沙。”但这明显属于借鉴而非剽窃。事实上,当时很少有诗人不借鉴他人的素材,连指控拜伦“剽窃”的华兹华斯也不例外:在华兹华斯身后,人们发现他曾大量“借鉴”美国十八世纪著名自然学家巴特拉姆(John Bartram)的游记作品。

  有意思的是,据韦勒克考证,浪漫派诗人中真正涉嫌“剽窃”之人,非柯尔律治莫属。一七九九年,柯尔律治与华兹华斯兄妹一同“壮游”(grand tour)德国,他一开始的计划是研究莱辛,后跟随人类学家布鲁门巴赫(1752-1840)研习医学和心理学,最终则皈依康德/谢林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从日后德昆西等人对他的指控来看,他对德国文艺批评的谙熟程度简直“令人震惊”:借鉴席勒“朴素”与“感伤”诗的区别,柯尔律治划分出音乐诗人和绘画诗人;《论希腊戏剧》讲座中,柯尔律治关于“机械的规则性”与“有机的形式”二者区别的公式化表述,可谓施莱格尔文论的“字面移译”;柯尔律治《论机智与幽默》的讲稿,大多援引让·保罗名作《美学入门》,尤其是书中关于小说分类的内容。美学著作如此,哲学论著也不例外。柯尔律治大部头《逻辑》(两卷本),主要阐述《纯粹理性批判》精髓,完全照搬康德的体系论、范畴表和二律背反说;系列论文《论善意批评原则》(柯尔律治自认为是“他迄今所写的最为优秀的文字”),实际上大量“借鉴”康德《判断力批判》,甚至连康德列举的逸闻趣事也照抄不误。

  除此之外,柯尔律治最饱受诟病的是他对谢林的疯狂抄袭。谢林是德国唯心主义中期的重要人物之一,在当时名气远超黑格尔,其“同一哲学”学说风头一时无二(谢林曾痛斥黑格尔“疯狂剽窃”他的思想,并坦承他们二人实际上皆受惠于斯宾诺莎;另外,据海涅的看法,谢林思想学说中最精彩的部分,一半得自他的导师费希特,一半取自布鲁诺)。在所有德国文艺理论家当中,柯尔律治对谢林似乎“情有独钟”:他的散文著作《人生理论》,被判定是从谢林著作中“七拼八凑”而成;他的讲演《论诗或艺术》(1818),无非是时隔十年后复述谢林《一八○七年艺术科学院讲演》的内容;另一篇演讲《论埃斯库罗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则是重复谢林《撒摩德拉斯岛的众神》。相比而言,更大篇幅的剽窃恰恰出现在柯尔律治竭力自辩的《文学传记》(1817),尤其是在十二和十三两章之中。在认知论基础上,这两章着力探讨想象力和幻想力的区别,其中关于主客关系、两者的综合和同一、艺术与自然的关系以及有机整体观等论述,与谢林《艺术哲学》中的若干表述几乎“一字不易”。

  柯尔律治(以及他的门徒德昆西)日后将抄袭归咎于“吸食鸦片”,导致意识模糊、神志不清,这一借口显然太过牵强。与之相较,拜伦则显得极为“诚实”。据拜伦友人梅德温(Thomas C. Medwin)在《谈话日记》(Journal of Conversations of Lord Byron)中回忆,拜伦在谈话中曾不止一次感慨“独创之难”。某日阅读司各特小说时,他忽然发现若干段落“似曾相识”—小说家有意无意照搬了莎士比亚和理查德·谢里丹等人的原文。尽管如此,拜伦并未认定司各特“抄袭”,因为他根据小说的需要进行了适当裁剪。与此同时,拜伦承认他在《唐璜》第二章的“风暴”(即海难)片段也大量照搬前人,并断言倘有好事之徒按圖索骥,一定能牵出文本背后“许多有关沉船的著作”。

  无独有偶,布莱辛登夫人(Lady Blessington)在《谈话录》(Conversations of Lord Byron)中也有类似记载。某次,夫人谈及论敌对拜伦的指控—《阿比多斯的新娘》开篇数行诗句乃是抄袭斯塔尔夫人,拜伦激动地反驳这是无稽之谈:“我不懂德文,懂法文,但我落笔时从未看过她的诗文。现在也没记住它们,你让我发誓都行。”不过,拜伦倒是发现:斯塔尔夫人与之相似的那几行诗是“从施莱格尔笔下借来的,抑或取自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因此,拜伦调侃道,“你看,我是个三手或四手的转手小偷”(a third or fourth hand stealer of stolen goods),并由此得出结论,“一个人记性太好未必是件好事”。

  当然,此处记性好一词既是自夸,也是别有所指—极有可能暗指蒙田。“蒙田,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剽窃者,”拜伦直言,“阅读他的著作就像在课堂里背书,让你得以温习曾经学过的古典文章。”众所周知,在文学史上,蒙田以博闻强识而著称。不过,拜伦紧接着又说道:“无论有意无意,有哪位作者不是剽窃者呢?”道理很简单,一个人如果饱览群书,就很难不受别人的影响,甚至不知不觉会采用别人的表达方式,“就像密涅瓦从朱庇特的脑子里跃出,现成而完整,让我们以为是自己的子嗣,而非领养的孩子”。在拜伦看来,绝对的原创几无可能,因为这里包含一个悖论:一个人除非不读书,才能绝对不受别人影响;但一个人不读书,根本无法思考,更不用说写作了。

  文学评论家瓦萨洛(Peter Vassallo)在《拜伦:意大利文学的影响》(Byron: The Italian Literary Influence,1984)一书中曾指出,拜伦其实并非照搬古人,而是“有他自己的演绎和发挥”,此论极为公允。正如拜伦在回应剽窃斯塔尔夫人指控时所言,诗人借用的材料可能相似甚或雷同,但其整体立意和匠心则可能大不相同。由此,评论家简·斯塔布勒(Jane Stabler)在《拜伦:后现代主义与互文性》(“Byron, Postmodernism and Intertextuality”)一文中尝试对拜伦作品进行了后现代主义阐释。斯塔布勒宣称现代派看重文学的“独特性”和“正品性”(authenticity),而后现代派则能容得下“各种形式的复制”—挪用、剪贴、戏仿。在此仿制过程中,文学作品恰恰又产生新的原创性。

  与此相似,普林斯顿大学麦克法兰(Thomas McFarland)教授在《柯尔律治与泛神论传统》(Coleridge and the Pantheist Tradition,1969)一书中也将柯尔律治的“剽窃”行为解释为一种“马赛克式”的“组织材料的方式”,并认为柯尔律治具有“网状(reticulating)思维特点”的碎片式文学理论阐述方式已经成为其学术研究的“一种话语范式”。换个角度看,柯尔律治的“文学炼金术”并不违背“原创性”法则,相反增添了某种文字游戏的乐趣—正如罗兰·巴特所说,所有文本在不同的层面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他文本”的痕迹,以至于“每一篇文本都是过去引文的新变体”。因此,“互文性显然不限于来源或影响”,而是包括“无意识或自动引用”。

  在麦克法兰看来,拜伦、雪莱与湖畔派同属浪漫派,二者的“剽窃”争论甚为无聊,但这一场论争的意义在于它牵涉到学界对原创性一词的不同理解:创建新体系、发明新学说固然是创新,但对旧材料重新加以编排和整合并由此阐发新意的创作,同样也应被视为“原创”。按照这一种理解,在整合过程中,原创性依然重要,但不再是评价的唯一标准,相反,如同之前拜伦所说,新作中体现出的、与前人作品不同的“一致性”“完整性”以及资源的“有效性”乃成为核心价值。值得一提的是,麦克法兰在文末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存在大量“系统完备但思想空洞的学说和理论体系”。与之相反,柯尔律治的思想犹如杂货铺:事物堆放杂乱,其中却不乏无价之宝。

  综上所述,拜伦等浪漫派诗人所谓“剽窃”,更多应归于相互借鉴、相互阐发的比较文学“影响研究”的范畴—在这一点上,最早提出“世界文学”概念的歌德目光最为深邃。据传记作家马尔尚(Leslie A. Marchand)在《拜伦传》(Byron: A Biography)中记载,一八二二年,美国历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在意大利蒙特内罗(Montenero)与拜伦晤面,并转述歌德对拜伦的敬意(“在其诗作中发现了生命的活力和天赋”)。据说这位哲人在阅读拜伦诗剧《曼弗雷德》后曾大发感慨:“拜伦的悲剧《曼弗雷德》在我印象中是一部精彩、感人的作品。这位才华横溢的诗人吸收了我的《浮士德》,并以他忧郁的方式从中汲取了最奇异的营养。”并且,令这位年迈的大诗人异常欣慰的是,“他(拜伦)把一些东西化为己有,又从原文中脱胎换骨,看不出一丝痕迹”。

  参考文献:

  Ian Gilmour, The Making of the Poets: Byron and Shelley in Their Time, Carroll & Graf Publishers, 2003;

  Phyllis Grosskurth, Byron: The Flawed Angel, Hodder & Stoughton, 1997;

  Leslie A. Marchand, Byron: A Life, Alfred A. Knopf, 1957;

  Thomas Moore, Letters and Journals of Lord Byron, John Murray, 1830;

  Joanne Wilkes, Lord Byron and Madame de Sta?l: Born for Opposition, Routledge,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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